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示范村创建方案(精选24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
一、背景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新阶段,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关键要落实到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上。“十四五”期间,各级政府要把在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作为提升民生福祉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全面彰显共同缔造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好“新要求、新理念、新办法”组合拳,真正解决居住群体“急难愁盼”,使保障性住房小区成为共同缔造的“和谐社区·幸福家园”。
二、目的
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省供销社13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的通知》(简称《通知》),进一步扩大范围、提升创建标准,在全省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以党建引领为核心,以发动群众共建、共谋、共管、共评为重点,以形成“环境我来管,实事我来办,有难我来帮,歪风我来治”的良好氛围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续管理水平,确保保障对象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有效提升。
三、举措
成立xx县保障性住房小区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同志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教体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和xx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办、考核等相关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工作重点
一是以水、电、气、暖、通讯、有线电视等为重点,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合理建设无障碍设施,确保小区道路与城镇道路充分街接,满足入住基本需求;
二是以社区管理、医疗、教育、养老、社区服务、文体、商业、金融等为重点,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满足生活基本需求;
三是以消防、治安、安防、园林绿化为重点,完善公共安全设施设备和现代化管理手段,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安居、宜居水平;
四是以老年人、儿童、残疾人、困难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失业人员、困难群体、新生劳动力离退休人员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为重点,健全保障房小区社区化管理体系,实现社会化物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服务、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向小区全覆盖。
五、目标任务
到20xx年底,在我县建成入住的保障性住房小区范围内开展创建活动。创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省级共同缔造“和谐社区·幸福家园”小区。
六、创建标准
(一)市政设施完善
(二)服务设施到位
(三)“四化”要求达标(1、社区美化要求。2、社区净化要求。3、社区绿化要求。4、社区亮化要求)
(四)服务功能完备
(五)管理队伍健全
(六)服务对象满意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xx〕1号)、《青岛西海岸新区推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xx-2020年)》文件精神,立足镇情实际,制定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镇实际,结合区域特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基础,以乡村全面振兴为目标,以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为重点,坚持党建引领,发挥资源优势,突出琅琊文化特色,壮大支柱产业,全力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农业农村农民共同进步、生产生活生态和谐共融、田园家园乐园全民共享,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二、发展目标
到20xx年,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精品渔业、现代旅游业和绿色农业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扩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显著增强,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产业融合效果显著、生活环境优美宜居、乡风民俗文明淳朴、乡村治理民主法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的目标基本实现。
三、重点任务
(一)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民生活富裕
一是盘活农村土地资源。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改革,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盘活土地资源要素市场,加快农村资源变资本步伐,拓宽农村融资渠道。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定出台土地流转指导性意见,引导适度规模有序流转土地,探索设立“土地银行”,做活土地文章。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允许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参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拓宽集体和群众增收渠道。
二是构建三大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围绕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发展,构建乡村现代产业体系。以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契机,大力推进规模适度经营,围绕“一村一品”定位,精心打造红枫林、映山红、蓝莓园等特色产业基地。实行“企业+互联网+农户+老手艺”运行模式,整合农产品生产、交易市场及农村电商资源,重点发展琅琊鸡、玉筋鱼等传统特色农产品。大力推广海洋牧场养殖和深水网箱养殖,优化海水养殖布局,加强近岸海域水产养殖监管,建设优质水产品生产供应区;结合琅琊港一级渔港规划,加强陆海统筹;改造提升西杨家洼、胡家山码头,发展精品休闲渔业;实施远洋捕捞,促进海洋经济走向“蓝、深、高”。借助山、海、岛、湾等优质自然资源,引导发展以台西头、斋堂岛村为龙头的民宿旅游村,打造村、山、岛一体的滨海旅游带。推进黄道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建设,开发好一批地方小吃,培育好一批优质农家乐,打造休闲旅游产业基地。全力服务保障好中稷海洋科创小镇、青岛海投集团渔岛风情民宿旅游开发等文旅项目建设,构建琅琊全域旅游大框架,全面开启旅游产业发展新篇章。
三是决胜精准脱贫攻坚战。坚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首位,切实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继续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政策,对已脱贫享受政策的贫困户一定时期内“原有扶贫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确保稳定脱贫。严格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制度,持续开展“入户大走访”活动,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将新产生的返贫户及时纳入扶贫体系,落实精准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加大产业和就业扶持力度,着力做好劳务对接,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坚持扶贫先扶志,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消除精神贫困,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致富的精神风貌。
四是探索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之路。从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因村制宜,选准产业、项目和载体,实行一村一策,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围绕乡村旅游、特色种养、民宿开发、农产品加工、观光农业等业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渠道。研究出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利用集中培训、相互观摩、外出考察等方式,提高村干部适应市场、发展集体经济的能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推进村集体资产和空闲资源集中登记,盘活资产资源,增强“造血”功能,探索资源开发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增收型、项目带动型等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提高村集体资产收益。依托派驻琅琊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派出单位的力量,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争项目、跑资金,增加集体经济薄弱村的'原始积累,为加快发展打好基础。
(二)加快推进乡村生态振兴,打造农村宜居环境
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切实增强承载力、吸引力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逐步开发原则,推进琅琊新城建设。推动医院、银行、学校、广场等公共事业建设,创造便利宜居环境。畅通全镇路网,以轨道交通13号线建成通车为契机,实现与青岛市区“同城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探索建立农村改厕管护长效机制,扎实做好厕具维护、故障维修、粪液收运等服务工作,让群众用的放心、省心、舒心。
二是推动环境综合治理。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完善后续植被绿化等修复工作。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维护、河道管护、绿化养护等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斋堂岛修复二期工程和琅琊港改扩建工程,启动大皂户等18个村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工程,建设黄道山秀水田园综合体,强化周边12个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乡村民俗旅游新业态,激发生态活力,实现生态惠民。
三是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高标准建设教育场所,持续推进幼儿园、小学改扩建工程,实现农村优质教育全覆盖。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共同体合作,深度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医养结合。打造“一站式办理”综合服务平台—“智慧琅琊”网络平台,促进实体和网络“两个便民大厅”深度融合,实现农村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落实好优抚安置政策,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三)全面深化乡村文化振兴,提升乡村文化软实力
一是挖掘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立足琅琊镇深厚文化底蕴,实行“传承+发展+运用”的发展模式,突出海洋文化、祈福文化和渔家文化特色,深入推动琅琊文化挖掘和传承。利用好琅琊文化研究院载体,培育吸引高端专业文化人才环境。利用好“道德讲堂”等传统文化传播阵地,搭建琅琊乡村记忆馆、琅琊遗风艺术馆等一批文化传播平台,不断增强琅琊文化传播力度。充分发挥镇文化站职能,加强宣传文化队伍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质量。
二是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力度,加强对古居、古树、古井、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坚持“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山、海、岛、港、湾的自然旅游优势,打造高水准、精品化的民宿旅游品牌,培植蓝色旅游新亮点。整合琅琊文化资源,建设琅琊文博产业园区,推动文博、文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乡村文化旅游,打造文旅行业精品。
三是提升乡村文明水平。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扣乡风文明和文化建设两个抓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健全完善村规民约,重点治理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信谣传谣等突出问题,震慑不良风气,着力建设平安乡村。持续开展“寻找最美琅琊人”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挖掘培养农村“新乡贤”,坚持邀请乡土人才、致富能手、退伍军人、乡村教师等进行常态理论宣讲,将其打造成意识形态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战斗堡垒。编写好《琅琊镇志》,推进“乡村记忆”工程,深度挖掘“乡愁元素”,唤醒乡村沉睡的本土文化资源。深化提升“琅琊祭海”“舞动琅琊”“悦动琅琊”等文化品牌建设,传播社会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和社会正气,形成文明新风尚。
四、保障措施
(一)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中央“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负责、各部门单位全面参与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成立由镇党委书记、政府镇长任组长,其他党政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站所(办、中心等)及管区主任为成员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实现对全镇乡村振兴工作统一领导。建立乡村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乡村振兴重大事项、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编制村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一张蓝图抓到底。建立乡村振兴专门台账,优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资金,协调各方面力量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振兴,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各级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工作,激发党组织晋位升级活力,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规范型、廉洁型基层党组织。聚焦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充实后备人才队伍,鼓励引导农村致富能手、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专业大户、外出经商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人员等在村任职,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积极推进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四审四议三公开”等民主自治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调动群众参与乡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围绕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培育一批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本土新型职业农民。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出台扶持政策,解决返乡创业过程中面临的融资、用地、服务、风险应对等难题,鼓励引导有能力、有技术、有资本、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回乡创业,吸引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激发人民群众主体作用,营造全镇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幸福新琅琊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及时推广琅琊镇乡村振兴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推动乡村振兴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检查督办。加强综合考评,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各村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采取“双随机”督查办法,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负责人进行组织约谈或诫勉谈话。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3
为推进我县法治乡村建设,实现乡村依法治理,夯实乡村振兴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转发的《进贤县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xx-2025年)》(进字〔20xx〕13号)、中共进贤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进法委发[2020]8号)和省市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村,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不断提升全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民参与民主协商、民主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努力实现涉农法律制度更加完善,乡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乡村(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到 2025年,逐步实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覆盖,切实做到提质增效。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全覆盖。
(三)到 20xx 年,乡村(社区)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社区)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成效显著。
三、建设名单
在全县各乡镇(含城市社区管委会)各选取一至两个美丽乡村建设样板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示范点,名单如下:
白圩乡白圩村、长山晏乡五桥村、李渡镇文丰村、文港镇周坊村、温圳镇罗家村、下埠集乡港东村、罗溪镇三房村、张公镇邵窝村、七里乡罗源村、前坊镇桂花村、三阳集乡三阳村、三里乡新强村、梅庄镇新瑶村、二塘乡新源村、钟陵乡三岸村、南台乡上塘村、池溪乡池溪村、民和镇凤岭村、山前村、城市社区管委会青岚社区、滨湖社区。
四、建设内容
(一)加强党的领导,突出党建引领
1、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村(社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选优配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
(二)加强自治建设,完善自治机制
2、完善民主选举。严格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村(居)民小组长,村(社区)宣传换届选举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到位,选举程序规范、合法、公开,选风选纪良好,村(社区)组织选举结果符合规定。
3、推进民主决策。村(社区)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等民主决策相关制度,会议记录、工作资料完整、规范。
4、强化民主管理。健全村(社区)各种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印章管理制度、村(居)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民主管理相关制度。
5、加强民主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作用发挥明显,村(居)务决策、财产管理、工程项目等情况得到有效监督。
6、规范民主协商。实施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协商工作机制,合理确定并细化协商内容,定期研究协商中的重要问题。
(三)加强法治建设,提升法治能力
7、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村(社区)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法律顾问,重大事务积极征询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及时了解群众法律需求,为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运用多种载体和形式学习宣传宪法、党内法规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集中学法,村(社区)积极培养“法律明白人”并发挥作用。
9、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建有功能完备、设施健全的法治讲堂、法律图书角、法治志愿者队伍、法律顾问工作室、法治宣传栏“五个一”,通过以案释法、法治文艺演出、法律讲座、法律图书角、法治文化阵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村(社区)法治文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说事”、社区“法律之家”“幸福圆桌会”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的法治文化阵地。
10、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村(社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坚持在法律框架内管理公共事务。
11、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完善红白理事会、评选星级文明户等,改善不文明行为,培育文明新风。
12、推动基层志愿服务。统筹发挥社会力量在村(社区)治理的协同作用,培育壮大村(社区)志愿者队伍,在开展公益活动的同时,对群众进行法律和道德宣传教育。
(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群众安居乐业。
13、国家各项惠农利民政策得到落实,依托乡村自然资源、人文禀赋、乡土风情及产业特色,发展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传统文化、餐饮、旅游等休闲产业,村民收入持续增加,无贫困人口,经济社会发展在当地处于领先水平。
14、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合作医疗制度完善,村民关系平等和谐,群众安居乐业。
15、村容村貌绿化、美化、净化,人与环境和谐友好,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升,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建设步骤
(一)动员部署。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担负起组织领导责任,及时向村(社区)传达建设活动要求,并动员一切力量,参与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中来。
(二)建设阶段。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指导所辖村(社区)制订切实可行可操作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凝聚建设工作共识,确保建设活动取得实效。各建设村、社区要按照建设标准、命名办法扎实开展建设活动,在10月上旬前完成建设任务。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与指导。
(三)验收和复核。10月下旬,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将按照建设指导标准对各乡镇建设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经验收为合格的建设村(社区),作为示范建设点,带动其它村(社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开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乡镇将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同时,按全国和江西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对示范点按“坚持保证质量、发挥实效、示范引领、动态管理原则”进行管理,县司法局每年六、七月份进行一次检查,每两年省市普法办对已获得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保留其称号,经复核为不合格的,撤销其称号,并扣除当年高质量考核中相应分值。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应按照建设工作指导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后要扎实推进,认真落实,按期按质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建成一个至两个有特色、有亮点、可复制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示范点。其它村、社区也要参照创建标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推进。
(三)加强指导。各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要探索村(社区)特色,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指导验收,择优申报推荐参评全国、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四)动态管理。对经验收为合格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已取得国家、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学习观摩等形式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县高质量目标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创建工作的严肃性。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4
根据《关于宝山区进一步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宝委办〔2019〕139号)要求,对照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为进一步加快推动20xx年度法治乡村建设,抓好工作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助力推进本区法治乡村建设,促进“三治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新格局,以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为载体,以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法治乡村示范建设引领带动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乡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实施本区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法治宝山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法治乡村示范建设由区司法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普法宣传科、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罗泾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负责具体落实。
三、责任分工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涉农镇要将法治教育培训纳入乡镇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培训内容,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工作。要把普法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在执法时加强普法教育和说理执法,并有计划地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任务,广泛深入宣传土地承包、生态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劳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条线专项重点执法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二)全面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根据镇村需求,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培养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工程,对全区在册的乡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学法用法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宝山区十大“法律明白人”和十大“法治带头人”先进模范带头作用,将其纳为宝山区八五普法志愿团成员,通过开展“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的宣讲,教育村民群众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编印《宝山区“法律明白人”常见法律问题指导手册》,将农村群众普遍关心的基本法律常识和土地流转、村民建房、农龄统计、集体资产、撤制村队、动拆迁等与村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汇编,供“法律明白人”参考,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三)积极培育乡村法治文化。
引导乡村将法治元素融入文化礼堂、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文体活动中心等场所,基本实现一村一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乡土文化融合发展,组织编写、创作具有乡土文化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四)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
在涉农镇建立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以及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网络体系。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法律服务,提升乡村法律服务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努力让老百姓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无偿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逐步将与农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鼓励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主动向农村延伸。实现“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确保签约法律顾问定期进乡村,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开展普法讲座、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意见等。组织乡村法律顾问对所签约乡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合同协议开展“法治体检”,重点对村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的重要活动、签订的`合同协议提出法律意见建议,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推动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科、区法律援助中心、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五)健全乡村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委调委会完善“110”非警务警情对接分流机制,强化警调联动处置能力、纠纷信息研判能力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力争调解成功率达到96%以上,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责任单位:局促进法治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泾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大场司法所、庙行司法所)
(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
继续做好月浦镇聚源桥村、杨行镇东街村、顾村镇老安村、罗店镇四方村等重点培育单位的创建工作。着眼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着力依法解决当前乡村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农业农村环境污染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对辖区内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的村强化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抽查,督促其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局普法宣传科、杨行司法所、月浦司法所、罗店司法所、顾村司法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各相关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在局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理顺工作机制,强化科室(部门)衔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局普法宣传科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具体指导和督促落实各项具体任务的推进。职能科室(部门)以及相关司法所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把握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要严格对标《上海市宝山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任务分解表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各阶段各环节都有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并有专人负责。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科室(部门)、相关司法所要深入研究梳理法治乡村经验做法,利用各种媒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海报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大力选树宣传村民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故事和乡村治理先进典型,增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实效。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5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红安县率先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建村〔20xx〕19号),工作成效明显,成为脱贫攻坚阶段全国共同缔造活动的典型经验样板。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帮扶下,继续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努力打造乡村振兴阶段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力争成为全省乡村振兴新样板。
二、工作目标
2022-2023年,开展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建设,探索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全县行政村及省内外推广,力争在部分领域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标杆。到2025年,建成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形成可复制的共同缔造成功经验向省内外推广,成为湖北省乡村振兴阶段村庄发展的样板。到2035年左右,通过共同缔造活动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水平与实现农业现代化水平相匹配,实现全县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促进全县人民共同富裕上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三、重点任务
(一)确定实施载体。在乡村振兴阶段,将乡村建设从盆景式打造转为“示范片区+重点村庄+分类引导”的发展方式,结合红安县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根据发展条件、工作基础及创建意愿,将七里坪镇盐店河村、柏林寺村、七家畈村、张家湾村、八一村、观音阁村,城关镇曹家畈村、小丰山村,杏花乡两道桥村、龙潭寺村,高桥镇程河村、六家边村、长丰村,永佳河镇马埠头村、叶河村、椿树店村、喻畈村,华家河镇阳台山村,八里湾镇刘明秋村,太平桥镇回龙寨村等20个村庄作为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第一批示范村。根据村庄发展基础、条件及意愿,每年遴选增加一批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
(二)编制规划方案。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按照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及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编制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内容包括资源基础、村庄现状、存在问题、发展前景、目标定位、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引导、配套提升工程、实施保障机制等。
(三)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座谈走访、入户调研,了解村民需求,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妥善化解共同缔造活动开展中的矛盾和困难,激发村民参与本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的热情,使群众从“要我干”转变为“我要干”。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人居环境建设,扎实推进共同缔造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厕所革命、农村污水治理、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庄绿化美化等工作。
(四)建设基础设施。按照各村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规划提升方案,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饮水保障、电力供应、交通设施、清洁能源、网络信息、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通过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农民建房管理、农民宅基地管理,不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全面推进公共空间建设和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共建完善村庄设施,营造村庄美好环境。
(五)产业分类引导。坚持把产业振兴放在首位,根据各村自然条件、资源禀赋、产业基础、群众意愿等,按照农特产业推动型、红色旅游带动型、农旅融合发展型、企业投资拉动型等模式进行分类引导,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
(六)实施配套工程。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结合村庄实际需要,实施“十二个一”乡村振兴配套提升工程,即配套一条旅游道路(风景道、绿道与步道)、一个生态停车场、一套标识系统、一套旅游设施体系、一套主题装备雕塑、一个展陈场馆、一处文化传习场所、一家旅游商店、一家主题餐饮、一家精品民宿、一处旅游景区(点)、一处特色农业基地。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红安县乡村振兴阶段打造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领导小组,胡广同志任组长,高伟、杨俊、余品祥、丁洪建同志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村振兴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场)长、天台山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府办,陈晏斌同志兼职办公室主任,彭锋、何春芳、施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业务指导、定期调度、进度督导及建设验收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席位制,如有人事变动,按照续位替补原则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二)强化学习培训。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大讲堂,每年有计划邀请相关领导、专家和学者来红安开讲授课,开展基层干部与人才培训。每年组织相关镇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开拓思路,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推进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高规划水平。建立住建部(红安)共同缔造与乡村振兴设计工作坊,邀请国内具有共同缔造、乡村振兴经验有关设计单位技术人员,来红安组建设计团队,采取共谋、共建、共评、共享的方式,提高设计成果的质量与效果,形成可推广的乡村振兴设计经验。
(四)广泛发动群众。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要始终坚持群众主体地位,发动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各部门、各乡镇(场、处)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平台、“村村响”广播、宣传车等加大对共同缔造工作的宣传力度,让“五共”理念深入人心。
(五)多方筹措资金。整合多方资金,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美丽乡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示范片区等项目资金形成合力,引导企业参与投资,共同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乡村振兴新样板。
(六)强化激励机制。列入乡村振兴阶段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的示范村,第一笔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30%-40%作为启动资金,第二笔根据核算工程量与资金预算额度的比值排名,排名靠前的村庄适当奖励,排名靠后的村庄核减资金,拨付资金预算额度的60%-70%作为竣工结算资金。
(七)加强监督督导。推进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示范村的规划方案编制,强化过程监管、技术监管、质量监管、工程核算、资金监督,确保共同缔造工作依法依规、有序高效。
(八)加大宣传引导。要及时发现、大力宣传在打造共同缔造升级版工作中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形成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作法,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6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7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试点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群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着力构建党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体系,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全面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试点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
2、坚持群众主体
3、坚持问题导向
4、坚持正向激励
三、试点目标任务
镇村为试点村。实施三年试点示范创建行动(20xx—20xx年),高质量完成试点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任务。学习借鉴浙江省安吉县余村“八村治理”经验(支部带村、发展强村、民主管村、依法治村、道德润村、生态美村、平安护村、清廉正村),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力争将村建成全省闻名的特色亮村、治理名村。
四、试点内容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实施“筑基”行动。依据上级出台的《关于实施“筑基”行动创建乡村治理试点示范村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压实村党支部的主体责任和镇党建联系班子成员督导领办、包村镇干的帮扶责任,切实把村党支部建设成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不懈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2、健全组织体系。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村基层党建“一抓双促”工程,开展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提高党支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立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类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健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3会、1社、1站、1中心”组织体系(3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1社:股份经济合作社;1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中心:为民服务中心)。推行村党支部书记兼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健全组织体系。
3、加强队伍建设。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头雁”行动,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要求,下派镇农经站干部曹长海同志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致富能手到村任职,实施“引才回乡工程”。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竞争选拔等方式,建立村3—5人的后备干部库。加强村民中心组长队伍建设。
4、发挥党员作用。规范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增强党员“仪式感”。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乡村大舞台等载体,创新党员作用发挥平台。优先从具备条件的农民经济人、能人大户、回乡人员、青年农民中培养和发展党员,持续优化结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新形势下农村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力度,推动流动党员参与乡村治理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5、完善自治制度。完善党领导下的农村自治组织架构。健全民主决策议事机制,执行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扩大党员、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村级组织运行经费保障。健全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机制,制定出台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重点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激励政策。
6、强化村务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镇党建办牵头协调,民政、农综中心等部门参与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强化村级纪委委员、监察联络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沟通衔接。依法依规及时将村务进行公开;村级财务每三年审计一次,每年镇组织检查一次,并将财务审计和检查结果适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7、惩治基层腐败。聚焦村级重大决策、物资采购、财务收支、集体资产、村民救助和保障、阳光村务、民生工程、组织和党务工作等8类村级管理事项,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日常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大“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从快从重、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与作风问题。
8、强化法治保障。健全完善“一村一警”“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以“法律进镇村”为抓手,联动打造农村普法阵地,增强镇村干部法治观念、树牢法治意识,提高群众法治素养,把镇村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托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力量,开辟人民调解、公正咨询、律师咨询、法律援助等绿色通道,通过预约、微信、上门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9、建设平安乡村。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以镇村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构建“网格化”管理体制,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雪亮工程”,在镇村人口聚集地、治安复杂区,安装视频监控,以村组为单位组建治安巡逻队,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邻里纠纷、婚姻纠纷、交通事故、赡养老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治理短板,发挥镇村调解组织、综治组织和镇村干部的重要作用,打好情、理、法组合拳,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杜绝发生“民转刑”、集聚性上访等事件。推动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向纵深迈进,严厉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扶贫惠农资金、不赡养老年人和侵犯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惩治和防范农村“黄赌毒”“村霸”长效机制。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大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打击力度。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三)推进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10、加强文化引领。加强农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配合县文旅体局做好“送戏(电影、图书、广场舞等)下村”等活动。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农家书屋、村民广场、农民文化乐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发挥作用。加强文化活动开展,在村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村乡村旅游发展。
11、加强德治支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农村传统美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引领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开展脱贫攻坚“五大教育”活动,褒扬孝老爱亲、诚实守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精神。健全村“一约四会”(即: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引导村群众自觉抵制“红白”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良习俗。
12、选树文明典型。在全镇大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身边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道德讲堂等平台,在村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让身边典型讲述身边故事、教育身边群众。
(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13、发展富民产业。镇村制定了20xx—20xx特色产业发展规划,主要特色为油茶、茶叶、橡栎、乡村旅游等,村现有皂冲、秦畈两个林场,山场面积较大,已培育油茶连片基地达3000多亩,茶叶1000多亩,即将实施强镇项目橡栎产业,现已培育橡栎基地近5000亩,该村现有县万佛山油茶专业合作社(省级)、县天子峰家庭农场(市级)、省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市级)等三家龙头企业,万佛山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主要经营有园林绿化、名优茶以及农特产品开发加工、乡村旅游农家乐等,是一家一二三产业融合性企业,有良好的林产品和油茶、茶叶、橡栎、葛根等作物的栽培管理、开发加工的技术和经验。有广泛的产品销售市场,常年与合肥工业大学开展学研合作,在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有较强的实力,公司通过土地流转、金融扶贫、入股分红、带动就业等方式带动300多农户(其中100多户贫困户)脱贫致富,走出了一条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之路。
14、壮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壮大工程,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增收渠道,挖掘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的综合价值,探索村级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20xx年,村通过入股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获得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20xx年起,村应坚持从经济基础、地理区位、资源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依托万佛山开发有限公司发展、农业产业强镇项目、乡村旅游、石斛基地、橡栎基地等,采取土地流转、入股分红、劳务输出、经营民宿、服务管理等方式,持续稳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逐年稳步增加(20xx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4万元,20xx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8万元,20xx年拟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力争到20xx年成为集体经济强村。
15、促进就业创业。加快促进镇域经济发展,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建立长期的企业就业帮招制度,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大力实施“产业带头人培养计划”,每村至少培育3—5名乡村产业带头人。支持村根据需要设立乡村保洁员、护路员、护林员、巡逻员等公益性岗位。借助全镇外出创业人员众多的优势,支持村级注册创办劳务公司,与外出创业有成人士对接,进行劳务输出,带动人员就业和增加村集体收入。
(五)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水平
16、健全治理体系。坚持镇村联动,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沉。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计生、林业、人社、民政等方面力量建成镇便民服务大厅,实现便民服务一站式办理。充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管理、集体资产管理、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工作力量。村级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依托政务服务网和系统软件,构建线上线下结合,“三级平台、一张网”为主要内容的村民“皖事通”服务体系,建立村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村民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便民服务代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100米”。全面清理村级组织不该担负的行政事务,减少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把精力用到乡村治理上来。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17、坚持抓乡促村。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找准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的结合点,聚焦目标,精准施策,确保村试点示范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各项工作。村党建联系班子成员和包村镇干要配合镇党委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的监督管理,帮助解决村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列席参加党支部发展党员、组织生活会等重要会议。镇党委定期对村“两委”班子及其工作进行督导,重点对班子战斗力、工作执行力、推动改革发展能力等关键要素进行分析研判和督促指导。
18、改善农村环境。村持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建成了美好乡村中心村,近年来,建成通组道路硬化20多公里,建设小型供水点5个,现已建成污水处理厂1个,20xx年被确定为省级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实施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成后改厕户占常住户90%以上,新建垃圾中转站8个,对全村进行绿化、美好、亮化全方位打造。持续推进村旅游示范村、森林村庄示范村、美丽乡村重点示范村建设和管理。
19、推动人才兴村。人才振兴是乡村治理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关键。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老退役军人等“五老人员”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引导他们以多种形式参与乡村治理。建立村人才库,全面摸排“小能人”“土专家”“田秀才”“经纪人”等乡土人才。开展“能人返乡”行动,动员并支持致富带头人、优秀创业人士返乡领办实体经济企业,担任村级发展顾问,或进入村干部队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参加依托省内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以及职业高中举办的“旅游班”“电商班”“茶叶班”,培育人才队伍。
五、方法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底前)。成立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列出清单,召开动员会议。相关牵头责任单位根据试点内容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三治”融合,聚焦乡村治理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制定实施细则、量化具体任务,落实各项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采取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方法,统筹规划、分步推进,试点推广,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各项工作。各相关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工作推进,每年度开展试点工作检查和绩效评价。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方法,全面优化完善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乡村治理工作评估,梳理总结我镇乡村治理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认真做好县委农办牵头的考核验收等工作。
六、预期效果
到20xx年,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实践探索基本形成,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突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更加活跃,群众生活更加幸福,农村综合改革更加深入有效,乡村治理工作迈入省市县领先行列。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高质量完成村治理试点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全县乃至全省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经典案例和经验材料。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双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涉及任务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镇农综中心为牵头单位,党建办、宣委办、民政办、司法所为常务单位。建立乡村治理工作会商机制,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形成镇村两级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农综中心负责统筹谋划、调度协
调,日常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党建办牵头负责健全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等工作;镇宣委办牵头负责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文化引领等工作;镇纪委牵头负责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等工作;镇综治办牵头负责平安乡村、法治建设等工作;公安派出所、民政办、司法所、财政所、农综中心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效衔接、落实到位。村、相关镇直单位应结合实际,注重特色,由点及面,有序推进试点示范。
(三)强化保障措施。镇整合项目资金全力支持村建设,根据试点成效及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开展“以奖代补”,建立健全督查调度机制。从20xx年起,将乡村治理试点工作纳入镇经济工作会议考核表彰内容,由农综中心牵头制定考核细则。建立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季调度、季点评、季观摩”制度,纳入“三农”考核和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工作报告内容。各相关单位按时向党委、政府和镇乡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上年度工作进展情况。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8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1.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2.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1.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2.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xx〕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xx〕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9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着力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产业强、城乡美、百姓富、风气正”目标,以圩镇建设为龙头,以示范村创建为重点,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每个乡镇分别选择一个基础条件好的行政村,按照“五美”(产业兴旺之美、自然生态之美、文明淳朴之美、共建共享之美、和谐有序之美)建设要求,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示范带动全县“五美”乡村建设。
1、推动产业兴旺。各乡镇示范村应立足本地资源,因地制宜培育1个以上特色明显、规模较大和效益显著的优势主导产业,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壮大产业规模。落实惠民政策,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五黄一白”特色产业,稳步推进油茶、白莲、烟叶、生猪等种养业发展壮大。推进产业融合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大力开展农业招商,推进XX黄鸡、生猪等畜禽现代化屠宰加工和果蔬精深加工项目建设,提升农产品价值链和高端产品、终端产品比重,增加农业产业效益;大力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产品供销渠道。加大品牌宣传,打响富硒农产品品牌,组织参加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确保农产品能产能销,取得较好效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蔬菜办、县果茶发展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
2、建设宜居家园。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理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从项目建设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做好村庄管护、设施维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示范带动全县村容村貌提升。坚持规划先行。摸清村庄底细,科学村庄分类,高起点编制村庄规划,突出重点和特色,提升村庄品位,建设一批产业新村、文化新村、生态新村和乡村休闲旅游新村。加强建房审批、建房监管、建筑风貌管控。完善基础设施。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重点抓好村庄道路、改水、改厕、改沟、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村庄基础设施短板。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紧紧围绕“六清二改”(清垃圾、清塘沟、清废弃物、清乱堆乱放、清乱搭乱建、清残垣断壁,改美庭院、改好习惯)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整治院内外破乱围墙、乱涂乱画、杂乱舍棚、凌乱线绳、乱搭乱挂及乱窜家禽等“六乱”,推动“清脏”向“治乱”转变,努力做到井然有序。鼓励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庭院内外边角地、空闲地,建设“四园”(花园、果园、菜园和微公园),进一步推进村庄美化绿化,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提高运行管护水平。推进村庄绿化美化,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推动“清脏”向“美化”转变,努力实现“农村美”的目标。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村民集中开展大扫除、大清洁、大整治,通过“门前三包”等制度明确村民责任,设立村庄清洁日、清洁指挥长等,将村庄清洁行动固化为常态化制度,确保村庄常年保持干净整洁有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3、实现乡风文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整治,引导农民增强文明诚信意识,弘扬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文明礼貌、爱护环境等美德。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村规民约,指导村组成立村民理事会、红白理事会,深入开展迷信风、不孝风、乱葬风、赌博风等不良风气整治,倡导厚养薄葬,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开展农村典型评比活动。每年开展2次“最美家庭”、“清洁家庭”、“好媳妇”、“身边好人”等模范评比活动,通过村级道德“红黑榜”、“好人榜”等方式公示宣传,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家风。加强文明实践站建设。完善村级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丰富农民精神文明生活;充分发挥传统戏种XX采茶戏作用,创作更多积极向上剧目,大力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文艺演出,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民政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
4、壮大集体经济。加大培训力度,培育壮大村级致富带头人队伍。结合各示范村实际,充分发挥村级资源和区位优势,因地制宜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积极引导村级灵活运用土地、政策、资源、资金等农业发展项目要素,通过依法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充分利用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或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进行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添置固定资产、入股分红等模式,不断增强村集体经济自身的“造血”功能和综合实力。到20xx年底,力争各示范村新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1家以上,农村土地流转率达50%以上,村集体经济实现经营性收入2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创新乡村治理。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农村网格管理作用,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加强基础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夯实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积极发挥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推广“群众议事+协商自治”等乡村治理新模式,在村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矛盾调解室,合理调节农村利益关系,有序引导农民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打击“村霸”及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安等黑恶势力,整治社会歪风邪气,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一个村,整合项目和资金,集中开展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通过入户宣传,召开屋场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广泛动员村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2、规划布局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注重布局合理,实用实效,始终把高标准、全覆盖的理念融入到规划中,以规划设计提升建设水平,以提升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为重点,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各乡镇要结合实际聘请专业的规划队伍进行村庄整体规划布局,打好示范村点建设基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3、申报审批阶段(20xx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各乡镇制定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保障措施,建立工作机制。通过实地调研评估,结合征询村民群众意见,按照“补短板、强弱项、创特色”的思路,依据村庄整体规划,谋划申报示范村建设项目,由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安排人员实地考察后审批方案和批复项目。(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4、创建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1日至12月31日)。按照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实施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施工质量的监管,全面确保相关工程项目质量。各乡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的“四精”要求有序推进,选用具有农村气息的原材料,避免过多城市元素投入,防止“一刀切”、大拆大建、破坏原建筑传统文化特色、住房风貌不统一、大面积种植景观草坪等现象,造成不切实际、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明确建设目标和进度,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5、验收评比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20日)。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验收工作,开展全面检查评估,并制定长效管护机制,总结提炼出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验收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项目成效组织召开一次评比,对创建工作成效排名前三名的乡镇,由县财政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主攻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建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和乡村振兴行动调度机制,统筹抓好规划评审、政策奖补、资金下拨、重大问题研究等相关工作,及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作用,加大乡村振兴行动宣传推介力度,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要坚持在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引领推动下,积极发挥村民理事会和驻村工作队的宣传发动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参与,群策群力、共建共享,加快乡村振兴发展步伐。
3、确保创建质量。高起点规划,以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做到产业兴旺,百姓宜居。高标准设计,突出重点和特色,量入为出、量力而行,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高质量建设,严格把握工程质量,做出精品工程、满意工程、廉洁工程。要高效率管理,强化民主管理,加强日常监管,按期推进工程项目建设。
4、强化资金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支持、乡镇自筹、社会捐助”多元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支撑。20xx年及20xx年县财政按照每个乡村振兴示范村200万元标准,在20xx年初统一安排示范村创建项目建设资金,两年全县合计安排专项资金9646万元。各乡镇要加大对乡村振兴建设资金投入力度,整合资金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成立村民理事会,动员杰出乡贤、成功人士、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捐资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支持示范村建设。
5、严格督导考核。各乡镇要将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内容和规模等相关内容全面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强化项目施工监管。县委农办要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考评机制,组织开展“一月一督导、一季一调度、一年一评比”,年度考核排名靠前的给予通报嘉奖,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同时,将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0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xx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下简称共同缔造活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共同缔造活动全过程、各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党建引领,有效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成领导社区建设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群众主体。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意愿,从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激发群众内生动力,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坚持社区为基础。把城乡社区作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基本空间单元,着力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的社区空间环境,营造持久稳定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增强社区凝聚力。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通过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多方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共同缔造活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社区干净整洁,生态环境优美,生活便捷宜居,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基本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目标。
二、深入理解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理念方法
(一)系统把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共同缔造活动的基本做法是以城乡社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建立和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治理体系为路径,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改善人居环境,凝聚社区共识,塑造共同精神,共建美好家园。
(二)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把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作用落实到社区,将政府的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的资源和平台下沉到城乡社区,实现把社会管理寓于为群众服务之中。培育和建立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服务类等社会组织,把每个公民都纳入一个或多个社区社会组织,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
(三)推行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工作机制。坚持决策共谋,共同确定社区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并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发展共建,坚持以居民为主体,汇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实行建设共管,发动居民参与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过程及成果管理。推行效果共评,组织群众和社会力量对项目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和反馈。注重成果共享,实现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使成果最大限度地惠及社区全体居民。
三、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
在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中充分运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城市更新试点、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绿色社区创建、城市治理、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居民全过程参与城乡建设和管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在推动城市更新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作用。结合关中、陕北、陕南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推进国家和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始终做到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市发展依靠人民、城市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动员各方力量,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探索城市更新共同缔造的实施模式、政策措施、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组织居民群众参与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在城市居住社区深入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组织、业主参与、企业服务”的居住社区管理机制。强化基层党建引领,街道、社区组织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引导各类专业机构和人员进社区,共同开展完整居住社区建设。落实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配建完善社区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制定发布社区居民公约,引导群众自觉维护公共设施和环境。到20xx年,xx省基本补齐既有居住社区设施短板,全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完整居住社区覆盖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居住社区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动员各方力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小区居民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健全沟通议事平台,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积极参与改造方案制定、配合施工、过程监督、后续管理、改造效果评价等。建立改造资金合理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以及居民支持参与改造。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力争到“十四五”末,xx省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城镇老旧小区居住条件显著改善,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推动形成人人动手参与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局面。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居民群众等力量,共同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宣传和知识普及,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社会实践活动,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社区居民公约,形成全社会人人动手的良好氛围。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到20xx年,xx省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健全共同创建绿色社区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居民等共同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组织居民谋划创建方案,有效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推进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培育社区绿色文化,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到20xx年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市管理机制,创新城市治理方式,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建立完善城市体检评估和城市管理评价机制,持续扩大城市体检和城市管理评价覆盖面。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从群众身边小事抓起,以绣花功夫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七)统筹推进县域城乡建设。组织动员群众参与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提升县城承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行以街区为单元的统筹建设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共建共享。开展县城绿色低碳建设试点,抓好县城建设示范,到20xx年,实现基础设施完善,文化、体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功能齐备。推动建立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城乡的发展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合理布局县城、中心镇、行政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社会、村民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系,将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十四五”期间打造100个乡村振兴示范镇。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八)组织农民群众共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坚持基层党建引领,发挥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组织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和村庄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确保乡村各项建设真正符合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要。加快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提高农房品质,因地制宜推动水冲式厕所入室,推广装配式钢结构等新型建造方式,推进供水入农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源头减量,推动农村用能革新,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开展乡村建设评价,深入了解农民对乡村建设的满意度和实际需求,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十四五”期间,创建100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改造10000户宜居型示范农房。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完善共同缔造活动推进机制和举措
(一)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部省成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全面推进共同缔造活动的工作格局。各地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共同缔造活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二)加强共同缔造活动机制创新和保障。积极探索开展涉农项目招投标改革,依法规范涉农项目招投标范围。简化农村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使农民更多积极参与乡村建设项目并从中获益。加大涉农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通过以奖代补等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三)开展试点示范。创建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县(市、区),并给予城市更新行动、乡村建设行动以及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方面政策、资金、项目等倾斜支持。持续推进“百村示范、百团帮扶”活动。各地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相关工作中要积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四)建立技术指导服务机制。依托相关科研院所确定省级技术支撑单位,加强政校、政企合作。成立村镇建设研究中心,编写共同缔造技术指南,培养技术人才,开设相关课程,探索建立技术人员驻社区、驻村服务机制。建立xx省共同缔造活动专家库,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组织开展设计下乡,促进技术单位与县(市、区)紧密合作,形成对口技术支持服务机制。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建立共同缔造活动培训机制。将共同缔造活动相关课程纳入省级有关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发挥全国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作用,培育省级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通过引进与本地培养相结合,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活动培训专家库。开发培训教材、课程、工具箱等,建设网上培训平台,组织开展多层级培训,培养一支理解掌握共同缔造活动方法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牵头部门:xxx
指导部门:xxx
责任部门:xxx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市、县人民政府是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责任主体,要建立市级、县级领导小组,确定牵头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和分工,整合资源,扎实推进共同缔造各项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统筹用好现有相关财政资金,优先支持开展共同缔造活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支持共同缔造活动,为推进共同缔造提供工作保障。
(三)加强督促指导。各市(区)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各县(市、区)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以活动覆盖面、各方参与度、群众满意度、人居环境建设效果等为重点,对各县(市、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情况进行评估评价。
(四)做好宣传引导。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对共同缔造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共同缔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鲜活经验以及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带头人的典型,让共同缔造活动的理念思路深入人心,形成全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1
根据省、市关于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施意见》和县有关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短板,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和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目标,以创新投融资机制为动力,以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建设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要求
全面完成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7年创建(20户以上,下同)自然村63条,全全镇累计60%以上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18年创建整洁村184条以上,全镇80%自然村完成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镇基本完成自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在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基础上,同步推进3个贫困村创建示范村工作,其他村(居)滚动推进具备条件村庄创建示范村。到2020年,全镇建成一批人居环境、产业增收、特色风貌、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方面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生态环境和村容村貌根本改观。到2025年全镇农村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特色鲜明、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加强规划引导,建设实行先规划后建设、不规划不建设、不设计不施工。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村庄自然地理环境、资源文化特色、经济状况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出发,注重保持乡土气息、民俗文化、田园风光,保护古建筑、古村落等历史文化遗迹,不搞“面子工程”,不搞大拆大建,不建大型广场,不挖山毁林,保持村庄原有肌理和格局。整合资源、集中投入。明确政府、社会和村民的投入建设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整合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农民、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投入。分类指导、示范推动。分类施策,打造示范典型,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农民主体、共建共享。充分调动农民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尊重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注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激发内生动力,共谋共建共治共享。
二、工作任务
(一)提升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按照因地制宜、简明易懂、能用管用原则,由镇、村、设计单位和村民建设理事会共同参与,结合地方特色和经济基础,集思广益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庄、村民相对统一住房风格风貌,推动实现农房建筑规整化,突出本土特色和节能环保要求。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改造,实现乡村风貌美丽化。科学安排村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有线电视、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卫生站(室)、文体活动场(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保障农村建设特别是民生工程的用地需求。加强农房建设管控,鼓励拆旧建新,落实一户一宅。
(二)全面推进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由镇挂村干部协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整治的项目计划。按照开展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基本要求,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组建村民理事会,组织发动群众全面开展“三清理”(清理村巷道乱堆乱放;清理房前屋后垃圾、卫生死角;清理沟渠池塘溪河淤泥、垃圾)“三拆除”(拆除危弃房、猪牛栏及粪坑、茅舍;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三整治”(整治垃圾,建立健全长效保洁机制和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长效运营机制,落实门前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的“三包”责任制和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整治污水,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污水暗渠化排放达100%,实现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禽畜集中圈养。“一美化”即深入推进村道、庭院及房前屋后绿化美化。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统筹推进“五通四进村”。推进通硬底路,村道、巷道100%硬底化;通自来水,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通互联网,覆盖光纤和4G网络;通数字电视,村民能看上高清电视;通安全优质电,逐步实现城乡电力服务一体化。推进安居进村,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整洁宜居设施进村,推行雨污分离,规范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使用,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信息应用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构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公交出行进村,规范农村客运管理,提高行政村客运车辆通达率。
2、提升村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村庄建设实现“五有”,即是有村务办公室(文化室)、有停车场(小广场或篮球场)、有文体设备、有路灯巷灯,有公共安全防护体系。依托行政村公共服务站,构建中心村社会服务综合体,实行“一站式”窗口服务,落实代办员制度,贴身服务贫困户。全面构建群防群治管理体系,加强农村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建设必要的生命防护设施。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水资源保护,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全面落实河长制,设立管水员。推行垃圾分类减量,落实旧电池、农药瓶、旧灯管等有害污染物的收集处理机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和水产生态养殖治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农村新能源应用,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严格保护古树名木和林地林木资源。
(四)传承发展先进文化,促进乡风文明和谐共建。
1、加强乡风文明建设。
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开展农村“德育”行动,传承优秀家风家训,广泛开展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传承活跃民间文化,开展文化节庆、四季花海、休闲体验等活动。开展基层文明创建“十百千”特色工程,开展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户和农村信用等级评选活动。开展“八礼四仪”活动,引导群众抵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等陈规陋习。实施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的谚语、警句、年画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美德、法制宣传、生态保护、家庭文明等主题公益广告张贴上墙,营造村风文明良好氛围。
2、加强文化保护与传承。
保护农村传统民居院落、古建筑、古驿道、抗战文物、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推广乡村特色民居建设。保护挖掘革命遗址资源,传承发扬生产、生活、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
3、加强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
探索功能置换、兼容使用、开发权转移、减免费用等激励性措施,引导社会组织或个人参与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推动民宿建设、“互联网+”等乡村旅游模式与古村落、历史建筑、有保留价值泥砖房的保护和活化利用有效结合,科学谋划乡村休闲旅游、民间工艺作坊、乡土文化体验、传统农事参与等特色文化休闲旅游项目。加强有保护价值历史建筑的修复保护,展现当地人文地域特征,留住乡村风貌和田园乡愁。
(五)充分发挥整治主体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1、转变干部职工职能。
镇领导干部要充分利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督促各村按要求做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根据《2017年南街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自然村责任分工表》的分工安排,干部职工要按照建设要求,落实所挂村的前期规划、筹委会成员以及“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一美化”等任务,确保环境整治和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各项工作有专责机构、专人负责。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落实村党组织的“四项权利”,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深化基层民主自治,健全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社等基层组织架构,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3、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鼓励村民共谋共建共治共享,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充分发挥自然村(村民小组或经济合作社)村民理事会、议事会等作用,引导村民自觉参与乡村建设、监督规划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允许村级组织承接陂头、村内环境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巷道建设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民居农房建设等项目可交由当地经过培训的农民工匠组织实施。深化农村普法教育,制定村规民约,引导农民群众协商解决纠纷矛盾、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
三、强化措施保障
(一)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
对农田水利、农村公路、医疗卫生、教育、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益性设施,建设管护投入以政府为主;鼓励外出乡贤和企业家支持投资新农村建设。对村内环境整治、村内公益事业、村内公共设施建设等,由村民自行负责,政府给予激励奖补;鼓励村民倡导实行环境整治和村庄建设“拆旧不补、青苗不补、让地不补、误工不补”。
(二)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根据县文件精神,按照力度不减、总量增加原则,加大各级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和投入力度,在保证完成上级原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用途不改、各司其职原则,整合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一事一议”等涉农资金,重点用于人居生态环境整治、示范村建设、村庄规划编制。镇将统筹省、市、县专项资金,通过奖补激励机制(另行方案)予以支持。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组建乡贤理事会、联谊会等,激发镇、村内生动力投入,进一步提高资金自筹率。
(三)创新协作帮扶机制。
领导小组各专责组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动员引导工商企业、先富群体、乡绅贤达捐资出力,组织民营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结对帮扶。借力对口帮扶单位的.扶贫政策,各扶贫单位积极参与帮扶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
(四)加大用地政策倾斜力度。
鼓励各地按照规划,开展“空心村”、边远小型村的拆除撤并,推进闲置宅基地整理复垦,清理空置住宅、“一户多宅”、违章建筑、违规搭建,促进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建设。坚持“一户一宅”、“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原则,对农民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进城购房落户自愿放弃原有宅基地以及置换宅基地等实行激励奖补。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县级主体、镇级实施、村级创建”的分级负责机制。成立南街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曾秋华任组长,镇长陈伟东,镇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镇属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村庄整治指导组、拆迁信访组、生活污水处理指导组、交通宣传文化指导组。卢瑞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相关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做好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和对各村(居)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二)强化督促检查。
镇委、镇政府将按照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进度台账,各村每月填报建设进度,发现问题,及早纠正。
二是建立督查制度。镇纪委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每季度对各村整治创建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整治创建工作较差的镇分管领导必须向镇委、镇政府提交书面说明和整改承诺。
(三)加强规划和项目管理,接受村民监督。
严格规划管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规划须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严格项目管理,坚持科学论证,民主决策,重大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资金管理,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规范村民建房,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建设报批手续。完善镇级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增加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强化镇、村的规划建设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动员的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舆论主导作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把开展村庄生态环境整治建设新农村示范村的目标要求与农民意愿结合起来。利用宣传栏、互联网等媒体,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成功经验,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参与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2
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XX村被列为20XX年县级示范村,为确保顺利完成创建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全面加强农村道路、饮水、排污、通讯、物流、厕所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绿化、亮化、美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乡风文明,提升公共服务基本水平,把XX村打造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示范村,争取利用1年时间完成创建目标。
二、创建内容
以村庄规划为先导,充分尊重广大群众意愿,不搞大拆大建,结合实际确定具体建设内容,按照建设内容和标准,采取填平补齐、完善功能、打造提升的思路,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一)公共基础设施
1、道路。维修XX村入村道路路面720平方米,在进村路、村内临水、临崖路段修建防护设施100米。
2、给排水。修建水渠500米,使生活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无黑臭水体。
3、供电、通信。实施电网、通信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杆线架设整齐有序,无安全隐患。
4、洗澡。动员有条件的农户家中建设洗澡间,全村建成率超过50%。
5、取暖。积极推进煤改电和改炕,实现改炕全覆盖。
6、小型垃圾桶。村组主干道沿线摆放垃圾桶30个。
7、柴草堆放场。革山、茂林新建柴草堆放场2处
8、危旧墙改造。实施危旧墙改造50米。
9、电商。发展电子商务,解决村民果蔬等销售难题。
10、绿化美化。XX流域补栽树木800余棵;对残垣断壁、空心院落、农村危房、村主干道、裸露墙面进行全面修缮整理,在文化广场粉白美化墙面50米。
(二)基本公共服务
1、医疗卫生。更换村卫生室设备,保证医疗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建立统一、规范的村民健康档案,提供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残疾人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率100%,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农村特困人员应养尽养。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为符合放助条件的家庭和人员提供相应教助服务。优抚对象、困难家庭、残疾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实现常态化关爱走访。
3、培训就业。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年内组织不少于30人参加的职业素质和技能提升等学习培训,收集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4、综合服务。发挥好党群服务中心办公议事、教育宣传、文体娱乐、金融服务等作用,全面落实村干部值班制度,提供为民办事全程代理服务。
(三)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1、宣传引导。XX文化广场周边宣传栏3处,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充分发挥基层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常用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法治、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爱国爱家、崇德向善,精神面貌好,农村文明程度明显提升。
2、纠纷调解。积极开展“美丽庭院”“五好家庭”“好媳妇”“好邻居”等文明创建活动和感恩孝亲奋进教育,邻里矛盾、婆媳矛盾等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化解。
3、权益维护。村民自治机制完善,议事协商规范,村务公开透明,农民权利和惠民政策落实得到保障,村内风正气顺,没有群体性的事件,村民对村党组织和“两委”班子满意度高。
4、安全保障。社会治安良好有序,村民安全感强。防灾减灾措施得力,村民安全生产意识强。
5、村民自治。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抵制陈规陋习,建立“民风朴实、文明和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明礼诚信、尊老爱幼,勤劳节俭、奉献社会”的乡风民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创建目标任务、年度计划、重点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推进乡村建设示范行动。
(二)组织实施。充分利用有效的建设期,扎实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乡村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
(三)验收评定。10月份按照创建标准组织进行自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村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二)加大投入保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支持,为推进示范创建提供资金保障。
(三)广泛宣传动员。大力宣传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动员广大群众投工投劳,把各方力量、各种资源汇集到乡村建设中来。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3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及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我镇乡村治理新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xx〕xx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xx号)和《关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批复》(中农发〔20xx〕xx号)及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结合本镇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我镇乡村治理的实践与创新,编制完成xx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统筹谋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的申报创建工作。20xx年,在全镇2个村(前进村、西游村)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通过开展示范创建,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模式并积累经验。20xx年,逐步将范围扩大到全镇,建立健全切实可行的乡村治理的制度机制,全方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时代乡村治理体制机制新模式。
三、试点内容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
1、建构网格化治理模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将创新社会治理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管理深度融合,按照资源整合、功能融合、力量聚合的要求,成立镇村组三级社会治理机构。按照“集约、整合、互联、开放”的原则,融合打通各类民生民安渠道,建设一套包含日常办公、问题收集、吹哨报到、联动指挥、视频巡查、平台监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综合展示等多个功能应用的指挥平台,畅通群众参与共建共治的渠道和方式。网格内村党组织作为责任单位,要以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为目标,扎实做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各项基础工作。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拓展外来人口参与社会治理途径和方式。因地制宜将外来人口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对象,破除外来人口管理难的难题;基层党组织走出机关,组团式集结外来人口中的各界精英特别是流动党员,让外来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管理;培育外来群众的社区意识,营造基层民主协商和居民参与自治的良好氛围;出台更具包容性的社会政策,畅通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渠道,尊重其对城市发展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派出所、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
3、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村庄全域布局规划、新农村建设、村庄清洁行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到20xx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85%;大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程、“厕所革命”工程、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门塘整治工程。20xx年,加速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完成无害化卫生厕所,推进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鄱阳湖沿线全部村庄截污控污,农村无害化厕所全覆盖,同时不断强化工作协调机制,逐步建立“五定包干”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与村民环保意识水平;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20xx年6月选择行政村(前进村、西游村)进行试点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保障农民户有所居,实现耕地保护,农业现代化发展;鼓励农房改造聚集,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新社区”;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实现规模化经营。
(镇城乡建设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4、实施脱贫攻坚行动,狠抓产业扶贫,通过光伏、资产收益、特色种养殖业、电商、消费扶贫等积极构建多层次产业脱贫格局,实现无劳动力和弱劳动力贫困户产业扶贫广覆盖;实施就业脱贫,帮扶有劳动能力的贫困者实现就业全覆盖,积极开发新的扶贫辅助性就业岗位,实现应扶尽扶;巩固安居扶贫成果,在危房改造全面清零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强化教育扶贫;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确保贫困户医疗报销比例达到90%的适度水平;筑牢保障扶贫,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拓宽金融扶贫,鼓励有产业发展意愿贫困户贷款,新增扶贫小额贷款;持续巩固贫困村脱贫质量,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5、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完成全镇120个镇、村、组三级清产核资任务(其中:乡镇级1个、村级16个、组级103个),理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关系,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村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等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发挥其在管理集体资产、合理开发集体资源、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和统筹推进力度,鼓励更多资金、人才、技术等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流动,突出因地制宜,深化改革创新,实现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让资产“活起来”,把资本“引进来”,把资源“用起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农业农村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
6、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常态化机制。扎实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持续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派驻第一书记,发挥党组织在农村各种组织中的领导作用。严格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经管等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7、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体制改革力度,激活社会组织活力,发挥社会组织的群众动员优势,使社会组织成为乡村基层组织的有力帮手。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8、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全面落实村干部报酬待遇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建立正常增长机制,保障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等其他必要支出,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保障能力。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9、推进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按照“四室一站一场一栏”(村议事室、村接待室、村图书阅览室、村民教室、村民服务站、村民广场、村宣传公示栏)标准化建设,新建重建、维修改造村级活动场所。全面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体功能,把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里办公议事、党员活动、便民服务等工作的综合阵地。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四)推进乡村自治建设
10、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推进村民自治下移,探索自然村自治或村民小组自治新途径,通过自治组织的建设来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能力、重建乡村社会和谐。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1、因地制宜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紧密联系各村实际,形成价值引领、合法合规、群众认可、管用有效的村规民约;用制度和法规约束村(居)民,教育广大村民要自觉遵规守法,探索提高村规民约约束力的有效途径。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五)推进乡村法治建设
12、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实现全镇各村全覆盖。在各村摸排符合申报公职律师条件人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室作用,在村民委员会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室,在20xx年推进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试点建设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底实现全镇公共法律服务室全覆盖;以政府购买形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村(居)干部及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增强村(居)依法治村(居)法治为民意识。充分发挥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促进乡村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切实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农村基层组织依法治理。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我县组织“七五”普法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普法讲师团对各单位、各乡镇进行巡讲,认真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到20xx年底,全镇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4、推广“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村(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的作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处中的指导作用,利用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平台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引导社会工作团队参与社区的纠纷调解,禁毒康复教育培训,关爱儿童、公益慈善、邻里互助等活动,构建不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的社区治理新机制。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派出所、镇团委、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六)推进乡村德治建设
15、浓郁文明乡风。深入挖掘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按照“七有六无”标准,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建设不少于1个乡风文明示范点,因地制宜,在全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村史馆,把时代新风与乡愁乡韵有机融合起来,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氛围,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爱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6、强化乡村道德约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具体化,融入村规民约,融入家规家训,渗透到农村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让村民用自己的价值规范进行自我约束;实现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村民议事会“四会”全覆盖,吸纳村干部、高德长者等人员,自主解决农村道德领域各种难题;深入推进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新风尚,大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积极推行“道德红黑榜”发布制度,通过舆论的力量约束农村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弘扬崇德向善的社会正能量。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7、加强道德榜样人物引领。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开展“道德模范”“昌南新乡贤”“昌南好人”“好婆婆”“好媳妇”“文明家庭”等各类道德榜样人物的推荐、评议、评选和表彰活动,倡导基层去评选,评的对象由村(居)推荐、镇审核,大力宣传脱贫攻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结合起来,让道德榜样受礼遇、受尊崇、得实惠,用榜样的力量带动村民奋发向上,用美德的感召带动邻里和睦相处,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社会风尚。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七)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
18、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监督”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微小权力监督机制,制定权力责任清单,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
(镇纪委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19、落实民主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作用,保证农民群众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积极受理和收集村民有关意见建议,并紧密结合村情实际,依法依规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级项目工程建设情况、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
(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牵头,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党建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0、规范村级会计核算监督,乡镇“村账乡代理”部门要切实搞好会计核算,履行会计监督职能,通过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村级集体经济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并系统完整、真实有效地提供会计资料,进行会计分析,从而达到监督与控制并重的目的。同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三资”监管平台,实行会计电算化,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及运行情况实时查询、实时分析、实时监管、信息共享。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1、加强村级集体经济审计监督,拓展审计覆盖面,加强村小组财务审计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抓好村干部经济责任、农民负担、征地补偿费、集体公益项目等村级重大事项的专项审计,并及时向村民公布审计结果,同时抓好审计发现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八)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
22、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村级民主协商,健全村级议事制度,探索建立自然村或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健全小组长和妇女小组长议事制度,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协商方法,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协商格局。创新协商议事形式和活动载体,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鼓励农村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镇妇联、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3、加强妇联、团支部、残联、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等群团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妇联、镇团委、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4、建立村民议事协商信息平台,让在外务工经商的村民能及时参与本村协商议事;拓宽村民议事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办公室、镇派出所、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九)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
25、实施“互联网+”平台建设,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模式广泛应用到乡村治理中,促进乡村治理体系的规范化和治理功能不断优化。有机整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党建服务、政务服务、社会服务及各部门职能,较好解决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不愿意”和“不方便”的问题。
(镇党建办公室牵头,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各村(居)等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26、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遵循“百姓咨询、政府出资、律师竞答、受众免费”的思路,建立“法治新昌南”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开启我县线上线下全方位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新时代,开创“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局面。
(镇社会治理办公室牵头,各村(居)按职责负责组织实施)
四、方法步骤
(一)方案编制阶段(20xx年xx月)。成立xx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人员、经费、办公场所,明确第一批试点试点村(前进村、西游村);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村治理问题调研,结合实际,编制完成xx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备。
(二)启动试点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月)。组织召开镇、村、组三级大会,全面部署试点工作,统一思想,责任到人,全面抓好试点村试点示范领域的同时,推进各相关领域的试点示范工作。各实施单位根据方案要求制定试点计划并抓好推进,力求内容多样、覆盖全面,按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全面优化完善相关领域乡村治理各项制度机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工作进展情况中期评估,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推行阶段(20xx年xx月—20xx年xx)。总结第一批试点村和各领域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经验,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在全县范围开展试点示范工作,于11月中旬形成本阶段总结报告,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xx月)。全面系统总结试点示范工作各项成功经验,镇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试点示范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验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工作成效
通过2年的系统推进,全镇基本实现:
(一)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党委领导责任落实到位,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清晰明确,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政府治理、社会参与、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基本形成。
(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各村基础设施配备完善,公共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村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展,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充满活力。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有力。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得到强化,基层党组织对农村各类群众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得到提升,党的领导贯穿于乡村治理全过程。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群众自治机制充满活力,党内基层民主带动基层群众自治,党的建设引领乡村治理。
(四)乡村自治依法规范。村民自治制度理事健全、议事形式丰富,村务监督机构普遍建立并依法参与监督,村规民约为广大村民知晓并认同,能有效调动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
(五)文化道德形成风尚。农村德治氛围浓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得到践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传承,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榜样模范力量得以发扬,大力开展移风易俗行动,不良社会风气得到有效治理。
(六)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农村法治服务体系得到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得到普及,法治队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农村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法制意识明显增强。
(七)乡村社会安定有序。各类组织和人士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矛盾调处机制健全,自发有效抵制黑恶势力、违法宗教活动、封建迷信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村民关系亲密和谐,乡村社会安定有序。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xx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村(居)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镇人大主席肖军同志、副镇长余江涛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办,在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协调、监督试点示范各项工作。各村(居)相应成立以村(居)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村(居)主任具体负责试点示范工作,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并报镇农业农村办备案,确保试点示范工作顺利进行。参与试点示范工作的单位要服从大局,按照“分工协作,各司其职”的要求形成工作合力。
(二)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乡村善治”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任务分工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试点示范各环节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创新方法,稳步实施。坚持县乡村联动,县级是“一线指挥部”,要加强统筹谋划,落实领导责任,强化大抓基层的工作导向,增强群众工作本领。乡镇是为农服务中心,要加强管理服务,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建立健全统一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办理。行政村是基本治理单元,要强化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坚持统筹推进和分步实施的工作方法,加强统筹协调,鼓励探索创新,按程序、分步骤稳步推进,适时总结推广,上报先进案例。坚守试点示范工作原则和底线,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及时纠偏,审慎稳妥推进,确保试点示范工作取得成功。
(四)强化措施,抓好落实。实行挂点包干制度,一是强化调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村(居)工作进展情况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步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并及时反馈。二是加强督查,督查组对各村(居)工作进度情况开展常态性督查,并对督查结果通报。三是严格奖惩,将试点工作列入镇党委、镇政府对各单位年度目标重点考核内容,表彰奖励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优秀工作者,严厉问责消极应付单位及人员。
(五)落实经费,保障试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试点示范工作顺利推进,镇财政要安排资金确保工作经费。同时安排资金对试点示范工作任务完成得好的村级组织实行奖励和补助。我镇将试点示范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以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开展。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5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xx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三、创建目标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四、资金安排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xx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五、创建内容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三变"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2.推进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示范乡村(区)要提高交通设施、供水保障、环卫工程、市场服务、数字乡村一体化水平。加快“四好农村路”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各乡镇等)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农村自来水通村率、供水保障率、饮水达标率、水质合格率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农村卫生厕所基本普及,村内至少建一座标准化无障碍公厕,村庄常态保洁,建有集中或分散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确定的目标以上,基本消除大面积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文旅体局、县卫健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集贸市场,行政村建有标准化的农产品交易示范点。(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内实现千兆光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全覆盖,实现乡村数字信息资源整合;示范村内至少有一家运行正常的`益农信息社或农村淘宝网点。(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运局,各乡镇等)
3.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卫生、文化、养老、就业服务一体化。示范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幼儿园,招引一批公共卫生人才、全科医生,创建省级卫生乡镇,乡村卫生院(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100%达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示范乡镇等)要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和全民健身工程,示范乡镇建有体育“三个一”工程(一个1000平方米室内健身中心、1个20xx平方米健身广场、一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示范村建有健身场所。(责任单位:县文旅体局,各乡镇等)示范乡镇建有标准化敬老院,示范村建有一个养老服务中心,可与残疾人之家统筹使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各乡镇等)示范乡村(区)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就业,加强有培训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县人社局,各乡镇等)
4.推进人居环境生态宜居化。示范乡村(区)要巩固农村人居环境“六乱”整治成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达到线上有看点、点上有亮点的目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交运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加快农村杆线整治,有效遏制"蜘蛛网”现象。(责任单位:县科经局、县供电公司、有关通讯网络公司,各乡镇等)加快交通沿线整治,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主次干道环境干净整洁、绿化美化有序。(责任单位:县交运局、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按照“六有"标准,加快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常态保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责任单位:县妇联,各乡镇等)
(三)聚焦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
1.政治引领。示范乡村(区)要推进党建引领信用村扩面选点建设,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设置一个党内政治生活馆,每个村至少选配一名年轻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乡村振兴专干。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组织宿松“好支书”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2.自治为基。示范乡村(区)要建立村民议事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发挥“一约五会”作用明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各乡镇等)
3.法治为本。示范乡村(区)要积极开展平安乡村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确保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不出现重点信访户,配有法律顾问,到20xx年底,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至少培养3名“法律明白人”。(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4.德治为先。示范乡村(区)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施文明创建工程;示范乡镇要积极争创省级文明乡镇,示范村要争创市级文明村庄,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评选。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建立文明积分制度,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薄养厚葬、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乡镇等)
5.智治支撑。示范乡村(区)要加强“雪亮工程”建设,每个自然村监控探头不少于2个,中心村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开展数字乡村治理模式创新,整合数字信息资源,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主要农产品网络销售额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经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各乡镇等)
六、示范村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班子战斗力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凝聚力强,群众支持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高,村(社区)内无重点信访户,社会风气积极向上。
2.产业基础较好。聚焦优势特色产业,有明确的主导产业和一定的发展基础,产业有较强的区域竞争力。
3.资源优势突出。具备独特的资源优势,生态条件较好,农村环境优美宜居。
(二)申报程序
1.策划申报。除洲头、趾凤两个乡镇外,每个乡镇申报1个行政村作为创建示范村。
2.编制方案。对入选示范创建名单的示范区、乡(镇)以及村(社区),要编制示范创建年度工作方案和项目资金使用概算及子项目资金需求清单,并按时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由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组织综合审定,报县乡村振兴指挥部批准,正式启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县乡村振兴指挥部统一领导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日常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探索成立资金整合工作专班和规划建设指导专班,全力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示范乡村(区)要成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细化职责分工,狠抓创建。按照县领导联系乡镇分工建立县领导联系示范区工作机制;建立示范创建工作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分析短板、研究政策、解决问题。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县统筹各类资金用于乡村振兴工作,根据各示范乡村(区)建设进度,按照考核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奖励;县相关部门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工作;乡村振兴各相关部门整合相关资金投入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示范区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本部门上级专项资金的30%,并做到应整尽整;各部门整合相关项目资金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方案,须经分管副县长审核把关后,报常务副县长审定方可组织实施;鸠江区、上交所帮扶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创建;衔接资金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向示范乡村(区)倾斜;鼓励各乡镇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创建,把各方资源和力量凝聚到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工作中。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示范乡村(区)建设用地,保障用地空间;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土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置信贷资金,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加大对示范乡村(区)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综合服务功能和作用,为示范乡村(区)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三)加强督查考评。各乡镇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作为,乡村振兴示范单位必须在当年年底前取得明显创建工作成效。乡村振兴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对全县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创建工作进展。财政、审计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财政性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资规、住建等部门要加强对村庄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的监督指导,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要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成效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四)强化宣传氛围。各乡镇和乡村振兴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要创新形式,大力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地区创建工作宣传活动,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和批复方案,结合我乡实际,就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村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将推进乡村治理建设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建设大美长子相结合,鼓励引导全乡上下结合实际,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不断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激活乡村治理活力,调动全乡上下各级力量,到20xx年,创建1个示范村,到20xx年成功创建国家级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示范村,努力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努力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方法、创造新模式,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四、试点内容
根据我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化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
1、选派直派书记,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继续推进直派党组织书记选派工作,从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党员干部到农村担任党支部书记,任职时间为两年,要求吃住在村,负责该村全面工作,任职期间,实行“一诺二考三不撒离”管理模式,“一诺”即到岗后一周内做出任期承诺,“二考”即日常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三个不撤离”即农村整顿提升工作未完成不撤离、任期承诺事项未完成不撤离、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解决不撤离。为支持直派书记开展工作,县委组织部在工作经费、下乡补助、帮助指导等方面给予相关支持。同时,乡党委班子成员空缺时,优先从工作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真正建立起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2、推行“二三四”工作法,提升党员服务能力。推行“双项积分、三色预警、四方督评”工作机制,有效促进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一是推行“双项积分”。对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两个主体对象,结合组织建设、重点任务和日常工作的具体要求,明确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从基本制度坚持、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群众评议评价、一票否决四个方面量化积分;农村党员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先锋模范作用、一票否决三个方面量化积分。二是推行“三色预警”,实行季度小结和年度总评,合理运用积分结果。每季度根据农村(社区)党组织和农村党员积分情况,由低到高对应划出“红色提醒线”、“黄色提质线”、“蓝色提升线”进行预警,作出提醒、提质、提升的相应安排。年底进行年度积分总评,并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三是推行“四方督评”。实行“县督县评、乡督乡评、村督村评、民督民评”,推进双项积分、三色预警机制落实到位。乡党委每月进行现场督查评定;农村党员进行互督互评;群众对村党组织、党员积分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评价。(牵头部门:乡党政办)
3、推行“三步四循环”工作法,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体内容为:一月一步骤、月月有主题,三步一周期、一年四循环。其中的“三步”即,第一步是行政村每季度第一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研究本村重要事务;第二步是每季度第二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村党支都向乡镇党委汇报工作;第三步为每季度第三个月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民主评议村“两委”工作。会议与每个月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同日召开,要按照先召开会议,再开展活动的顺序进行。同时,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通过“三步”的严格落实,实现党的组织生活“量变积累”;通过“四循环”的巩固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变升级”。(牵头单位:乡党办)
(二)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
4、推进乡村自治建设。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制定婚丧嫁娶简办规定,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主动接受监督,加快推进乡村移风易俗。一是制定丧事简办规定。在丧葬活动中,不准搭台雇请演艺人员表演节目,禁止雇请僧人诵经,提倡戴白花祭奠;限制抬灵柩人数不超10人,每人不超100元标准,尽量减轻村民负担;办事当天,户主不准在家大摆酒宴,左邻右舍帮办人员便饭即可;出殡后,户主不准支大锅、炒烩菜,帮办人员简单招待;严禁大操大办、厚葬薄养、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二是制定喜事简办规定。在举办婚礼活动时,婚车数量不得超过8辆;不准户主搭台雇请演艺人员,提倡乐曲播放;严禁燃放鞭炮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办事前一天不准在家支大锅炒炒饼,不准大摆酒宴宴请宾客;办事当天,户主不得支大锅,左邻右舍随礼后发放便民卡即可;严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互相攀比。三是其他事宜简办规定。在清明节等祭祖活动中,文明祭祀,禁止焚烧纸钱等不文明行为;在进行生日、满月、圆锁、祝寿活动中,不得宴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反对在举办活动中酣酒、抢饭等不文明行为。(牵头部门:乡民政)
5、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一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养5—8名“法律明白人”,打造一支永远不走的普法宣传队伍。二是加强乡村法律服务站点建设,推进“一村一顾问制度”,建立结对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降低农民诉讼成本,增加对农民法律援助的覆盖面,为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牵头部门:综治办,配合部门:乡司法所)
6、推进乡村德治建设。全面建设乡、村两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要按照有固定场所、有常设机构、有统一标识、有稳定队伍、有活动计划、有服务菜单、有制度机制、有规范教材、有课程安排、有完整资料的“十有标准”,搭建理论宣讲平台、教育服务平台、文化服务平台、科技与科普服务平台、健身体育服务平台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科学理论宣讲、形势政策宣传、主流价值宣教、文体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农业科技辅导、健康生活指导、农村环境整治、文明礼仪普及、便民利民服务等“十类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传播科学理论,践行“两个维护”;传播党的政策,践行大政方针:传播主流价值,践行时代新风;传播法律知识,践行法治精神;传播优秀文化,践行惠民宗旨;传播致富技能,践行共同富裕;传播文明理念,践行移风易俗;传播模范事迹,践行传统美德等“八个传播、八个践行”实践活动,着力建设阵地覆盖城乡、队伍组建广泛、活动丰富多彩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使之成为思想武装新载体、凝心聚力新阵地、致富兴业新课堂、文明引领新平台、文化娱乐新家园、乡村德治新方式。(牵头领导:张媛媛)
7、开展“五治融合”创建工作。继续巩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试点工作,成立“五治融合”建设领导组,下设政治建设、自治建设、法治建设、德治建设、智治建设五个专项小组,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力争20xx年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乡党办、乡综治办、乡民政站、乡司法所)
(三)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和治理手段
8、创新乡村治理组织体系。采用“1+5+N”模式,高标准打造具有实战功能的乡村综治中心,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1”即一个综治中心,“5”即便民服务大厅(窗口)、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处室、心理咨询室和法律服务室,“N”即在此基础上可以结合本乡实际再开发N个与治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功能室。(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9、推行“互联网+乡村治理”。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以更高标准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和社区单位智能安防建设,形成巡逻防控、情报研判、应急处置等相结合的实战应用机制,加大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的建设、联网、管护和应用力度,提高视频图像在实战领域的智能化应用。加快推进综治视联网建设,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图像接入各级综治中心,并与乡村各级综治视联网平台实现对接,实现与县综治中心的互联互通,20xx年底前村对接完成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乡综治办)
10、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就地化解决纠纷的能力,推动重点领域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全覆盖,完善诉调、检调、警调、正调、访调对接机制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着力建设预警中心,研判中心、联调中心、专家调解中心、特邀调解中心、智慧调解中心六个中心与一体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平台,预警中心负责收集汇总各类社会预警信息,研判中心负责对受理案件认真分析、准确研判,联调中心负责联调联动相关工作,专家调解中心负责调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邀调解中心重点负责调处具有行业特点案件,智慧调解中心主要依托网络和视联网等先进手段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牵头单位: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司法所)
(四)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推进垃圾治理有机结合
11、强化农村垃圾治理机制体制建设。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垂直管理、多元筹资、综合施治”的一体化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建机构,做到有人管事,所有行政村都成立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站,形成乡村二级环卫管理网络。二是建队伍,做到有人干事。农村根据人口多少,每300—400人配备1名保洁员,每村配备垃圾收运员1—2名,县财政出资购买垃圾清运车。三是建制度,做到有章理事。实行绩效考核挂钩制,对环卫人员实行“ABC动态”管理办法,评出ABC三个档次,按档次下拨乡环卫经费和保洁员工资;乡级实行周督查、月考核、季总评,村级实行日巡查、周小结、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媒体通报。四是保经费,做到有钱办事。采取财政投入为主、农村转移支付为辅、群众义务缴费为补充的筹资办法解决环卫经费。财政投入部分由省、市、县按照1:1:1的比例分担,县财政每年按全县总预算支出的1%作为农村环境卫生专项经费,乡每年从转移支付中拿出20%用于环卫投入,农户义务缴费由各村统筹管理,弥补环境卫生整治经费不足。五是建设施,做到有力成事,建立健全“卢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牵头单位乡环卫中心)
五、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周期为2年,从20xx年1月开始,到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月)。召开全乡动员大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创建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20xx年10月)。全面组织实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坚持边创建、边总结、边推广,努力把我乡村治理体系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其中,20xx年11月底前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上报县委农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1月—12月)。全面完成实施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接受上级部门考核验收,并于20xx年11月底前上报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同时,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摆上突出位置,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政法、组织、宣传、农业农村、民政、司法等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做到资源统筹、设施整合、共建共享。
(二)加强支持保障。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纳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纳入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标准,特别是考核结果作为培养、选拔、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鼓励和引导更多优秀干部在推进乡村治理过程中建功立业、历练成长,确保表现优秀、实绩突出的基层干部待遇有保障、出路有奔头、干好有激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加强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报道,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综合运用环境宣传、社会宣传、活动宣传、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汇聚全社会力量和智慧,形成人人关心、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七、工作要求
(一)要对照全县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出台本乡的创建方案。
(二)要坚持边创建、边总结,充分挖掘创建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和创建模式。
(三)每年6月15日前,要及时对前半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报告;20xx年11月底前,要及时对一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中期评估报告;20xx年11月底前,要对两年的创建工作进行提炼总结,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体制机制。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7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四新”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主题,聚焦“建、管、养、运、融”五大目标,健全完善“网络覆盖、管养保障、运输服务、制度政策、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群众参与、融合发展、示范引领”九大体系,将农村公路打造成为带动发展的产业路、管护高效的平安路、服务便民的智慧路、风景优美的生态路,形成支撑交通强国贵州试点的“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模式,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锦屏新未来提供坚强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交通出行环境进一步改善,基本建成布局合理、连接城乡、安全畅通、服务优质、绿色经济的农村交通运输网络,建管养运融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建设实现新进步。有序推进县城至茅坪公路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设,使比例提升至65%以上,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高风险路段得到有效整治,农村公路工程质量耐久性、抗灾能力等大幅提升。
管理达到新水平。“四好农村路”工作100%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乡镇和村级的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实现“路长制”县乡村三级100%覆盖,管理养护100%纳入村规民约,高质量推进信息化管理,全面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有”(以下简称“五共”)治理格局,行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
养护取得新成效。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国试点高质量完成,农村公路列养率100%,推行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快建立,市场化养护全面推行,养护机械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逐年提升,开发护路员公益性岗位,吸纳低收入群众稳岗就业成效明显,优良中等路率提升至80%以上。
运营得到新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达AAAA级以上,农村客运公交化运营比例提高至15%,农村客运公益性进一步凸显,力争快递服务农村地区覆盖率达100%。
融合实现新突破。积极巩固提升“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打造马颈坳至固本、款场至熬市(八受至王家榜段)、乌坡至宰大溪、皇封至摆洞、启蒙至高贤、北门林场至乐安屯、平秋至铺口(敦寨至湖南交界)、卦治电站至三板溪、归朝至高座、平略至潘寨、河口至敖市、瑶里至三望坡和彦洞至新寨等美丽农村路265公里以上。巩固提升S503锦屏至高屯、敦寨至新化、新化至隆里、启蒙至钟灵、平略至河口(平略至文斗段)和里郎桥至弯麻6条美丽农村路共104公里,农业“因路而兴”、农民“因路而富”、乡村“因路而美”,支撑服务“四化”建设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形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美丽农村路”广泛覆盖,更好促进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公路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广泛覆盖的农村公路网络体系。以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为重点,加快推进重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前置要件办理,积极争取部、省、州项目资金倾斜支持;以“美丽农村路”和品质工程为抓手,扎实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不断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以工程质量为核心,全面落实项目建设“八公开”和农村公路信用评价制度,严格项目业主责任制、质量责任终身制;以安全“消危”为着力点,推进完善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危旧桥梁改造,完善交通标志、标牌、标线,有效提升路网通行安全水平。构建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骨干网络、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基础网络、安全畅通的农村公路防护网络。到2025年,实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15公里,新增2个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施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公里以上、危桥改造5座以上,完成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动态消除新增四、五类危桥;视资金政策情况实施一批县乡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及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等新改建和养护工程。(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健全长效稳定的管养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落实县乡村三级“路长制”,逐步完善“路长制”运行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高效运转”的农村公路工作格局。扎实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市场化养护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强化养护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养护作业的检查和考核、养护资金的计量和拨付、养护工作的总结和创新。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县有执法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宣传、隐患排查整治、基础信息收集等工作,严厉打击超限超载、非法侵占破坏沿线设施等各类违法行为。制定应急管理预案,鼓励企业参与应急抢险,提升农村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响应速度,充分借鉴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剑河模式”“凯里模式”成功经验,建立农村公路灾毁市场化运作模式,充分调动市场优质资源,推广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制,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应急保障能力。对窄路基路段因地制宜增加错车道,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公路通行能力。到2025年,养护市场化实现全覆盖,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养护专业化、机械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高效优质的运输服务体系。积极推动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农业、能源等资源在农村地区融合,加快构建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加快电商、快递进村,扩大城乡消费和农产品出山进城,将交通运输发展优势转化为农村地区发展新优势,做强路衍经济、枢纽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广大群众获得感,促进乡村振兴。坚持“城乡统筹、资源共享、路运并举、客货兼顾、运邮结合”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补齐农村客运发展短板,建立起“以农村公交为主、定制班车和网约预约车为辅、运邮客货互通”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多措并举,积极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汲取省级“交邮融合+”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拓展和深化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客货运物流市场的良性发展。到2025年,服务全县农村生产生活的“交邮融合+”网络体系基本建成。(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商务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邮政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构建规范有效的制度政策体系。着力加强制度政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建管养运、融合发展、资金保障、绩效考核等政策体系,出台《锦屏县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锦屏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锦屏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巩固提升暨“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到2025年,全面建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1+N”政策体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抓、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持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一般债券等多种方式保障资金供给,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作。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按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通组公路1500元/年·公里的标准执行,省州县三级财政按5:2:3比例筹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州县两级按4:6比例筹集且两级合计投入资金不得低于省级投入资金的2倍。地方代养的普通省道养护资金不得低于县道标准,州县两级按2:8比例筹集。探索公路冠名、广告招商、企业领养、社会捐资等多种形式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坚持农村客运公益属性,建立健全农村客运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及时足额发放燃油补贴等农村客运补贴补助资金。优化燃油税补贴退坡资金等使用效益,着重用于农村客运信息化发展和安全生产管理。到2025年,全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的资金保障体系,着力提升“四好农村路”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构建完备适用的技术标准体系。贯彻落实国家、省级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指导性文件,持续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六个同步”和“三同时”实施要求,将混凝土硬路肩、排水系统、安保工程、错车道、公路绿化、管理养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因地制宜,结合公路沿线自然景观适当打造农村公路观景台、休息服务区等。通过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学习,开展现场实操培训等形式,提升技术软实力。深度应用“四好农村路”综合管理平台,对“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设进度、督察督办、质量验收、资金拨付、信用评价、管理养护”等关键环节实施全过程数据监管,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持续开展农村公路路况检测,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公路全覆盖的动态检测机制,探索路况数据深度应用,建立完善以路况自动化检测技术为支撑的养护科学决策机制,加强农村客货运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到2025年,依托农村交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深度整合建设、管理、养护、客运、寄递物流等各类资源,形成以“交通运输+农村新生活”为特色的新农村交通综合服务开放生态平台。(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工信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发展共享共治的群众参与体系。整合财政、人社、乡村振兴、交通运输等部门资源,采取养护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等方式,按每3-5公里开发一个农村公路护路员就业岗位,引导和吸纳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参与农村公路监督和生产,促进群众就近就业、稳定增收及建养增效。采取统筹一定比例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或多渠道筹集等方式,积极稳定护路员队伍。积极宣传和推动将爱路、护路、护安要求纳入基层民主自治“村规民约”自我管理,构建“五共”农村公路工作机制。鼓励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农村党员、寨佬、退休职工、群众等作为义务监督员,参与农村公路工作监督。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口袋书”“微视频”,通过新时代学习大讲堂、群众院坝会等方式,提高群众岗位匹配度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新增一批公益性岗位,进一步拓宽脱贫人口和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促进农民群众持续增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打造创新多元的融合发展体系。以农村公路为纽带,推进农村公路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体育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充分利用我县优势资源,将重要产业区、特色田园乡村示范点、旅游景区、传统村落、新农村等连点成线、成环成网,打造不同于省外、有别于省内其他县(市)的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鼓励农村公路和山地旅游、产业园区等经营性项目一体化开发,提升通往乡村产业经济节点的农村公路发展水平,拓展农村公路服务附加值。积极推动农村客运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乡镇运输服务站发展新模式,打造集管理、养护、客运、货运、寄递物流、供销网点、电商等多种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新型农村服务场站,实现“资源共享、多站合一、客货同网”。强化生态保护,依法合理选择公路线位,避免大挖大填,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改善路域环境。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加大旧路材料循环利用。到2025年,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分类打造“路旅融合”“农特产业”“红色文化”“军屯文化”“生态康养”等美丽农村路经济示范走廊200公里以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打造全面覆盖的示范引领体系。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县域、乡域、村域示范创建,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县,打造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在示范创建中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从区域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到2025年,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示范乡(镇)、示范村比例累计超过60%。(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有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锦屏县“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强化任务分解、责任落实,适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贯彻落实措施,统筹推进相关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在农村公路用地保障、生态保护、林地许可、设计审批、用水用电、砂石材料、公路绿化、资金保障、就业岗位开发、联合执法、路产路权、路域环境整治、应急抢险、资金审计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及时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应结合“四好农村路”建设需要,积极提供临时砂石料场、建设用地,加强区域砂石、水泥等材料价格稳控和有效供给,降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费用。
(三)强化责任落实。将“四好农村路”工作纳入对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挂钩。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度,明确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
(四)强化监督指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跟踪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项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加强工作调度,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五)强化氛围营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基层干部群众的知晓率、认同感、参与度。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监督“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8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19〕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21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21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21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21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21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21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21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21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21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21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21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19年7月—2019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11月—2021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21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19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关于“扩大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农村工作实际,现就我镇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做好农村工作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完善村民自治,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二、总体目标
(一)农村基层民主更加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农村参与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
(二)农村基层法制更加完备,农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基本标准
(一)村民自治组织健全,村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民讨论决定,农村税费改革的地方“一事一议”制度能较好地发挥作用;
(四)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用人制度等管理有序;
(五)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干部依法接受村民监督,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村务公开制度健全,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级账目不清、村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六)法制宣传教育深入人心,村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法律素质不断增强,村干部遵纪守法,依法依章办事,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
(七)农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八)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农村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
(九)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不断发展,村民安居乐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围绕上述九条标准切实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硬件和软件建设,努力做到六有:
1、有一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的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主要领导负责;
2、有一个法制课室(可与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会场所同设);
3、有一个法制图书阅览室(或在农村文化图书阅览室设法制图书专柜);
4、有一个法制宣传栏;
5、有一个村务公开栏;
6、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镇委、镇政府成立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镇长袁守军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丁立权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万义兴(维稳信息员)、张娟(司法所所长)、黄培林(社保站站长)、于卫东、戚善局(司法员),卢瑞海、李建文、钟亚洲(综治办干事)担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社保站、司法所、综治办抽调人员共同完成日常工作。
五、工作步骤
至20XX年底,全镇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实现达标率100%。
具体分三个步骤走:调查摸底;宣传发动;全面铺开。
在20XX年八月底前,完成邹黄村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新圩、召四、召五、赵圩4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在20XX年底前,完成杨滩、邓圩、花园嘴3村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论述及《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内容。
(二)认真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等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三)完善村民选举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制度。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2]14号)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做到民主选举。
(四)完善民主议事程序,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五)完善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制订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村民自治章程等公共事务管理制度,把村级各项事务逐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六)完善村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制度。继续贯切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办发[1998]9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七)进一步加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按照我镇“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镇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农村改革、稳定、发展的大局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宪法、农业法、土地法、环境保护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广大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能力,加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1
为全面落实省、市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部署安排,发挥就业帮扶车间(原扶贫车间)就近吸纳就业优势,帮助脱贫人口实现家门口就业,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总量不减”“标准不降”“量质双升”的原则,抓牢抓实就业帮扶车间巩固提升,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岗位送到家门口,就业顾家两不误”的目标。
一是坚持车间“总量不减”,稳步推进就业帮扶车间规范管理,实施“有进有出”动态调整,持续激发就业帮扶车间活力;
二是坚持建设“标准不降”,严格执行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努力扩大就业帮扶车间岗位供给量,增加人民群众就地就业机会;
三是坚持既要实现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含脱贫人口的提升和务工收入的'稳步增加),更要帮助就业帮扶车间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帮扶车间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绥宁县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晨阳同志任组长,唐伯贫、罗兴、唐友柏、刘让文、贺恩森同志任副组长,陈先念、刘本廉、李立成、秦壬娥同志和17个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贺恩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具体业务工作。
三、建设认定标准
就业帮扶车间,是指以促进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实现灵活就业或居家就业为目标,从事农产品加工、手工工艺、种植养殖、来料加工等业务的生产车间或场所,主要包括厂房式帮扶车间和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帮扶车间等形式。
1、开办条件。
a、县内外具有合法资质、正常生产经营和纳税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b、须依法在本县进行工商登记开工生产。
2、认定标准。
a、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在乡镇、村建设、购买或租用厂房从事生产加工活动建筑面在100平方米以上,能提供就业岗位15个以上,并已吸纳脱贫劳动力5人以上(含)可认定为厂房式就业帮扶车间。
b、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与脱贫劳动力建立产品加工承揽关系,签订承揽合同,并带动5名以上(含)脱贫劳动力居家从事生产加工活动的可认定为居家式就业帮扶车间。
四、主要内容
1、新建就业帮扶车间。根据脱贫人口在1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至少建成一家就业帮扶车间的要求,关峡乡三板桥集中安置点、红岩镇红岩村集中安置点、金屋塘镇主溪集中安置点和寨市乡寨市村集中安置点要按照就业帮扶车间建设标准在9月15日前完成建设任务。由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财政局进行认定。
2、已建就业帮扶车间。做到三个不少于,一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总人数;二是20xx年底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量不得少于20xx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总人数;三是就业帮扶车间务工人员收入“稳中有升”,就业帮扶车间吸纳的就业人员收入增速不低于本年度该地区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水平。
3、确保就业帮扶车间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关于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湘人社〔20xx〕10号)文件要求和《关于加快就业扶贫车间建设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意见》(湘人社〔20xx〕75号)文件要求落实政策打造一批规范化管理、可持续发展的就业帮扶车间。
五、考核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专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两次实地考核,实行“一月双考核、一月双通报”制度。具体按照《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专项行动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六、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将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以组织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实行专人专班负责,认真制定自查方案,落实落细考核指标。县发改部门、县人社部门和县乡村振兴部门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共同组织开展好就业帮扶车间建设,确保形成巩固提升就业帮扶车间稳就业、促增收、助振兴的有效合力。
2、坚持问题导向。各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掌握就业帮扶车间基本情况,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行动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做到底数清、底子明,实行问题“清单制”和“销号制”管理。坚持对标对表,狠抓问题整改销号,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实行问责,全力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3、抓好提质增效。各部门和各乡镇按照既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建好管好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充分发挥好就业帮扶车间就地就近就业优势,确保其成为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2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和《吉安市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方案》精神,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五个“作示范、创一流”的目标定位,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兴农、品牌兴农、科技强农、数智强农,以实施“七大行动”为抓手,按照乡村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品牌化”发展要求,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做强农业特色品牌,提高现代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我县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迈进,在全省农业农村现代化中走前列、拔头筹。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县农业总产值达到62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力争达到2.85万元。培育产值百亿元产业1个(泰和乌鸡),产值超10亿元产业4个(稻虾、井冈蜜柚、大品种蔬菜、肉牛),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更加巩固,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明显优化,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增强,农民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农业现代化步伐明显加快。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规模拓展行动,做大农业生产总量。
1.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严守耕地红线,健全耕地抛荒整治长效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县建成或提标改造高标准农田60万亩,积极推行项目区“田长制”管护模式,引导项目区耕地规范有序流转,培育壮大粮食经营主体,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用足用活产粮大县奖补、稻谷价格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大力推行水稻政策性保险。积极实施粮食绿色高效技术示范,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力度,确保到2025年全县粮食播面稳定在130万亩以上,总产稳定在10亿斤以上,其中优质率达80%以上,巩固粮食主产区地位。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加快推进县级粮食储备库建设,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管理,落实地方政府粮油储备规模,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巩固提升生猪产业、落实用地、环保、贷款和保险等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建立生猪生产调控机制,引导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合理安排产能,发展现代化屠宰加工,到2025年全县生猪存栏达到60万头,母猪存栏8万头、商品猪出栏75万头。大力发展设施蔬菜,抓好城郊蔬菜基地建设,到2025年新增设施蔬菜15000亩,新建城郊蔬菜基地2500亩,蔬菜播面达到26万亩,总产40万吨,蔬菜自给率稳定在80%以上。加快推进肉牛和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力争到2025年全县肉牛出栏达到18万头,水产品产量达到2.8万吨(特种水产达1.23万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2.打造百亿泰和乌鸡产业。立足泰和乌鸡资源、品牌和产业基础等优势,围绕“抓两头、带中间、延链条,深研发、建标准、树品牌”的发展思路,以泰和乌鸡保种场为主体,依托中科院、浙大、江西农大、江西农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加大泰和乌鸡选育力度,开展泰和乌鸡提纯复壮、“两白”净化等工作,加快傲昕公司24万羽泰和乌鸡一级扩繁场繁育基地建设。在澄江、塘洲、冠朝、马市、沿溪等重点乡镇建立泰和乌鸡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生态养殖,加快推进傲昕马市西洲、西昌凤翔冠朝儒社、一方净土等泰和乌鸡养殖示范园建设,引导泰和乌鸡养殖由传统型向工厂化、智能化转型升级。启动泰和乌鸡科技产业园建设,精准对接国家级龙头企业,打好产业招商攻坚战,鼓励县外代理加工泰和乌鸡系列产品的企业落户园区,扶持半边天药业、白凤酒业、汪陂途等县内重点泰和乌鸡加工企业做优做强;加快推进浙江大学泰和乌鸡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平台建设,鼓励加工龙头企业与江西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院等科研院校合作,研发泰和乌鸡“食”字号、“健”字号、“药”字号系列新产品。紧紧围绕“吃住游购娱养”等领域需求,推进泰和乌鸡与旅游、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泰和乌鸡元素主题餐厅、特色民宿等,培育一批网红产品和网红打卡点,巩固发展连锁经营、直营、加盟等营销模式。力争到2025年全县泰和乌鸡种鸡饲养规模达100万羽以上,培育万羽以上养殖企业50家,培育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省级以上泰和乌鸡龙头企业6家以上,年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实现泰和乌鸡产值100亿元,将泰和乌鸡打造成为真正强县富民的支柱产业。〔责任单位:县乌鸡产业发展中心、县高新区、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3.培育壮大富民产业。实施富民产业和“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提质增效行动,深入实施井冈蜜柚(橘)高质量发展工程,抓好井冈蜜柚(橘)标准园建设,低产桔园改造,蜜橘品种更新和品质提升,强化果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和贮藏保鲜库建设,提高优质果、商品果比例。在泰垦、苏溪、马市、塘洲等低产桔园进行提升,从2022年起每年低产改造0.2-0.3万亩,到2025年全县井冈蜜柚(橘)新增种植面积2.36万亩(总种植面积达到9万亩),总产达到10万吨,产值8亿元以上。持续推进特色蔬菜“大品种”战略,重点打造“县域系列”(泰和竹篙薯)和吉安系列(泰和萝卜)两大系列品牌蔬菜,巩固提升万合竹篙薯标准园建设,引进龙头企业做好竹篙薯包装、贮藏、保鲜、速冻工作,加快系列产品开发;大力发展萝卜加工,扶持“泰和酱菜”做大做强。力争到2025年全县竹篙薯、萝卜种植面积分别达到1万亩和1.5万亩。加快推进标准茶园建设,培育茶叶产业领军企业,力争到2025年有机茶叶种植面积达到1万亩。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创建一批道地药材种植基地,力争到2025年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万亩。大力发展以毛竹低改、油茶产业、楠木种植为主的特色竹木产业,推动竹木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到2025年全县完成毛竹低改3万亩、油茶低改3万亩,新增高产油茶面积1.5万亩。做大做强稻虾产业,2022年新增稻虾平养3000亩,到2025年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扩大到2.6万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商务局,各乡镇场〕
(二)实施品质提升行动,厚植产品质量优势。
4.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全面完成县域内农业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工作,建立全县农业种质资源数据库和保护名录,健全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体系,加大泰和乌鸡保种育种和产业开发利用力度,完善提升泰和乌鸡国家级保种场,引进龙头企业利用省厅“泰和乌鸡种质资源保护和提升”项目启动国家级乌鸡保种备份场建设,重点在武山垦殖场建设乌鸡种质资源生态保护区。加强良种繁育基地、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快县域内特色良种资源的繁殖扩种、提纯复壮和选育改良,争创国家级种业产业园(泰和乌鸡、生猪),规划建立3个面积在500亩以上井冈软粘、泰和竹篙薯、井冈蜜柚等良种繁育基地和2-3家水产良种繁殖场,与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江西农大合作开展竹篙薯脱毒繁育、提纯复壮等技术攻关。加大常规种子的提纯复壮及新品种试验示范力度,加快种质资源推广应用步伐。加大对种业企业用地、信贷等支持力度,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骨干企业,推动地方特色品种商业化、产业化开发。加强种业执法监管,规范品种培育、审定和生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5.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围绕水稻、果蔬、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制订完善生产技术规程,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抓好省部共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创建工作,打造绿色有机农产品产业链,稳步扩大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加强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管理,力争到2025年全县“两品一标”农产品总数由2021年的33个增加到50个以上(其中有机产品达23个)。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全县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市场监督局,各乡镇场〕
6.改善优化农业产地环境。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广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技术,建立一批绿色防控示范区,加快推进傲农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建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省一流示范基地。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行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生态立体农业循环养殖模式,推进稻虾(鱼)综合种养,修复和完善生态廊道,恢复田间生物群落和生态链,建立健康稳定的田园生态系统。扎实推进千烟洲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试验区加快成型,抓好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加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提升耕地质量。到2025年,全县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达到国家质量标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场〕
(三)实施主体扶强行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7.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坚持“项目为王”理念,加大农业招大引强力度,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海西经济区等重点区域对接交流,聚焦农产品精深加工、智慧农业、冷链物流等短板弱项,深入推进“三企入泰”、“三请三回”活动,吸引国内500强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投资我县农业领域。建立健全农业龙头企业分级培育、动态监测机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等问题,重点发展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成长型龙头型企业、培育一批雏鹰型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积极参与“鄱阳湖稻米”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示范园、中心镇等项目建设。以绿色食品大健康产业链发展为着力点,加强优质大米、肉牛、生猪、泰和乌鸡等产品加工的龙头企业集群建设,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建设种养基地。到2025年,培育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委统战部、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8.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空壳社”常态化清理,加强示范社评选、认定和监测,创建一批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级、省级示范社;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健全名录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强化指导服务,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抓好家庭农场联合会巩固提升工作,完善运行机制,实现由“单打独斗”到“抱团发展”;支持专业大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之间建立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长期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鼓励新乡贤回报家乡、振兴家乡,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到2025年,培育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家以上,省级示范社10家以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统战部,各乡镇场〕
9.培育高素质乡村人才。持续推进现代农民教育培训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招生工作,聚焦农业产业发展,开展“我为家乡代言”农产品电商直播带货等系列活动,分类分层分模块开展培训,培育一批职业农民带头人、种养业发展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头人、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持续巩固提升“田教授”品牌,常态化开展“田教授”技术服务,推动“田教授”和“洋教授”精准对接,运用好“田教授”智慧云APP,持续完善农技人才在线服务、积分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促进产才融合、高层次人才与农村实用人才融合。优化乡村创业环境,支持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以及离退休人员、专业人员等到乡村创办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合作组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各乡镇场〕
10.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主体多元、功能互补、竞争充分、融合发展”的原则,加强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地产销合作,推进农产品“两上三进”“进京入深”,开展“农超对接、农市对接、农校对接”行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商。允许农技人员进入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并合理取酬。鼓励“田教授”“土专家”等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参与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扩大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广嘉农惠农机合作社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烘干收储等服务模式。围绕粮食主产区建立一批工厂化育秧和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推进水稻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其中稻谷机械化烘干厂由2021年的50多家增加到100家以上,实现乡镇全覆盖,建成省级综合农事服务中心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场〕
(四)实施动能提升行动,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11.加快数字农业发展。深入推进省提出的数字经济做优做强“一号发展工程”,强化数字赋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实施数字乡村试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建设工程,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农机数字化建设,打造一批数字大田、数字果园、数字牧场、数字加工车间。以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农业示范园区为重点,大力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接好“大北农集团”数字农业项目(此项目将打造品牌化、标准化、科学化、生态化四化数智新农村,构建智慧农业云平台,优质农产品全溯源的中国农业4.0),带动汪陂途都市农场、西昌禽业有限公司、万合火爆专业合作社,建设一批省级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实施区块链应用发展三年计划,针对泰和乌鸡、有机茶油、有机茶叶等特色农产品,加快推进“区块链+农特产品”应用试点,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推进12316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土地流转、职业农民培训在线化,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升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等乡村治理工作中使用“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实现村村全覆盖,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网信中心,各乡镇场〕
12.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信息进村入户工程。依托江西省“1+2”智慧农业系统,开展农产品质量溯源试点,建设泰和乌鸡等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监管中心,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一网追溯”,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科技创新主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围绕良种选育、农机智能装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重点攻关,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与中科院、浙江大学等科研院校对接合作,建立农业科技研发平台,推动实施一批农业科技重大专项。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级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引进农业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快建设农业创新性人才队伍。大力推行科技特派员和农技指导员制度,积极推广“专家+农业技术人员+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服务模式,提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率。力争到2025年,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委组织部、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五)实施产业集聚行动,增强示范带动效应。
13.做强园区平台。加强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保障,大力推进武山现代农业示范园、螺溪鑫润荣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和螺溪瑞泰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园申报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国家级畜禽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统筹提升生产、加工、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市场主体向园区集中,将其打造成集“科技集成示范、绿色智能生产、田园山水休闲、E商互联互通”有特色、高水平的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场〕
14.打造特色产业集群。依托本县资源禀赋,按照“因地制宜、科学布局”的原则,在全县设立四个产业振兴示范区,即环井冈山机场示范区(包括螺溪镇、禾市镇、南溪乡,以打造螺溪蔬菜产业园、螺溪万亩稻虾基地、绿色巨农禾市生猪养殖小区、傲农南溪生猪养殖小区为主),苏马线示范区(包括苏溪镇、马市镇、武山养殖场,以打造原种泰和乌鸡、佳和肉牛养殖、蜀口生态旅游、苏溪百合、苏溪牧歌滩尾等农旅产业为主),沿澄线示范区(包括澄江镇、沿溪镇、泰和垦殖场、万合镇、塘洲镇,以打造竹篙薯、绿色蔬菜、有机果茶为主),泰兴线示范区(包括冠朝镇、上模乡、沙村镇、老营盘镇,以打造绿色大米、生猪生态养殖、生态果园为主)。同时,按照“一村一品”的发展思路,巩固提升“一村一社一基地”建设,形成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的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六)实施三产融合行动,拓展乡村产业新业态。
15.大力发展精深加工。聚焦泰和乌鸡、稻米、果蔬茶、油茶、肉牛、生猪、水产等绿色食品产业链,按照“高大上”“链群配”的思路,引进培育一批“高精特新”农业龙头企业。落实省厅“强链争先”文件精神,到2025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质优、量增、链全”。积极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国内乃至世界知名企业开展资源、资本、技术、人才合作,推广运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淘汰落后产能,提高集成化、自动化、智能化装备水平,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产业品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发展清洗分拣、烘干储藏、杀菌消毒、产品包装等延时类初加工,以及干制、腌制、熟制等食品类初加工,打造一批家庭工厂、手工作坊、乡村车间。优先在中心镇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项目,打造一批农产品流转加工中心,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各乡镇场〕
16.推进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龙头企业建设产后预冷、贮藏保鲜、分级包装等冷链设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建设蔬菜、水果田间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大力推广“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高效集中配送模式。利用好世行贷款等项目资金,加快推进泰和农产品综合交易中心建设,在交易中心建设现代化农产品集散平台,配套完善农产品冷链、仓储、运输设施和农产品集散电子信息系统,以粮食、蔬菜、水果、泰和乌鸡、肉牛、生猪等系列加工产品为主打产品,将其打造成农产品产地、销售综合性的农产品集散中心。〔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场〕
17.做优乡村休闲旅游业。深入挖掘农村特色资源,拓展农业生态、休闲、文化等多种功能;开发乡宿、乡游、乡食、乡购、乡娱等综合体验项目,大力发展创意农业、体验农业。加快实施春浮园田园综合体、蜀口生态岛、亩基岛等旅游项目,引导春浮园、蜀口生态岛创建国家级、省级田园综合体品牌,重点打造石山晨海乡村游、上圯乡村田园综合体(石田村)、老营盘高垅坑植物园、水槎西阳山畲乡民宿及天湖山旅游景区、苏溪八一八康养项目,培育一批美丽休闲乡村、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场〕
18.积极培育新型业态。大力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法律咨询、信息中介等乡村新型服务业,推动传统服务业升级改造,提升农业资源附加值。加强传统工艺和“非遗”手艺的保护与传承,培育传统产品制造、手工业基地,壮大乡村文创产业。加快农村电商发展,引导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农资配送企业、物流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生鲜电商等新业态。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支持邮政快递企业延伸乡村物流网络,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瞄准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等领域,大力开展农业招大引强,到2025年引进农业知名领军企业2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分公司,各乡镇场〕
(七)实施品牌创建行动,提高特色农产品竞争力。
19.创优“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紧抓江西鄱阳湖稻米产业集群建设项目实施的契机,大力推进“井冈山”稻米区域公用品牌和白凤品牌建设,加强稻花香种业与白凤米业、江南香米业等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促进品种与品牌相结合,发展“井冈软粘”、“井冈虾稻”、“井冈香稻”三大产品。同时发展特色果业(井冈蜜柚、井冈蜜橘)、大品种蔬菜(泰和竹篙薯、泰和萝卜)以及井冈茶叶等特色优势产业,建立健全“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标准体系、认证体系、营销体系,实现统一商标使用、统一质量管理、统一市场营销,着力将“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打造成国内知名品牌。到2025年,纳入“井冈山”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种类达到10个以上,认证授权经营主体30家以上,实现品牌价值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乡镇场〕
20.加强产销对接。主动对接“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发展战略,积极融入“赣鄱正品”“湘赣红”产品宣传,推动优质农产品进园区、进景区、进社区,扩大泰和农产品影响力,力争到2025年创建赣鄱正品8个(到2021年全县已创建泰和乌鸡、半边天、嘉泰3个)。持续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地产销合作,推动农业经营主体与省内外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果蔬连锁品牌等农产品流通企业有效对接,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鼓励农业龙头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县入围大湾区“菜篮子”生产企业由2021年的1家增加到5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乡镇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把乡村产业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加强对乡村产业发展的组织、调度、督导,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推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二)完善政策措施。县财政要在农业产业化经费中安排乡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品牌建设、产业保险等方面。落实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强化金融服务,充分利用“财政惠农信贷通”、“地押云贷”、“白凤贷”、“乌鸡保”等融资渠道,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菅权抵押贷款。落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优惠政策,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农产品加工、仓储保鲜、农机库棚、休闲农业等设施农业建设用地上给子优先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泰和支行、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场〕
(三)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分类指导,梳理并解决制约乡村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利益共享,提升产业竞争力。将乡村产业发展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乡村产业发展相关项目资金安排挂钩。〔责任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四)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挖掘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宣传推广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创新创业等典型案例,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县乡村产业发展成效,营造社会参与崇尚创新的乡村产业发展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乡镇场〕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3
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现结合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和文明交通示范公路创建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公路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十二五”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府发[xx]14号)及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府发[xx]14号文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交发[xx]1号)文件精神,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提升养护质量,提高养护队伍水平,以点带面,从而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再上台阶。
二、总体要求
通过养护示范路的`创建,示范路应达到以下要求:
路面平整无坑槽、排水畅通无积水、路基规整无坍方、标志齐全无缺损、绿化美化全覆盖、路容整洁无杂物、构造物完好无损坏、安全措施得当无漏点。
三、路线安排原则
(一)为确实起到养护示范作用,此次安排的路线需是群众反映强烈,修建年限较早且硬化路面出现严重病害的县道(或由交通部门管养的乡道)以上路线,按条按段均可以,但示范路段每段的连续里程不少于5公里。
(二)各单位需在5月20日前上报两至三条拟建路线及养护工程量等(详见附表)至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将对拟建路线进行实地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下达创建路线名称、里程及养护工程计划等。
四、工作要求
为确保此次示范路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各地按照市处下达的养护工程计划,须从市奖补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此项活动,未安排专项经费的视为未开展此项活动,将在20xx年市奖补经费中扣除此专项经费,同时不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单项先进单位评选。
五、考核评定标准
创建路段基本要求:
1、养护管理单位及具体管理人员明确;
2、日常养护责任人明确;
3、养护工程数量明确;
4、示范公示牌设置规范(示范路段起止点分别设置);
5、经常性养护率达100%。
六、考核办法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此项创建活动需在10月底前完成,并将创建活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处,市县乡公路管理处于11月份结合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管理等工作组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下拨市奖补经费。
示范村创建方案 篇2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围绕区委“1368”工作计划和“2568”重点工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补齐农业农村短板,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进一步优化农业结构布局,使产业更加兴旺;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使环境更加宜居;深入推进移风易俗,使乡风更加文明;基层党建进一步加强,使乡村治理更加有效;落实农村医疗、卫生、扶贫、社保等各项民生事业,使农民生活更加幸福。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转型升级,让产业更加兴旺
1.稳步提升粮食生产。推广公司“互联网+共享农业”和土地托管两种新型经营模式,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加快等乡镇的3万亩中低产农田改造。实施好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加强对镇、乡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地下水超采区补贴推广小麦节水品种。实施好3.25万亩粮食绿色高效示范项目,加快乡国家产业强镇建设。建设完善9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区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01万亩,全年粮食总产50万吨以上。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年新增市级合作示范社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0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2.推进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巩固“蔬菜”区域公用品牌,积极打造“大蒜”品牌,提升蔬菜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推进绿色蔬菜示范基地建设,培育耐思、科瀚、喆兴、际洲等一批示范园区,带动蔬菜产业向高端迈进。支持秋景育苗、航天育苗等育苗场做大做强,年产集约化育苗2.1亿株。支持外向型龙头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扶持食品、维新蔬菜、广兴公司等企业扩大蔬菜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全年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0万亩,产量92万吨,产值21亿元。(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3.大力发展林果产业。在东部,以豆下乡等村为中心,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叫响葡萄品牌。在中部,以、、、等乡镇为重点,打造千亩优质林果带,带动全区林果产业发展。在西部,以永合会镇、界河店乡等为重点,大力发展核桃、苹果、草莓等,实现园林化发展。(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加快紧固件产业上档升级。抓好产业发展提升、技术研发创新、高端产品生产、重点企业培育、市场物流发展、知名品牌打造、搭建服务平台等重点工作,推动紧固件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实施一批行业支撑项目,开展知名品牌创建,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档次。实施“入园进区”战略,推进主城区标准件企业、“十里长廊”沿线企业,向工业园区和标准件园区集中,实现规模生产、清洁生产、高效生产。(牵头单位:标发委;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有关乡镇)
(二)推进环境整治,让乡村更加宜居
1.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标对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目标,以厕所改造、垃圾治理、污水治理、街巷硬化、村庄绿化等为主攻方向,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确保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一是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改造农村厕所3万座,提高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在改厕过程中严把施工、货物质量、验收三关,确保改厕成效。对已经改造的厕所开展“回头看”,完善改厕台账,绘制改厕分布图,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改一座用一座。加强改厕后续使用维护服务,解决厕所维修难的问题。配建厕所粪污处理设施,支持专业化企业和个人开展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用。二是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完成总投资6.1亿元的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加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解决“垃圾堆、垃圾沟、垃圾坡”等问题。加强对保洁公司的管理,确保保洁公司规范高效运行。继续开展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推动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化、收集分类化和处理资源化。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完成20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完成106个村的生活污水管控,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全覆盖,彻底解决农村污水乱流问题。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对规划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实行管网集中统一处理。其他村庄,推行“管网或排水沟+三格渗滤+人工湿地”模式,强化对生活污水的管控。建立生活污水长效管护机制,落实运行管护职责和标准。四是提升街巷硬化水平。在全面完成村庄主街道硬化任务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巷道硬化,各乡镇完成85%以上村的街巷硬化。街道硬化为水泥路或柏油路,巷道可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采用石板、旧砖、砂石、灰土等多种形式进行硬化,基本解决村庄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问题。五是提高村庄绿化率。以增绿为重点,在环村周边、进村道路、街道两侧、庭院内外选择本地适宜树种,广泛种植,能绿尽绿。完成村庄绿化面积3300亩,村庄绿化率达到35%。六是大力开展农村空闲宅基地整治提升行动。对村内空闲宅基地、残垣断壁进行清理,对闲置的老旧房屋进行拆除或改造提升,对清理出的空间建设小游园、小菜园、小果园等,美化人居环境。同步推进村庄规划、村庄亮化、美丽庭院等创建工作,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水平。(牵头单位:农办;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分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宣传部、妇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抓好示范村创建。以、、三个乡镇为重点,每个乡镇确定4个村作为区级示范村,按照省级美丽乡村标准进行高标准打造。其他13个乡镇,分别确定4个以上成方连片的村作为乡镇示范村,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个专项行动进行打造,带动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上档升级。(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3.加快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充分利用东部叶菜基地产业优势,打造周边万亩中小拱棚示范区,积极发展都市休闲农业。依托古城景区优势,深度挖掘洼人文历史,打造“东街-裴屯-东桥-永北村”等精品旅游线路。建设完善周边村庄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环洼美丽乡村示范片区。依托太极文化优势,充实完善各类传统民俗活动,打造特色文化体验区。(牵头单位:园区;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镇)
(三)开展移风易俗,让乡风更加文明
1.深入开展移风易俗行动。狠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人情债、攀比斗富”不良风气,培树“崇德向善、勤俭节约、文明健康”新风。弘扬文明新风,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积极发挥“两会一约”作用,规范婚丧庆典活动,推广“零彩礼”“集体婚礼”等文明新风,探索建立移风易俗长效常态机制。(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民政局、各乡镇)
2.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加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大力实施“四个一”工程,着力构建区、乡、村三级宣传阵地。强化乡镇综合文化服务站、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广场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规划配置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充分发挥文化馆等文艺机构作用,组织好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乡镇)
3.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等为建设重点,以农村精神文明“十个一”(即:一个村民中心、一个文化广场、一条乡风文明示范街、一批善行功德榜、一套村规民约、一个红白事理事会、一个道德讲堂或文化礼堂、一支志愿者队伍、一支新乡贤骨干队伍、一次“十星级文明户”或“五好家庭”评选)为抓手,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进一步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责任单位:有关乡镇)
4.实施特色文化提升工程。实施“文化+”战略,大力发展特色手工业、演艺业、乡村旅游业等,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工艺美术产品和品牌。加强农业景观、农业庆典、农业主题公园等创意设计,培育一批农事体验型、教育实验型、科技展示型等田园文化综合体,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加快发展乡村旅游,配套丰富旅游业态,延伸旅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乡村旅游产业。(牵头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完善体系建设,让乡村治理更加有效
1.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大优秀青年农民党员发展力度,做好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因村制宜,大力发展特色富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
2.提高村级自治能力。全面推行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委员会、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村级治理模式。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积极发挥社会各类人才、乡贤等群体作用。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快推进农村“六有”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引导村民积极参与自治,形成政府、群众之间的良性互动,激发社会活力,提高自治水平。
3.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一委三中心”规范化建设,由村(街)党支部书记兼任主任,“两委”干部、治安员、网格员为成员,负责做好矛盾纠纷、信访隐患、社会治安排查化解工作,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学法守法用法。
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评选表彰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引导农村文明新风。利用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一约四会”,让村民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发展,做到“私事不出家、小事不出村”。
5.建设平安和谐乡村。广泛开展“三无三百”平安村创建活动,在60个村建立“一村一辅警”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和“一案三查”,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紧紧围绕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五)坚持民生为本,让百姓生活更加幸福
1.改善农村办学条件。改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抓好永合会、、讲武等3个乡镇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依托“六二一”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校园“网格化”管理,提升农村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统筹配置城乡教学资源,积极向乡村倾斜师资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教师队伍。(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2.提高农村医疗健康水平。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实施六项医改突破,高标准建成乡镇公共卫生服务专区和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扩充家庭医生签约团队,实现重点人群签约全覆盖。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搞好人才招聘和培养,满足农村医疗服务需求。(责任单位:卫生健康局)
3.做好扶贫社保工作。认真贯彻“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推进产业和就业扶贫,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完善临时救助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发放低保、五保、孤儿、“两残”等各项救助资金。切实发挥好社会兜底保障作用,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农村老龄政策,确保高龄补贴按时足额发放。(牵头单位: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各乡镇)
4.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多渠道就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培育一批家庭农场、手工作坊等,为广大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实用人才进行专题技能培训,培育壮大一批农业职业经纪人队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职中、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月1日-1月10日)。区委召开全区性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部门围绕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实际,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方案,定目标、定标准、定措施、定时限,细化举措,建立台账,确保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0年1月11日-11月30日)。区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统筹安排各个项目建设顺序,做到集中精力、全面推进、合力攻坚,保证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由农办牵头组织,对照上级考核办法,对区直部门和各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将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不动摇,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不减弱,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放慢,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振兴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三农”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建立一支优秀的“三农”工作队伍,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搞好部门联动。区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责,协调联动,合力推进。农办要发挥牵总协调工作。住建、农业农村、交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教育、民政、人社、卫健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支持力度。宣传部门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的浓厚氛围。其他部门都要各司其职,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财政投入保障制度,通过列支专项资金,对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行奖补。继续对涉农项目、资金进行整合,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区直有关单位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引导项目、资金、政策向农村倾斜。各乡镇村街要积极引导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管理等现代要素向农业农村流动。通过财政引导、部门倾斜、社会捐助、村街自筹、群众参与,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振兴工作列入对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拨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乡村振兴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对进度快、效果好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表扬;对进度慢、效果不明显的乡镇和部门,全区通报批评;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和部门,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