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义务教育自查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1
一、基本情况
第一初级中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农村中学,位于建设路中段。学校现有17个教学班,在校学生748人,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94人,本科学历78人,中学高级教师6人,中学一级教师39人。学校占地面积19822平方米,建筑面积9112平方米,现有教学楼、学生公寓楼、办公楼、实验楼、教工宿舍楼各一幢。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办学条件
1、学校设置与班额
学校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不举行任何选拔优生考试,招收小学毕业生,保障辖区的小学毕业生生就近入学,服务半径41公里,距离适宜。学校现有17个教学班,其中七年级5个班,220人,最高班额45人,八年级6个班,264人,最高班额46人,九年级6个班,264人,最高班额45人,无超大班额现象。校园环境布局合理,区域分明,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场地,井然有序,分布期间,相互之间不受影响和干扰。校园环境优美,绿化、美化、净化到位,做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黄杨带青翠欲滴,垂杨柳婀娜多姿,绿草如茵,翠竹萧萧,是教书育人求知修身的理想场所,曾被评为三门峡市花园式学校。经过50余年的文化积淀,学校具有浓郁的文化氛围。校园西面墙壁大型文化长廊《魅力朱阳、可爱家乡》详尽介绍了朱阳的风景名胜、风土人情、历史传说、红色印记、特色产品,让同学们了解朱阳,热爱朱阳,建设朱阳,培养其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自豪感和责任心。校园西面墙壁的科学知识、历代圣贤、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于潜移默化中对学生进行理想前途教育。运动场周围墙壁上的球类小知识、各项体育技能介绍,帮助同学们开阔视野。食堂周围的健康饮食,食物营养成分介绍,使同学们做到合理饮食、健康饮食。学校后勤处、政教处、办公室,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每周对学校围墙进行检查,如今围墙坚固、安全,无任何安全隐患。
2、校舍建设
占地面积 学校占地面积19822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26.5平方米。建筑面积9112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2.18平方米。
教室建筑面积1358平方米,生均面积1.82平方米,玻地比1.8/6,每个教室配有节能灯11支,并且配有灯罩,教室地面硬化防滑。
教学辅助用房音乐室、美术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九室齐全,各项设施配备到位。
学生宿舍 学校现有住宿生363人,七年级113人,男生60人,女生53人,八年级现有住宿生101人,男生62人,女生39人,九年级现有住宿生149人,男生78人,女生71人。学生宿舍实行标准化小宿舍管理,住宿生一人一床,学校宿舍建筑面积 平方米,生均使用面积3.4平方米。宿管老师加强宿舍管理,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各种物品摆放整齐,美观大方。加强对宿舍的文化布置,开展特色宿舍命名活动。宿舍定时打扫,通风换气,为同学们提供理想的住宿环境。
学生食堂 学校食堂建筑面积 平方米,就餐学生363人。生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学校食堂防鼠台、冰箱、消毒柜、切丝机等各项设施配备到位,实现学生餐厅和操作间分离,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检查炊管人员的健康证,建立食品进货、入库出库台账,坚持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的试吃、留样制度。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厕所 坚持教工厕所和学生厕所分设,男生厕所坑位1/21,女生坑位1/13,厕所干净整洁,有专人打扫,地面硬化防滑,有防雨设施。
办公用房 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配齐处室办公用品,保证正常工作。设立5个备课室,每个年级各设1个,另设九年级政史地备课室、七八年级政史地备课室,开设教工阅览室、教工活动室,开辟教工健身场地,为教工健身锻炼提供便利。
3、设备设施和场地
图书 学校现有图书21633册,生均图书29册,每年新增图书210册,图书复本率不超过20册。建有学生阅览室,各班级建有流动图书柜,保证学生的阅读量。学校开展图书漂流活动,师生捐出自己的图书,大家相互借阅,讨论交流,共同提高。
教学仪器 学校建有理化生实验室、理化生器材室,各种仪器配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实验室、器材室配备专人管理,总账、分类账、报损账、往来帐齐全清楚,各种规章制度张贴上墙。
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 现在17各班级,全部实现“班班通”工程,配齐电子白板或者推拉式多媒体配置,建有学生微机室,配备微机45台,实现更新换代,学生上课一人一机,各处室、办公室、备课室配齐微机打印机,为教师的办公、教学创造条件。实现光钎入网,建有校园无线网络,保证师生流畅快捷上网,开通校园局域网,达到资源共享。教师台式、笔记本电脑达到71台,学校采取购机补贴、团体购机等形式,鼓励教师购置微机。实现农村中学远程教育工程正常使用。
体音美器材 学校开辟有美术活动室,每月以班级为单位举行一次美术作品展,开设舞蹈教室,学生在教师的辅导下进行形体训练,音乐美术器材配备达到教育部规定的II类标准,体育器材、卫生器材配备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实行基本标准》。
运动场地 学校设有300米的环形沥青跑道,跑道直道105米,建有两个标准化的塑胶篮球场,有4个乒乓球台子,4个篮球场,购置安装学生健身的各种器材十余种。
(二)、入学机会
1、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与关爱 由政教处牵头建立留守儿童台账。20××年共有留守儿童41人,女12人,其中七年级12人,女1人,八年级13人,女2人,九年级16人,女9人;20××年共有留守儿童25人,女10人,其中七年级6人,女3人,八年级10人,女4人,九年级9人,女3人;20××年共有留守儿童30人,女10人,其中七年级5人,女2人,八年级16人,女6人,九年级9人,女2人。学校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给予留守儿童以亲情帮扶。每位教师承包一名学生,做学生的代理家长。每逢节假日请留守儿童到家里就餐,为留守儿童赠送御寒的棉衣、手套,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开设绿色网吧、连心桥、亲情家园,让留守儿童通过视频和亲人对话。
2、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学校现有残疾儿童4人,其中眼疾、耳疾各一人,智力障碍1人,口齿不清1人。学校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帮助他们自理、自立、自信、自强,战胜心理障碍。
3、完成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名额 20××年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给我校分配招生名额为 人,我校实际完成 人,20××年给我校分配名额为 人,我校实际完成45人,20××年给我校分配名额为31人,我校实际完成62人。中招综合成绩在全市119所农村中学中排名前十名,学校连续5年获得三门峡市教育教学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三)、保障机制
教师工资 近三年来,教师工资均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一般在当月13日之前发放到教师工资专用账户上,无教师工资拖欠现象。
生均公用经费 生均公用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无拖欠现象。20××年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为 元,拨款人数为1097人,实际拨款 元;20××年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为 元,拨款人数为906人,实际拨款 元;20××年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为730 元,拨款人数为748人,实际拨款46040元;
学校经费使用情况 20××年度学校经费用于公务支出 元,业务支出 元,购置支出 元,维修支出 元,其他支出 元,,教育事业费支出 元,勤工俭学指出 元
20××年度学校经费用于公务支出 元,业务支出 元,购置支出 元,维修支出 元,其他支出 元,,教育事业费支出 元,勤工俭学指出 元
20××年度学校经费用于人员支出 元,日常公用支出 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元,项目支出 元。
“一补”资金发放情况 20××年春季困难寄宿生“一补”标准为375元,补助336人,共拨款126000元,20××年秋季,受助寄宿生人数277人,补助标准375元,共拨款103875元;20××年春季,受助寄宿生277人,补助标准为500元,共拨款为138500元,20××年秋季,受助寄宿生人数为210人,补助标准为500元,共拨款105000元;20××年春季,受助寄宿生人数为210人,补助标准为500元,共拨款105000元,20××年秋季受助寄宿生人数为200人,补助标准为500元,共拨款100000元。所有款项及时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无挪作他用现象。
教师绩效工资考核 学校制定较为完善的教师绩效工资考评方案,分为两大块,九年级一块,七八年级一块。每学期根据教师工作的量和成绩,进行算平,最后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出来,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利益,给教师的绩效工资量化为分。每位教师每学期从工资中扣除1000元,进行统一算平。绩效工资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体现了优质优酬,能者多得的.用人原则。
(四)教师队伍
1、教师配备 学校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编制配备标准(18.5:1)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注重体音美学科专任教师的配备。20××年学校共有教职工80人,专任教师74人,中高职称2人,中学一级职称16人,本科学历35人。20××年学校共有教职工80人,专任教师76人,中高职称6人,中一职称15人,本科学历50人。20××年,学校共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94人,中学高级职称5人,中学一级职称39人,本科学历78人。20××年本科学历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为82.9%,中级职称占专任教师比例为46.8%。
2、教师补充 近三年来,学校根据上级行政部门的分配,不断补充新招录教师。20××――20××学年度新招录特岗教师8人,招录教师3人,20××――20××学年度新招录特岗教师7人,招录教师2人,20××――20××学年度招录特岗教师6人。新补充教师全部为本科学历,为学校增添了新鲜的血液,促进了学校的发展。
3、继续教育 积极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为每位教师建立专业发展档案,明确专业发展规划。组织教师参加三门峡市教育局组织的20××年、20××年远程教育,进一步丰富教师的专业知识,开阔知识视野。组织教师参加河南省组织的国培计划,促进教师快速成长。学校开展校本培训,业务研修,开展教师结对帮扶活动,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加强电教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电教能力,让每一个教师熟练制作课件,运用课件上课。开展电子白板运用培训工作,熟练运用电子白板笔,进行批注、绘图。学校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教师参加高一级学历进修教育,对进修教师从福利待遇、假期、补助等方面,给予倾斜和照顾。
(五)质量与管理
1、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特色明显。开齐国家课程、省定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足课时。20××――20××学年度,每周语文七八年级6节,九年级5节;数学5节;英语七八年级4节,九年级5节;政治2节,历史七八年级2节,九年级3节;地理2节;物理3节;化学2节;生物2节;体健2节;音乐1节;美术1节;信技七八年级1节;综合实践七年级2节,九年级1节;书法七九年级1节,八年级双周1节;省情礼仪七九年级1节,八年级双周1节。20××――20××学年度每周除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技、书法等学科与上年度一致外,综合教育七九年级1节,八年级双周1节;劳技七年级2节,××年级1节,综合实践七九年级各1节。20××――20××学年度除语数英、政史地、理化生、体音美、微机、书法、综教、综合实践课程与上学年一致外,劳技七九年级1节,八年级双周1节;学校课程七年级1节,八年级双周1节,我校均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课程。
2、控辍保学工作 学校实施严格的控辍保学措施,防止学生辍学。学校成立了年级主管校长、单元负责、班主任、科任教师四级控辍保学体系,每学年初学校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同时将班主任的工资津贴以40元用于班级控辍。实行任课教师承包学生制度,每位教师承包10――15名学生,每辍学一名学生,从教师的绩效工资中扣除300元,和教师的切身利益挂钩。开展教师和学生谈心活动。每周班会课后15分钟时间为教师和承包学生谈心,了解学生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开展任课教师晚上查寝活动,任课教师每天晚上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聊天、谈心,发现有辍学思想的学生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对已经辍学的学生,班主任、任课教师及时上门做思想工作,促使其返校上课。20××年,我校毕业学生395人,3年前招生人数为425人,巩固率为92.9%;20××年我校毕业学生413人,三年前招生人数为416人,巩固率为99.3%;20××年我校毕业学生为378人,3年前招生人数为382人,巩固率为98.9%。
3、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上午、下午各一次,时间为30分钟。大课间活动时间除组织学生做好第九套广播体操外,还开展特色的体育运动搏击操、兔子舞等,加大学生训练力度。组织开展春秋季田径运动会,每年举行2次,积极组建学校篮球队、体育代表队参加灵宝市篮球赛,田径运动会,取得优异成绩。利用课外活动时间开展班级篮球对抗赛、拔河比赛,增强学生体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举行冬季长跑启动仪式,组织学生参加长跑活动,强身健体,陶冶性情。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运动理念。20××年在校学生1097人,体质健康合格人数为 个,占 。20××年在校人数906人,体育健康合格人数 人,占 。20××年在校人数为748人,体育健康合格人数为 人,占 。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分重点班,不以任何形式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和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和奖惩。建立全新的学生观念,相信学生人人皆有才,人人能成才,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培养体音美特长生,开展各种社团活动,开设有弘源文学社、芳草书画社,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加强班级间教育均衡发展,选择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当年轻教师充实到班主任队伍。强化班主任培训,定期举行班主任经验交流会,丰富班级管理艺术,提升班级管理水平。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各科平均分控制在2分以内,实现了平行班级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5、规范化管理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范办学行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控制学生的在校时间,每周实行五天制。早上学生起床时间为6:30,晚上寄宿学生上晚自习,夏季下晚自习时间为9:00,冬季下晚自习时间为8:00,保证学生充分的睡眠时间。减少学生的作业量,语数英课外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政史地、理化生学科学生当堂完成作业,不将作业留到课外。不要求学生购买任何的教辅资料。减少考试次数,每学期只举行期中、期末两次大型考试,不举行任何考试,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收费政策,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乱收费现象。每学期开学之初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收费承诺书。从20××年秋季开始,学校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没有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任何教辅资料。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2
千江有水千江月,万里无云万里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一位学生都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是学校的责任。近几年来,在县局和中心学校领导下,我校始终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高举理想教育大旗,践行真教育,加速学校发展,经过全校师生的努力,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教育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办学水平正在不断提升。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我校对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目录》,逐项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自查,自查结论为达标。现将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验收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概况
黄梅县濯港中学是一所环境优雅、景色秀丽、设施齐全的农村初级中学。她创建于1958年,历经黄梅七中、濯港区中、濯港社中、濯港镇中、濯港一中等校名的变更,20xx年因布局调整,由原濯港一中、濯港二中、白湖中学三校合并而成。学校历史悠久、业绩辉煌、声名远播,被誉为鄂东教育明珠,系全国教职工之家、湖北省体卫艺工作先进单位、黄冈市示范初级中学、黄冈市示范家长学校、黄梅县合格学校。
学校坐落在太白湖畔的细岭山头,东高西低,因势而建,三级阶梯,巧夺天工;校园内,松樟掩映、花草绕梁,道路幽深宁静,运动场绿草如茵,游泳池碧波荡漾。教学区、生活区、办公区、运动区,独立划片;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学生公寓、教工宿舍楼,气势恢宏。学校现有学生1490人,28个教学班,班额53.2人;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生均43.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生均16.4平方米;绿化用地21000平方米,跑道300米,田径场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4个,理化生实验室、体音美器材设备均达标,计算机教室2间,多媒体教室1间,图书室藏书65010册,生均43.6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08人,其中专任教师100人,本科学历69人,专科学历31人,合格率为100%,师生比为1:14.4。“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是我校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受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周萌菖副主任、省教育厅黄俭副厅长等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在黄冈市艺教活动展演中,我校选送两个节目获全市两个第一名,及团体总分第一名,为此,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体卫艺工作先进单位。近年来,学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开拓进取,发展学校内涵,创办人民满意的理想教育,成绩显著,多次获得省、市、县的荣誉。去秋,县局20xx年度五干实绩考核名列前茅;今春,八年级一中理科实验班招生考试和中考都获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二、自查情况
A1-发展规划及保障。
根据县政府制订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及各级领导的相关要求,我校制订了《濯港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濯港中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成立了以王志雄校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制并进行合理的分工,使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查、有人抓,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活动。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近几年安全事故为零。
近几年,上级财政部门对我校的教育投入能按有关政策拨付,并逐年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及时到位,“两免”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全部落实到位。我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无挤占、平调、截留问题,无乱收费现象。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能按时、足额发放。此外,近三年来,我校共争取资金100万余元用于学校各功能室的'建设和添置班班通等设施,使我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A2-学校标准化建设。
近几年来,我校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学校标准化建设,办学条件基本满足均衡教育的
需要。特别是20xx年,在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达标要求,对教学设备设施进行修缮,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优越的学习条件。
学校校园校舍面积和各种设备设施都达标。学校用地面积65000平方米,生均43.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生均16.4平方米;绿化用地21000平方米,跑道300米,田径场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4个,理化生实验室、体音美器材设备均达标,计算机教室2间,多媒体教室1间,图书室藏书65010册,生均43.6册。学校设有远程教育室、荣誉室、音乐室、美术室、标准会议室等各种教学辅助功能室,并建设了校园局域网,所有班级开通了班班通。学校各功能室设备设施均能正常使用,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各种资料齐全。 A3-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教师配置达标。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人,师生比为1:14.4。其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80人,助级职称9人,省市县骨干教师人;男教师76人,女教师34人,平均年龄41.6岁。学校大力推进教师专任化,学校教师专任化率达96%,有专职体育教师4人、美术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全校教师学历达标。本科学历69人,专科学历31人,学历达标率100%。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大力提倡“正己、敬业、爱生、奉献”八字方针。每期末,采取教师自评、学生问卷打分、学校考核小组量化相结合的方式,对每位教师师德情况进行量化打分,结果与评优、晋级、绩效工资、人员分流等直接挂钩。学校编印了濯港中学师德修养20条,以及针对教师、学生、家长等不同对象的搞好教育建议30条,不断形成师德师风规范。
注重领导班子建设。学校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中小学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黄梅县中小学领导干部选拔、聘用管理暂行办法》,学校正副校长均参加了岗位培训,取得了培训合格证书,合格率为100%,中层干部实施竞争上岗,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重视教师的培训。学校制订了《濯港中学“十二五”期间校本培训规划》,完善了教师培训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的培训和学历提高学习,全校有十多位教师正在参加高学历函授学习。建立了规范的教师个人成长档案,专人专盒专厨。
扎实开展“两课”活动。一年来,学校印发“‘两课’活动简报”25期,出版“‘两课’宣传栏”四期。在“课内比教学”活动中,全校105位专任教师共计讲课近400节,人均4节;听评课3136节次,人均达到32节次。在“课外访万家”活动中,共家访1620余人次,回访980余人次,回复家长建议300余条。教师撰写“两课”论文200余篇,心得400余篇。 A4-教育教学质量。
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课程,落实地方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严格执行县局统一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不推迟。实行小班额教学,全校班平53.2人;不办重点班、特色班;坚决不补课。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坚持全面评价学生的发展,每期只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对学生评价实行等级制。扎实抓好规范收费工作,创建“规范收费示范学校”。不定购和使用盗版教学用书,不超标准收费,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购买教辅资料。
落实三全德育。做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在德育过程中,我们充分做到“三利用”,在德育教育工作中要讲求实效,做到“六坚持”,每期召开一次家长会,加强家校沟通,加强班主任建设,开设“班主任沙龙”,狠抓学生“五有”“五无”的养成教育,利用一切机会,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感恩、爱学习、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教育。安全警钟长鸣。学校实行安全巡查制度,实行领导教师值日制度,做到定岗定点,实行关键时刻专人值班、重要路段专人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完善学生请假批准制,实行每节课点名制度和每天安全事故0报告制度。不定期、不间断地对学生寝教室以及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排查,
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根治,并做好记载,并与派出所一起查“三无”车辆和网吧整治,每月进行一次管制刀具收缴,确保学生的身心安全。邀请公安、工商、卫生等职能部门进行专题安全知识讲座,每期举行紧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了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师生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自救、自护的能力。
加强了教学基层教研组管理,着力“草根”教研坚持教学改革,探索集体备课,指导教师开展教学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能力。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每月对教师进行了教学常规的抽查和考评,做到有要求、有检查、有记载,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学校认真落实《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保证体育课和体育锻炼的时间,落实“阳光体育锻炼”工程,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学校定期对学生体检,并对学生进行健康分析和心理疏导,控制学校流行性的传染病的发生。
“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是我校特色。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受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周萌菖副主任、省教育厅黄俭副厅长等领导专家的充分肯定,在黄冈市艺教活动展演中,我校选送两个节目获全市两个第一名,及团体总分第一名,
A5-教育关怀。
学校认真好做好寄宿贫困生资助费发放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真正需要资助的学生家庭,去年,贫困生生活补助793人次,金额892125元。同时,学校还为学生免费提供必要学习资料,如去年免费为学生订阅《英语学习报》,仅印刷的纸张费近4万余元。
学校建立问题生、学困生、留守生相关信息,开展“三关工程”。即思想上关爱问题生,学习上关心学困生,生活上关怀留守生,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三、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地位。
(1)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我校按照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成立了以王志雄校长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一是发展规划及保障工作小组,由办公室成员组成;二是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小组,由总务处实施;三是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小组,政教处负责;四是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小组,由教导处具体落实;五是教育关爱工作小组,由工会承担。
(2)认真组织实施,落实每一个环节。自去年以来,我校组织专班,对照《湖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权重》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档案建设目录》,逐项进行认真组织实施,夯实每一过程,落实每一环节。特别是今秋以来,我们组织多次自查自纠,确保验收顺利过关。
2、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师素质均衡。
(1)带着情感,促教师观念转变。一是以思想引领教师观念更新,学校组织全体教师开展“要什么样的教学质量”大讨论;二是以评价机制引导教师观念转变,逐渐实施与教育局《初中教育质量评价方案》接轨的评价方案,三是以纠正教学问题,促教师观念转变,要求老师们用博爱的心灵感知学生的灵魂,用欣赏的眼光关注学生的闪光点。
(2)肩负使命,促教师专业发展。一是以抓课堂教学为重点,向实效要质量,加强课堂管理,实行领导推门听课制度,有效备课,推进“导学案”实验,围绕学校制订的《课堂教学评价方案》开展赛课活动,提高“教”的能力;二是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为抓手,向教研要质量,利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了校本教研,开展了新教师和骨干教师结对帮扶活动,鼓励和鞭策教师学习提高,全校十多位教师在参加高学历函授学习,重视行家引领,开展“走出去,请进来”学习活动。
3、改善办学条件,保障教育资源均衡。
近一年来,在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各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校教学设备设施得到了改善,
最大限度地为学生创造优美的生活环境和优越的学习条件。办公室的装饰,让教师舒适、舒心工作;班班通的开通,让学生接受全新的教育;电子备课室的创建,提供了最优质的教学资源;音乐室、美术室和体育器材室的配备,语音广播系统的更换,优化了教学手段;路灯、专变的安装,供电、供水设施的改造,优美了生活环境;微机室电脑、学生课桌椅的更换,优越了学习条件。基本满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需要。
4、实施“三关工程”,促进教育公平。
“三关工程”是我校从20xx年提出实施,并得到上级领导的首肯。即思想上关爱问题生,学习上关心学困生,生活上关怀留守生,促进学校和谐发展。
(1)思想疏导,感化心灵,关爱问题生。一是点燃青春,走进社会,走近自然,培养情感。二是舞动青春,展我才艺,现我风采,陶冶情操。三是奉献青春,帮贫助困,播撒爱心,净化心灵。
(2)聚焦课堂,提振信心,关心学困生。一是以关心为先导。二是以激励为要旨。三是以教学评价为杠杆。四是以实效为目的,实行个性与共性相结合。教学实践中,不少包保教师用一颗爱心,一片耐心,一份恒心,去温暖、教育、感化着学困生。
(3)多管齐下,补偿亲情,关怀留守生。针对留守生亲情断线、亲情弱化的育人盲区,团总支投入了不拘一格的关爱行动,并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5、艺术教育进入常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常态化。我校广播操、武术操、校园集体舞、流星球、乐队等集体项目,球类、呼啦圈健身操等自由项目丰富多彩。学校举行形式多样的艺术比赛活动,演讲比赛、红歌会、元旦晚会、文化艺术节等丰富了师生的生活。去秋“大家唱、大家跳”活动在县教育局评比中获全县一等奖,在黄冈市艺教活动展演中,我校选送两个节目获全市两个第一名,及团体总分第一名,参赛40名学生因此按有关政策在他们的中考中,奖励或加分。今年4月份,湖北省教育工作会在黄梅召开,我校为大会献演了文艺节目并为与会领导专家提供了大课间活动展示参观现场,获得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周萌菖副主任,省教育厅黄俭副厅长等领导专家的称赞。我校被省教育厅评为体卫艺工作先进单位。 20xx年5月15日的《鄂东晚报教育导刊》以《一唱一跳促发展,艺术教育谱新篇》为题,对我校的“大家唱、大家跳”艺术教育活动作了专题报道。
6、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品位。
以集体办公为抓手,强化办公纪律,提高公正效率。一是改善办公条件,添置办公桌椅,安装空调,放置饮水机等,让教师觉得舒适;二是规定办公人员和时间让教师清楚明白;三是完善办公制度,做到既有硬度,又有弹性,让教师感到人性关怀;四是专人记载,定时公布,让教师觉得公平公正。
以考试为切入点,狠抓考风考纪的教育,利用“国旗下讲话”、张贴《倡议书》、设立“诚信考试曝光台”等形式,教育师生诚信考试,诚实做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让诚信之风在学校上空飘扬。
实施分层教学,加强培训、训练力度。正如八年级物理教师赵丽珍所说:“我今年做到的题目,是我过去十年之和。”加大教学奖励力度,用有限的资金最大地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力度,每月一次常规教学检查,期中和期末进行教学常规大型检查,每次检查的结果都公布于众。
四、不足与反思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近几年,我校在教育管理、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教育质量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1、学校运动场面积小,档次不高,有待改进。
2、学生宿舍、厕所老化、陈旧、落后,亟需改造。
3、学生床还是老式的木质床,存在安全隐患。
4、体音美的教学器材要进一步添置。
5、学校图书室图书已破旧过时,不能满足学生要求。
6、教师平均年龄偏大,音乐、美术专任教师不足,不利于学校的长远发展。
7、教师培训经费不足。
8、学校文化氛围和办学特色还有待提高。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着眼未来,我校将继续强化校舍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和育人功能,遵循上级的政策法规,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师训力度,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深化课题实验研究,强化特色学校建设,强化学校文化建设,走内涵发展之路,创办优质教育,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高举理想教育旗帜,践行真教育,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奋斗!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3
根据浙江省农村学标准化学校评估验收评分细则,我校组织人员对我校情况进行自评汇总,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概况
磐石中学坚持走创办人民满意学校之路,努力探索,不懈追求,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为价值取向的人才观、教学观和质量观,发挥教育教学的优势,通过多种形式的办学模式、活动系列化的德育工程、生动活泼的学科教学、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每一个学生都得到适合其特点的最优化发展,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定主动学习和主体人格的坚实基础。学校先后评为“乐清市文明单位”、“乐清市绿色学校”、“乐清市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先进荣誉称号。
二、评估标准自查情况
详见《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估表》
三、自评结果
通过自评,其中二项需要整改。
自评结果:达标
通过自评,我们认为:磐石中学各项条件均达到浙江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4
学校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直学校财经纪律大检查的通知后,认真组织了自查,现汇报如下。
一、重要人事任命
学校根据市委教工委《泰州市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按照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学校制定了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程序。根据人事变动和岗位需求,党政联席会提出拟提拔职位及职数,由职能部门(党办)起草“竞争上岗实施方案”,经党政联席会通过确认后向全体教职工公布,经过民主测评、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领导集体研究、公示、任命等一系列程序,完成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公开透明、科学严谨,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有效提高了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一支精干实效,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中层干部队伍。
二、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及财务收支情况
(一)我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分管校长、后勤处、校财务共同参与领导、校膳食管理委员会参与食堂财务监督管理、校东南劳服中心具体负责经营的食堂管理模式。
(二)食堂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我校食堂的实际情况分拆、合并了个别会计科目,特别是明细科目的.设置,力求准确、合理。采用借贷记账法,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系统、完整、连续记录食堂的各项经济活动。
(三)食堂会计岗位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了总账(兼明细分类账)、出纳、保管、售卡等不相容岗位,做到钱、卡、账、物分管,分工明确、责任清晰。
(1)建立健全食堂物资采购,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建立和完善物资采购内部牵制制度,实行双人采购,且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定期轮换。
(2)建立食堂财务审批和稽核制度,规范食堂审批人员的审批、稽核权限、程序和责任。建立物资采购报批制度。采购人员每天应根据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等编制“食堂采购申报单”,经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同意审批后方可采购。
(3)建立物资采购验收制度。食堂物资采购回来后,必须办理过秤、验收等入库手续,经采购人员、复核人员、保管人员和审批人员在统一印制的食堂自制采购、验收(入库)单上分别签字认可后,方可登记入账。
(4)建立食堂存货盘点制度。食堂存货按进库时间可分为:进厨存货和进库存货。进厨存货指购进后直接进入厨房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及辅料。进库存货指为加工过程中耗用而储存的原材料及辅料,如大米、面粉、食油、调料和燃料等。我校食堂对进库存货进行按月定期清查盘点,学期结束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盘盈或盘亏的存货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四)、食堂收入管理
(1)食堂收入主要来源于学生和教师的就餐收入,师生就餐消费一律刷卡,杜绝现金,预收的伙食费即金龙卡充值款,实行月初预收、月末结转确认食堂伙食收入。
(2)学校食堂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对于在学校统一监管下,实行合作经营的项目收入,统一纳入食堂损益核算。
(3)食堂银行存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以及包装物出售、饭菜泔水处理等所产生收入,一律纳入食堂收入,不得另行存储。
(4)学生伙食费的标准应充分考虑学生的承受能力,以伙食支出的成本为依据,力求收支基本平衡。
(五)、食堂支出管理
学校食堂支出要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严格支出管理,提高伙食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食堂财务收支结余及分配管理
学校食堂不以盈利为目的,坚持“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学校要求按月对食堂的收支进行结算,食堂每月反映财务盈亏状况,按月编制“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食堂运营状况表”,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消除亏损。
三、各项专项资金使用、代办费收缴及三公经费收缴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会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会计核算规范,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有真实、合法、完整的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舞弊或错误。财政资金能做到专款专用并纳入专项资金核算,财务处理规范。各项代办费用严格按照物价局的收费标准及时收缴入账,并及时结算、清退。购置大额办公用品及耗材都附有采购明细清单,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三公经费的列支符合国家文件的规定。
20xx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用车《派车单》和《租车单》,办理了公车加油卡,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以来,共执行公务用车海陵区外138次,海陵区内300余次,为技能抽测、技能大赛、创新大赛等项目共租车18次,对学校公务用车和租车均实现了电子台帐管理,定期登记车辆出车公里数,油料实行预算定额管理,达到学校预期的节约效果。
20xx年4月以来,办公室修订了学校《公务接待安排通知单》,20xx年4月至20xx年5月以来共接待教育部,广西、江苏省市领导,重庆力帆,中德诺浩项目官员等近1500人次,圆满、高效、节俭、优质地完成了各项接待工作任务。
四、工会财务情况说明
上届工会具体做账人是袁利杰同志(已故)。本届工会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工会单独建账。财务委员谢颖同志非财务出身,对记账要求和规范处理账务正在学习之中,工会主席多次与分管校长及其他领导反映,要求给工会配备一个具有会计职称、熟悉业务的同志帮助工会建账,学校领导正在研究之中。20xx年1月至今,工会使用的经费都是在有预算、项目公示的前提下再请示相关领导后使用的,而且每笔费用、支出均已入账。
五、其他情况说明
近两年,学校党员干部无一人收受礼金礼品。20xx年我校共5名教师按省教育厅安排出国培训,20xx年至今我校无教师因公出国。
通过自查自纠,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合理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5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尊敬的家长:
您好,您的孩子从9月1日起在校期间(一年以200天计)每天将免费获得价值3元的营养品,这就是我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目的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国家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一项民生工程,对利国利民具有重要意义。中小学是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膳食创造良好的条件,对学生营养进行科学的干预,是提高学生营养健康水平的一个有效途径,将为青少年学生的.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于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升国民素质有作重要的作用,必将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二、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
(一)实施范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均纳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范围,不包括高中阶段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学生。
(二)补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人全年可享受600元营养膳食补助,补助由县划拨到各学校实施。中央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资金是营养膳食补助,不是免费供餐,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
(三)启动时间:合江县从6月起全部启动实施。
(四)供餐模式:没有食堂的学校采取“奶+N”(N:面包、鸡蛋等),有食堂且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采取供营养午餐方式(小菜饭加荤菜)。
三、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措施。
(一),实行实名监管。建立与学籍管理系统相统一的学生营养餐信息管理系统。
(二),严格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做到专款专用,按时划拨。实行财务公开,期末将收支情况进行结算,并向师生和家长公示,接受监督,同时报送教育局备案。
(三)及时应急处置。各校(含村校)要强化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配送、食用等各环节的监管。要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制定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应急保障机制,各个环节落实责任人,熟悉处置办法,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相关人员进入应急处置状态,按照处置程序和措施及时处置。
(四)准确报送信息。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实行周报制,各校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等日常工作。如有学生发生不良反应,学校要第一时间到场处置,并按照程序上报。
四、举报电话:镇学生营养改善督管理办公室:
回合江县焦滩乡初级中学校实施“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回执单
学生姓名:所属班级:年级班
学生有无食用鸡蛋或牛奶过敏症状:学生有无“乳糖不耐症”。
家长已阅读学校“营养计划”告家长书并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指导各地科学有效地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实施。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
第三条营养改善计划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各方面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政府起主导作用。
第四条成立全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成员单位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部,简称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主体为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分工负责。要建立责权一致的工作机制,层层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省级政府负责统筹组织。统筹制订本地区实施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统筹规划国家试点和地方试点;统筹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统筹安排资金,改善就餐条件;统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食品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制订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方案,指导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制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二)市级政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县级政府是学生营养改善工作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制订实施方案和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确定供餐模式和供餐内容,建设、改造学校食堂(伙房),制定工作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责成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调查。
第六条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一)教育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工作,牵头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会同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加强资金监管;会同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加强学校食堂建设,改善学校供餐条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配合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部门开展营养知识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二)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切实加大投入,落实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学校改善供餐条件。加强农副产品价格监测、预警和监督检查,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税费工作。
(四)农业部门负责对学校定点采购生产基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进行监管。鼓励和推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农村学校供应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技术上指导和支持学校开展农产品种植、养殖等生产实践活动。
(五)工商部门负责供餐企业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以及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
(六)质检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监管,查处食品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卫生部门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病人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和卫生学处置;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制定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方案;在教育部门配合下,开展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和营养健康状况监测评估。
(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会同教育、农业、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不同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与学校、供餐企业和托餐家庭(个人)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餐用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维护等环节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协助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九)食品安全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负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综合协调。
(十)监察部门负责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审计部门负责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其效益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保证资金安全。
(十二)宣传部门负责新闻宣传,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反映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十三)供销部门要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在食品供销方面要加强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推动大型连锁超市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等直接与学校建立采购关系,形成高效、畅通、安全、有序的食品供给体系。
第七条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实行校长负责制。重点做好食堂管理,保证校园食品安全,组织和管理学生就餐。开展对学生及家长的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确定供餐模式、供餐单位、配餐食谱和日常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鼓励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基层组织,以及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参与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在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改善就餐条件、创新供餐方式、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第九条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的宣传工作,做好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入宣传有关政策,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第十条试点县和学校要在营养食谱、原料供应、供餐模式、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营养宣传教育等方面积极探索、及时总结,为稳步推进营养改善计划积累经验,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十一条建立工作机制。
(一)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工作绩效评价体系,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营养改善计划的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其他负责人对分管的工作负管理责任。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学校和有关企业(个人)之间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考评结果,对未能切实履行责任的,限期纠正,必要时暂停拨付相关专项经费;对工作组织得力、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表彰或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全国学生营养办定期编发工作简(通)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各省、市、县学生营养办定期以工作简报、工作报告等形式逐级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
(四)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规定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保证信息公开的公正、公平、便民和及时、准确;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方案、实施进展、运行结果向社会公示;督促供餐单位和个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严禁克扣和浪费。
第十二条试点地区以县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省级政府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财政部备案。
第三章供餐内容与模式
第十三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地方特点,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因地制宜确定适合当地学生的供餐内容。
(一)供餐形式。以完整的午餐为主,无法提供午餐的学校可以选择加餐或课间餐。
(二)供餐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营养要求,确保食品新鲜安全。供餐食品特别是加餐应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有条件的学校可适度开展勤工俭学,补充食品原料供应。
(三)供餐食谱。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科学制定供餐食谱,做到搭配合理、营养均衡。
第十四条试点县和学校根据不同情况,确定供餐模式,以学校食堂供餐为主,企业(单位)供餐模式为辅。对一些偏远地区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和企业(单位)供餐条件的学校和教学点,可实行家庭(个人)托餐。
(一)学校食堂供餐。由学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企业(单位)供餐。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
(三)家庭(个人)托餐。由学校附近家庭或个人,在严格规范准入的前提下,承担学生就餐服务。
试点地区应加快学校食堂(伙房)建设与改造,在一定过渡期内,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具体过渡期由省级政府统筹确定。
第十五条营养改善计划实行供餐准入机制。
(一)学校食堂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为学生供餐;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在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
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地方政府应为托餐家庭(个人)改善供餐条件提供必要支持。
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具体准入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同教育、质检、工商等部门制定。同时应结合实际,定期进行修订。
(二)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供学校选择和社会监督。不具备准入要求的,严禁参与招标。
(三)采取校外供餐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首要条件,在县级政府确定的推荐名单中进行选择。
第十六条实行供餐退出机制。
对企业(单位)供餐、家庭(个人)托餐实行退出机制。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停止供餐资格。
(一)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包括已供餐或已纳入营养改善计划推荐名单但未实施供餐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
(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采购加工《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降低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食品安全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
(四)出现降低供餐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五)供餐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餐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六)在学校膳食委员会组织的测评中,两次不合格的。
具体退出办法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
第十七条科学指导营养供餐。
(一)县级以上政府成立学生营养指导专家组。制定膳食营养指南或食谱,指导试点县、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科学合理供餐。组织开展学生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定营养宣传教育指南,指导学校及社会进行营养科普宣传。
(二)试点县和学校应结合学生营养状况,根据专家组制定的膳食营养指南或带量食谱,选择肉、蛋、奶和其他营养价值较高的食品作为主要供餐内容,建立定时、定量供给制度,保证学生充足的能量和营养摄入。
第十八条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
(一)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管理人员和供餐人员普及科学营养知识,提高全社会对学生营养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促进科学合理供餐。
(二)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健康教育时间,对学生进行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建立健康的饮食行为模式,引导学生拒绝食用不健康食品,使广大学生能够利用营养知识终身受益。
第十九条建立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估制度。
试点县要按照国家制定的监测评估方案,确定一定数量的学校作为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点,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常规监测与评估。在常规监测的基础上,每年对部分试点地区和学校开展重点监测,及时跟踪了解学生营养改善情况,为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章食堂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条改善学校食堂就餐条件。
(一)各地应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分期实施,逐步达标。
(二)各地要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和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将学生食堂列为重点建设内容,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中央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专门安排食堂建设资金,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改善就餐条件进行补助,并向国家试点地区适当倾斜。
(三)地方政府负责学校食堂建设及饮水、电力设施改造,厨具、餐具、清洗消毒设备配置等基础条件的改善,使其达到餐饮服务许可的标准和要求。
(四)学校食堂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闲置校舍改造食堂(伙房)、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学生就餐提供基本条件。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
(五)学校食堂(伙房)建设(改造)方案应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核后方可实施,避免建成后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建设进行餐饮安全指导。
第二十一条重视学校食堂管理。
(一)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指标。
(二)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为农村学校食堂配备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解决待遇和专业培训等问题。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条件,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接受业务技能培训。
(四)学校食堂应以服务师生为宗旨,按照“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合理确定伙食费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县级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五)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二十二条加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
(一)学校食堂实行专账核算。要加强收支管理、成本核算和票据管理,加强内控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
(二)学校食堂结余款项滚动使用,统一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不得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贴等支出或挪作他用。
(三)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食堂每学期期末应将食堂收支情况全面结算,结果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第五章食品质量与安全
第二十三条试点地区应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落实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试点县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试点地区应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按照评估情况,安排所辖学校分期分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凡供餐条件不能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学校,暂缓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必须依法经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留样、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一)食品采购。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供货商评议制度,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二)食品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库存盘点制度;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及时清理销毁变质和过期的食品。
(三)食品烹饪。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有关规定,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
(四)食品留样。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
(五)食品配送。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具备送餐条件和资质。送餐车辆及用具必须清洁卫生。运输过程中食品的中心温度应保持在60℃以上。
第二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营养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培训。
县级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通过现场指导、培训等多种形式,增强学校、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食品安全意识,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有条件的试点县,可将涉及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供货商等一并纳入培训。
第二十八条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逐级逐校制订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安排。
(一)国家试点地区营养膳食补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国家试点地区以外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工作(以下简称地方试点)。地方试点应当以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等为重点,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统筹安排。对地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省份,中央财政根据经费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情况给予奖励性补助。
(三)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同时,继续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政策,不得用中央专项资金抵减“一补”资金。
(四)鼓励企业、基金会、慈善机构等捐资捐助,在地方政府统筹下,积极开展营养改善工作,并按规定享受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第三十条资金拨付。
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收到中央专项资金预算文件25个工作日内,将预算分解到县。将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
第三十一条资金使用。
中央专项资金要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学生用餐,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中央专项资金结余滚动用于下一年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资金监管。
(一)财政部门应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教育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督导。
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管,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二)各地应结合现有学籍管理平台,建立营养膳食补助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严防套取、冒领资金。
(三)各地要定期公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总量、学校名单及受益学生人数等信息。试点学校、供餐企业(单位)和托餐家庭(个人)应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标准、带量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第七章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国家重点督查、省市定期巡查、县级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促进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
地方各级政府要建立问责制度,制定专门的监督检查办法,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一)日常监督。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本系统(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定期督导;审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监察部门对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二)专项监督。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各级学生营养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重点督查及专项检查。
(三)人大政协监督。地方各级政府要主动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向同级人大、政协报告,接受监督。
(四)社会监督。各地应成立学生、家长、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设置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监督检查重点。
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安全、资金安全和职责履行,主要内容包括:
(一)食品安全。
1、是否建立和实施供餐准入和退出机制。
2、供餐单位是否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3、供餐单位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接受相关培训。
4、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供货商是否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程序是否合规合法。
5、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6、学校选定的供餐模式是否科学,食物搭配是否合理,供餐食品是否满足营养需求,是否建立营养监测与评估制度。
7、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二)资金安全。
1、年度预算是否及时下达,资金拨付是否符合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
2、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套取、虚报、冒领等问题。
3、是否出现虚列支出、白条抵账、虚假会计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
4、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是否符合程序。
5、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与管理。
6、食堂聘用人员工资、设备设施购置等费用是否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是否挤占学校公用经费。
7、是否按规定落实有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三)职责履行。
1、政府主导作用是否得到落实。
2、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监督管理是否规范。
3、是否成立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门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是否有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经费。
4、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有无推诿扯皮现象。
5、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本地监督管理办法,是否有效执行。
6、对营养改善计划执行情况是否定期进行跟踪督导、检查。
7、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有效整改,相关人员的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第三十六条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各地可依据本细则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困难和问题,由各级学生营养办协调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本级学生营养办无法解决的重大问题,逐级上报。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细则、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保障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参与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学校要把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作为食堂管理的重点,切实承担起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学校食堂,是指为学生(含教职工)提供就餐服务,按要求具有相对独立的原料存放、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出售及就餐空间的场所。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试点地区和学校,其他地区和学校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的原则,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建立健全覆盖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
第七条审批制。学校开办食堂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供餐。
第八条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负总责。建立由校领导、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15项,由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内部控制制度。针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严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十条岗位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学生就餐规模,切实做好定岗、定责、定薪工作,合理配置人员。学校应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采购、加工、保管、会计、出纳、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关键岗位应定期进行轮换。规模较小的学校,部分岗位可以由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人员兼任。
第十一条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学校负责人应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二条科学营养供餐。各地应参照有关营养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当地饮食习惯和食物实际供应情况,制订成本合理、营养均衡的食谱。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学校应防止投毒事故,保障饮水安全,建立完善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细化事故信息报告、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按照《消防法》的规定,提高消防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防止发生火灾。
第十五条建立膳食委员会。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发挥其在配餐食谱、食堂管理和检查评议等方面的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食堂一般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的,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地方政府应为学校食堂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工作人员并妥善落实人员工资及福利,组织专业培训。从业人员不足的,应优先从富余教师中转岗,也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从社会公开招聘。人员招聘按照“省定标准、县级聘用、学校使用”的原则进行。
第十八条食堂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学校应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营养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食堂从业人员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营养配餐、消防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三)建立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管理人员应在每天早晨各项饭菜烹饪活动开始之前,对每名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从业人员有不良思想倾向及行为、精神异常等现象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四)食堂从业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处理食品及分餐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使用卫生间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供应场所内吸烟。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原则上每年应接受累计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
第四章食品采购
第二十条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食品采购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
贸市场、个体工商户、农户等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规范大宗食品采购行为。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偏远地区学校或教学点可通过比选质量、价格的办法确定供货对象。
第二十二条积极推进“农校对接”。建立学校蔬菜和农副产品直供基地,在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减少农副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
第二十三条建立食品查验制度。采购包装食品时应严格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确保食品安全;不得采购质量不合格、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得采购有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建立双人采购和定期轮换制度。学校应实行双人采购,人员不足的可由教职工陪买,每次采购应做详细的采购记录备查。原则上采购人员每学期应轮换一次。
第二十五条建立供货商评议制度。学校应定期对食品及原辅材料供货商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应列入黑名单,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供货商定期与学校进行结算,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
第五章食品贮存
第二十六条建立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堂物品的入库、出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签字确认。规模较大的学校,应由两个以上人员签字验收。严格入库、出库检查验收,核对数量,检验质量,杜绝质次、变质、过期食品的入库与出库。出库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第二十七条建立库存盘点制度。食堂物品入库、验收、保管、出库应手续齐全,物、据、账、表相符,日清月结。盘点后相关人员均须在盘存单上签字。食堂应根据日常消耗确定合理库存。发现变质和过期的食品应按规定及时清理销毁,并办理监销手续。
第二十八条食品贮存场所应根据贮存条件分别设置,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应分设,并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盛装食品的容器应符合安全要求。
第六章食品加工
第二十九条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
(二)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三)地面应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于清洗与排水;
(四)配备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五)配备餐饮服务许可证所规定的其他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食品加工过程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第三十一条必须采用新鲜安全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不得向学生提供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
第三十二条需要熟制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其烹饪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烹饪后的熟制品、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第三十三条建立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放置于专用冷藏设施中冷藏48小时。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信息。
第三十四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第三十五条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及时清洗各种设备、容器和用具,做到定期消毒,归位摆放。
第七章食品供应
第三十六条学校食堂供餐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包餐制,即全体学生统一伙食费标准,由学校食堂提供统一饭菜;二是自购制,即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学校食堂凭充值卡或饭菜票结算。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从中选择。
第三十七条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伙食标准和配餐方案,并报教育、卫生、价格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制订每周带量食谱并提前公布。
第三十九条有清真餐需求的学校应设立清真灶,灶具、炊具使用,原材料采购、贮存、加工等应符合清真饮食的规定。
第四十条就餐场所管理。学生就餐场所应张贴均衡营养、健康饮食行为等宣传资料;应设置洗手池等设备设施,有明确的洗手、消毒及检查等规定;就餐场所及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持干净整洁,做好地面防滑。
第四十一条就餐秩序管理。学生就餐时,应落实校领导带班、班主任值班制度,加强就餐秩序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就餐,避免浪费。
第四十二条餐用具清洗与消毒。按照要求对食品容器、餐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提倡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方法消毒的必须冲洗干净。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用具。
第八章财务管理
第四十三条教育、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食堂财会制度,配备专(兼)职财会人员,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第四十四条学校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收支情况必须设立专门台账,明细核算。
第四十五条严格区分核算主体,由财政经费保障的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费用不得在食堂专账中列支。
第四十六条学校必须确保营养改善专项补助资金足额用于学生伙食,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以保健品、含乳饮料等替代。
第四十七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应与学生同菜同价,伙食费据实结算,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
第四十八条学校食堂收取伙食费应开具合法票据;支出要取得合法、有效的票据,按规定办理相应报销手续。
第四十九条食堂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伙食收入、其他收入等。不得将学校的店面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转入食堂收入。不得转移食堂收入。严禁挪用食堂资金或设立“小金库”。
第五十条食堂支出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不得将应在学校事业经费列支的费用等计入食堂支出。食堂成本核算应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须的各项料、工、费为基本内容。
第五十一条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严禁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津补贴以及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十二条学校食堂实行财务公开,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学校膳食委员会的监督。学校应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将食堂收支情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家长公开,同时报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三条教育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对学校食堂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相应的责任。教育部门在考核学校工作时,应将食堂管理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第五十四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应定期将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名单、人数(次),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物资采购情况,带量食谱、饭菜价格等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学校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五十五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投诉或举报。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第五十六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疏于管理、玩忽职守,导致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一)在食堂经费中列支教职工伙食、奖金福利和招待费等费用;
(二)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补助资金;
(三)克扣学生伙食、贪污受贿等。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办法由教育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审计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各地应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六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义务教育自查报告 篇8
根据西安市临潼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文件精神,我校认真对照标准,逐项进行了自查自评。以创建以动力,旨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提升,现将我校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部分学校概况
xx小学总占地面积为7033平方米,建筑面积1838平方米;拥有一幢3层12个教室、建筑面积744平方米的教学楼;教师办公用房12间,建筑面积494平方米。
学校现有6个教学班,80余名在校学生;全校共有11名教职员工,其中党员4名,小学高级教师2人,一级教师3人,专任教师9名,校级领导3名,专任教师岗位学历合格率达100%,其中大专文凭占80%,本科文凭占30%,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教学业务能力,创新教育和科研能力比较强,全体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事业心强。
近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教学目标管理”先进学校、“教学工作”先进学校等。学校所取得的成绩,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
第二部分办学成效
一、育人环境面貌一新,硬件设施配套齐全
近三年来,校园环境建设得到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提高。教职工宿舍修缮后大有改观,学校道路硬化面积和绿化面积都进一步扩大,铺设了水泥篮球场,体育健身器材配备齐全,并添置了八十余套学生课桌椅。经过不懈的努力,校园育人环境面貌一新,学校教学设施不断完善。但各部室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管理体制规范和谐,制度建设日臻完善
通过不断改革与创新管理,学校的科学管理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一是抓行政履职。在班子建设中,我们本着“人能尽其才、才能称其职”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充分发挥教务处、总务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奋进、协同发展,积极营造“严格搞管理,规矩干工作,尽心谋发展,公平待教师”的工作氛围。在实践中,坚持每周一的由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工作例会制,利用集体的智慧来剖析学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并解决矛盾,探讨学校新的工作方向、方法和工作内容等。如今我校的班子成员工作实,作风正,在教师中威信较高。
二是抓制度建设。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使学校管理真正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三是抓民主管理。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提高学校民主监督和管理水平,强化教代会对学校行政管理的民主监督作用,全心全意依靠教师办好学校。
三、德育工作形式多样,优良校风影响长远
坚持德育首位的原则。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我们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开拓德育工作新渠道,使德育工作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的特点,做到既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又生动、活泼、多样。继续开展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宣传新的《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创造性地开展争当“文明少年”、“文明班级”活动。我们把文明班级评比工作作为抓好学生养成教育的一个平台。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学校利用升旗时的.例会、板报宣传、班会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四、创设激励机制,队伍素质明显优化
教师是学校发展最宝贵的资源。为此,学校着力于教师队伍的有力建设。
一是行政班子:行政班子专业结构合理,富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带头作用发挥好,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进了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教师队伍: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制定骨干教师培训、教师轮训、教师学历与能力达标进修相结合的继续教育计划。学校创造更多机会,让年轻教师参加培训,外出听课、学习,认真做好教师信息技术的全员培训工作。目前,教师“学、研、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已经形成。总体来说,师资队伍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整体素质日益优化。
五、注重课改实效,教学质量年年有突破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以研促教,全面提升教学质量”的方针,积极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深化课程改革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校持续开展高效课堂研讨活动一学年,今年,我校将继续开展教学研讨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课程标准(修订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六、重视师生安全,素质教育特色凸显
1、综合治理,重在教育。学校经常性地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持之以恒地在师生中开展安全和法制教育,加强校园治安稳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一切宣传工具和阵地,营造从学校到社会都形成重视加强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氛围。几年来,我校没有重大的安全事故发生和出现违法乱纪的现象。
2、开展活动,培养兴趣。近几年,我校扎实开展各种课外实践活动,如:跳绳比赛、朗读比赛等等,全校师生人人参与。为学生个性特长的发挥提供了舞台,同时也丰富了学生的校园生活。
第三部分存在问题与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
在看到进步与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形势的严峻。纵观当今教育发展的新格局、新形势,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将成为必然。反省自身,我们的困难和问题不少:教师队伍结构不够合理;教育科研水平偏低,高层次的科研成果较少;教室硬件设施相对不足等等。
二、整改措施
1、努力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积极调整师资队伍结构。学校将采取积极的措施,逐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大师资培训力度,为教师多创设一些学习的机会,鼓励年轻教师积极参加本科学历的考试,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缩短年轻教师的成长过程。
2、努力提高教师的教科研水平,落实教学改革工作。一是以课题为核心,以教研组为单位,采用自主学习和集体研讨相结合的方式,提升教师教科研能力。二是采用“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鼓励年轻教师放远目光,走出去与兄弟学校老师一起研讨教育教学问题,走出去多引进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思路,为我们的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源头活水。
3、努力争取多方支持,实现多渠道办学。学校将继续积极争取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等各方面的支持,多渠道加大学校
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提升学校办学层次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xx小学
xx年x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