《家》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家》读后感(精选4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家》读后感 篇1

当我看完了《家》这本书,抬头望著正在尽兴玩著ipad的弟弟,才从高公馆那个“诗礼传家”、“四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中穿越回来。

巴金用自己的创作向旧社会旧制度进行猛烈的抨击,生动形象的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在巴金的笔下,通过对青年一代勇敢抗争的`描写,展现了在严密残酷的黑暗王国里放射出的一线光明,充满洋溢著信心,希望和力量。

《家》中的人物形象也是个性鲜明的,既有专横、衰老、腐朽的封建家族最高统治者、封建家长制代表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和刽子手冯乐山,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又有封建道德和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如敢于以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纯洁、刚烈的丫头鸣凤,温顺驯良地吞咽著旧礼教恶果的小姐梅芬,善良厚道柔情的长孙媳瑞珏。以及接受新思潮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大胆争取个性解放,敢于反抗封建统治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醒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整本书都给人以压抑凄惨的美感,更有觉慧的一种从内心涌出的热流,炽热而奔腾,在黑暗中冲撞,头破血流的寻找著新世纪的出口的激情。我想可能很多年后,即使忘了这本书的故事情节,但不变的是这本书的味道。

《家》读后感 篇2

《孔子家语》是一部记录孔子及孔门弟子思想言行的古书。

孔子,名丘,字仲尼,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东南)人。生于公元前551年(一说公元前550年),卒于公元前479年。他虽然出生于贵族之家,但三岁丧父,幼年生活贫困。长大后做过仓库保管员、牲畜管理员等低级职务,以养活自己和寡母。在困境中,孔子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到处问学,渐渐以博学多能闻名。到三十岁左右,他开办了一所私学,便有许多好学之士前来求教。从此,孔子与教书育人结下了不解之缘。大约到四十岁左右,他被任命为鲁国中都的行政长官,不久升任司空,后又当上了司寇、大司寇之职。五十四岁时,曾代理宰相三个月。孔子素有治国安邦之志,上任后很想有所作为,确也做过几件在当时颇有影响的事情。但那时鲁国的政治日趋,孔子不受重用,他越来越失望。于是辞去职务,率领一批弟子周游列国,希望能遇上一位能实现自己抱负的贤明君主。

他们一行历经艰辛,十四年间到过卫、曹、宋、郑、陈、蔡、楚等七个诸侯国,但都没有得到任用。到六十八岁时,孔子已觉仕途无望,便转而从事文化教育工作。他回到父母之邦鲁国,一面认真整理古代典籍,一面广招门徒传授学术及自己的思想主张。孔子诲人不倦,在他的精心培养下,弟子们迅速成长,据称其门人当时多达三千,比较出名的.就有七十多人。这些弟子及其后学努力传播孔子的思想和学术,形成了中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个学派,即儒家学派。

《孔子家语》的内容十分丰富,无法在这里一一缕述。相信读者细读这本书后,会对孔子的人格和思想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

我在工作之余读完了这本书,都是文言文,不好读。第二个感觉,孔子对于人的行为的感知有特别的敏感。他经常会说,这个人有什么样子行为,下次出事肯定就是他。第三个感觉,孔子是一个不信鬼神的人,但是他信八卦,就是信风水。我觉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事情,但是这两种东西在中国,不管过去还是现在,是能分得开的事情吗?

以上是三个感觉,还有一些挺有意思的语录,我没有把它们摘出来。

《家》读后感 篇3

吃过晚饭,收拾好碗筷,正准备去楼下散散步,却发现外面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下里起了小雨。望着窗外淅淅小雨,我在窗前的书桌前坐下,顺手拿起桌上的一本《读者》,翻看起来,一篇叫做《送给沃尔特一家的圣诞花篮》的文章吸引了我。

大概内容是:小作者与他妹妹特别希望在自己10岁那年的圣诞节能收到礼物,但这种愿望是奢侈的。因为,那时他们家里没有钱,生活非常拮据,就在这么困苦的情况下,作者的母亲却用一直攒下的钱买了一篮装满食物的篮子,并把篮子送给了邻居沃尔特一家。这个举动使小作者很不理解,要知道自己家也不富裕。可母亲的回答是:“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多点奉献精神就行了,这样别人也会拿东西作为回报的。”后来作者与他妹妹还真的都收到了彼此想要的礼物。

读完这篇短文之后,发现作者并不是像题目写的那样完全讲送给沃尔物一家的礼物的事,而是借用圣诞节送食物这件事,向我们讲述了一个道理:做人要懂得分享。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帝恩赐给我们的,不论是谁给予谁,这都无关紧要,只要我们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给予的心。

其实我发现分享真的是一件很美好的事,因为在我的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这人平时挺大方的,虽然妈妈也常常教育我说:“好东西要懂得与他人分享。”但对于零食方面却有些小器,生怕这些美味被人吃了。有一次上学我拿了一包青豆放在书包里,在课间休息的时候,正准备自己一个人偷偷吃,却被同桌看到了,为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在她的手心放了一些豆子。没想到她津津有味地吃完后,顺手从口袋里摸出一块巧克力给我,巧克力软软的,热乎乎的。我顿时觉得与人分享的感觉真的很快乐,手里的零食也变得比平时更美味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天同桌的巧克力一直放在口袋里,想吃有点舍不得,又怕同学看见了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因为我的“大方”分享,所以让她更不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吃了,也把在口袋里揣了好久的有点融化的巧克力给了我。从那以后,我们俩就成了很好的好朋友。

真的,送人玫瑰,手留余香,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好东西大家一起来分享吧!

《家》读后感 篇4

第一次读《槭树下的家》这本书时给我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温柔细腻,如细水长流般清新典雅的文字,那种如香醇的龙井般令人回味无穷的文字,使我想起了《张晓风散文》。同样是满含着温情与爱的散文,它们之间也有许多相似的特征,但《槭树下的家》总能让我发现一些与其他散文所不一样的东西,那是一种深入人心的力量,在寒冷的冬日温暖我的心。

说起这本书里我最爱的文章不得不提到《几何惊梦》一文。当读完这篇文章时,我不知不觉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在平时,我的数学成绩也差到了极点,每每努力过后却还是无力回天。对此,我似乎与作者找到了共鸣。是那种“老师叫我起来,我张口结舌,无法出声”的感觉,是那种“心里好像压着一块重东西,非要深呼吸几次才能好转,才能完全恢复清醒”的感觉,是那种考试过后“本该落泪可当时并没有流一滴泪,只是低下头来等着那一刹那过去,等着让时间来冲淡一起、补救一切”的感觉……我曾经也有想到过放弃,但身边的人给了我希望继续走下去。席慕容那富有亲和力的文字更是让我有所启发:当我们陷入某种困境时,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不一定要选自己最不拿手的办法,走别的路子照样能闯出一片天地,淡出深陷已久的噩梦。

还有就是《葱蒜的联想》一文,虽说不是最喜爱的,但给我的感触也不少。这篇文章主要讲述了作者在一次做饭的过程中对平日里常见的'葱蒜的巨大作用的感悟与联想,引出了人生的哲理。其实光凭这件小事就能看出作者很善于观察生活中的事物与细节,我们也应该学习这种精神,很多人生的大道理往往都隐藏在那些我们曾经未关注过的小事里。有时当我们偶遇某种良机,总会拼命为之而奋斗,但在取得一些成就后,就会有所松懈,甚至变得有些疏懒。我想说的正像作者的文章中写到:有着丰盛的资源当然很好,但若是因此失掉了感谢与敬业的心,便是一种可怕的浪费了。

《槭树下的家》中还有很多值得一读的文章,我只是拿了两篇自己感悟较深的写罢了。因为席慕容的这本书,我的内心更加充实了,嘈杂的声音渐渐飘远、消散……

《家》读后感 篇5

前几天妈妈带我去书店时,碰巧看到了这本书。我不禁好奇起来:黑熊与舞蹈家二者有什么关系?于是我买下了这本书,这才知道其中的奥秘。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八只黑熊演员,其中阿宝有音乐细胞,还十分乖巧,是里面数一数二的好演员,还有一只叫圆球,它的演技低于阿宝。有一次,元首夫人来马戏团访问,当看到黑熊跳舞时拍手叫好,提出要和熊共舞的要求,可阿宝脾气暴躁,只能让憨厚老实的圆球冒名顶替。大家听说元首夫人在,立刻赶到阳光马戏团,往日冷清的.马戏团立刻门庭若市,几家报社还拍下了照片。可就在表演技术更好的阿宝上台时,立刻有人认出来不是阿宝(圆球),为了使经济上升,团长决定把名字换过来,可阿宝怎么也不同意,整天恐吓圆球,团长无奈地把阿宝关了起来,阿宝竟绝食了。团长决定让它安乐死。《多瑙河圆舞曲》响起了,阿宝用最后一口气表演完微笑着死去了。

鱼儿渴望大海,鸟儿渴望天空。动物给我们带来了欢乐,我们不能忘恩负义,为了金钱来残杀无辜的动物朋友。

《家》读后感 篇6

巴金,很多人都皆知,他是一位伟大的作家!创做了3部曲《家》,《春》,《秋》。而今天,我要说的是《家》。

《家》这本书,在刚拿到这本书时,我本以为它是写有关巴金和他家人的故事。但是,并不是如此,更多的还是对封建家庭的看法。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不管是否喜欢对方,都必须服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可言。

觉新,是长子长孙,他的性格格外的软弱,不知不觉之中,社会的`风气也影响了他,还有一方面家族的原因,在许多的事情面前,总是选择去逃避,去忍耐和顺从,他选择了顺从,而不是去反抗。他喜欢梅,但,却被另安排娶钰!两人见面时,给了他无限的痛苦,这同样也是主干,一个因为旧制度而没有了反抗的青年人!社会的腐败,让他没有余力去挣扎,只能忍受心灵中的痛。他的不幸,不仅是自己的懦弱,还是由于时代,才带来了这样的悲剧!

但是,在《家》中,勇敢的人物还是有的觉慧,她勇敢又天真。在高家,觉慧对很多的事情都感到不平和愤怒,常常反对一切旧的礼俗。封建礼教扼杀了太多的生命,这,让觉慧更加清楚的认识到了自己必须参与革命,做勇敢的抗争。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封建不会长久的,要不,会使家庭四分五裂!还有又一次次的造成悲剧,不仅仅会毁掉一个家庭,一个国家,甚至是一个世界!

《家》读后感 篇7

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当你孤独无助时,它是为你遮风挡雨的港湾;当你旅途迷失时,它是为你指引方向的灯塔;当你饥寒交迫时,它是給予你温暖与光明的栖息地。家,是一切爱的代名词!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却是明争暗斗不见硝烟的战场。正如他自己说,他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金陵首富高家,书香门第,辉煌鼎盛,但厚厚的帷幕依然遮掩不住它里面的骄奢淫欲、腐朽龌龊。当“最高统领者”高老太爷离世,这等鼎盛大家便似树倒猢狲散,一盘散沙。很快,衰败没落下来。

纵观全篇,作者将几十号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安排的跌宕起伏,深深吸引着广大读者的眼球。而最让人喜爱的觉新和觉慧两兄弟,一个温和似水,一个热烈如火,水与火,冷与热,几经碰撞,激起阵阵涟漪。高觉新,高家长房嫡孙,显赫的身份地位,清秀的容貌仪表,有着远大的志向和美好的爱情,但是他特殊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要承担起整个封建家族的使命,也注定了他不能像弟弟觉慧那样激进勇敢的反抗。

最终,他丢失了梦想,葬送了爱情,苦苦地挣扎在新旧思想之间的夹缝中。他的思想被称作“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他能够把新思想的理论和他的封建大家庭毫不冲突的结合起来,这是值得引人深思的。而另一重要任务觉慧,他是新生力量的代表,他对旧势力“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他热心于结交新朋友,讨论新的社会问题。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倾心于丫鬟鸣凤,而当一切曲终人散时,他又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寻找光明,他这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和他大哥觉新懦弱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巴金先生的《家》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几个可怜女子的遭遇,梅抑郁而亡,瑞玉悲惨离世,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迫出家。作者都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和极大的悲愤,向腐朽的制度发出了强烈的谴责之声。

《家》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长期以来,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反封建反礼教的思想内涵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家》读后感 篇8

这本书,我看了大概有两三个星期了,但是却迟迟没有写一点读后感,一方面,是最近时间比较紧,另一方面,也是其中的主要原因,我一直在犹豫要不要写,我不知道写什么,因为这本书太无聊了。今天稍微有点时间,那就写点吧。

像所有的红色的小说一样,我看之前对《家》没有任何兴趣,我会去看它,完完全全是因为我那段时间没有找到好看的书,而那时候我的脑海中出现了它,为什么会出现它,因为高考,像巴金的激流三部曲指的是什么这类题目,反反复复,做得都快吐了。

在看的时候,还是觉得看好无聊,最后坚持了两个星期,终于把他看完了。支持我看下去的信念说来可笑,我自己的观点是,任何一本书都有我值得学习的'地方。

等我看完后,我也不知道我学到了什么。

像我以前看的《四世同堂》《骆驼祥子》,看完后,我不知道作者写了什么,作者要表达什么,只隐隐约约知道作者在批判,在反抗,为什么会这样子,这大概是因为它没有引起我的共鸣吧。

似乎作者对他自己的这本书有着极深的感情,反反复复对它做了很多次的修改。但是这只是他自己的感情,它的感情没有办法引起我的任何共鸣,我是现在的负二代,我根本无法理解他那种近代富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说个题外话,关于共鸣这个东西,我也在苦苦思考与寻找,如何才能引起读者的共鸣,但是好像,我一直没有找到。

我不打算看接下来的《春》与《秋》了,如果不会没什么书看的话。纯粹理性批判读后感春风沉醉的晚上读后感吹牛大王历险记读后感

《家》读后感 篇9

家是温馨的代言词,家是避风港的另一注释,家又是爱的小屋,而在巴金的《家》中,它描写了在一个封建大家庭里的一群年轻人,以及他们在封建礼教束缚下相同的命运,它控诉封建制度礼教对年轻人命运的摧残,揭露,控诉大家庭,封建制度的罪恶。

高家是一个古老的封建家庭,封建礼教制度已经在这个家庭中“开花结果”在这个家中,每个人都曾享受过这果实和香气,而高老太爷已经将这些果实完全消化,他在作品中是封建家长制和封建礼教的代表,作为这个封建大家庭至高无上的统治者,作品突出表现了他专横。冷酷的性格特征。在高家,他一个人,独自承担这个家的全部立法工作,而且他的立法不需要经过任何程序,因为他的话就是法律,谁也不能反对。为了维护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他又成为“行政机关”,坚决反对,制止孙子们进学堂和参加一切社会活动。这一次他又成了“月老”,觉新和瑞钰结婚,制造了觉新和瑞钰,梅三个人的爱情悲剧。他还对家中男女仆人视同畜生,硬是把只有 7岁的鸣凤送给60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起后,他又把婉儿抬到冯家受煎熬,在高老太爷的生命中维护了大家庭的秩序,兴盛,是他意志的全部。

觉民是一个积极进步,逐渐上进的青年,他的性格介于觉新和觉慧之间。他比觉新少了思想上的落后,又比觉慧多了遇事,抉择时的沉着和稳重。他温和稳健不好激动,不爱参加社会活动,对学生运动缺乏应有的关注,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呀!但作为五四运动新思潮唤醒的年轻一代,他向往民主自由。

《家》中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好形象———梅、鸣凤和瑞钰,这三个好虽然好性格不同,———梅抑郁,瑞钰贤惠,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

《家》就是通过描写高家这个封建家族的没落,来揭露封建统治者虚伪残忍的面具,揭露封建礼教对年轻人的摧残和迫害,反映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浪潮冲击之下,中国社会发生的剧烈的动荡,觉悟的年轻人从封建制度的禁固中冲击出来,寻找着新的生活的希望。这在当时有着重要的进步意义。

作为90后的我们看到巴金的《家》后,应该庆幸。我们生了一个好时代,改革开放真是好呀!现在的我们敢爱敢恨,我们这些热血男儿,心怀大志,这都是时代造就了新一代的我们!

《家》读后感 篇10

寄居蟹天天住在别人的屋檐下,最后他会住在哪呢?

有一天,寄居蟹准备不再住在别人的房檐下,他在沙滩上找到了一个可乐罐,他自言自语说:“今天运气不错,可以住在这面了。”今天,他睡了一个美美的觉,第二天他起来,只看见了树,还是树,他惊奇的问:“沙滩在哪?”当他知道事情之后,哇哇大哭,他被吹到了森林里,长尾巴猴子听见了他的'哭声,帮她把可乐罐推回了沙滩,寄居蟹有在沙滩上挖了一个坑可乐罐的一半在里边,一半在外边,第三天,沙滩边的动物都在说:“这个漂亮的可乐罐里住的是谁呀?”“是我。”寄居蟹说。从此,他再也不会被风吹走了,动物们也很羡慕他。

这段故事好的词有:坚固、天黑。

佳句欣赏:寄居蟹的家像长了根一样,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

阅读心得,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要靠努力才能得到成功,不要靠幸运,幸运也是开头,自己幸运遇见了新房子,要精心改造,才能成为坚固的房子,住下来。

《家》读后感 篇11

今年读的书皆属上乘,李怀宇著的《家国万里》堪称一本难以释怀之作。这本书教我们这些所谓的学人,怎样读书,怎样写作,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在寒冷的冬季里,会给你带来阳光般的温暖。

李怀宇第一个采访的是余英时,可以说,他是我们这个时代杰出学人的领军人物。其中,钱穆和杨联升对余英时影响深远。钱穆要余英时在经史子集上选取最重要的原典下扎实的功夫,必须做到“好学深思、心知其意”的地步。决不能书未读通,便抢着想表现,急于发表文章。杨先生教我学习西方学术理论:读原始文献;还有你必须广泛阅读相关的他人著作,英文、法文、日文等不能放过。还有印象最深的就是要放弃权利,不能丢掉学问,“我对政治只有遥远的兴趣。”余英时的学术经验:人文学者做研究要靠自己的心、头脑,随时都要在一个严谨、具有批判性的状态当中。王泛森回忆:余英时看西方的书很多,很及时,旧学也很厉害,所以对题目的潜释看得很恰当。

印象最深的是王鼎钧的通达文章,作家必须有酬世之量、传世之志。我知道卑鄙的心灵不能产生有高度的作品,狭隘的心灵不能产生有广度的作品,肤浅的心灵不能产生有深度的作品,丑陋的心灵不能产生美感,低俗的心灵不能高级趣味,冷酷的心不能产生爱。一个作家他必须提升自己的心灵境界,他得修行。

还有巫宁坤的受难心史。1957年被划为“极右分子”到北大荒接受劳动改造,他带去的是《哈姆莱特》和《杜甫诗选》,还有沈从文的作品,这些书陪伴着巫宁坤度过了苦难的岁月。看来,书籍能帮助人提高知识层次、理论修养,更能给人带来以光明与温暖。

还有,采访刘再复。我很欣赏美国人崇尚正直,以诚实为第一品格,把说谎话视为最大的耻辱,我很喜欢这种民族性格。刘再复当年离开中国带走的两本书是:《红楼梦》和《散宜生诗》(聂绀弩)。刘再复对聂绀弩非常怀念,他在刘再复的'心目中是一座人格山峰。刘再复从读书中追求跟伟大的灵魂相逢。用他的话讲,读书读深了,就可以跟苏格拉底、柏拉图、但丁、莎士比亚、歌德、康德、托尔斯泰的灵魂相逢。但在现实生活中,能跟一种伟大的人格相逢,更是一种幸福,跟聂老在一起,他的人格光芒一直射到我的血液深处。聂绀弩写诗给刘再复:彩云易散琉璃脆,只有文章最久坚。聂老告诫刘再复:不要多想以前的恩怨,什么都可以放下,就是写作不要放下。沈从文讲:文学不能只有兴趣,要有信仰。另外,中国文化的特长是感悟,不是逻辑。

总的来讲,《家国情怀》这本书是一本有厚度、有广度、能给人以思考的一本书,在物质文化泛滥,人们普遍缺少信仰的今天,有所追求的人生显得弥足珍贵,当然这本书还包括作者采访张灏、唐德刚、夏志清、张充和、孙康宜、赵如兰、林同奇、董鼎山的详细记录,限于篇幅,没有一一道来,恕不赘述。

《家》读后感 篇12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完美的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是我们在风雨中的思念,是冰冷痛苦后的温暖。在那里你可以毫不掩饰地表现自己,真实情感可以与家人分享,不需要再看谁眼色。

家对于不同的人来说,都有着不同的定义。对归家的游子,家是最可靠的港湾;对尚幼的孩子,家是最温暖的小窝;对忙碌的公司职员,家是可以寻求慰籍的地方。家不是财富堆砌起来的空间,它一定是包含着情,一份血浓于水的亲情。但是在读了巴金笔下的《家》后,却让我对于“家”有了不同的定义和感受。

《家》,中国作家巴金的长篇小说,《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原篇名为《激流》。“家”和“激流”看似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但在高府里,激流却是在里头流淌着的。

《家》中主要写了三个迷茫的青年,觉新,觉民,觉慧。他们成长在战火纷飞的年代,却渴望着真正的自由。

大哥觉新,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同堂的大家庭,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做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在这个家中,他是懦弱的任人操纵的'木人,他曾经流泪向弟弟妹妹说过他在家中的无奈,可到长辈面前,他又是那个屈从“孝顺”的好孩子。他的生命里似乎永远不会有反抗,他只知道一味地服从,忍耐。最终,他失掉了所有的幸福。他只能守着空空的躯壳,孤独的怅望着世界。

二哥觉民,敢于同祖父对抗,甚至离家出走,是个在家中的逆子,是弟弟觉慧眼中的英雄。他拥有进步思想,但有时不坚定,处在守旧与进步之间,然而,就是这样,他凭自己的力量,得到大哥和三弟的帮助,赢得了琴表妹——一个进步的、充满自信的新女性的青睐,可以说,觉民是《家》中最幸运的一个了。

三弟觉慧,似乎是个平和的人,却有着旁人不易察觉的痛苦与无奈,他虽不懦弱,却也不敢与祖父对抗,十分地矛盾。因为现实的残酷,他眼睁睁地看着心爱的婢女鸣凤拒婚自尽,只有让梦去洗刷他的痛苦……面对虚假的人和物,他实在无法忍受,无法忍受下去,最终选择孤身前往上海。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忧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遇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人民的压榨。

这样厚的书,我刚开始阅读时,觉得有些枯燥,毕竟故事发展很平淡。但最后合上书时,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里面的故事,若是落在我的头上,我肯定不会有勇气像觉慧那样离开。他是值得赞叹的。

我觉得,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逆来顺受,委曲求全。觉新身上虽然有着很严重的旧观念的束缚。但同时,他又是一个接受了新思想熏染的人,也同情受压制的青年。总之,觉新是一个有着“双重性格”的悲剧人物,被写得血肉饱满,个性鲜明。

在那个年代,《家》是一部思想深刻的现实主义力作,深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面貌,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和家族制度的腐败与黑暗,控诉和揭示了大家族和旧礼教、旧道德的罪恶以及吃人本质。同时,作品还以极大的激情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

这种觉醒,也适用于现在的青年。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保持反抗精神,与腐败对抗。

《家》读后感 篇13

出色的雕塑家读后感 “你就是那座雕像,只要去掉外面的边边角角,就能获得完美的自我”,读完《出色的雕塑家》,这句话叫我百思不得其解。自己怎样雕刻自己?经过我反复思考,终于明白了,要有一个完美的自己,就必须把自己身上的毛病、不足改掉。 我有一个大毛病那就是粗心。昨天妈妈说:“如果今天在赵老师那里拿佳作,在厉老师那里数奥全对,那么就带你去游泳!”“耶!”赵老师那里,创编一首诗歌太险了,经过修改,正好95。5分,难关度过了。我觉得数奥简单,一定能全对的。8道题,我没用十分钟全部搞定,没经检查就直接给老师看了。“第一道题就没写单位。”厉老师严肃地说。“啊?不会吧!”这一个沉重的打击,给了我当头一棒,游泳泡汤了。

回到家,面对妈妈期待的`眼神,我无言以对,重重地低下了头。妈妈满脸的希望,瞬时间消失,浮现的是失望与伤心,我偷偷地看了妈妈一眼,心中羞愧难当。妈妈,我又一次辜负您对我的期望,我知道您,在车里等我的时候,多么希望看到一个活蹦乱跳的我奔向车子,才刚拉开车门,我欢叫着喊:“妈妈,我可以去游泳喽!”可是我又一次扪心自问,粗心,这个致命的敌人,我何时才能彻底消灭它! 阅读练习也是我一大弱项。我对阅读有着深深的恐惧感,不相信自己,上次期末考光阅读就扣了6分。妈妈也非常着急,特意把我送到赵老师那儿强化语文。在赵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渐渐地,我找到了阅读的方法与奥妙,不再害怕阅读了。 我要创造一个完美的自己,把粗心的毛病改掉,把阅读弱项强化。那样,我的成绩定会更上一层楼,我期待着,我努力着。

《家》读后感 篇14

作为大哥的觉新样貌清秀,品学兼优,本有着大好的前程与美满的梦,但在吃人的封建礼制面前他屈服了,接受了,忍受着别人难以明了的苦衷,博得长辈们表面上的暂时的友好对待,但他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他被迫与所爱的'梅分离,娶了另一个少女,梅却被嫁到赵家受气,不满一年即守寡回娘家,最后含恨而终。他也热烈地爱着她的妻——一个善良贞静的女子,但他却不能保护她,让她任人摆布,听着她在为他生第二个孩子时的痛苦的呻吟声却不能进房看她,知道妻因难产而殒逝却不能与之见最后一面,却只能够忍受。他甚至还做过封建礼教的刽子手,逼二弟觉民完婚,但最后,他有了一点觉悟了,他终于帮助三弟成功地逃出了这个可怕的”家”!

我讨厌觉新这样的人,他是那样的懦弱,那样的无能,他不去争取他所爱的梅,也不能保护他所爱的妻,他还是一个男人吗

《家》读后感 篇15

今天我读了《一家人全醉了》的故事,觉得这个故事既非常好玩,让我大笑不已,又使我受到了很深的教育。

故事讲了在新年的头一天,笨狼的`爸爸妈妈带着笨狼到外婆家拜年。外婆非常高兴,就把珍藏了很久的老黄酒、草莓酒搬出来给笨狼爸爸、笨狼妈妈喝。笨狼看见爸爸妈妈喝得那么香甜,非常好奇,也想尝一尝。可是爸爸妈妈都说小孩子不能喝酒,不给笨狼喝。笨狼很不高兴,谁知道外婆心疼她的外孙,偷偷地在笨狼喝的可乐里加了黄酒和草莓酒。结果啊,笨狼一家都喝醉了。吃过中饭,一家三口就回家了。回家后,因为喝醉了,他们都不能好好做事。煎鱼把厨房烧着了,放水把浴室淹没了,笨狼把自己当成风筝了。如果不是聪明兔爸爸及时赶来,恐怕就要了酿成大祸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对小孩可不能太娇惯了。笨狼外婆因为娇惯自己的外孙,差点使他们一家小命难保。以前我们老师给我们讲过一个故事,也是和娇惯孩子有关的,那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有一个小孩他偷了一根针,他爸爸见了,还夸奖他,啊,我的儿子真能干。这个孩子在这样的教育下,更喜欢偷东西了,一直到他大了以后,他偷了很多东西,被判了死刑。临死之前,他要求对他爸爸说几句话,当他靠近他爸爸时,一口咬掉了他爸爸的耳朵,说:“你才是罪魁祸首,你不该娇惯我!”

其实想想我们现在的小孩,很多人在家里都是被娇惯的。比如说我吧,我奶奶就非常溺爱我,我叫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我做了错事她也不批评我,妈妈教我她还会怪妈妈。幸亏妈妈做事也很坚持,才没让我变成坏孩子。今天我要对奶奶说:以后可不要娇惯我了!小朋友们,你们觉得我这样说对吗?

《家》读后感 篇16

今天想和大家分享的一本书,是巴金的《家》

《激流三部曲》其实我觉得都挺好看的,巴金的书,其实我看的不多,我一开始看到第一本书是他的一本随笔集叫《读书与做人》。

看读书那一部分的时候,我完全进不了他们的世界,因为大部分的著作,我是没有读过的,或者是我只是听过,完全没有共鸣。到后面看做人那部分开始灌鸡汤了,我开始慢慢感觉到,巴金的文字里面的那种温暖的'力量。

也是在这一本书后半部分里面,巴金先生多次的提到了《家春秋》这三部书,尤其是《家》。这次阅读的时候发现了就也重新激起要读这几本书的兴趣,所以我就去看了一下。

《家》读后感 篇17

徐露黄昏渐渐笼罩了喧嚣了一天的校园,夕阳仿佛喝醉了酒一般的把远处的天空染成一片酡红。

马路上依旧车水马龙,鸣笛阵阵,疲倦了一天的人们匆匆地奔向属于他们家的方向!家,一个既熟悉而又陌生的名字。旧社会大宅院里的人们所寻找并且等待的不就是一个能给他们幸福的家?然而,当它成为一个走向灭亡的坟墓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告诉他们幸福究竟在哪里?他们被压迫,然而却无声地忍受着。封建礼教的大石头紧紧地压着,直至他们喘息不过,情愿被压死,他们也未曾想要反抗。当觉新在整个高家乃至整个旧社会面前甘心做一个毫不反抗的愚氓时,所要付出的代价自然是在牺牲了自己的同时也牺牲了两个心爱女人的生命。

夹在幸福和痛苦的夹缝中的他们,在现实的面前,究竟是应该幸福着痛苦的幸福,还是痛苦着幸福的痛苦?亦或是,他们该选择幸福着幸福的痛苦,还是痛苦着痛苦的幸福?也许,在他们的眼里,身居在这囚牢般幽暗的家里并不幸福,然而比起那些真正不幸的人,他们又是何等的幸福?究竟幸福和不幸之间隔着的距离有多长?那些在幸福和不幸间垂死挣扎的大宅院里的人们,他们看到的幸福又有多远?无数的人在旧社会的舞台上重复扮演着觉新的角色,而他们的命运也就在别人的主宰中渐渐走向陨落。

可当一切渐渐地走向灭亡的时候,当一切幸福都快在还未把握之前就逐渐消失的时候,新的思想却在悄悄地萌芽。一切的外来力量都指向了这“叛逆”的新思想,而无论将遭受多大的磨难,觉民、觉慧还有琴却始终都在为着自己的.梦想,自己的幸福在不断地奋斗着,抗争着。压迫有多重,梦就有多长。在其他人眼中无力的反抗终有一天会证明旧社会的梦魇将会在这一次次的反抗中走向覆灭。

于是,当其他人的思想在旧社会的大脚下惨遭蹂躏的时候,另一种年轻的思想正在悄无声息地茁壮成长,而当那只大脚发现它并向它踩去时,它却毫无畏惧,拼尽全力地往上冲,最终刺破封建的大脚,长成参天大树。“他们,他的哥哥和他的两个朋友就这样不留痕迹地消失了。先前的一切仿佛是一场梦。”当觉慧踏上了那驶向新生活的船时,回首望去,往日的一切噩梦都结束了。他将来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里,接触未知的新的一切。他的反抗终于胜利了,当其他人还在为愚蠢的旧社会的封建制度不断牺牲时,前方等着他的却是一片新的天地。日子就像滚车轮一样一天天地过去了,每个大宅院都守着它们各自的秘密走过了一个又一个冬天。

而我呢?我时不时地在想,当愚昧的思想强加在我身上,当不公正的待遇使我四处碰壁,当年轻的心在一次次否认中结冰,我是不是也能怀抱着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满腔热情,开辟出我自己的幸福的路?一阵风雪飘过,那立于昏暗的灯光下的金陵高寓,痴痴地望着远方,逐渐湮没在了风雪里……夕阳已然逝去,那光明还会远吗?

《家》读后感 篇18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 篇19

《班级一宠一物一家亲》这本书主要说了主人公李彦宽有两只一宠一物,一只是Q一宠一莎拉公主,另一只是小狗牛牛,以及与它们之间发生有趣的故事情节来展开描写的一本有趣的故事书。

Q一宠一不是他养的,是***妈养的。它是一只小企鹅,头上有一个粉一红色蝴蝶结,脖子上有粉色围巾。小狗牛牛是***妈买回来的,说是送给他表妹的。同时, 新来的老师让全班同学都可以养一宠一物,这样大家都有了自己喜欢的一宠一物。他的表妹买了一只小兔子,并给他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白雪公主”。 李彦宽后来才知道,妈妈只是在开玩笑,是爸爸怕自己太孤单才买给他的。听了这句话李彦宽感到十分高兴。

除了李彦宽养的一宠一物外,同学们养的一个比一个新奇,比如杜宾犬、獭兔、巴西龟、小伞蜥、狮王斗鱼等等。

这些一宠一物与同学们之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大家深深感到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同学们都变得更加亲密了,大家都能快乐、友好的相处!

《家》读后感 篇20

最近,我偶然翻到一篇小说,就是汪曾祺的《鉴赏家》。刚翻开那本书,我根本就没有准备看这篇小说,因为鉴赏一类的东西给我一种呆板无趣的感觉。等到我把其他的文章都看完,实在没东西看了,才不情不愿地开始看这篇小说。当然,说到现在都是一些题外话了。主要想讲的是我十分庆幸没有错过一篇好的小说。

当我不情不愿地翻看它,只看了一个章节,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也许是汪曾祺描述的那个时代吸引了我,也许是他的质朴又生动的语言吸引了我,总之,我被迷住了。我把那篇小说前后一口气看了三遍。

小说塑造了两个鲜活的人物:四爷和叶三。四爷是一个真正的画家。他在当时已经久负盛名。他住在大红门里面。叶三是个给大户人家送果子的,天天在红门里进进出出。于是叶三有机会见到四爷。他总是把最好的果子留给四爷,因为四爷爱在作画时喝点小酒,喝酒时只用果子作下酒菜。叶三非常欣赏四爷的画。

四爷作画时不喜欢别人在跟前,只有叶三例外,因为四爷觉得叶三是真得懂画。他觉得满意的地方,叶三总能说出它好在哪里。叶三也很喜欢看四爷作画,他总是屏气凝神,在四爷画的相当满意的地方吸气。

在他们长时间的交往中,叶三得到了四爷的很多画,每一幅上都留个名。后来四爷去了,他的画变得更值钱,很多人找到叶三家去,要买他手中的'画,他都没有同意。后来叶三也去了,他的棺材里除了他的遗骸就是四爷的画。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觉想起了伯牙与子期的故事,我觉得高山流水觅知音。古往今来,对于美的感受,从来都不分阶级,不辨年龄。真正的艺术是永恒的,真正的知音也是难寻的。

《家》读后感 篇21

在极大的痛苦中看完了全书,好几次几乎是看不下去了。也就是看在它是名著的份上坚持看完了,用了三天时间,多少有一些收获,当然也少不了牢骚,就写几句算是个做个总结吧。

苔丝:这位小说的主人公,作者及现今其他一些人的评价自己看到了一些,但是就个人而言,并不完全赞同,先说说她的优点,比如当她母亲让她去认亲的时候,她心里还是极其不愿意的,如果她们不是穷到揭不开锅的话,我相信她是不会去求人的。在她受到德贝维尔的侵犯后,她还是比较有骨气的宁可自我毁灭也不要和他一起生活。还有她不肯去找安琪儿的父亲要钱也是有骨气的表现。在安琪儿去巴西一段时间后,她的钱花完了,但是她去最苦最累的农场,在对她极其不友好的老板手下也能忍受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些方面体现了她的好品行,也体现了她内心对独立自由的向往。这些优点放到今天看并不是所有女子都能做到的。但这并不能说她就是多么好的一个正面形象。她身上也存在着许多明显的问题,起码在我看来,有两件事她处理的极为不妥:第一,她与安琪儿交往了起码大半年,而且从订婚到结婚也有相当长一段时间,这些时间足够她与安琪儿坦诚自己的过去,但是她没有这么做,这个简单讲就是欺骗,因为如果如实讲了,她觉得自己可能就掉价了,安琪儿就不会和她结婚了。但无论如何欺骗总是让人难以接受了,没有人喜欢被骗。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世间之所以有谎言并不都是自私的,也许是现实太过冰冷残酷了,只能求助于谎言的掩饰了。总的来说我觉得谎言不是不能有,但是做为她和她的恋人爱的如此热烈如此不顾一切,在这种情况下,却存在如此大的谎言,这不是一个大大的讽刺吗?所谓的爱情都是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还有什么值得颂赞的呢?!如若只是为了生存,换一口饭吃,那谎言也算适得其所了,但是一边爱的死去活来,一边又瞒天过海,这种爱情只能让人恶心。第二,她再次和德贝维尔走到一起,和他有了同居关系,这简直糊涂透顶,如果缺钱,那就是随便嫁个人也不能和曾经的仇人同居啊,退一步讲,如果非要和这个仇人在一起,也应该答应做他的妻子啊,再退一步讲,也要等到和安琪儿解除婚约以后啊,这件事基本就是在作践自己,要糊涂到何种程度才会做出婚内和曾经强暴过自己的人同居啊,愚蠢透顶,从这件事来看那些骂她的下流话没有一句是冤枉她的。总的来说,苔丝只是一个普通的姑娘,有过人的美貌,却没有过人的智慧,她的悲剧主要是自己的父母的愚蠢及绝对的`贫穷造成的,她父母在她17岁刚刚走出家门的时候,没有做好领路人的角色,相反做了悲剧推手的角色,还是就是真的太穷了,不然她也不会将自己送去虎口啊,和社会无关,和阶级无关,和宗教无关,和道德无关,甚至和她自己关系也很有限。

安琪儿:这个小说的男主角,他做的事基本还算得上一个绅士,除了一件事,就是自己也不诚实,隐瞒了自己曾经短暂的放荡生活。结婚当天坦白这不等于胁迫吗?虽然被宽恕了,但是欺骗就是欺骗。

德贝维尔:这个大反派,他就像是行走的狮子,到处寻找可吞吃的人,只求自己享乐,不管她人死活,追求自己想要得到的,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许多人不都有这样的一面吗?他也曾寻找真理,也有过悔悟,但是很快他就又迷失了,除了身心的自我满足,他没有找到生命的意义之所在。

苔丝的父母:他们为了摆脱家里的贫穷,将苔丝置于非常危险的境地,他们是穷怕了吧,依仗苔丝的美貌想要攀附上层阶级,结果心太急了,加上智商欠费,把女儿推进了火坑。

最后引用易中天的话结束,反对望子成龙,反对望女成凤,反对一切成功学。做人,总结为八个字——真实、善良、健康、快乐。

《家》读后感 篇22

家,多么温馨的字眼。当你孤独无助时,它是为你遮风挡雨的港湾;当你旅途迷失时,它是为你指引方向的灯塔;当你饥寒交迫时,它是給予你温暖与光明的栖息地。家,是一切爱的代名词!

然而,巴金笔下的“家”却是明争暗斗不见硝烟的战场。正如他自己说,他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金陵首富高家,书香门第,辉煌鼎盛,但厚厚的帷幕依然遮掩不住它里面的骄奢淫欲、腐朽龌龊。当“最高统领者”高老太爷离世,这等鼎盛大家便似树倒猢狲散,一盘散沙。很快,衰败没落下来。

纵观全篇,作者将几十号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故事情节安排的跌宕起伏,深深吸引着广大读者的`眼球。而最让人喜爱的觉新和觉慧两兄弟,一个温和似水,一个热烈如火,水与火,冷与热,几经碰撞,激起阵阵涟漪。高觉新,高家长房嫡孙,显赫的身份地位,清秀的容貌仪表,有着远大的志向和美好的爱情,但是他特殊的身份地位注定了他要承担起整个封建家族的使命,也注定了他不能像弟弟觉慧那样激进勇敢的反抗。

最终,他丢失了梦想,葬送了爱情,苦苦地挣扎在新旧思想之间的夹缝中。他的思想被称作“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但是,不可否认,他的思想毕竟超越了封建礼教,他能够把新思想的理论和他的封建大家庭毫不冲突的结合起来,这是值得引人深思的。而另一重要任务觉慧,他是新生力量的代表,他对旧势力“不顾及、不害怕、不妥协”。他热心于结交新朋友,讨论新的社会问题。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倾心于丫鬟鸣凤,而当一切曲终人散时,他又毅然决然离家出走,寻找光明,他这种胆大妄为的性格和他大哥觉新懦弱的性格形成鲜明的对比。

除此之外,巴金先生的《家》中,最让人唏嘘不已的是几个可怜女子的遭遇,梅抑郁而亡,瑞玉悲惨离世,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迫出家。作者都表现出深切的同情和极大的悲愤,向腐朽的制度发出了强烈的谴责之声。

《家》是“激流三部曲”中的第一部,长期以来,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和反封建反礼教的思想内涵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它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

《家》读后感 篇23

苏秦开始想凭借自己的学识和口才去游说,秦国接受自己的主张,重用自己。

可是最后他失败了,一个人回了家,他的父母原以为苏秦这样巨大的投入会换来高官厚爵的,可是当看到他一副贫穷的样子就责骂他。

后来他认真学习成了一个受人尊重的.人。

我要向他学习,他不怕别人的责骂,后来学习了一些知识,说服了秦、楚、燕、韩、赵、魏、六国的君王,得到了他们的信任,成为联络使者和指挥官。

只有坚持,才能成功,我要学习苏秦的精神。

《家》读后感 篇24

搬新家的第一天,我就不高兴。我真是太伤心、太失望了:这就是我梦寐以求的新家吗?我想要的家是富丽堂皇的,有漂亮的装饰品和高档的家具。可这个家简简单单,除了单调的书桌和书橱以外,什么也没有。

一天,妈妈神秘而又兴奋地时我说:“今天晚上,你爸爸要送你一个‘新家’。”我一整天都在猜,那是一个怎样的 “家”呢?然而,答案又一次令我失望:爸爸送给我的“新家” 是一幅画―《梵高的家》。整个画面以黄色为基调,画着一个极其简陋的.家:一张单人床、两把椅子和一张小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两瓶酒、一个茶壶和一个茶杯。妈妈怕我不识货,不断地补充说:“这可是《梵高的家》,世界上价值连城的‘家’。”我被搞得莫名其妙,心里直犯嘀咭:什么梵高的家,还不如我现在的家呢!

晚上,我怀着好奇心,坐在书桌前看完《梵高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温森特。梵高在这个世界上只活了37岁在这短短的生命历程中,他受尽妓视和冷遇,饱尝了饥饿与孤独的折磨。他既没有朋友,也没有同伴可以倾诉心声。他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了对绘画创作艺术的追求中。虽然当时他并不为人们所理解,但他是那样执著地热爱着艺术随着时间的流逝,梵高逐渐被人们所认可,他的画成为艺术顶峰的奇葩啊!我终于明白了:梵高的“家”虽然简陋,但是它充满了阳光,这正是画家心中熊熊的生命之火啊!

夜深了,家里静悄悄的。望着父母书桌上仍然亮着的灯,我再一次环顾我的家,忽然觉得它是那么丰富,那么充满生机。

感谢你―《梵高的家》!

感谢你们―亲爱的爸爸妈妈!

《家》读后感 篇25

“风刮得很紧,雪片像扯破了的棉絮一样在空中飞舞……”文章的开头就以环境描写开篇,“他的眼前是连接不断的绿水……”有深意的结尾。读完《家》,我的内心十分沉重又复杂。

封建社会的种种恶意悲惨残酷与知识分子的无知、迷茫表现在种种方面。

对于大哥觉新的婚姻大事,父亲竟用草率简单的抓阄决定,从骨子里透露出冷漠、无情、毫无人性的感情色彩,如此愚昧、无知。我也“亲眼目睹”了一个有理想、有文化的知识青年被封建社会的纽带束缚,一步步被拉向深渊,没有半点挣扎,我的内心很压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想抓住他的衣领问他为何不反抗。在描写方面,作者也“动了手脚”,只用第三人称淡漠的形式“他想,他……”给环境笼上一层悲凉的社会面纱,与本文开头大不相同,开头以两兄弟互相对话而呈现,给开头充满活力,有积极向上的情感。现在看来,或许作者只是想欲扬先抑、以乐衬哀罢了。

在“梅表姐”一节时,“一切都是无可挽回的了。不管时代如何改变,我的境遇是不会改变的。”也充分体现了当时的知识分子的无知思想。时代、环境的影响虽大,但它们都是人造的,人可以通过斗争来改变环境,但也需要时间,我悲哀他们生活在这个战火硝烟弥漫、水生火热、黑暗封建的社会里,若到如今,知书达理、文化渊博的人(不分男女)总有让自己展示的舞台,而不是从前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但也愤怒他们的.无用哀悼,妥协,退让,我的情感十分复杂,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最最让我欣慰的就是三少爷觉慧,透过纸书,我仿佛看到一个勇敢,敢于反抗的年轻知识分子,他比大少爷、二少爷更来得果断,比如最后的离家出走,对“捉鬼”的反抗,但,他也有朦胧迷茫的地方。或许怀着少女对爱情的向往,我很期待鸣凤与觉慧在一起,而不料鸣凤抗冯爷婚不成投湖自尽,在我眼里的鸣凤,是一个对爱情忠贞不渝、聪慧的女子,在死前她还心心念念想着觉慧,而觉慧——在这个时段却不断地放下、重拾、放下、重拾爱情,不够成熟,表现彷徨、纠结。最后他们没有走在一起,吞噬他们爱情的不是湖,而是黑暗封建的社会深渊。

《家》读后感 篇26

自从读过《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之后,我就对故事内容念念不忘,她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感动!比起我自己,还差得远呢!

书中的一个主人公赵乔乔,因为长得高,所以才刚刚开学第一天,就被同学们认成老师。为此,赵乔乔曾多次在妈妈面前埋怨过她为什么要长这么高。妈妈也感到疑惑不解,她刚出生时,比普通孩子都小,可是突然间,赵乔乔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开始溜溜地向上长。

虽然赵乔乔不和正常人一样高,但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老奶奶收养的流浪猫“点点’’弄丢了,赵乔乔偶然间找到了它,自告奋勇当起了保姆,细心的'照顾它。为此,点点非常喜欢赵乔乔。

有一次,点点把一不小心把赵乔乔的手抓破了,妈妈一怒之下,要将点点赶走,经过赵乔乔苦苦哀求,终于为点点免了死刑。

当然,她还有一颗难得的女儿心。

故事发生在一天清晨,妈妈送赵乔乔上学,结果,一个工人肩上的灯箱朝妈妈扫来,她连忙抱住妈妈,而自己的额头上被狠刮一下,立即出了一滩血,留下了痕迹,但她笑了笑,却不以为然的说:“这是爱的痕迹。”

现在想来,赵乔乔的那颗心,在我们身上都快灭绝了。期末考试后,我觉得语文和英语考得还不错,就是数学不怎么理想,91分但是总体还算行,于是,我天天骄傲自大,吹牛。家里的人都听腻了,已经背到滚瓜烂熟的地步。妈妈见了,细心的教导我:“你呀!真是井底之蛙,成绩好的人多了!”就为了这点区区小事,我们俩人便吵了起来,结果,惹到妈妈伤心。哎,回想当初,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呀!而小时候,妈妈经常为我干这干那的,我却这么对她······所以,我们长大后一定要“乌鸦反哺”,孝敬自己的妈妈。

我看完后,明白一个道理:要像赵乔乔那样拥有一颗“完整的心”。

《家》读后感 篇27

这个暑假阅读了《家》,虽然时间上太过短暂,但还是有所收获。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是《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读后了解到它是经过描述一个家庭中每个人不一样的命运,不一样的人生态度来唤醒青年一代觉醒的。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的故事贯穿了全文,他们不一样的结局异常给我们一个深刻的印象。

觉新,他的命运是坎坷的,作为封建社会中一个大家庭的长子,他有太多被关注,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力抵抗,他与自我深爱的梅最终是个杯具结局,还有他的妻子,在旧社会的制度下最终落下死去的结局。一切都是由于旧社会旧制度的压迫,他的命运他的前途都化为泡影。

觉民,他有着沉着的性格,对于自我的命运有自我的思想,他的抵抗也注定了他个人生还是幸运的`还是顺利的。

觉慧无疑是一个最为关键的人物形象,他那种反抗旧社会的态度是强烈的,是有目的有信念的。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对于正在变化的时局有着清醒的认识,他不甘心沦为旧社会的奴隶,他的思想是一个青年一代觉醒的象征。

巴金经过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决心用笔写下自我的感受,用文字唤醒青年一代。《家》之所以能成为,正是因为它有它的价值存在。

在这样一个《家》的影响下,让我明白了时代的前进,不应当小部分人努力就好,而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觉醒,广大群众的觉醒,首先就是要唤醒青年一代,我们应当有自我对社会的认识并能了解到自我身上背负的社会的时代的使命,仅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有前进,我们是新一代,是中华民族的期望,我们应当要有更加强大的信念,为中华之繁荣富强努力!

《家》读后感 篇28

“桥下寒冷的风,吹不散一家人温暖的爱。”这句温馨的话,就像是沙漠中的一股清泉,滋润了燥热的干喉;又像冬日里的一束阳光,温暖了心房。

含着感动的泪水、带着欣喜的微笑,我读完了美国作家纳塔莉·萨维·卡尔森的《桥下一家人》,书中的一幕幕却在脑海中挥之不去:阿曼德是生活在巴黎的一位流浪汉,横跨塞纳河的大桥底下便是他的栖身之所。一天傍晚,他发现自己的地盘被三个陌生的小孩子和一只小狗占了,于是他生气地要把他们赶走。后来,在与孩子们的接触中,他逐渐改变了态度,还照顾他们,三个孩子也把他当做自己亲爱的爷爷。读到这里,我深深地震撼了,四个素不相识的人建立了一个温暖的“家”,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

掩卷沉思,什么是家?有人说,家是避风港,家是遮阳伞,家是成长的摇篮。“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家是母亲为远方游子缝补的衣服;“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家是硝烟弥漫中,杜甫笔下的一封家书;“风一更,雪一更,聒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家是纳兰性德帐篷外的低吟。我有一个温馨的家,冬日里,一家人围坐在书桌旁读书看报,浓浓的书香飘满屋子;夕阳下,一家人散步在公园的小径上,留下一串幸福的脚印;出门前,家人总会站在门口千叮咛万嘱咐:“路上小心,早点回来。”

在我心里,还有一个温暖的'小家——寝室,那是八个女孩子组成的“家”,虽然彼此不是亲人,但家的温暖时时将我们围绕。瞧,谁没有了牙膏,立刻有人递过来一支崭新的;谁在睡梦中踢掉了被子,准会有人悄悄帮忙盖上;寒冬里,当你冷得瑟瑟发抖时,便会有人为你披上一件自己的大衣;每当病痛侵袭你时,总会有人抢着送你去医务室……是啊,家的概念已不仅仅是一座栖身的房子,无论身在何方,只要像阿曼德一样在心中播下爱的种子,心中就会涌动一份家的温暖。家,在每个人的心里。

家,使阿曼德决心振作;家,使人在迷雾中找到方向;家,使我不论身在何处,只要心中充满爱,都能找到一份温暖。

《家》读后感 篇29

有两年没写过东西了,突然想写书评还真的是不知道从何写起。

这次拜读了石田衣良的著作《孤独小说家》,故事情节中不乏让人揪心,让人喜悦的片段。我认为整本书的色调是暗淡的灰色,偶尔会有突然迸发出彩色,偶尔甚至会出现比灰色更厚重的黑色。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中年作家青田耕平在妻子因车祸不幸遇难三年之后的生活。从书的描述中,脑海中得到了一个略微消瘦带着那一点点不自信甚至有一些懦弱,但在骨子里有着一份执念的中年作家兼单亲爸爸的形象。心中对于去世妻子死亡的执念或者说是爱与不舍,还有对儿子的愧疚以及自己无能的自责。儿子小驰,虽然总是用平淡的语气回答父亲的问话,却带着一份不应该在还在上国小四年级孩子的懂事。亡妻久荣,则是一个柔美的形象,要强中带着一丝柔弱与哀伤,但也少不了的一份幸福。书中三位和青田有交集的'女性,书店店员

香织,女招待 椿,国语老师奈绪。各有各的特点,在此处不想多写,留悬念,要读了才能体会。到这里人物并没有交代全,青友会的各位作家,数位不同出版社的编辑比如大久保,冈本小姐,米山等,亡妻的母亲郁美对于青田再婚的极力撮合,其父的回答方式。我只能说这本书很好,真的很好。我分三次才看完,太过揪心,实在是没办法一气呵成地读完。过程有揪心有喜悦,但是最后的结局却让人心中一酥。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很难从书中出来,就好像我曾经在哪里活过。

《家》读后感 篇30

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寄居蟹一直住在别人家的屋檐下。寄居蟹多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啊!但是,用石子建一个坚固的房子,他嫌太苦太累。用木片钻个洞,建个房子,他觉得不够气派,也害怕被海水泡烂。

有一天,寄居蟹在海边发现了一个可口可乐的瓶子,这个瓶子很像一座红色的宫殿。于是,寄居蟹决定在这里安个家。到了傍晚,寄居蟹要睡觉了,他钻进这个可口可乐的瓶子,美美的睡了一觉。

第二天,天亮了,寄居蟹醒来,看了看外面,他目瞪口呆。四周没有了沙滩,他只看见了一棵又一棵的树。原来,昨晚的一阵大风把自己的家连同自己吹到了树林里,他哇哇的哭了起来。他的哭声吵醒了树上的长尾猴,长尾猴很同情寄居蟹,又把他送到了沙滩上。

海龟、海螺看见被风吹走的可乐罐子又回来了,大家议论纷纷,寄居蟹躲在里边不好意思出来。

等到天黑,寄居蟹才出来,他用钳子在沙滩上挖了个沙坑,把瓶子埋了下去。寄居蟹用了整整一晚时间盖好了房子。

天亮了,一只海龟第一个发现了红色的`宫殿。海螺惊奇的问道这个宫殿会是谁的呢?“是我的!”寄居蟹得意洋洋的走出了这个宫殿。

从此,寄居蟹的这个家再也没有被风吹走了,寄居蟹也有了一个漂亮的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要想有收获,必须要付出劳动。

好词有:气派、坚固、宫殿、可乐罐、羡慕、礁石、蟹钳、探出、

好句有:“他开始用蟹钳使劲的挖着沙,挖呀挖呀,蟹钳都挖疼了,终于挖出了一个沙坑。”

《家》读后感 篇31

我读了一本好书,叫做《黑熊舞蹈家》这本书由8个小故事组成,其中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母熊大白掌》

《母熊大白掌》这个故事中的“我”是用平生的第一次打猎发生的事情为题目写的。这个故事充分体现了母爱的'伟大!这篇故事是以时间顺序写的,运用了很多好词佳句,把故事写的更加饱满。

我读过这本书后,鼻子一酸,差点掉下眼泪,是呀,母爱是多么的伟大,我们天天生活在爱的海洋里,一定要学会感恩,感谢父母为我们做的一切……

《家》读后感 篇32

这次寒假,由于时光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我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理解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我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个性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用心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述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用心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学生运动,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述。用了很多不一样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后感 篇33

《家》这本小说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但这本书两天便读完了,我自己都有点惊叹这个速度。我想原因有二,一是有任务在身,必须快速读完,二是这本小说确实十分有吸引力,看着看着就全身心融入进去了,等回过神才发现原来已经看了这么多了。

巴金的《家》这部小说,以四川成都为背景,写出高家这个很有带表情的封建大家庭渐趋腐朽的过程,其间表现了觉民兄弟和一群新青年奋起反抗以及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女性的悲惨命运,控诉了封建制度对生命的摧残,歌颂青年一代的反封建斗争以及民主主义的觉醒。

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高家三兄弟了。虽然他们是兄弟,但性格差异很大,所以对比起来就很有意思。

首先是觉新,觉新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他本来也是一个有这自己的梦想和心爱之人的人,但由于封建大家长早就为身为长房长孙的他规划好了一切,安排了他的工作和妻子,觉新没有反抗,家庭的重担落在他身上,他也默默承受。他开始用敷衍的方法来与长辈相处,以避免冲突。于是觉新的朝气与青年梦想被生活磨尽,他处于极度的痛苦之中。后来又因为他的.懦弱,妻子在生下二胎后死去,觉新才觉醒,帮助觉慧离开高家。觉新信奉着“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深受封建毒害但又受一些新思想影响,可悲又可怜。

然后是觉民,觉民是我最喜欢的一位,带金丝眼镜,温文尔雅,比觉慧理智,又比觉新勇敢。为追求爱情,逃出高家,坚决抗婚,最终取得胜利。他是介于觉新与觉慧之间的人。

觉慧可以说是三兄弟中觉醒最早最彻底的一个,或许是因为年少而无畏,受封建影响不深入。觉慧藐视等级制度与丫头鸣凤相爱,反对包办婚姻支持觉民逃婚,大胆揭穿迷信的捉鬼、血光之灾等邪说,最后义无反顾地从封建大家庭出走。但我又觉得觉慧身上还存在着他所出身的那个家庭和阶级的思想印记,比如他对待鸣凤的态度,一边表示着自己的爱慕,说着并不在意鸣凤婢女的身份,但一边又想着要是鸣凤处于琴的地位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封建等级观念,或许根本不会这样想,所以我觉得觉慧并没有完全跳出封建的桎梏。

《家》读后感 篇34

赫尔摩斯一直觉得人们都很尊敬他。

有一天,他想看看人们究竟对他有多么的尊重,他就化身为一个凡人来到了一家雕像店。

他走进雕像殿发现了一座宙斯的雕像,就问:“店主这作雕像刻的不错,要多少钱呢?”雕刻家回答:“一块银元。”他又在雕刻店里往里走走,他看见了赫拉的雕像就问店主:“那这个呢多少钱?”雕刻家说:“这个可能就会贵一点儿了,”赫尔墨斯又在雕像店里转了一圈,终于看见了自己的雕像,他得意洋洋的想:我是神的'使者,还是招财进宝的神,人们肯定会更加的喜欢我,我的雕像应该比宙斯的雕像或者其他神的雕像都贵吧!

于是赫尔摩斯便指了指自己的雕像,信心十足的问雕刻家:“雕刻家这个雕刻的雕像多少钱呢?”雕刻家抬眼看了看,回答说:“如果你买了两个,这个就可以白送给你一个赫尔摩斯,”却没有想到有这种的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默默地走了。

读了这一篇小短文,让我知道了一个对我们更有用的一个道理是:赫尔墨斯以为自己很高高在上,觉得所有人都非常的尊敬他。其实她并不深刻的了解自己,爱慕虚荣的人,往往会被人们都瞧不起,他们在人们的心中是一文不值不会让人们记在心里。却能让人们在心里知道赫尔摩斯这个人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自以为自己非常的高高在上。

这是我读了这一篇小课文的道理,你也来读一读吧!

《家》读后感 篇35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 篇36

最近,我读了《肩挑一个家》这本书,一看到书名,我的脑海里自然地就闪现出一个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形象来,然而,当我打开书本,细细阅读时,才发现自己错了,书里的主人公却是只比我们大一点、甚至和我们同龄的小朋友。他们每天所思考、所经历和所承担的事,却远远超过了我们的想像。

你看,从小就是孤儿的薛馥华,能踩着三轮车带养父去看病;心里住着“小太阳”的胡继汕,含辛茹苦却乐观地照顾瘫痪的妈妈;聋哑儿童朱恩汉,已经会为爸爸的幸福着想,拼命打工赚钱,只为给爸爸买一套穿出去相亲的西服;身为小学生,却有着很多大人都无法比的宽厚善心的华灵,帮助了一位又一位贫困儿童;乖巧懂事的陈能,日复一日地重复着照顾有内风湿关节炎的妈妈,再上学,再照顾妈妈的工作……

这一个个真实生活中的“小”人物,一幕幕感人肺腑的情节,深深地震撼了我的心灵。他们小小的年纪,却用自己的坚强、乐观、勇敢、孝顺、善良,肩挑起一个家,甚至承担起一些成年人都无法做到的家庭、社会责任来,这与我们身边那些平时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对父母稍不满意就乱发脾气的小孩比起来,真是天壤之别呀。同时,我也领悟到,美德并不是一定要有什么英雄壮举,而是要从爱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开始。

这不,我已经开始向那些美德少年学习了。星期天,奶奶忽然生病了,妈妈要带我去看望。我灵机一动,以前都是奶奶照顾我、给我做好吃的,今天,我也给她做点吃的,相信奶奶一定会非常高兴,病还会好得快些呢。心动不如行动,我立刻打开冰箱,找出奶奶喜欢的番茄、鸡蛋、丝瓜等,还把一直不舍得吃的鳕鱼拿出来,拉着妈妈,和我一起精心制作了奶奶爱吃的番茄蛋汤、丝瓜饼和香煎鳕鱼。小心翼翼地摆放到多层餐盒里,送到医院,端给奶奶吃。看着奶奶吃得香香的样子,我忽然感觉自己也好“伟大”呀。其实,美德就是要从关心身边的人,做好身边的小事而开始的呀!

同学们,让我们学习美德少年,从现在、从身边开始行动,每天帮家里打扫一次卫生、给爷爷奶奶捶一次背、替老师擦一次黑板、捧一次本子,帮同学解决一下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肩挑起起家庭、班级、社会中我们该承担的责任,人人都争当一位美德少年吧!

《家》读后感 篇37

这个假期,妈妈带我去书店借书,一进书店,就看见许许多多的书,就像大海一样。

走着走着我看见一本阳光姐姐书,书名叫《班级宠物一家亲》这本书主要讲述:李彦宽的妈妈买回来了一只小斑点狗,让李彦宽非常高兴,妈妈骗他告诉他这是准备送给表妹的生日礼物,与此同时,班上来的新班主任鼓励大家养宠物,开博客。一时间,同学们纷纷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可爱宠物。李彦宽一方面不舍得把小狗牛牛送给他的表妹肥妞,另一方面和大家在一起,深深感受到了有小动物陪伴的幸福和充实的快乐我也非常喜欢这只斑点狗牛牛,我也很想拥有它。

大人们总认为,我们养的`宠物是专供解闷,是可以随便替代的。这些小动物不仅仅是宠物,它们就是我们的同伴,它们默默地陪伴着我们一天天长大,当我们有了烦恼或者喜悦,都可以对着它们诉说,它们从不厌烦。

你们喜欢小宠物吗?你们家里有养吗?

《家》读后感 篇38

当初认识席慕容,是从她的诗开始的。《七里香》,在那里她问,“如何让你遇见我,在我最美丽的时刻。”很哀婉的那种,细水长流。

但不知是否是我对诗歌不感冒,我倒是觉得她的散文回味更悠长些。那是一种生活的琐碎与闲适,没有颓废,没有忧伤,是被诗意化的生活,是被现实化的诗歌。在这里,她是一个参与其中的旁观者,注意,参与其中,这个淡定女子从来不将用嘲讽的态度与致命的清醒灌输给读者,席慕容宁愿保持着某种可爱的醉态,刻意将生命里那些细节朦胧化,去除毛边与瑕疵,只省美好。即使难免有令人遗憾的故事,在她的笔下也波澜不惊,最多最多只是一缕伤感,仅限哀伤。有时是亲情的记载,有时是初恋的描述,有时是旅游的见闻……甚至,有时只是惊鸿照影的花草树木,也被扯出一大长串感性的思维,在跳脱的文字里熠熠生辉。

席慕容除了作家的身份,还是位画家,曾在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校进修,科班出身的。我没有看过她的画,但大抵从她的文字里可以推断出那是怎样的笔触。很柔软,很随意,也很有女子的细腻,决不华丽,是清雅的水彩。犹记得在她那篇〈胡凡小姐的故事〉里,她记叙了她在布鲁塞尔留学时在大学里认识的胡凡小姐,胡凡小姐年老而憔悴,深受女学生们的漠视,但一次,她却听到了胡凡小姐的爱情故事:当年还年轻美丽的胡凡小姐曾与一个男孩相爱,那男孩却在订婚那天为了看她,永远地睡在了,通往她家的那片积雪的森林。文章的结尾是这么写的:

“……假如搬上了银幕,最后的镜头应该是一片白茫茫的森林,女主角孤单寂落的背影越走越远,美丽的'长发随风飘起,悲怆的音乐紧扣住观众的心,剧终的字幕从下方慢慢升起,女主角一直往前走,没有再回过头来……可是,我看到的剧终,放在四十年后,却完全不一样了。这样的剧终,虽然真实,却很难令人欣赏:一个古怪的白发老妇,走在喧嚣狭窄的街市上,在她光秃秃的屋里,只有一张床。”

刹那,岁月的流逝,就在不经意间淌满心扉,席慕容给我们的故事,总是那些任何人都可能经历或听说过的,光阴里的沉积。

《家》读后感 篇39

终于读完了《家》的最后一页,心中澎湃的浪花却没有平息。它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带给了我欢笑,悲伤,气愤,和失望……

《家》描述的是一个封建的大家庭的悲欢离合。在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不可避免的明争暗斗,纠纷,不公与压迫。但又因为身处于新文化运动的开始时期,却也有令人感到惊奇的反抗。在封建社会的残酷迫使下,一群年轻可爱的生命受苦,煎熬,甚至是失去生命,因而故事中带着血和泪,带着控告与悲愤的呼声。把斗争的剑刺向了极度腐朽的封建社会以及害人的封建礼教,并暗示它走向灭亡道路。

我觉得书中最有魅力的东西就是矛盾。主人公中觉慧一群象征着一端,觉新连同老太爷一群象征着另一端。关于觉慧的个性,第三回就已经明显了——幼稚、叛逆、热情。刚在督军暑怀着满腔激情抒发了多时积累下的愤慨,却又在家里和老太爷吵上了一通。于是,觉新的话语在旁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实爷爷跟你说什么话,你只要不声不响地听着,让他一个人去说,等他话说够了,气平了,你答应几个‘是’就走出去不是更简单吗?”好一次矛盾,好一次思想的'撞击。

说到觉新,便让我想到了梅:在觉新知道自己的订婚日后,“他绝望地痛哭,他关上门,他用铺盖蒙住头痛苦。他顺从了父亲的意志,没有怨言。可是在心里他却为着自己痛哭,为着他所爱的少女痛哭。”在父亲告诉他要去西蜀实业公司,在他面临着一生的理想被强制剥夺之时,“一个念头在他的脑子里打:‘一切都完了。’他的心里藏着不少的话,可是他一句也不说。”又是矛盾,又是思想的撞击。

《家》读后感 篇40

梅,总给我黛玉一般的伤感;觉新,总让我心隐隐作痛。他们的这份爱,似乎是在照应着古时陆游唐婉的爱恋,只是少了婚书,但愁怨无奈未少,撕心裂肺不减。

他毕竟是长子,觉新的犹豫,觉新的舍弃,我终能理解。因为他伤自己,是伤得最深,我分明看到他心头的愧、悔、痛,无奈、怯懦、彷徨……而梅,那腊梅般傲霜又清丽的女子,对这情缘终是无力回天。

另行嫁娶的.两人,阔别数年,竟也在园中相遇,只是未在沈园。不知是否是笔者刻意影射历史,我从作者笔下想见得陆唐的泪眼相对,想见得梅新的无语凝噎。

东风恶,欢情薄,终是伊人逝去空留那千万万无期离索;桃花落,闲池阁,终是倩人难留只剩那赤条条孑然一身。

今世无缘赠玫瑰,只有梅花暗香,只有暗香……

《家》中本有万千世俗人情,但我想,数年、数十年之后,在我记忆中仍深深留下的,是这花梦三叠的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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