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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衡阳市财政局组织对2018-2020年度衡阳市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基本情况
(一)资金情况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其中用于土地储备171,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196,900.00万元、园区建设191,400.00万元、两供两治(供水供电,污水垃圾治理)9,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1,9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
(二)项目情况
1.2018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35,800.00万元,涉及6个项目,其中土地储备专项资金99,700万元;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7,000万元;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5,000万元;南岳机场扩建工程8,000万元;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7,000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109,100万元。
2.2019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19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295,900.00万元,涉及17个项目,其中用于两供两治2,000.00万元、园区建设34,400.00万元、棚户区改造87,800.00万元、土地储备71,700.00万元、收费公路建设100,000.00万元。
3.2020年度项目情况。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382,800.00万元,涉及16个项目,其中用于用于水务建设50,000.00万元、园区建设145,000.00万元、老旧小区改造30,000.00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33,900.00万元、社会事业123,900.00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有效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提高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绩效评价原则
本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绩效相关、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现场评价与非现场评价相补充的方法,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评价过程中,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材料、检查财务凭证、实地走访调查、综合分析等一系列工作程序,在全面掌握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情况的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三)绩效评价依据
1.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2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2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2.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相关文件。主要包括《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法》(财预〔2016〕155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湖南省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湘财债管〔2021〕18号)等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政府债务资金管理文件和法律法规等。
3.单位自查材料。项目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编制的项目自评报告和基础数据表以及其他相关佐证资料等。
4.其他涉及资金及项目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资料,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政府债务项目实施情况的审计报告或检查报告等。
(四)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设计思路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财政部、湖南省相关绩效管理文件的工作要求,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21〕61号)、《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绩〔2020〕12号)等文件规定,从项目决策、项目过程、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维度,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取得的绩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评价为"优";80-89分,评价为"良";60-79分,评价为"中";59分以下,评价为"差"。
(五)绩效评价方法
采用全面评价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社会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材料查阅、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现场访谈等绩效评价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衡阳市财政局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2020年度市县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要求,及时部署本辖区内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参考《政府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制定每类(每个)项目具体的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和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
2.项目单位自评。衡阳市财政局组织本级项目单位对2018-2020年期间的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各项目单位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进行自评,并撰写《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绩效报告》。
3.开展现场评价。衡阳市财政局在项目单位绩效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对本级2018-2020年度部分重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开展现场评价,了解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决策、管理、产出和效益等方面情况,对专项债券项目现场评价资金实际支出开展结构性分析。
本次评价共计抽取土地储备专项资金、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棚户区改造、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等11个项目开展现场评价,现场评价的项目涉及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3,100万元,占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总额的42.99%。
4.形成综合报告。衡阳市财政局根据现场评价情况,结合本级各项目单位的绩效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形成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综合报告,并完成相关附表的填报工作。
三、资金取得的主要绩效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建设、供水供电、垃圾污水治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收费公路建设和新建扩建医院学校等方面,其取得的主要绩效有:
(一)加快土地整理储备,推进全市城镇化建设。衡阳市本级2018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类政府专项债券99,700.00万元,用于收储位于雁峰区湘江乡、石鼓区松木乡、石鼓区黄沙湾街道、石鼓区角山乡、珠晖区东阳渡镇、珠晖区酃湖乡、蒸湘区呆鹰岭镇、高新区华新街道等12宗土地,收储面积为120.35公顷;2019年度发行土地整理储备政府专项债券71,700.00万元,用于收储珠储1902土地、石储1401土地、蒸湘区长湖乡松亭村土地。该类项目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归并农村居民点或促进农民到城镇居住、收购存量土地、进行用地重新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不仅改变了原来分散无序、粗放利用的现象,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同时也改善了征收区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更利于衡阳市城镇化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二)推进公益性项目建设,让民生工程惠及全城
1.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衡阳市本级分别于2018年度、2019年度发行棚户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109,100.00万元、87,800.00万元,2020年度发行老旧小区改造类政府专项债券30,000.00万元。该些项目通过对衡阳市各片区进行整体开发、统一管理;对环境条件较差、配套设施破损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进行提质改造等,不仅有效改善了棚户区、老旧小区广大居民的居住环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而且项目的实施也带动了信息、建筑、运输、园林等相关行业的发展,对促进城市经济繁荣、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全面提升城市形象、进一步规范城市规划管理和有序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
2.缓解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衡阳市本级2020年度发行社会事业类政府专项债券123,9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医院、学校的新建与扩建项目,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衡阳市中心医院异地扩建、衡阳幼儿师范学校、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基地等项目。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衡阳市卫健系统和教育系统的体系建设,优化了医疗和教育的资源布局,提高了衡阳市医疗服务水平和综合救治能力,拓宽了衡阳市居民接受教育的渠道,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关心的就医、教育等问题。
3.便捷人民群众出行。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41,900.00万元,其中用于南岳机场扩建项目21,900.00万元;发行收费公路政府专项债券100,000.00万元,用于祁东归阳至常宁蓬塘高速公路的建设。项目建成后,不仅完善了衡阳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衡阳市的交通状况,为衡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飞机、高速公路等更为方便快捷舒适的出行方式,进一步提升了衡阳市整体形象,扩大了衡阳的影响力。
(三)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助力衡阳经济高质量发展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园区建设类政府专项债券191,4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山科学城、白沙洲、松木经开区、高新区等产业园区的标准产房及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建成后,提升了各产业园区的竞争力及聚集力,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通过招商引资,吸引一些大中型企业进驻衡阳,特别是高新产业来衡阳投资兴业。不仅解决了部分人员就业问题,更是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支持城市污水整治,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改善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污水治理类政府专项债券59,000.00万元,主要用于衡阳市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市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立新大道污水管网建设、蒸水两岸城区段截污干管工程等项目建设。通过对老旧污水管网进行提质改造、中心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补齐了全市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绩效评价指标简要分析
本次评价采用三级细化指标进行评分,从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等维度的绩效指标分析出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考虑到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中,处于建设期的项目所占比重较大,故本次评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将项目决策、过程管理、产出与效果四维度的权重进行了适当调整,调整后的项目决策占比20%、过程管理占比40%、产出占比20%、效果占比20%。
(一)决策情况分析
1.决策过程(满分9分,得8分)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发展政策、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暂未发现项目与部门职责范围存在不符的情况。但个别项目与部门(单位)内部相关项目间存在重复之处,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申报的部分建设内容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四期项目申报的建设内容相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项目的审批文件、审批手续基本符合相关要求,但个别项目未能提供勘察、设计、用地、环评、开工许可等前期批复文件,如衡山科学城四个项目、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雁峰区城投子项目等,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但均未能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③项目符合性:各项目均符合专项债券支持领域和方向,不属于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的范围;除2018年度部分项目外,其余项目均已按要求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且"一案两书"内容完整。
2.绩效目标(满分6分,得5.5分)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基本按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且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基本相关;尽管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不尽完整,但大体上也与确定的项目投资额基本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除个别项目(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外,其余项目基本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基本做到了相对应,但项目设定的绩效指标在清晰、细化及量化方面有待进一步深化。
3.资金投入(满分5分,得4.5分)
预算编制科学性:各项目的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还本付息、发行费用等已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项目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做到总体收支平衡;项目申请专项债券额度与实际需要基本相匹配;除个别项目(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项目)外,其余项目暂未发现总投资额度测算存在严重不合理之处。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满分16分,得14.9分)
①资金到位率: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共计发行政府专项债券资金914,500.00万元,实际拨付到项目单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99.45%,专项债券资金到位情况与项目建设进度相匹配,在一定程序上保障了项目的实施。
②预算执行率:各项目单位实际到位专项债券资金909,500.00万元,实际支出专项债券资金686,362.3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执行率为75.47%,资金支出与项目建设进度基本匹配。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均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基本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债券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融资平衡方案或相关立项批复文件中列明的建设范围和用途使用资金,但大部分项目未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收支、成本进行专账核算;个别项目的资金拨付缺乏完整审批程序和手续;部分项目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能做到"专款专用",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项目改变资金受用对象,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非专项债券项目土储支出。
④还本付息:项目均及时缴纳了应当承担的专项债利息(部分项目暂由衡阳市财政局垫付);暂未发现存在使用其他项目对应的项目收益错项偿还到期债券本息情况;专项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营期限基本匹配,但个别项目单位暂未编制项目还本付息计划和落实还本付息资金。
2.项目实施(满分16分,得15.5分)
①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性:各项目制定了建设环节管理制度,基本可以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但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项目有关运营、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有所缺失。
②项目质量控制:项目已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并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或手段,但个别项目的调整审批手续存在欠完备之处。
③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程序及手续基本合法合规;合同签订及执行基本规范;工程、设备、原材料等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基本吻合,暂未发现存在重复或浪费的现象,但个别项目存在欠规范的地方,如衡山科学城四期项目与五期项目分别立项,但一并招标,且未能按各项目分开标的金额。
④资产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履行了资产运营维护责任;会计核算基本规范;国有资产按规定用途使用,暂未发现存在抵质押的情况;目前大部分项目尚未竣工,暂无完整资产备案和产权登记等。
3.风险控制(满分8分,得7.5分)
①风控机制及措施:衡阳市财政局已建立了债务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对识别到的风险建立了应对的防范措施,建立了债务风险应对预案和社会稳定风险应对预案。
②风控效果:各项目均未发生重大债务违约事件、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因债务引起的重大聚集性事件等情况,风险控制较好。
③问题整改:各项目对财政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反映的问题基本做到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④信息公开:项目基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省委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债券资金使用情况、债券资金存续情况、债券资金调整用途情况、以及发生可能影响其收益与融资平衡能力等重大事项。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资产形成(满分5分,得分4.5分)。项目单位按照相关批复和项目实施方案开展了工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部分项目未能按计划形成相应数量的国有资产。
2.质量达标率(满分5分,得分5分)。项目单位基本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既定的质量标准开展工作,已完成项目均需通过竣工验收,质量达标后方能投入使用,暂未发现存在重大质量不达标的项目或建设事项。
3.完成及时性(满分5分,得分4.6分)。通过比较各项目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发现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未达原定计划。
4.成本节约率(满分5分,得分4.5分)。因项目基本尚在建设期,暂无法得知项目的实际建设成本(或实际运营成本)。经询问项目单位得知,项目总成本将控制在项目预算以内,故根据谨慎性原则,参照"项目实际建设成本等于项目预算投资额"的等级予以评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满分3分,得分3分)。通过实施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通过兴建学校、医院,有效缓解了人民群众的教育、医疗等问题;通过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更为便捷等,通过一个个公益性项目的建成落地,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更高需求。关注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效果显著。
2.经济效益(满分3分,得分2.8分)
通过兴修高速公路、货运铁路,兴建扩建南岳机场等,进一步构建了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立体交通网络,对发展地方经济、发展旅游事业具有良好且深远的影响;同时通过深入开展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了园区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促进了衡阳市经济快速、可持续健康发展,效果较显著。
3.生态效益(满分3分,得分2.9分)
通过进行污水治理,补齐了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的短板,加强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加快了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提质增效"工作步伐。项目的实施,不仅保护了城市饮用水源,保障了人民身体健康,更保护了生态环境,效果较显著。
4.社会资本投入(满分3分,得分1.9分)
项目的实施,在带动社会资本有效投资方面,整体效果欠明显。
5.可持续影响(满分3分,得分2.9分)
项目支持了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可持续影响的效果较显著。
6.服务对象满意度(满分5分,得分4.8分)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满意程度,评价小组选取各类项目进行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分析如下:
①棚户区改造:本次评价针对棚户区改造的居民发放调查问卷57份,收回57份,有效问卷57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满意度为95%。当地居民对棚户区改造工作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住户安全性、棚改实施效果和居民补偿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②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妇幼患者发放调查问卷139份,收回139份,有效问卷139份。通过分析和整理,患者对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满意度为96.83%,对项目表示了认可,但也指出在医疗设施水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和解决就医交通便捷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解决停车问题、增加医院绿化等。
③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本次评价针对市当地居民发放调查问卷33份,收回33份,有效问卷33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居民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满意度为93.30%。当地居民对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在住房安全性、改造实施效果和改造后居住环境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此外,还提出了一些需改进之处,如安装电梯以方便老人小孩出行、完善配套设施和安全施工等。
④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本次评价针对周边工厂企业员工发放调查问卷75份,收回75份,有效问卷75份。通过分析和整理,当地企业员工对瓦松铁路项目的满意度为98.13%。企业员工对此项目表示了认可,同时也指出了瓦松铁路在给周边企业带来便利方面、铁路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不太满意的地方。
上述四类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别为95%、96.83%、93.30%和98.13%,取其平均值为95.82%,即本次评价项目的服务对象总体满意度为95.82%。
五、评价结论
衡阳市本级2018-2020年度政府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92.80分,其中:决策18.00分、过程37.90分、产出18.60分、效益18.3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六、绩效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专项债资金使用率偏低
通过分析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发现部分项目的资金到位与实际资金支出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发现资金使用率偏低的情况。2019年雁峰区雷公堂棚户区改造项目未动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一直闲置;2020年度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因项目规划调整导致项目一直未能开工,项目单位未及时申请调整项目,债券资金一直闲置未用。2020年江东水厂提质改造和城区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项目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拟用于对该厂的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理设施等进行改造,大量资金躺账造成资金时间价值和专项债券利息损失。经了解,该项目正在市发改、资规及住建三个部门同步进行概算批复、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程序审批,待相应审批程序完成后才可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后再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二)财务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1.专项债券项目未能做到"专账核算"。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将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进行专账核算。如2018年度土地储备、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珠晖区棚改)、衡山科学城启动区一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衡阳市衡山科学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等项目均未能将专项债券的资金收支等进行专账核算。
2.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欠合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的相关规定:"不得挪用债务资金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但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执行该项规定,未能将专项债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3.会计核算欠准确。现场评价中发现,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能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存在项目成本相互混淆的情况。
(三)项目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建设二期项目、衡山科学城标准厂房四期项目、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项目建设进度明显滞后。
2.管理制度有待健全完善。现场评价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单位制定的项目管理制度较零散,且部分管理制度有所缺失,除珠晖区棚改项目外,其余项目单位均未能提供完整成册的《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四)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重视
1.事前绩效评估有所缺失。在项目决策阶段,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都经过了可行性研究、集体决策等程序,基本都编制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实施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但均未就项目的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履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程序。
2.绩效目标编报质量有待提升。本次抽评的衡阳市本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均编报了项目绩效目标,但编报质量有较大提升空间。如衡阳市儿童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均未填写具体绩效指标;衡阳市中心城区(解放路以北历史风貌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产出指标中少填写成本指标;科学城四个项目(启动区一期、标准厂房建设二期、标准厂房四期项目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项目)建设内容各有不同,但其编报的各类绩效指标完全一致,不符合各项目的实际情况。
3.事中绩效跟踪有待引起重视。由于各项目单位未能及时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工作,通过对比项目计划与实际执行情况,找出执行差异,并分析原因、及时纠偏等,从而导致部分项目出现工期滞后、资金混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同时也不利于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七、相关建议
(一)防范债务风险,严格申报审核
建议相关审核部门严格执行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准入条件,对于具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对于没有收益或收益与融资规模不能平衡的公益性项目,则通过发行一般债券进行融资,同时要求各项目单位不得对同一项目或同一建设内容重复申报政府专项债券。此外,还需重点关注申报项目的总投资预算的合理性与准确性,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质量管理等。
(二)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建议各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到"专账核算"和"专款专用"。专项债资金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不得挪用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不得用于债券资金限定用途以外的支出等,同时应对专项债券项目进行专账核算、规范核算,严格按照具体项目分别归集项目支出,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项目实施进度及项目成本,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深化项目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建议各项目单位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控;定期召开项目进度汇报会议,及时了解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并尽快解决,以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按国家规定严格履行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相关程序;重视项目合同整理与档案管理等项工作。此外,因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专项债券资金无法及时有效使用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予以调整。
(四)重视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建议衡阳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专项债券项目的预算编制、申报审核、执行监督、评价应用等全过程,构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目标管理与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的闭环系统。此外,建议通过加强绩效管理组织领导、加强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绩效管理工作。同时,建议各项目单位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理论学习,深刻理会绩效管理理念,做好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自评及结果应用等项工作,以提高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2
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财预〔20xx〕61号)的通知中“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前,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债务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xx〕12号),对拟申请我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现就政府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事前绩效评估的内容
事前绩效评估主要判断项目申请政府债券资金支持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主要论证(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
2.项目建设投资合规性与项目成熟度;
3.项目资金来源和到位可行性;
4.项目收入、成本、收益预测合理性;
5.债券资金需求合理性;
6.项目偿债计划可行性和偿债风险点;
7.绩效目标合理性;
8.其他需要纳入事前绩效评估的事项。
二、有关要求
1.项目责任单位组织对本级拟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立项的必要条件。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立项。
2.通过评估的项目,应当编制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经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项目才能纳入本级政府专项债券储备库。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县财政预算安排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桂嘉提质改造工程219万元。根据《桂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资金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桂财绩〔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将20xx年预算绩效评价嘉提质改造工程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xx年我县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计划,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19万元,实际指标下达548.25万元。
(二)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项目基本情况,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总里程19.46km,总投资额1157.481万元,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路面砼改油和道路延线亮化、绿化提升改造,以及大型村庄路段增设人行设施等。本项目采取BT模式建设,并授权我中心为业主单位,现项目已经于20xx年建成并交工验收合格移交我中心管护,20xx年政府以回购方式支付给投资方:深圳市天富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支付专项资金419万元
(2)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完成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确保人们群众出行安全、畅通。成本59.48万元/公里。通过对该项目专项资金的投入,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高。
(三)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20xx年财政预算资金419万元,使用419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本单位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39号)、《桂阳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路字[20xx]28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路字[20xx]37号),对项目进行审核,附件发票完整齐全,符合本单位报账审批程序,及时进行账务核算。
二、专项资金主要绩效
(一)主要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绩效完成了全部的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19.46km。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达到公路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采用交通主管领导、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承包人、检测单位、县财政局、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共同验收,根据考核及验收程序,桂嘉二期提质改造工程质量经检测达到合格标准。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
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达到原来预期目标。
4.成本指标完成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2013年8月21日,县发改委以《关于桂嘉路二期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2013]135号)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的规划许可、环评批复、林地许可、国土批复等审批手续齐全。
该项目全长19.461公里,全线按城市次干道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时速50公里/小时,路面宽15.6米,桥梁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沥青砼路面,路面结构层12cm。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执行。路面结构为5㎝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7厘米AC-20(C)沥青混凝土下面层+1厘米沥青表面封层、透层。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
(2)根据设计图纸及财政预算控制指标,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变更程序,严格控制做到不超概。20xx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为219万元,资金使用成本在可控范围,工程全部完工交(竣)验收为合格。
(二)主要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经济效益评价,该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当地我县公路网的交通状况通行能力。它的改造对于我县、我市城市道路等级的提升、沿线资源的开发和运输,乃至我省南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从社会效益评价,该项目完成后,对改善实施地的交通安全状况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桂嘉公路二期提质改造工程桂阳至嘉禾公路(桂阳段)起点位于桂阳县青平、元里止于麻田村,与嘉禾交界,终点桩号为K19+471.17,全长19.471公里。该路是我县通往嘉禾、宁远、道县交通大动脉,对拉动我县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3.可持续影响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工程的实施后极大地改善我县通往嘉禾、宁远、蓝山的交通安全状况和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大于预期。
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实施后,路面由原来的15m扩宽到24m,人行道两侧各增加到8m,路面结构由原来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成沥青砼路面,行车舒适度、平稳性得到极大改善。道路的安全通行能力大大提高,经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7%。
三、存在的问题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该路改造属于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2)人行道绿化植树加强养护维护,雨、污水道、电力、井盖等缺口需恢复,对于安全隐患路段,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及防护栏。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4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简介
中枢镇20xx年非4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修缮加固14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23户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合格通过验收。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xx年内完成23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收支管理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375,000元)
20xx年5月29日(5月10#凭证)县财政局(扶贫资金专户)划拨泸开组〔20xx〕27号20xx年中枢镇提升人居环境房屋改造项目资金375,000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319,808.65元)
20xx年完成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3户,拆除重建9户,按照人均2万元,不超过4万元(或建房总造价)的标准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6.5万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9.5万元;修缮加固14户,按照竣工结算工程进行补助,应兑付补助资金213518.32元,已兑付补助资金124808.65元,总计应兑付补助资金478518.3元,已兑付补助资金319808.65元,尚缺口资金103518.3元。
(1)20xx年9月5日(9月2#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危房改造资金40,000元;
(2)20xx年9月12日(9月7#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94,011.17元;
(3)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炳忠)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4)20xx年9月24日(9月13#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胡秉贵)20xx年提升人居环境拆除重建补助款40,000元;
(5)20xx年9月29日(9月14#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人居环境提升改造资金20,000元;
(6)20xx年11月21日(11月8#凭证)支付泸开组〔20xx〕27号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0,000万元;
(7)20xx年12月13日(12月10#凭证)支付提升人居环境改造资金45,797.48元;
(8)截止20xx年3月17日止结余55,191.35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加大力度夯实会计核算基础,确保财务数据精准。财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权责发生制核算,除国库集中支付年终结余外,一律不得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整合资金,严禁违规采取“以拨代支”方式虚列支出。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其衔接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夯实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基础,按项目专项核算整合资金,及时、全面、完整、真实反映资金收支情况,确保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县财政局负责汇总全县财政涉农资金台账工作。县财政局、县扶贫办、项目实施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做好会计核算及对账工作,并建立项目及资金台账,完整、准确、及时统计和反映财政涉农资金的来源、支出及监管情况,确保资金账簿、原始凭证、表册、文件、领导批示等痕迹资料完整真实。
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报账管理责任。由乡镇直接实施的项目,实行乡级报账制管理,并按照“谁实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风险责任承担等负责;由县级行业部门直接实施的项目,在项目实施部门直接管理、报账。
项目招投标。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执行。
实施项目的乡镇、县级部门应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和工作进度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县扶贫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按照(红开组〔20xx〕7号)文件执行并认真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
除上级部门特殊规定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当年结余结转率应控制在8%以内,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应控制在20%以内。结转结余资金超过范围的责任划分为:
年度预算执行中形成的扶贫资金结余结转,因规化滞后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规划牵头部门承担责任。
因项目不成熟或未按期完工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实施部门承担责任;因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项目验收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验收牵头部门承担责任;因未收回部门已上报的项目净结余资金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资金管理部门承担责任;因报账不及时或不按规定申请报账的,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不及时督促或受理报账,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报账部门承担责任;因审批不及时导致资金结余结转,由项目审批部门承担责任;除不可抗力外,其他情况导致资金结余结转,一律由项目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开展经常性和专项性监督检查,针对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驻村工作队、村委会也应参与财政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在监督管理方面,各相关部门应努力创新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开展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
对挤占、截留、挪用、贪污财政涉农资金的,一经查实,由相关职能部门立即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中枢镇成立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各村也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该项目首先由农户进行申请,村委会进行审核,进行公示,报乡镇审批公示,报县住建局,由县技术指导组对申报房屋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报告,确定改造方案;再进行改造,竣工后组织验收,出现问题的限时整改,验收合格后完善相关材料,兑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根据县住建部门鉴定出具的方案,达到安全稳固的不再纳入改造补助,C级危房原则上进行修缮加固,D级能通过修缮加固达到安全住房的进行修缮加固,修缮加固成本过高的进行拆除重建,按照住建部门规定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拆除重建按照人均2万元,最高不超过6万元和建房成本进行补助,修缮加固按照住建部门出具的方案进行改造,初步预算1.5万元/户,待竣工收方结算后按照结算进行补助。
2.项目完成质量
23户改造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纳入改造的23户已全部竣工,合格通过验收,完成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保障危房户住房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为脱贫退出提供保障,进一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全部按期竣工,100%通过县镇组织的初步验收,验收合格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项目补助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组审核公示,逐级上报审批,行业部门鉴定,按照方案进行改造,竣工及时验收,收集相关材料,做好一户一档案材料,存在补助资金划拨兑付不及时的问题。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5
随着专项债券发行规模的提高,加强对专项债资金绩效管理变得尤为重要。为了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项债券“发得出、用得好、还得上”,提高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20xx年初,李沧区财政局将事前绩效管理范围扩展到专项债券领域,并作为创新改革试点,针对20xx年第一批发行的专项债券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对20xx年发行的`债券资金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
20xx年6月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xx〕61号),根据通知要求,李沧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了专项债券绩效管理工作要点,组织各发债单位对20xx年发行的全部6个专项债券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工作,并在自评的基础上开展了财政事前绩效复核,进一步对项目立项必要性、投入产出经济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估,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由于李沧区财政局较早开展了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等绩效管理工作,具有较为先进的绩效管理经验,在财政部出台办法后,李沧区财政局为市财政局以及其他区市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及模板。在专项债券绩效管理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召开培训会。在专项债券资金申请阶段,李沧区财政局邀请评审专家,组织区内各发债单位专门负责专项债券工作的负责人员,召开专项债券绩效管理专题培训会,对20xx年专项债券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
二、组织区内各发债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自评。区内各发债单位聘请有绩效管理经验的中介机构,到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获取项目信息,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对专项债券的资本性、公益性、收益性进行严格论证,确保项目收益可以覆盖专项债券本息的1.2倍以上。
三、区财政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复核。在企业事前绩效评估自评的基础上,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进一步对项目开展复核评估,通过复核,确保项目符合专项债券发行要求并具备偿债能力,以从源头上降低政府决策风险,提高债券项目资金绩效水平。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6
受贵局委托,我们组成评价组于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6日对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绩效进行评价(自评报告)。我们的考评工作是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4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考评过程中,我们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查阅了与项目有关的工程及财务等相关资料,并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现考评工作已完成,考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情况。2020年省财政厅共转贷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5226万元,涡阳县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皖财债〔2019〕848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分别制定了《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债券(第一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8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2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63号)、《关于下达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第3批)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131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第4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财债〔2020〕308号),共分配债券资金205226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626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97600万元。该项目资金计划经涡阳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请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列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2、投资计划下达情况。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分配12个项目,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33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第二中学新区项目18000万元、涡阳县地表水厂建设项目36000万元、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5000万元、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5000万元、2019-2020年棚改项目(涡阳县2019-2020年棚改天静宫街道马棚、桑楼社区等周边地块及涡阳县2019-2020年城关街道东风、紫光社区等周边地块)82000万元、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5000万元、亳州市涡阳县中医院新院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4365万元(含中医院新建内科综合楼365万元)、涡阳县中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3000万元、涡阳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应急能力提升工程6980万元(含县医院改扩建项目一期380万元)、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3447万元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3434万元。
3、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涡阳县2020年新增地方债券资金253624万元,于2020年9月已全部到位,资金均通过财政资金管理平台下达项目实施单位或通过国库直接拨至项目单位账户,资金到位率100%。
截止2021年5月31日,使用2020年涡阳县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的12个项目共使用新增地方债券资金163049万元。
4、项目组织管理情况。涡阳县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较为规范,一是纳入地方预算管理;二是注重制度监管,对项目进展及资金支付情况实施月报制,工程类项目实施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制、监理制、质量检测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补偿类项目实施第三方机构评估制;三是实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所有项目资金按规定实行信息公开,补偿类项目在补偿前张榜公示,补偿对象对补偿评估结果签字认可。
5、项目建设完成情况。截止2021年5月31日,涡阳县新增债券资金项目产出情况一般,其中:涡阳县五馆二中心提升改造项目、涡阳县城区供水全覆盖工程和涡阳县扩面延伸工程均已竣工验收;涡阳县社区民政康养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S245线新兴至涡阳城区段公路建设工程部分子项目完工;剩余项目均按计划实施中。具体产出见下表:
二、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情况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确定。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债〔2019〕848号)的要求,涡阳县财政局制定了《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财债〔2020〕89号)和评价体系。遵循客观、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进展、财务管理、资金到位、项目产出和效益共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本次绩效评价以所有子项目的加权平均值作为2020年度涡阳县新增地方债券资金的定性与定量总体绩效评价得分。
2、绩效评价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价以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所涉及的12个项目为评价对象,采用了资料审查、现场查看、综合评价等评价方式,使用了比较法、调查问卷、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绩效评价工作组先集中审查项目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资金计划文件、工程建设档案、账务处理资料等。同时,为了了解项目实施进展以及项目使用效果等情况,深入项目区,踏勘12个项目现场,并对项目受益人作了有关项目社会效益和公众满意度的问卷调查。
三、项目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涡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涡阳县交通运输局、涡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涡阳县民政局、对已完工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按照《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等情况进行了逐一对比分析,通过加权平均数计算,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四、项目绩效考评情况
经综合分析考评,按照新增地方债券资金总额进行加权计算,本次评价得分为91.83分,评价结果为优秀,情况如下:
(一)资金投入指标(满分20分),得分20分。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项目经立项批复后,项目实施基本上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制、竣工验收制、补偿项目第三方评估制执行情况符合要求;债券资金纳入地方预算管理。
1、项目立项合规性(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12个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均严格按照规定实施,由财政部门根据省分配下达的资金额度,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形成年度项目安排计划,并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建设类政府采购(招标)合法性、补偿类项目第三方评审制执行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所有建设项目均按要求实行了公开招标(或按程序实行了政府采购),补偿类项目实行了第三方评估制。
3、绩效目标合理性(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财政局制定的《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绩效目标设置相对合理,绩效评价体系较为完整。
4、资金是否纳入地方预算(满分2分),得分2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5、资金到位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自2020年1月至9月全部下达,资金到位率100%。
6、资金到位及时率(满分4分),得分4分。
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拖延拨付的情况。
(二)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指标(满分38分),得分33.48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4个项目已按计划竣工验收、8个项目尚未完成,已按项目计划完成时间、进展比例或工期延迟情况扣减得分。
1、项目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质量监督、中期检查、竣工决算制执行情况(满分6分),得分6分。
已实施的12个项目基本上按照法人制、合同制、监理制执行,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采用专业监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理,同时报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质量检验。已竣工项目实行了决算审计制。
2、项目进展情况(满分6分),得分3.51分。
根据已完成的工程投资与计划实施的实际工程总投资的比值,经综合测算,该项扣减2.49分。
3、工期控制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在所有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已竣工验收,剩余项目按计划实施中。
4、制度建立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涡阳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使用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制度,如《涡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涡阳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涡政[2016]20号)文等相关制度。
5、资金使用合规性(满分7分),得分7分。
所有项目不存在违反财债〔2015〕673号文件中“严格控制安排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坚决杜绝用于楼堂馆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的规定。
6、政务公开情况(满分3分),得分3分。
新增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通过涡阳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涡阳县政务公开网公示。
7、投资完成(支付)情况(满分10分),得分7.97分。
根据投资完成情况,各项目资金均按照工程实施进度,依照合同约定、扣除质量保证金后足额支付。
(三)产出指标(满分25分),得分21.39分。
项目基本按照建议书或规划建设,因12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实施结束并验收完毕,剩余项目基本按计划实施。
1、按《项目建议书》建设情况(满分10分),得分10分。
在已实施的12个项目中,基本上按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的内容建设。
2、项目完工与验收情况(满分15分),得分11.39分。
所有12个项目中,因大部分项目尚未完工,但考虑大部分工期在2年以上,参照视同项目完工进行考评,综合该项扣减3.61分。
(四)效益指标(满分17分),得分16分。
涡阳县2020年度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已竣工项目的效益目标实现情况、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公众满意度、相关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惠及的受益人群情况等调查结果较好,基本实现了预期效果。未完成的项目效益按照绩效评价办法酌情扣减得分。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个别项目管理不到位,已酌情扣分。
1、项目基本目标实现情况(满分3分),得分2分。
根据完工项目建产出情况以及未完工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基本目标实现,该项扣减1分。
2、社会环境改善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项目的实施强化了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了城市水系,完善了县乡交通网络,促进了棚户区改造、提升教育基础设施、社会及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3、受益群体满意度(满分4分),得分4分。
本次评价对受益人群进行了现场调查询访,询访人数为10人,满意程度达到100%。
4、工程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满分5分),得分5分。
已投入使用的项目已建立了依据手续及管护办法。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拨付较低,部分项目实施进度未能达到计划目标。如涡阳县龙马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中项目建设计划显示项目完工实际2021年3月、竣工验收时间2021年5月,截止2021年5月31日,该项目尚未完工,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4%。
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管理。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监测计划的执行情况;实现项目进度计划的资金保证措施;采取加快项目进度的技术方法;协调参与项目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人员之间的关系,使之有利于项目进展。
2、项目未及时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
评价小组以询问各部门财务负责人及抽查项目的方式,确定涡阳县2020年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4个已完工项目均未进行财务竣工决算编报。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二条 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试运行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编报竣工财务决算,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中小型项目不得超过2个月,大型项目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建议各部门在项目完工后,尽快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7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德昌公园位于南县城西的九都山,绿树成荫,山水相映,楼台亭阁,点缀其中。九都山是红军名将、红六军军长段德昌的家乡,为纪念这位为中国革命作出杰出贡献的红军将领,南县人民把公园命名为德昌公园。
(二)项目绩效目标。
德昌公园管理区域内外包的所有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厕所以及其它公共场所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带、树穴修整养护、安全巡查、池塘水面的清洁管理。其中南县德昌公园绿化面积约16万㎡,道路及其它公共场所面积约5.4万㎡,水面面积约9.2万㎡,公共厕所多个。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方式,成立项目自评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奖惩,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认真听取上级领导建议意见,做好自评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根据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为149.3万元/年,全部通过政府采购中心,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采购,由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局直接支付,资金的使用均建立了专款专户,做到了专款专用,项目的建设按项目承揽合同的付款方式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经财政局批复下达后,全部用于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年初预算资金197.54万元/年,在招投标核定中标总价并批复资金为149.3万元/年。
2、资金到位。截止2020年12月,计划资金全部到位,共计149.3万元/年。
3、资金使用。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资金共计149.3万元/年,已支付149.3万元,主要用于:绿化养护、清扫保洁、垃圾清运等项目前11个月按11万元/月,第12个月为103000元服务费支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财政局,按招投标核定中标价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高度重视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我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程建军所长、支部书记
副组长:吴建国副所长
涂卫副所长
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办公室设在德昌公园办公室。
(二)项目管理情况。
本项目采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全体成员积极配合、通力合作。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
(三)项目监管情况。
项目资金由德昌公园财务具体管理,按市场化外包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不得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项目的正常实施监督检查是保障。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市场化项目服务质量。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德昌公园市场化服务项目完成12个月,已支付项目服务资金149.3万元。
(二)目标完成质量。
德昌公园市场化综合治理长效管理项目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帮助下、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顺利推进,圆满完成任务,满意度为100%。
(三)目标完成进度。
截止20xx年12月底,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任务完成较好。
五、项目效果情况
德昌公园市场化项目管理实行中带来了一定的'社会效率和经济效率,人员集中管理,安置大部份下岗职工,不仅补贴了下岗职工还节约了服务项目的成本,实现了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亮化”,进入公园的居民满意度为100%。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德昌公园项目管理市场化建设项目改善了居民休闲场所,大大提升了公园内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的整体形象,较以前状况有明显改观
债券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篇8
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根据沧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我们接受沧州市财政局委托对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按照规定程序,采用综合评价方法,通过资料收集、现场核实、座谈论证等环节进行,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了20xx年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改造方案以《河北省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为基础上,突出美丽片区理念,小区内外环境同时整治,打造特色片区,传承发扬片区文化。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13062.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6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59.53万元,预备费622.0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截至评价日,一标段至十七标段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
二、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设置,一级指标是项目组织实施情况指标、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是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招投标情况、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资金投入情况、资金拨付情况、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项目开展之前是否进行可行性论证、是否有完整的招投标手续、对完工项目有专人验收并有纸质报告、有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方向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项目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有资金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经济发展是否明显起到带动作用、改造内容是否完善、是否改善民居环境、长期使用性、附近使用居民满意度情况等。
(一)项目决策论证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于20xx年3月4日通过了沧州市人民政府(专题纪要[20xx]17号)会议纪要,于20xx年4月15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225号),20xx年6月3日通过了《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沧发改投资[20xx]339号),20xx年6月19日通过了《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规划意见的函》(沧自然资规函字[20xx]144号),项目立项依据充分、项目申请及设立过程符合相关要求。
(二)招投标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10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小区涉及新华区和运河区共83个小区,项目工程分为18个标段,并分标段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十八个标段分别出具了招标控制价评审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申报绩效目标为确保每个小区一区一策,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居民满意度,方便居民出行。
(三)调整及完工验收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等,一至十七标段均已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完成,验收结果:合格。但八标段与十标段验收报告未签署日期。
十八标段工程尚未完工,十八标段施工合同计划开工日期为20xx年8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xx年10月29日,计划工期70天;后签署补充协议,协议规定:由于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存在争议,造成工期拖延,竣工日期变更为20xx年12月31日。至现场勘察日由于部分居民对泵房建设地点仍存在争议,导致十八标段仍未完工,已超出合同规定竣工日期,且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合同不规范。经询问项目主管单位,截至评价日十八标段工程进度为电厂西院、电厂北院、交通局宿舍、中化小区已完工,一塑小区已完成基础及设备采购。该指标扣2分。
(四)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及管理水平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为了确保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整体改造提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但未制定每标段的管理制度,未制定每标段改造后预期效果,以及善后保障措施,如何协调施工方与居民的关系,发生纠纷如何妥善处理等。缺少项目管理制度,未将该项目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该指标扣2分。
(五)资金投入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9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共计83个小区,工程分为18个标段,一标段至十五标段为主体工程,十六标段至十八标段为其他工程。
主体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增设垃圾箱,排水管道及化粪池清淤,疏通地下管,更换井盖,新建检查井,墙面粉刷,楼道整治,增设公示栏,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等工程。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工程,弱电工程,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
一标段包括:物华小区(5-7号楼),二建公寓,瑞景宿舍,新华区政府楼,县联社。
二标段包括:水仓宿舍旧楼,转运站宿舍,省水利厅宿舍,市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水利局宿舍(1号楼)。
三标段包括: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邮局宿舍西区,邮局宿舍北区,传输局宿舍,邮局宿舍南区。
四标段包括:白金厂宿舍,民族小区,交警支队小区。
五标段包括:中化小区,三中宿舍,邮政小区。
六标段包括: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
七标段包括: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中农公司宿舍。
八标段包括:京剧团旧楼,税务局宿舍,无线电楼,沧运小区,通用家属院,技校宿舍。
九标段包括: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
十标段包括: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公安小区。
十一标段包括:新生小区(六监狱宿舍),团结西区,化机宿舍,烟草宿舍。
十二标段包括:二塑宿舍,建材宿舍+回收公司宿舍,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农机公司宿舍+蔬菜公司宿舍,小王庄商品楼。
十三标段包括: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
十四标段包括: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十四中宿舍,部队公寓,8632部队宿舍楼,警备区楼,戒毒所宿舍,县农科所。
十五标段包括:十二中宿舍,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商居总汇小区B区,粮油宿舍,电厂北院。
十六标段包括:利农社区-县社联,永济路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隆华社区-炮团小区,益民社区-邮政小区,光明社区-电厂西院,明珠社区-东塑小区西院。
十七标段包括:县直社区-物华小区5、6、7号楼,新开路社区-二建公寓,利农社区-县联社,站西社区-转运站宿舍、市粮局宿舍、县粮局宿舍、地粮局宿舍、水仓宿舍、水仓宿舍旧楼、水利局宿舍、水文局宿舍、食品宿舍、变压器厂宿舍,建北社区-北环交通局小区、零担楼,院东社区-邮局宿舍西区、北区、南区,小树林社区-白金厂宿舍,民族路社区-民族小区,祁孟庄社区-交警支队小区,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铁路新村社区-三中宿舍,益民社区-邮政小区,迎宾社区-通用小区、十中宿舍、文化楼宿舍、统建楼小区、网通宿舍、规划局宿舍、国税小区,隆华社区-老烟草小区、炮团小区、新烟草小区,配件北路社区-中农公司宿舍,南新村社区-税务局宿舍,赵庄西街社区-沧运小区,机床厂社区-通用家属院,化工社区-技校宿舍,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东塑小区西院、饮食宿舍、东塑小区东院、明珠居小区,河西北街社区-公安小区、新生小区、团结西区、化机宿舍,公园社区-烟草宿舍,北环桥社区-气象小区、三塑南区、沧银楼小区,光明社区-小王庄商品楼、电厂西院、电厂南院(10、11号楼)运输二厂宿舍、电厂南院(7号楼)、电厂南院(12、13号楼)、血站宿舍、规划院宿舍,解放西路社区-十四中宿舍,光荣路社区-8632部队宿舍、警备区楼,朝东社区-戒毒所宿舍,北门社区-十二中宿舍,花园社区-水厂小区、东水场宿舍、南苑小区(以西),光明社区-电厂北院。
十八标段包括:光明社区-电厂北院、电厂西院,永济东路社区-中化小区,明珠社区-一塑小区,交通局北区。
一至十七标段已完成竣工验收,但项目尚未完成结算审计,十八标段尚未完工。实施项目在整体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方便了居民出行,但项目小区内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如小区内多年室外电线、网线高空悬挂,网线大多与燃气管并行,有的直接捆在燃气管道上,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未安装充电桩,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等问题。资金投入涉及内容不够全面,该指标扣1分。
(六)资金拨付情况(指标值:10分,得分值:8分。)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项目支出7247.7106万元,退回财政资金528.0894万元,调整专项债资金1650万元至其他项目。具体如下:
1、沧州市财政局共计拨付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建设资金9425.8万元,明细如下:
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沧州市城管局专项债券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债[20xx]70号文件,拨付50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xx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沧市财综[20xx]125号文件,拨付3700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沧市财城建[20xx]34号文件,拨付58万元;沧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省级老旧小区改造奖励资金通知》沧市财教[20xx]19号文件,拨付667.8万元。
2、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项目资金支出7247.7106万元,明细如下:
(1)支付一标段施工费249万元。
(2)支付二标段施工费612万元。
(3)支付三标段施工费477万元。
(4)支付四标段施工费244万元。
(5)支付五标段施工费392万元。
(6)支付六标段施工费459万元。
(7)支付七标段施工费357万元。
(8)支付八标段施工费319万元。
(9)支付九标段施工费408万元。
(10)支付十标段施工费280万元。
(11)支付十一标段施工费619万元。
(12)支付十二段施工费280万元。
(13)支付十三段施工费490.8万元。
(14)支付十四段施工费506万元。
(15)支付十五段施工费468万元。
(16)支付十六段施工费146万元。
(17)支付十七段施工费256万元。
(18)支付十八段施工费105万元。
(19)支付项目可研费27.7万元。
(20)支付项目测绘费24.7万元。
(21)支付项目设计费259万元。
(22)支付项目审图费18.35万元。
(23)支付项目造价咨询费26.1822万元。
(24)支付项目监理招标代理费2.1784万元。
(25)支付项目一标段监理费97万元。
(26)支付项目二标段监理费95万元。
(27)支付项目施工招标代理费29.8万元。
3、退回财政资金及调整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退回财政项目资金528.0894万元;项目资金调整1650万元,调整明细如下:
20xx年11月24日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沧州市人民政府提交《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政府专项债拨付的请示》,申请调整专项债资金,将原专项债资金5000万元中335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1650万元调整至其他项目,其中:70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弱电改造工程”,570万元用于“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平房区小街巷改造工程”,380万元用于“沧州市精品街道创建工程”,但专项债资金调整未见政府批复文件。
该项指标调整专项债资金未见批复文件,不符合程序,该指标扣2分。
(七)资金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指标值:10分,指标值:9分。)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编制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管理结算办法,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但存在调整专项债资金无批复文件情况,资金调整手续不全,该指标扣1分。
(八)效益指标(指标值:20分,得分值:10分。)
1、经济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2分。)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完工后,居民通行道路得到改善,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影响,但经实地考察及询问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不明显,例如:十标段公安小区道路较窄、较早出现裂痕情况,影响行车安全性与舒适性,对提升居民出行积极性改善较小,经济效益指标扣3分。
2、社会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3分。)
项目建设了修整、翻建小区道路,修整、规范杆管线设施,修缮、新建路灯,改造、建设停车场,环卫设施更新改造,疏通地下管,墙面粉刷,楼道整治,改造提升绿化,配套休闲设施,修整楼道窗,二次加压泵房等工程,但居民电动车辆充电不便利,老年人上下楼不方便并且小区居民提出装电梯建议,电线、网线等与燃气管距离过近,安全隐患较大等问题,改善内容不够完善,社会效益指标扣2分。
3、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4分。)
居民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硬化、排水、绿化、小区环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改善市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幸福指数,但部分路面存在不平整,下雨积水,无休闲场所等情况,生态环境效益指标扣1分。
4、可持续影响指标(指标值:5分,得分值:1分。)
项目存在新建公示栏出现丢失、毁损情况,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情况,路面塌陷,垃圾箱不再原地或坏损状况等,部分项目长期使用性不强,可持续影响指标扣4分。
综上所述,效益指标共计扣10分。
(九)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指标值:10分,得分值:8.3分。)
现场发放问卷60份,分别对5项内容进项调查,分为满意、不满意两项,其中完全评价50份,不满意评价10份,满意度8.3,扣1.7分。
三、项目综合评价等级和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在收集、汇总、整理、分析有关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被评价单位自评报告、群众满意度调查等,了解项目完成程度、组织管理等情况和专项资金的收支、使用和财务管理情况,依据设定的评价指标逐项打分,汇总得出综合评分,形成以下评价结论: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立项依据充分,整体目标明确。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在项目前期和建设过程中,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管理。市财政资金拨付符合规定的审批程序,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拨付、账务处理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规定。但存在部分工程施工进度未按相关约定执行、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等情况。
沧州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再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0.3分,评价等级定为良。绩效级别根据综合评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得分90-100分(含90分)为优,得分80-90分(含80分)为良,得分60-80分(含60分)为中,得分60分以下为差。
四、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问题
1、签署合同不规范:项目存在部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合同补充协议未签署日期的情况。
2、未按中标合同要求施工。项目存在十八标段工程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情况。
3、项目建设内容不全面、质量不达标。项目内容不够完善,施工质量有待提高,经实地勘察发现多处新刷墙面出现损毁、新铺设地砖塌陷、粉刷油漆不到位、公示栏出现遗失、损坏等情况。
4、项目小区存在多年未拆除的室外电线、网线等,多与燃气管道距离过近,高层住户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较大。
(二)建议
1、在项目管理上,应检查各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并及时补充完整。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完工,存在滞后情况及时补充相关条款。
3、建议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对项目的后期维护,完善改造内容。
4、建议将处理无用网线、电线,使其远离燃气管等危险物品,降低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等问题纳入改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