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精选1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决定对食堂大米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办法: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大米生产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
(3)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一级粳米,并能按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南粳505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粳米标准。净重量达标。有SC标识和各批次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合格证。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1)凡报名参加招标的商家,须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送至报名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学校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踏访,实地踏访合格的通知参加开标。
(2)报名费壹佰元。
2、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
3、报名地点:如皋师范附属小学食堂二楼。
4、招标时间:20xx年8月20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xx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3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
比选对象
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
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
前期准备
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
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
工作要求
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
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
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4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
比选对象
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
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
前期准备
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
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
工作要求
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
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
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5
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6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
比选对象
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
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
前期准备
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
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
工作要求
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
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
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7
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xxxxx
二、采购项目名称:
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
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备注:
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
应当在20x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x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xxxx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
20x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8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
比选对象
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
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
前期准备
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
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
工作要求
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
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
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9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0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管理,完善学校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运行机制,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与学生营养健康保障水平,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5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发〔20xx〕19号)、《关于印发的通知》(鲁教体字〔20xx〕10号)、《关于加强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体函〔20xx〕17号)、《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发〔20xx〕2号)、《关于开展保障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民生实事工作的实施方案》(临市监餐食字〔20xx〕4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实现食堂管理规范化,为师生提供安全卫生、质优价廉的食品,从源头保障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安全,全力打造阳光食堂、放心食堂、满意食堂。
二、基本原则
1、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过程中,坚持采购选择权和使用评价权分离的原则。
3、在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中,坚持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服务中心、机关党委、安全指导科、财务核算中心、信访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讨论和决定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的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各采购配送学校要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四、定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参加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的供应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达到一定的规模,有达标的场所、固定的工作人员、足够的配送车辆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能做到配送及时,服务到位。
2、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3、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新成立公司除外)。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新成立公司除外)。
5、依法缴纳税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除外)。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一定的规模,有一定面积的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仓储、配送、检测室等配置电子监控系统。
2、经营场所及相关设施设备须在沂南县境内。
3、供货价格不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
4、所供食品在本县学校食堂使用率、品牌认知度、质量认可度较高。
5、肉类、禽类、水产品、蔬菜等定点供应商须建有足够容量的冷藏库,配备符合要求的配送车辆。蔬菜供应商还须建有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有能力对大宗农产品(蔬菜、鲜肉、生鲜、蛋类、禽类等)进行检测或提供检疫合格证明、检测合格报告,并将批次检测合格结果随食材送至学校。
6、各工种工作人员配备合理、人数充足,且身体健康,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7、有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并能严格落实。
8、具备应急保障能力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有能力交纳一定金额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金,用于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定点供应商终止供货合同时,根据应急处置金使用情况,无息退还余额。
五、定点供应商确定方式
1、由县教体局发布定点供应商招商公告,供应商按公告要求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由县有关部门业务人员组成考察评估小组,采取实地考察、现场评估打分的方式,择优确定定点供应商。
3、依据我县学校食堂需求及实际情况等综合因素,择优确定出综合性定点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各若干家。今后可根据全县学校食堂实际需求,适当增减定点综合性供应商和专项定点供应商数量。
4、考察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县教体局组织定点供应商进行洽谈,提出相关要求,同时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5、定点供应商资格不得转让。
六、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范围
全县开设食堂的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
七、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种类
米、面、食用油、杂粮、蔬菜、肉类、禽类、蛋类、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
八、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方式
1、县教体局建立“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监管平台”,由学校食堂采购人员、学校及监管部门人员使用,订货、下单、配送、结算、统计、监管、联系等全部在手机或电脑平台上完成。
2、每天上午9:00前,定点供应商在平台上公布各类食品图片、质量等级、价格及相关资料信息等,各学校每天14:00前登录平台进行采购比选,在平台上完成填写订单,对本校食品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定点供应商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订单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对于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无条件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规定处理。定点供应商要保证按时供货。
九、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要求
定点供应商在采购和配送中,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须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学期索要一次,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
2、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须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该批次食品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归档保存,在送货时另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食品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的米、面、杂粮、食用油、调味品等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SC”标志,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4、配送的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5、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在当地镇街(街道)政府备案。
6、配送的肉类、禽类等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7、配送的蔬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提供检测合格报告,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8、严禁配送劣质变质、霉变生虫、掺假掺杂、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严禁配送四季豆、发芽土豆、鲜黄花菜、野生菌等容易发生中毒的蔬菜。
9、禁止配送肉食鸡、鸭等含激素超标的食品原料以及成品、半成品。
10、禁止配送转基因食品原料。
11、禁止配送冷冻肉类、速冻食品、速冻蔬菜等食品原料。
12、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由供应商提供车辆、驾驶员信息,县教体局统一定制盖章)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生鲜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3、严禁供应商之间搞串通定价、弄虚作假、恶意竞争、相互诋毁等不正当行为。
14、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发现定点供应商不认真执行以上要求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
严格遵守供货合同条款,按照“执行制度不放松、互相沟通不对立、负起责任不推脱”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管理工作。
1、学校要认真做好食品验收工作。学校要坚守购验分离、购用分离原则,对定点供应商配送的食品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配强、配齐食品验收工作人员,接收货物时应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和验收人员共同验收,仔细核对《送货单》,确认无误后签收,并做好登记存档工作。一旦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学校领导,及时取证,并与定点供应商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并及时做好换货或补货工作。
2、及时做好食品价格公开工作。在学校食堂显眼位置设立公示栏,每日及时更新《送货单》等购货清单,向全校师生及家长、社会人士公示,及时听取反馈意见。学校应通过师生、家长监督等多渠道了解食品市场价。学校安排人员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市场价调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对报价异常的定点供应商提出警示。
3、加强对定点供应商日常管理考核。学校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平时要加强对定点供应商的监督管理,在学年度考核中对定点供应商做出客观的评价。定点供应商违反供货合同条款给学校食堂造成经济、声誉上损害的,学校应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县教体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反映,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一、定点供应商考核和退出机制
1、县监管部门和学校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期限为1学年,实行配送月考核(百分制),学年度考核(百分制)为配送月考核累积平均值。
考核的内容包含:食品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时效性、价格执行、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考核等级:优秀(85分以上)、合格(70-85分)、不合格(70分以下)。
学校考核(60%):学校要对定点供应商进行月考核,考核结果于下一个月的5日报送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
监管部门考核(40%):主要包括监管部门不定期的“飞检”、督查组的督查、采购和监管平台的监督评估等方面。
县教体局负责各学校和监管部门考核的结果汇总并公示。
学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的定点供货商可直接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85分的定点供应商,采购配送期间无因质量问题退货行为,可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学年度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取消参加下一学年度的食品定点采购配送项目资格。
2、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定点供应商资格:
(1)配送的食品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2)月考核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低于70分的;
(3)学年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的;
(4)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5)其他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
3、定点供应商可以自主退出平台供应,但须提前30天告知县教体局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勤管理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指导学校与采购配送定点供应商签定合同;不定时组织各相关科室对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组织全县和各学校学年度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考核总结工作,做好下一年度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相关准备工作。
机关党委职责:参与定点采购统一配送考察评估过程、配送食品价格和廉洁自律的监督。
安全指导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健全与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卫生制度;与相关科室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检查;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财务核算中心职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信访科职责:负责指导学校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中群众的诉求工作。
学校职责: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分管校长、一名中层教干负责食堂管理工作,配备至少一名食品验收人员;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出货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要求,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要纳入学校财务管理,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学校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学校食堂委托餐饮公司经营管理的,食堂财务也要设立收、支台帐,凡学校食堂入账的食品原料采购票据,必须有餐饮公司负责人、学校食堂收货验收人、食堂管理中层教干、分管校长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发票,餐饮公司财务才能予以下账;加强学校门卫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要教育师生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交通安全;加强食品市场价格调查,对定点供应商的食品报价进行监督,确保配送的食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加强对定点采购统一配送食品的质量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定点供应商反映,及时沟通解决,确有困难的问题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汇报;每批次食品都要向定点供应商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建好台账;学校其他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工作职责,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相应的指导与监管。
(二)健全制度,强化监管。建立定点采购统一配送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各学校要及时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学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及时报送县教体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沂南县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食堂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定点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食品安全应急处置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建立督查制度。县教体局成立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督查组,督查组由县教体局机关党委、信访科、核算中心、安全指导科、后勤服务中心等科室人员组成,不定期对各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成绩纳入对定点供应商的学年度考核。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1
受盱眙县第三中学的委托,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20xx-20xx学年,盱眙县第三中学在学校食堂就餐师生人数约1400人左右。
标段一:对时令蔬菜,水果,牛奶,干货调味品等进行采购,预算金额:126万元;
标段二:对食堂冷冻食品进行采购,预算金额:54万元;
标段三:对鲜鸡、鸭、鹅、牛、羊肉等进行采购(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预算金额:66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五)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方式:供应商将
(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
(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xx@qq.com邮箱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xx。
售价: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账户,务必在报名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请报名单位将报名费用截图一同发至报名邮箱,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账户名:xx
账 号:xx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盱眙支行营业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标办法
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如最低价报价相同,进行下一轮报价。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金额: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一月一结(对公转账)。
4、代理费收取:本采购项目三个标段代理费共6600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每个标段的代理费用按照其预算费用占总预算费用的百分百乘以总代理费用计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第三中学
地 址:盱眙县第三中学
项目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2
一、首先各店食堂必须由一位店长主抓,确保员工餐的质量。
二、选出一位合适的食堂管理人员,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如开菜、安排每日菜谱、安排食堂员工工作及各项工作的调配。
三、在天津区域做出一个样板食堂,对员工食堂做出规范化标准如下:
(一)食品、卫生质量标准
1、保证原材料新鲜,无腐烂变质、无过期、有毒食品;保证原料清洗干净。
2、保证菜品热度(尤其是营业末期值班员工就餐时必须保证菜品是热的)。
3、保证食堂所用的炒菜设备、厨具、员工餐桌、餐具等整齐干净无油渍。
4、保证员工餐具每餐必须经过消毒,要求所有餐具全部放入消毒柜消毒,并确保达到消毒标准,消毒后方可提供使用。
5、保证食堂地面平整无污渍,有防滑措施,灯光明亮。
6、保证食堂物品架、菜品架与就餐区独立或隔离,并要求摆放整齐有序。
7、保证餐厅内无鼠害,并须配有灭蝇设施等。
8、保证食堂工作人员仪容仪表整洁,工装干净,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并佩戴帽子。
(二)食谱标准
1、员工餐费标准(员工用餐一律免费)费用控制在5-7元之间。
2、菜样标准:
(1)早餐:简单营养,至少二个自拌菜、面食、粥或豆浆等。
(2)午、晚餐:确保二菜(一荤一素)一汤或粥。
(3)每周至少改善一次。
(4)根据我们店内的综合情况,陕西人和东北人占的比例较大,食堂管理人员可以考虑,午、晚餐按二种口味准备,虽然麻烦些,但既然我们做了,可以做的更完美。
(5)对于员工过生日提供生日面,员工生病,提供病号餐等,让员工深切感受到家的温暖。
(6)食谱每周更新一次(或可随市场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环境、设备、设施标准
1、保证食堂温度冬暖夏凉(空调、风扇、坐垫等)。
2、保证食堂通风无油烟,要求有排风设施。
3、保证食堂就餐餐位,配备餐桌、餐椅。
4、配备足够的餐盘、汤碗、汤匙、筷子等。
5、配备能正常使用的消毒柜。
6、餐桌配备员工需求的.醋、辣椒油等小料。
(四)食堂文化标准
1、在食堂内张贴食堂管理标准及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2、在食堂内张贴一周食谱。
3、在食堂内文化宣传语。
4、员工活动图片展示等。
(五)食堂满意率标准
1、每月末各店行政部负责组织各部门代表进行食堂满意度调查(表附后),要求参与人员不低于全员的1/4;并将结果汇总,进行落实改进,区域总经办进行检查跟进。
2、每月评选出区域最好的员工食堂,并对优秀食堂的管理人员及员工给予奖励。
3、食堂满意率平均超过80分,奖励食堂管理员100元,员工50元。未达到80分,将给予主抓食堂的店长做200元的处罚。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3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4
我店有多年经营饭店的经验,有完善的餐饮管理方案,以高规格的服务质量及卫生、营养的优质菜品为顾客服务,与很多无害蔬菜、家禽家庭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给食品的质量及新鲜度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本店管理人员从事餐饮业20年,并于1994年拿到省二级厨师证书,经验丰富。
一、服务方面
1、为保证政府食堂服务质量,我店承诺人员配备满足正常用餐需要,如遇大型活动,我店会临时增加人员,保证服务质量。
2、早餐安排专人负责,在原有的基础上,会适当增加、更换早餐种类。
3、工作用餐我们会安排厨师,定期更换菜谱,菜色根据季节合理搭配交替变换,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
4、二楼餐厅服务员按照两厅一服务员的标准配备。
5、为满足经营需要,我们会定期更换厨师,保障菜色及口味的'新鲜度。
二、卫生方面
1、除了保证餐厅整洁明亮外,我们定期组织人员对餐厅进行清洁美化。
2、购买新鲜干净的肉菜瓜果 ,不买腐烂变质、未经检验部门检验的肉类及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鱼贝类;锅、碗、碟、筷等餐具经常煮烫、消毒,工作人员工作时统一穿工作服,并彻底清洁双手。
3、餐厅所用餐具、茶具等,分包到人,明确责任,确保用具安全卫生。
三、价格及食材方面
1、保证食物质量的前提下,工作餐、招待餐保本薄利经营(详见报价单)。
2、我方有专门的食材购买途径,与很多无公害蔬菜农户,土鸡、麻鸭等养殖户有多年合作关系。
3、每天专人购买食材,鱼类以野生鱼为主,保证食材的新鲜度和质量。
四、经营方式
1.在政府免费提供厨房、餐厅、餐具等全套设备,负责水、电等费用及补贴人员工资前提下,我店秉承薄利经营的理念,保障贵单位一切工作餐及招待餐。
2.承包期内厨房设备正常维修和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之设备,由我方提出,经政府同意后由政府负责安排落实。
3.为更好的发挥机关食堂作用,保障政府用餐及服务质量,我方不对外经营。
4.机关干部的工作餐每周提前安排好下周菜谱,并按合理的伙食标准、份量进行配备,做到卫生、可口、味美、健康、营养。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5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xx]33号《xx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xx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学校行政: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
(3)食堂人员代表: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
(2)招标主持人: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xx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xx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xx市第三小学校20xx-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县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隆林各族自治县关于印发《隆林各族自治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供应市场运作工作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xx〕61号)等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要实行“四个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的规定。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学校食堂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服务基层。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保障
(一)实施范围
隆林县采用食堂供餐方式的所有学校(包含全县高中、职业技术学校、初中、小学、公立幼儿园)。主要供应各学校早餐、中餐和晚餐。
(二)采购项目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包含大米、食用油、蔬菜、肉类、禽蛋、干货、调料等大宗农副产品。
(三)经费保障
统一采购的食品原料支出的资金为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和食堂学生伙食费。
四、标段划分
为便于配送,科学监督管理,保障质量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入围企业。按照地域(片区)划分,目前涉及全县学生69316人(含县直幼儿园),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42473人。本招标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
第一区域:隆林中学、特殊学校、者浪乡、革步乡(在校生9599人,其中内宿生8412人)
第二区域:隆林二中、新州二小、城西幼儿园、者保乡、桠杈镇、天生桥镇(共有在校生12418人,其中内宿生7077人);
第二标段:
第三区域:民族中学、民族实验小学、隆或镇、介廷乡(共有在校生11059人,其中内宿生7119人);
第四区域:新州一小、新州三小、县直机关幼儿园、克长乡、岩茶乡、蛇场乡(共有在校生12868人,其中内宿生6553人);
第三标段:
第五区域:德峨镇、猪场乡、金钟山乡(共有在校生12505人,其中内宿生8081人);
第六区域:隆林三中、职业技术学校、民族幼儿园、新州镇、平班镇、沙梨乡(共有在校生10867人,其中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7596人)。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实施方式
学校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供应商统一提供配送到各中标段的学校(含中心校、教学点和幼儿园)。配送企业的选取方式,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
(二)配送企业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以下有效证照:《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②中标后3个月内,公司外地企业的必须在隆林注册分公司(或者在隆林设有驻点配送中心),并达到自治县政府规上企业相关要求。建成不低于300立方米的冷冻库,购置3辆以上冷链车。配菜间、仓储等全程配置电子监控系统。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标准化检测等设施设备。
③有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公司近两年无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记录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要求)。
④每个片区中标商与各相关学校签订合同时须预付合同总额10%的质量保证金。
⑤配送企业应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月上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企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
⑦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索要上一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若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则需索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上述内容每年索要一次。
⑧供货商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该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并归档保存并在送货时交一份给学校保存,相关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若发现配送企业不认真执行3、4项的内容,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从严处罚。
⑨采购价格不高于当月当地市场价格,以物价局提供的食品价格为依据。
⑩配送的物品能提供检测报告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特定资格条件
①竞标申请需缴片区投标保证金80万元,中标后按要求完善所有配送准备工作,如期开展学校食材配送后退回中标质保金,如未按要求完成,则不退回保证金,另行招投标确定中标商,未中标的退回保证金。
②履约保证金:每个区域需缴纳履约保证金400万元上。
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3.中标供应商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米粉、蔬菜、大米、油、猪、牛、羊、鱼、鸡、鸭肉由采购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的9名评标专家组成。
评标委员会按进入详评投标人的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总分相同的,优惠率报价高者优先;总分和优惠率都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名次。
(三)配送要求
配送企业为学校采购的食品和配料等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配送企业必须为学校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
1.配送预包装食品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且必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二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并提供食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
2.配送的散装食品和当地农户加工售卖的食品须是县卫生、工商、质监、食药监局等部门办理证照或备案的商家。
3.配送的生鲜肉类、禽类农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的大宗蔬菜、水果须经过农药残留检测,且符合食用安全标准。
5.配送企业在购进有关食品时需向上一级供货商或生产厂家索要食品分批次的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文件。
6.严禁腐烂变质、污秽不洁、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进入学校。
7.所配送的食品,必须分出早餐、中餐、晚餐三份采购清单。
(四)食品原料的确定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及肉类、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应资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县采购办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禽蛋、蔬菜、干货和调料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供应商每种原料需提供3个以上(含3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定点采购供应资格暂采用3+2模式。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每学年由县政府组织县教育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委、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物价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卫计局等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平时不定期明察暗访或抽样检查。若发现中标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没有按照协议条款要求,或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老师、学生、家长意见大;主管部门已明确要求整改,中标单位拒不整改,或虽已整改,但整改不彻底,不到位,依然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教育局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资格。
考评的内容包含:食品食材质量、数量对应、食品卫生及检验保障、配送及时效性、应急处置情况、配送服务满意度等。供应商三年供货期间实行考核评定,评定等级:优秀(80分以上),合格(65-79.9分)、基本合格(60-64.9分)、不合格(59.9分以下)。考评机构组成(100分制)教育部门学校(50%)、学生代表(5%)、家长代表(5%)、食药监部门(10%)、卫生部门(10%)、领导评价(10%)。
供应商连续三年考核评估达合格等次以上或者只有一次基本合格但三年总体达到合格的可以续签两年该标供应合同,期满另行招标;供应满三年考核有两次基本合格或者有一次不合格以上的,不得连续两年,该标另行招投标确定。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但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是该原料市场最低价。中标后,若该食品原料的市场价格浮动达到10%及以上的,则以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监测价格为参考依据
(五)食堂从业人员管理
根据全国学生营养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xx〕3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与就餐学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额配(只有早餐、或者早餐午餐的学校按1:200核算食堂从业人员)购买劳动服务。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社保要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我县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县财政每年按照在校生人数每生每天0.5元,一年按195天计算,下拨营养改善计划运行经费,早、晚餐(及没有营养餐学校的午餐)学校按照物价局核准的工友费收取开支工友工资,为了我县食堂从业人员“五险”工作落实,由物价局核准后,由学校从学生伙食费中收取,到人社局办理。食堂从业人员原则上工资总额不低于2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自缴部分及劳动服务公司服务费)。早中晚餐就餐学生达不到100人及仅有早餐或中餐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达不到200人以上的学校,按100人配(或早、午餐200)备食堂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或食堂从业人员待遇按临时兼职人员支付兼职工资(不采用购买第三方劳动服务方式),学生人数超出整百部分的按一百核算从业人员,工资由自治县教育局报自治县人民政府的财政兜底支付。
(六)采购要求
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
(1)三级以上籼米,质量达到GB1354-20xx三级标准,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透明编织袋包装,每包25公斤或50公斤。
(2)食用油,质量达至GB1535-20xx、GB1534-20xx、GB19111—20xx、GB10464-20xx标准,并拥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每瓶5升或10升。
(3)新鲜猪肉,质量达到GBl8406.3-20xx或GB9959.1—20xx标准,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猪肉不能是冰冻肉,必须清洗干净,并根据学校的要求切割成大块、学校一律不要猪头、边油、心肺及大小肠。
(4)禽蛋,要求外壳完好、新鲜,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的无公害产品,30枚包装成一板。
(5)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操作程序
(一)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定点供应资格合同;
2.发布中标供应商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送学校自主选定的食品原料供应商进行采购申请;
4.供货商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具食品原料配送单;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每月底供应商开具税务发票交采购学校(村小和教学点食品原料配送单附后,送交中心小学核实);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财政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二)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县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以便学校与供货商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生食堂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除此之外的任何商家均无权到学校宣传、协议订购,学校也不得与中标商之外的其它商家私自协商订购用餐原料。
3.采购申报。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禽蛋、干货、调料、辅料等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由学校自主选定的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配送要求配送。供应商一个月向食药监局(所)报一次全县(当地乡镇学校)所供应的食谱内容,以便于食品卫生安全督导)
4.原料配送。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校食堂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1000一3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县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应商应帮助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三)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经供货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学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过对相关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教育部门牵头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各校要成立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注重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的指导。
(二)切实加强配送企业监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教育部门加强配送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监管,建立加强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对企业管理制度落实、产品质量的检验把关、存储保管卫生条件和运输安全保障等方面全面开展监督,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全面加强企业向学校食堂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倒查机制追溯配送企业配送学校食品的质量,确保配送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重视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程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规范管理,确保安全。要注重管理,严格从业人员规范上岗,严格食品留样、消毒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台帐。
凡发现有违反集中采购供应管理行为的,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没收相关原料、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
八、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学校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学校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供货商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货合同,并按照相关程序没收质量保证金,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供货商三年内不得参与全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了立案查处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供货商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一个片区在某一个月内有超过一半的学校评议食堂原材料供货商不及格。
6.供货商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7.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应商有义务及时向县物价局、县教育局以及学校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食堂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学校正常供餐的食品采购,可参照本《方案》执行。
九、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隆林各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食堂采购询价方案 篇1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对食堂水果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经营范围专为水果批发、零售的经营人(营业执照上无其他营业许可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有两年以上从水果销售的经历。提供近两年来的诚信经营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合同等证明材料),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新鲜、安全水果,并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水果,即:苹果、香蕉等。
4、质量要求: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及行业有关规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前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后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诚信保证金,合同履行结束后返还(不计利息)。
2、报名时间、地点: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如师附小食堂二楼;投标时间:8月20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3、报名费:壹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