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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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参评资格

1、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和《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2、近5年必须在教育教学或教研、电教工作岗位,工作量饱满(担任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学科教师标准工作量的1/3);

3、从事所申报专业教龄5年以上,年龄50周岁以下;

4、有3年以上班主任(或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教研、电教人员不作要求);

5、近5年来完成继续教育360学时,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其中担任校园长的应完成校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6、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

2、模范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一定的威望。

4、近五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到党纪、政纪以上处分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

(3)近五年内,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教师职责;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5)搞有偿补课,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乱收费等违反师德规定的。

三、教育教学工作方面

1、正确领会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专业教学标准)精神,能熟练地驾驭教材,在教育教学中善于创新,熟悉教育教学对象,精心备课,教学设计水平高。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教研人员提供原始听课记录,电教、校外教学人员提供1篇电教教案),同时提供3课时的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教案)。

2、课堂教学目标明确,能抓住关键,把握重点,突破难点,优化课堂教学结构,教学整体设计合理,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运用恰当,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辅助教学,尊重学生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全体学生学习积极性,指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较好地体现课程改革理念,课堂教学效益显着。

参评者须参加由县市教体局统一组织的考评课(教研、电教人员也可作教学法演讲),并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3、近5年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成绩均需提供):

【教师】

(1)在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的考试中,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及格率(合格率)名列同层次、同类型学校前茅(高中前三分之一名,初中前四分之一名,小学前五分之一名)3次以上(须附经验证的原始成绩统计表)。

(2)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参与组织的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大赛、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团体前三名或个人1人获一等奖,或2人获得二等奖,须附获奖证书或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证明)。

(3)获得县市级以上“教坛新星”荣誉称号。(获得时间不作要求)

(4)在建设班集体、培养良好班风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或所带班级获得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共青团部门授予的先进集体(文明班级、日常行为规范示范班级或优秀团支部)称号。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5)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和人社部门;市委、政府的综合表彰。须附表彰文件和证书。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2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规范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管理工作,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根据《宝山区教育局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学校骨干教师的选拔方案。

一、岗位设置:

为了全面促进学校的内涵发展,学校骨干教师分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秀。

二、评选对象、人数和年限

1、对象:学校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已评为区骨干教师的不列入)

2、比例和人数:校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的评选比例控制在学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总数的30%左右,其中校级学科带头人控制在校骨干教师总数的15%左右。

3、年限:一年(从当年9月至次年8月)。一年考核一次,任期满后重新申报、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掌握现代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对所教学科具有扎实、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

3.承担满教学工作量(每周不少于10节,学校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5节)。上一学年请假累计不超过一个月。

(二)申报校级学科带头人及教学能手的教师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具有中学一级或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2.教龄五年以上,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3.近三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校学科带头人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五条;校教学能手至少应具备二条):

(1)获得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

(2)在转变后进生、随班就读学生方面有典型事迹或荣誉。

(3)参加市、区级或以上课堂教学比赛获奖的。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7)在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8)所带班级获区级或以上“文明班级”称号,获所带班级在学校各类比赛中获奖。

(三)申报校级教坛新秀的教师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同等条件下班主任优先考虑)

1.教龄满一年不足五年,在本校工作满一年。

2.具有中学二级及以上教师任职资格。

3.近年来,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条:

(1)在转变后进生或培养学生特长方面取得较好的成绩。

(3)能积极承担学校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各类展示任务。

(4)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教育教学论文获镇、区、市等第奖或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

(5)教学成绩名列区中等以上或在平行班中成绩突出。

(6)所指导的学生在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竞赛中获奖。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报,填写《大华中学校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反映本人工作实绩的说明材料,本人近两年内论文、论著及反映本人教育、教学、科研水平和成果的有关材料和证书(复印件)。

2、评选设考核领导小组测评(30%)、学生问卷(40%)、教代会师德测评(30%)三个环节。

3、召开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会议,按照考核结果,确定各荣誉称号的人选。张榜公示三天。

5、颁发“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五、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校教学能手与教坛新秀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承担本学科的教改示范课任务,每学年至少在学校范围内上一节校内示范课。

4)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教学能手完成)或质量分析报告(教坛新秀完成)1篇。

5)按要求参加区、市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或相关竞赛。

6)撰写一份履行工作职责的总结,尤其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2.校学科带头人职责

1)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模范执行教育法规,钻研教学业务,不断进取。制订一份自我发展方向的计划。(年初完成)

3)高质量地完成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开设2节以上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

4)认真研究本学科本专业教育教学中的问题,主持校级及以上课题或是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的主要成员。任期内至少完成论文或教学反思2篇。

5)发挥帮带指导作用。任期内至少要带教1名青年教师。

(二)待遇:

(1)学校颁发《大华中学骨干教师证书》;

(2)校学科带头人人均每年3000元津贴;校教学能手人均每年2400元津贴;校教坛新秀人均每年1800元津贴。任期内请假(一个月及以上),请假期间不享受骨干津贴;

(3)参加进修、评先、晋级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4)在任期内未满一年,如中途调离本单位则不享受当年其余津贴。

六、考核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推荐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通过层层选拔产生。

2.由校长室、教导处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档案,每学期对照工作职责检查履行情况。

3.建立骨干教师考核制度。骨干教师必须履行规定的职责,充分发挥骨干示范和专业引领作用。由校长室、教导处组织,由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每学年进行考核。

七、校骨干教师评选和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xx

八、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称号

(1)严重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影响者;

(2)经查实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

(3)任期内调出本区或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能履行骨干教师职责的;

(4)不履行岗位职责或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6)家长上访,经查情况属实者;

(7)日常言行和骨干教师不相称,不利于学校和谐发展者。

九、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行政会议。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3

为了健全对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用于表彰、评选先进、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评职、晋级。

一、评优评先的'条件

1、教师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堪为学生的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选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最近已考核的两个学期)评先选优一票否决。

(1)违反法律法规者;

(2)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擅离职守,影响恶劣或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3)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7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或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二、评优选先和评职晋级的原则

自愿、公平、公正、公开和以人为本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选程序:

1、由符合评优选先条件的教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公布相关候选人名单。(如果没有教师申请,由学校行政会确定候选人报学校绩效考核小组通过。)

2、候选教师向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提供相关参评资料。

3、候选人在教师会上述职。

4、学校在教师会上公布相关数据,全体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5、学校行政会对候选教师进行民主评议。

6、学校绩效考核小组汇总相关情况、公示评选结果的报批。

四、评审办法

1、评职晋级:在符合上级规定条件的人中,按照①工龄长短、②教龄长短、③职龄长短的顺序依次淘汰较短的人的办法确定候选人,在三项都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以下办法考评。

2、评职晋级、评先选优:

参评教师得分=相关绩效考核结果/相应平均绩效(计算两学期的平均值) x60分+民主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x20分+行政会评议得票数/有效投票数x20分(注:相应平均绩效指:绩效考核分为教育局考核类、班主任类、科目教师类,三类,根据实际担当工作归属类别。)

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相应名额候选人公示报批。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4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成长,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品质, 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认定

(一)评选办法

第1条 本评选方案只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

第2条 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教师,不再参评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名额为10—15名。

第3条 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尽量保证学科均衡)、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至少3人)。各科组承担报名、资格审查及推荐任务,由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评选审定工作,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最后审定公布学校骨干教师名单。

(二)评选程序

第4条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南海艺术高中骨干教师呈批表》一式两份,近三个学年的综合述职报告一份,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和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由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按照学校指定的名额、程序及选拔条件对申报对象的条件进行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的先后顺序,候选人名单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间,学校、科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5条 评选审定。公示结束后,由各科组负责人签名确认候选人名单和相关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学校学科专业评审小组负责按选拔条件对各专业的骨干教师的`候选人进行审查,并提出候选人的推荐先后顺序意见,上报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在参考专业评审小组的推荐意见基础上,再通过课堂教学跟踪、学生座谈会、教师座谈会、教师大会投票等形式最终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6条 公示。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确定骨干教师的人选后,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可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7条 公布。公示结束后,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签名公布学校骨干教师的名单并发给聘书。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人员必须是本校在编教师。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修养,敬业爱岗,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任教本学科满5年以上;必须具备中学一级教师以上职称。

4、近五学年至少有一次高中循环教学。

5、教育教学业绩突出,考试科目教师所带班级的中考成绩、高考成绩或平时考试的平均分和优秀率均在学校内同类学校同层次班级中名列前茅。非考试科目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好。

6、教学综合评价认同度高。课堂教学效果好,获得学科组内教师和全校教师的普遍认同(其中学科组内的认同度低于60%的,学校考评小组的认同度低于70%的不能上送)。

6、积极参与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近三学年每年均承担学校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研究课和示范课以及教师培训、专题讲座。

7、积极参与教育科学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在全学校能起示范作用;积极参加各类比赛或辅导学生竞赛获得优秀成绩。且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

(1)近三学年主持学校级以上(或参与市级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并有阶段性成果;

(2)近三学年所主持的课题参评各级教育科研成果奖获学校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

(3)近三学年教学设计、课例、课件获区级一等、市级二等、省级三等以上奖励的第一创作人;

(4)近三学年撰写的学科论文(或课题研究报告)在省级以上核心报刊发表(或获学校级以上教学论文评选一等以上奖励,包括在高考题例评比或高中学生成长个案评比活动中获奖)。

(5)近三学年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获学区级一等、市级二等以上奖励;

(6)近三学年曾辅导学生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学校一等奖、全国决赛三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辅导学生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等。

二、管理办法

(一)职责与义务

第11条 忠诚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敬业奉献,师德高尚。

第12条 自觉学习进修,拓宽专业知识,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办法,了解本学科及相关学科国内外发展新动态。

第13条 在教学工作中尤其在课堂教学创新方面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教研任务。

1、骨干教师每年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评课不少于10节,每年在学校以上范围上示范课不少于4节。

2、在学校(科组)以上范围讲授1次高水平的专题学术讲座。

第14条 应公开教学资源。每个单元教学授课前在学校学科资源网上传所有教学设计和所有单元训练题。

第15条 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骨干教师要分别承担学校级、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有较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或科研报告,并在省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第16条 积极协助本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与青年教师结对子。骨干教师所培养的1-2名青年骨干教师应在两年内分别在学校级以上教学评比或学术研究上取得较好成绩。

(二)权利与保障

第17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创造必要的条件,协助骨干骨干教师科学合理地发挥领头羊的作用。

第18条 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进行交流、讲学活动,有计划地选派部分骨干教师在学校内或校际交流。学校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校学科资源网建设,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作贡献。

第19条 学校为骨干教师业务进修积极创造条件,提供方便,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安排他们参加有关学术交流、考察学习和业务进修等。

第20条 学校支持骨干教师开展教育教学实验和教育科学研究,积极宣传推广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鼓励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21条 骨干教师任职期间,每月可享受津贴200元(每月领100元,期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领取余下的津贴);优先享有参与高层次培训、参加高层次学术交流活动的机会,优先安排其主持的科研课题所需经费。

三、管理与考核

第22条 建立骨干教师动态管理制度,每届到期的骨干教师均要重新申报、重新认定,否则不予承认。

第23条 建立骨干教师数据库,健全考绩档案。学校每年负责考评骨干教师,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骨干教师,停发其当年的补贴费;学校教务处职员室每学期做好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任务的骨干教师应及时报告学校。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5

为加强集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健全教师成长与发展评价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品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集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实施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评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

在编在岗符合参评条件的一线教师。

已评为特级教师,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区级学科类和班主任类骨干人员不列入评选对象。

三、评选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人才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

3.坚持“选拔与培养”相结合的管理原则。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2.近三年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其中专任教师每周不少于6课时,行政人员兼课的每周不少于4课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评选骨干班主任需有两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

5.学年度考核合格,教育教学综合业绩突出,受到所在分校(校区)表彰奖励。

五、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各分校(校区)要成立由校长、书记任组长的评选推荐工作小组,制定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推荐程序、推荐要求。

2.各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要坚持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开展工作,推荐结果需在本分校(校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五天。

3.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可自主向所在分校(校区)提出参评申请,分校(校区)进行考核推荐。其中,申报教师需填写《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一份,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分校(校区)评选推荐工作小组研究同意的,需将申报教师的《北京市陈经纶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班主任)申报表》,连同《20xx年校级骨干基本情况统计表》于3月1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并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篇6

一、评选条件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得到师生的好评。

1、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

2、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能自觉运用科学的教育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勤于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注重教学实践的升华和与教育教学理论的结合。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学校老师的公认。

3、能出色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5、教龄满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评选对象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职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教师申请,填写xxx中学校级骨干教师申报表"。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评选量化表

五、校级骨干教师待遇

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每学年享受校级教学新秀补贴800元,能手1000元。

六、校级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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