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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1
为加快农村危旧房屋治理改造,全面消除我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XX﹞143号)规定和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在全镇范围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指示精神,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在全镇开展农村危旧房屋拉网式排查,及时完成农村所有危房的排查建档、农房鉴定及治理改造工作。在20XX年12月底前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20XX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登记工作,20XX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鉴定工作,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查出的各类隐患。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农村自建房。主要包括:
(1)自住农村自建房。主要用于自住的农村自建房,包括闲置的农村自建房。
(2)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将原有自建住房改变用途,用作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2.非自建房。主要包括:
(1)公共管理和服务用房。指农村集体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以及相关部门、行业系统、企事业单位所有或租用的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房屋。
(2)生产、经营用的非自建房。非农村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建设的用作出租和其他生产、经营用途的房屋。
3.统建的农村安置房。指在农村范围内由政府、有关机关、村集体等统一组织建设的农民安置房等。
(二)排查内容
一是要摸清辖区内各行政村房屋存在的主要质量安全隐患,调查农户对危旧房的改造意愿,全面做好各行政村危旧房排查治理工作,明确农村危旧房排查治理领导和联系人;二是房屋排查具体内容包括地址信息、家庭信息、房屋基本信息、房屋结构安全信息、房屋改造情况、房屋安全情况、用能情况等内容。三是摸底调查纸质版农村危旧房排查统计表于20XX年1月31日前报至镇乡建办,未报送的房屋视为未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三)排查建档对象
各行政村为实施主体,重点对农村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和农村建设质量差、主体结构损坏严重、超负荷使用以及房屋所处的不利地理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查建档要同步进行(即排查一户,建档一户)。各村要对危旧房进行房屋质量安全进行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为危险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对存在疑问的房屋,报县住建局统一组织二次鉴定。各村要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屋应急保障措施,一旦发现房屋安全问题或出现异常变化,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腾空、边治理。整个排查、建档和鉴定工作于20XX年4月底前完成。
(四)整治内容
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进行整治,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维修的及时维修,该监控的加强监控。对自住C级、D级危险房屋要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已经列入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的,要分年度有序实施,尽快采取修缮、加固、新建等方式予以改造治理;对急需改造的危险房屋要优先列入改造计划,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上访事件。各类危改户必须在20XX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从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底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普查核查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月31日)。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农村群众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掌握群众住房基本情况,确定危房户并登记其基本信息。其中,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登记工作必需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数据汇总阶段(20XX年2月1日—4月31日)。各行政村汇总统计数据,掌握本村住房安全状况,分门别类梳理建档,对存在疑问的房屋,镇政府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三)推进治理改造阶段(20XX年5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村要对排查中发现的'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结合“一户多宅”整治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制定改造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深刻认识做好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下定决心推进危房治理工作,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要明确责任,建立危旧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抽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开展排查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好。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国土部门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业办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各农村学校、幼儿园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养老院、幸福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完善,强化法律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拨付;文旅部门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卫健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强化责任落实。本次大排查工作任务繁重,各村要根据上级指示精神,重点排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确保不留死角;要做到早部署、早行动、早处置,不能有拖拉意识,更不能相互推诿,对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一旦发现房屋情况危险,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转移相关人员,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凡因工作不实或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的造成未改造发生房屋垮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精细化扎实推进。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危,容不得丝毫马虎。各村要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做好摸底整改工作,努力做到一户家庭不遗漏、一个数据不搞错。在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尽快开展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立安全等级,制定落实治理方案和措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
(五)加强督导考核。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一定要旨化责任意识,全力推进工作进行,镇党委政府也将对各村严加考核。对工作推进情况行动进行通报,对推进工作有力、任务完成情况好的村,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进展缓慢的村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因工作拖拉、不作为、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2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3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乡镇建设的深入推进,乡镇面临的风险隐患也日益增多。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风险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升乡镇的'整体安全水平,特制定本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二、排查原则
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源头治理,通过排查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实现综合治理。
2. 全面排查,突出重点:对乡镇范围内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同时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排查。
3. 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排查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排查范围与重点
1. 排查范围:包括乡镇内的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共场所、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
2. 排查重点:主要关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四、排查步骤与方法
1. 制定计划: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重点和方法。
2. 组织培训:对参与排查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风险识别和安全意识。
3. 实地排查:按照计划,组织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实地排查,记录风险隐患情况。
4. 分类汇总:将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
5. 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有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乡镇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统筹推进排查工作。
2.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风险隐患排查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 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投入力度,确保所需资金、物资和人员到位。
4. 建立长效机制: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将排查整改工作纳入乡镇日常管理中,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六、监督与评估
1. 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开展评估总结:对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旨在全面排查乡镇范围内的风险隐患,强化预防和治理措施,提升乡镇的安全防范水平,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生活环境。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4
一、方案背景与目标
随着乡镇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类风险隐患逐渐增多,给乡镇的安全稳定带来了一定挑战。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风险隐患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二、排查范围与重点
1. 排查范围:覆盖全乡镇范围内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公共场所、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生态环境等各个领域。
2. 排查重点:重点关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三、排查方法与步骤
1. 组建排查队伍:成立由乡镇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风险隐患排查队伍,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制定排查计划:结合乡镇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节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
3. 开展实地排查:按照计划,组织排查队伍深入现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勘察、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风险隐患情况。
4. 建立台账记录: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详细的台账记录,包括隐患名称、位置、性质、影响范围、整改措施等信息。
5. 汇总上报:将排查结果汇总整理,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供依据。
四、整改措施与要求
1. 制定整改方案: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和责任人。
2. 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需要投入资金的整改项目,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确保资金到位。
3. 加强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对于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 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长效机制,确保风险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防范和处置。
五、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4. 完善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为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总结评估
定期对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排查工作的成效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下一步的工作提供指导。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有信心能够全面排查和有效整改乡镇范围内的风险隐患,为乡镇的安全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5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乡镇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风险隐患逐渐显现,对乡镇的安全稳定构成威胁。为了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二、排查范围
本次风险隐患排查将覆盖乡镇范围内的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生产领域: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危化品储存场所等;
2. 公共安全领域:交通要道、消防通道、公共场所等;
3. 社会治安领域:重点地区、人员密集场所等;
4. 自然灾害领域:地质灾害点、防洪排涝设施等;
5. 其他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领域。
三、排查方法与步骤
1. 组织准备:成立乡镇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的排查工作计划。
2. 自查自纠: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对照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整改风险隐患。
3. 现场检查:领导小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进行深入排查,确保不留死角。
4. 汇总分析:将自查和现场检查的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各类风险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
5. 整改落实: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到位。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2. 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和公共安全。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4. 建立长效机制: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乡镇日常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确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五、总结与评估
本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将对整个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同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全面、深入地排查乡镇范围内的各类风险隐患,为乡镇的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乡镇风险隐患排查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电(20XX)1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密(20XX)32号)及《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平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我镇范围内全面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査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用三年左右时间,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ー)摸底排查。各村(居)委会、林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含城中村)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批发零售、休闲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仓储物流、菜市场、作坊、种植养殖基地、
旅游景点、民宿宾馆、养老、老年活动中心、古戏台、宗教
场所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做出初步判断。各村(居)委会、林场可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20XX年底前完成。
2.全面排査。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居)委会、林场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址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0XX年6月底前完成。
(ニ)重点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要以排査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20XX年6月底前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各村(居)委会、林场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各村(居)委会、林场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各村(居)委会、林场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销号前不得继续使用和经营、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任何涉及营业执照或行政许可手续。
(三)全面整治。各村(居)委会、林场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各村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时间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后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董志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落实“镇负总责,相关部门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村(居)委会、林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各项工作。以建制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对零报告的建制村须村(居)委会、林场主要负责人签字上报。领导小组属于阶段性工作机制,不属于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二)细化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并形成专项实施方案。镇规划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后港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镇农林水办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村庄整治有关工作;后港市场管理监察分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文教办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以及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后港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统筹现有相关资金支持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镇卫健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各成员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排查整治要求,协助各村(居)委会、林杨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
(三)加强综合保障。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各村(居)委会、林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居)委会、林场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发动。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广泛宣传,使广大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加快建章立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各村(居)委会、林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20XX年元月10日前将纳入销号管理重点整治台账报送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20XX年12月起,各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月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