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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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7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积极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办学效益,增强办学活力,达到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二、实施聘任制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学校对教职工可以聘任、不聘、缓聘或解聘。教职工可以受聘、拒聘或辞聘,双方必须通过书面表明意向,履行一定手续。

2、“三定”原则。以中心校对我校核定的编制数和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

5、能者多劳原则。对于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精力充沛的教职工,允许跨年级多学科受聘,提倡、鼓励能者多劳。

三、聘任条件

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辅及后勤工作、身体健康、服从管理的学校正式教职工均可参加岗位聘任。

四、岗位设置

1、班级设置

学段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合计(16)4 4 4 4

2、教学岗位职数(77人)

学段:六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

语文2 2 2 2

数学2 2 2 2

英语2 2 2 2

思品1 1 1 1

物理1 1

化学1

历史1 1 1

地理1 1

生物1 1

体育1 1 1 1

音乐1(六至九年级1人)

美术1(六至九年级1人)

信息1(六至七年级1人兼职)

科学1

合计10 12 13 11

2、教辅人员(2人)

实验管理员1人、档案与图书管理员1人

3、后勤岗位(9人)

勤杂:1人:环境卫生师:1人门卫:2人寝室管理员:4人厨师:1人报账员:1人

五、聘任程序

1、校长作聘任动员报告。

2、职代会讨论聘任方案。

3、校长聘年级主任,年级主任聘班主任,然后共同聘任各学科任课教师。

4、先聘教学人员,再聘教辅人员,最后聘后勤人员。(九年级优先原则)

5、校长及校办会进行全面合理调控。

6、公布聘任结果。

7、受聘人员根据岗位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六、聘任期限

1、各班主任的聘任期限为1年。

2、各科任教师的聘任期限为1年。

3、中层干部的聘任期限为1年。

4、教辅及后勤人员的聘任期限为1年。

5、学校根据受聘对象的工作情况可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调整。

七、关于落聘、拒聘或辞聘的处理

1、落聘。凡符合聘任条件而未被聘者,视为落聘,落聘人员到中心学校应聘。

2、拒聘。若不接受聘任者,视为拒聘,拒聘人员交中心学校聘任。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满意,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校长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师德素养差,严重体罚学生,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严重后果者。

(2)教育教学效果差,连续二次踩“红线”者。

(3)一年内连续三次被学生和主管部门评教为差者。

(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者。

(5)纪律涣散、屡教不改者。

(6)管理服务效果差,师生、家长反映强烈者。

(7)违法违纪执法部门处理者。

(8)给学校声誉造成极坏影响者。

4、辞聘。受聘教职工主动向学校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即为辞聘。辞聘的教职工必须在一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向学校呈交《辞聘申请书》,在未得到学校回复之前,不得擅自离岗,辞聘申请获准后视为落聘。

八、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2

一、实施教职工聘任制的原则:

1、以编定岗、按需设岗、依法管理的原则。

根据中心学校核定的可聘数和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实行聘用上岗。

2、“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学校根椐教职工的思想、身体、业务素质以及工作表现等情况,重在“德、能、勤、绩”的综合考评,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

3、相对稳定的原则。

考虑到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在实施聘任制时遵循“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

4、双向选择的原则。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遵循“认真负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择岗原则,教职员工自主选择相应岗位,递交《意向表》。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在教师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和应聘教职工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定编、定员。

5、大局为重,能聘能转的原则。

聘任工作以个人服从大局为前提:学校工作整体考虑,当遇到矛盾时,学校和教师双方应以大局为重,服从中心学校整体安排。

二、教师任职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师德良好。

2、热爱学校,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

3、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能严格按照上级育人标准、教学标准、评价标准进行教育教学。

4、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与职业道德。

5、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积极主动地接受学校交给的任务,并努力把它做得最好。

三、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本学年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

组长:张新伟

组员:初中及各小学校长

总务:高志学

下设聘任调解小组,负责中心学校要求应聘教师意愿转聘时产生矛盾的调解工作。

聘任工作人事调解小组:

组长:刘联社

组员:康富春、刘新品、王新军

四、聘任工作步骤:

1、聘任小组成员根据各教职工的选岗意向和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提出聘任建议;

2、领导小组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在各位教职工自主选择的基础上,统筹安排;

3、调解小组做好聘任过程中的协调、沟通工作。

五、聘任的程序:

1、中心学校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聘任方案,交教育局备案,向全乡教职工公布并实施。

2、中心学校聘任小组根据XX--2012年中小学办学规模核定可聘教师及各学校岗位数,提出初步设岗方案。

3、召开全乡教职工大会,学习、宣传本次聘任工作原则和方法。(7月20日前)

4、公示聘任岗位,下发《镇里固乡教师选岗意向表》,教职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填写《意向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中心学校总务处,供聘任小组作聘用选择。不按期提交《教师选岗意向表》,视为听从中心学校安排。(8月1日当天完成交中心学校)

5、聘任小组在教师自主选择的基础上进行初步定员。(8月5日)

6、聘任小组根据各中心学校核定的各学校编制集体讨论,对个别岗位的聘任工作做适度微调。先在原校内择优聘用,再向外校考核聘任教师,将拟聘教师名单交中心学校校长审核,确认无违背聘任原则后方能聘任。学校聘任完毕,将教职工名册上报中心学校。(8月5日)

7、公布“镇里固乡中心学校XX--2012学年教师任职情况”,下发教师任课通知单,聘任工作结束,撰写“聘任工作总结”上交教育局备案。(8月8日)

8、教师接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前来应聘,签署聘用合同。对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的,从第二日起作自动离职处理。

9、在聘用时,当双方选择不一致,应相互协商,如教职工愿意服从中心学校安排,应予聘用。在聘用期内,如确需要变更岗位时,必须经双方同意。当学校从有利于工作出发或因学校工作需要而要求教师变更岗位,原则上被聘用教职工应服从需要。

六、聘任相关事项说明:

1、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开展,稳定教师队伍,原则上初中及14所小学各校教师流动率控制在20%以内,初中聘足教师后,各小学教师缺编统一由中心学校调配。为保证每位教师都有岗位,落聘教师自己联系学校,联系不到的,由中心校通过培训提高后统一安排工作,不服从安排者,按拒聘处理。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保障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芙蓉区教育局教职工聘任暂行办法(修订稿)》、《长沙市中小学教职工因工(公)致残、患绝症、精神病等人员编制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校教师职工队伍管理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的教师和职工的聘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员聘任、分层聘任的原则

我校的教师(职工)全部实行聘任制。我校的在编教师(职工)的聘任工作由本单位负责。教师(职工)的聘任期原则上为1年。

2、坚持按编定岗、按岗聘任的原则

我校的聘任工作要在上级部门下达的编制数内进行,聘任时要确保人员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合理搭配。

3、坚持公开择优、平等竞争的原则

在聘任过程中,公布拟聘任的岗位、职责、条件和聘任的程序、纪律。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设置的要求,结合教职工履行职责的条件,在严格考核的基础上,实行公开竞争、择优聘任。

4、坚持积极稳妥、尊重现实的原则

整个聘任过程,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做到合理合法。学校保障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教师(职工)正确对待并支持学校做好聘任工作。

三、受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有关政策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相应的学历,小学教师中专(含中专)以上。凡xxxx年起进入我校教师队伍的教师原则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优先聘任。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或学校其他工作的能力,普通话和计算机必须达到相应等级。

4、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和相应岗位的教师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的教育教学或学校其他工作。

6、主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综合素质。

四、聘任程序

1、6月25日开始启动教职工聘任相关工作。

2、6月26日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聘任领导小组成员由本校党组织、行政、工会、纪检等方面的人员组成,教师(职工)的聘任、考核、续聘、解聘等事项由本单位聘任工作小组和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经征求老师意见,行政会议决定聘任负责人名单如下:

我校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xx。

我校聘任工作小组成员:xx。

我校聘任工作人事争议调解小组成员:xx。

3、6月29日制定聘任实施方案。我校在听取工会和教职工等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聘任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本校聘任实施方案。

4、7月3日将学校聘任实施方案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通过。

5、7月3日公布编制、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及待遇等事项。教师(职工)根据自己的条件提出应聘书面申请,填写应聘意向书。

6、7月6日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确定第一批被聘人员,并公布名单。

7、8月28日学校聘任工作小组确定第二批被聘人员,并公布名单。与所有被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发给聘书。由单位第一负责人与受聘教师(职工)依法签订聘任合同,发给聘书(合同、聘书由本校制定,合同一式两份,学校与个人各执一份)。

8、8月30日上报教育局学校聘任工作情况总结。

五、聘任方式及待遇

1、正常聘任

符合学校的聘任条件,正常聘任。按职级、学科上岗,完成岗位职责,领取相应的工资及福利。

学校聘任基本条件

A、能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

B、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备课、上课、听课认真并作好记录,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时上交教学论文、总结等资料。

C、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

D、无家长投诉,或投诉不属实。

E、没有因班级管理不善,或在课堂内发生因失职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

F、没有因个人行为给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的情况。

G、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

2、试聘

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的第一年为试聘期,试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因自身原因不能完全符合聘任条件的教师(职工),也可以试聘。试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低于正常聘任人员,高于待聘人员。试聘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试聘期满后,根据本人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程序进行聘任。

3、待聘

参加本校竞聘因本人原因未被聘任,又不属于不聘范围内的人员,原则上作待聘处理。

待聘待遇

对于待聘人员,待聘期为1年,学校应给待聘人员提供一次转岗机会,待聘期内必须遵纪守法,主动提高业务能力,服从学校大安排,积极参加校内外的聘任,争取早日上岗。待聘期间,计算工龄,正常调资,参加学校的正常年度考核。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享受规范性岗位津补贴。待聘期满后还未竞聘上岗的人员作不聘处理。

4、不聘

因个人原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不聘,做落聘处理。情节严重者,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以权谋私,或工作服务态度差,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2)劳动纪律松弛,屡教不改,经常迟到、早退或无故旷工的;

(3)工作不负责,造成工作失误,给单位带来重大损失的;

(4)教学能力或工作能力差,不适应教学工作者;

(5)胡搅蛮缠,目无法纪,无理取闹,闹不团结的;

(6)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集体和人民造成损失的;

(7)有违法行为的。

不聘处置

对于不聘人员,年满45周岁及以下的待岗期不超过1年,45周岁及以上的待岗期不超过2年,不聘期内必须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遵纪守法,主动提高业务能力,服从学校的安排,对于进步快的人员,允许参加校内外的聘任、学校的正常年度考核。不聘期间,计算工龄,正常调资,在待岗期间发基本工作的80%作生活费。待岗期满后还未竞争上岗的不聘人员,人事关系调入人才交流中心,进入人才市场择业,并且可以按有关规定,一次性给予经济补偿。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不聘人员,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处理。

六、人员安置

对于因各种原因未被聘任人员,学校坚持内部消化、教育转化的原则,实行多层次的人员分流办法。

1、提前离岗

(1)凡经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医院检查,认定已丧失工作能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并达到了办理病退条件的人员,必须办理病退手续,不再聘任。

2、合理分流

学校鼓励超编未聘人员到缺编学校。要求调出本系统人员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办理。

3、实行内部转岗安置。按照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以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基础,尽量对未聘教职工进行转岗安置。

4、因工(公)致残以及因患绝症、精神病的教职工,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安排。

七、解聘与辞聘

1、聘任单位、受聘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任合同,受聘人员人事关系调入人才交流中心。

2、聘任单位、受聘任人员单方面解除合同,及由此产生的责任,根据签订的《湖南省中小学教职工聘用(任)合同书》的有关约定执行。

八、聘任制的相关具体政策与措施

1、聘任时,所有教师(工人)必须回本单位参加聘任,凡因本人原因(因特殊情况请假经单位批准的除外)未按时回单位参加聘任的,一律不聘,单位将自动离职处理。

2、已办理病退手续人员,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发放。

3、提前离岗的人员,不再列入教职工的编制,但享受国家规定的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工龄连续计算,工资按在职人员正常考核晋档,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按在职人员标准缴纳;其福利待遇按退休人员标准对待,待达到退休年龄时,再按有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4、所聘任教职工的病假、产假和医疗、住房等待遇按国家和区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

5、凡因病假、产假等原因需要离岗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原则上单位当期不予聘任。

6、落聘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必须参加政治学习,必须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

7、学校将试聘、待聘、不聘人员的情况分类以书面形式向教育局报告。

九、保障和监督

1、聘任工作中,学校聘任领导小组和校长严格按照聘任原则、条件和程序聘任教师(职工),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党组织和教代会的监督。

2、学校成立有党组织、工会和职工代表等组成的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在履行聘任合同时发生争议,学校与受聘者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规定申请仲裁。

十、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4

按教育局关于中小学老师专业技术5级岗位、6级岗位、8级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指导意见按细则量化。对竞聘8、9、10、11、12级岗位的教师按教师岗位任职条件的要求和细则量化计算。

1、教龄(35%):

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教龄30年加5分,女教师年满58岁加10分,教龄和年龄满周岁只加一次。

2、校龄(10%):

教师在本学校任教一年(脱产读书、民师读书不计)计3分。

3、任职年限(35%):

任现聘任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一年计6分。

4、学历(5%):

教师学历是本科计100分,专科计80分,中专或中师计60分,其它计40分,只记最高一次学历,不累计计分。

5、任职期考核(10%):

近六年以来任职年度考核累计计分,教师年度考核为优秀计10分、合格计8分、基本合格计5分、不合格计2分。

6、出勤(10%):

近六年级来,以年度为单位计分,每年度出全勤者计20分、非全勤者计18分。每年旷工和旷课一次扣6分;

每年事假累计1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

每年累计病假20天(含次数、连续的双休日)及以上扣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每期计19分。每年累计计分,扣分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7、表彰奖励(10%):

近六年来,获得的表彰计分如下:

(1)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级党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10分、8分、7分、5分、3分;

(2)获得过国家、省、市、县(区)、镇(本镇)其他部门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每次按级别顺序分别计8分、6分、4分、3分、1分;

(3)获得学校(本校)表彰和奖励的教职工计2分;

(4)教师上公开课,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分、7分、6分、5分;

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

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5)获得过国家、省、县(区)指导学生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国家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

省级分别计6分、5分、4分、3分,市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县(区)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指导同一批次学生获指导奖,只按次最高奖次计分。

8、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5%):

近六年来,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等经验论文(1500字以上)在国家、省、市、县(区)级有关刊物上发表或在相关级别会上交流,每篇论文按级别顺序记分,发表的计10分、8分、6分、5分;

交流的计8分、6分、4分、3分;

教师论文获奖,获得过省、市、县(区)、镇(本镇)级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省级分别计8、7、6、5分;

市级分别计7分、6分、5分、4分;

县(区)级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

镇(本镇)级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

如果发表的论文是多作者的,就按作者顺序按比例记分,两作者6:、三作者5:3:2、四作者4:3:2:1;

如果同一篇论文在多级别刊物上发表、获奖、交流,就只记一次最高分。多篇论文累计记分。

9、教学工作(50%):

近六年来,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以学年为单位根据学校年度考核总表的积分计入。10、管理工作年限(20%):

近六年来,以学年为单位,统计六个学期,累计记分。

校级干部正职计20分、副职计18分,中层干部正职计17分、副职计16分;

学校后备干部、幼儿园园长、少先队辅导员计14分;

年级组长、会计、出纳、伙食团团长计13分;

班主任、教研组长计12分;

音乐、美术、微机专职教师在专用教室上课的计11分;

其它任课教师和其他工作教师计10分。离岗提高学习人员计11分;

每年计分只记一种管理工作,不重复计分。

注:

(1)教龄、校龄的时间等于现在年份减去开始年份,再减去读书(脱产读书开始、民师读书)年份。脱产读书、民师读书期间,过去工改时上级认可了教龄的,计算为教龄。

(2)任职年限即任现聘任专业技术的足年为一年。

(3)每项得分=考核分数×每项百分数,每项考核分数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累计考核总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4)第八项中的论文第系学校中教育、教学、管理论文,同一篇论文既发表或交流又获奖,只计一个项目中的最高分。

(5)第八项中的论文获奖系教育部门颁奖。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5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制定20xx-20xx学年度教师聘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岗位责任制,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教职工实行双向选择,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学校应尽量根据教职工本人的志愿进行聘任。学校聘任的岗位与教职工志愿不相符时,教职工应服从学校聘任,不服从学校聘任的,按拒聘处理。

2、“三定”原则。以校设置岗位数为依据,实行定编、定岗、定责,组织全员公开聘任,教职工受聘后,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择优竞争原则。根据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全方位综合考评,在聘任过程中,坚持任人唯贤、唯才是举,实行公开聘任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4、客观公正原则。在聘任过程中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公正、公开、公平地评聘每一位教职工。

5、原则上实行循环教学。

三、基本程序

1、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布置填写职务岗位意向表等工作。

2、教职工根据方案及本人实际填写意向书(不填报意向书者视为拒聘)。

3、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各处室主任为成员组成的教师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

4、学校教师聘任工作小组根据教师意向书组织考核聘任。聘任顺序为:备课长→实验班教师→高三教师→高二教师→高一教师→各处室工作人员。聘任原则上以工作业绩为主,工作态度、协调能力作重要参考,教师个人特殊情况(身体患有重大疾病、生病等)体现人文关怀。

5、公示聘任结果。

四、岗位设置

1、教学岗位设置(220人)

学科 高一 高二 高三 合计

2、其他岗位设置

部门 实验室 图书室 阅览室 信息中心 教务室 校长办 政教处 总务处 教科室 督导室 工会 团委 合计

五、关于落聘、拒聘或解聘的处理

1、落聘。对因各种原因而落聘的教师,视为落聘。本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谋求工作岗位,否则作待岗处理。

2、拒聘。若不接受聘任者,视为拒聘。

3、解聘。学校按有关规定和方案,对受聘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发现不满意,并解除其受聘职位,即为解聘。解聘作落聘处理,学校可以对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

(1)师德素养差,严重体罚学生,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严重后果者。

(2)教育教学效果差,连续二次踩“红线”者。

(3)工作严重失职,造成事故者。

(4)纪律涣散、屡教不改者。

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篇6

一、考核评聘对象:

xx乡小学获得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资格但尚未聘任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在职教师。

二、考核评聘业绩:

限近五年内,截止日期为聘任当年1月31日前。

三、计分方法

1、教师教龄每周年计0.5分。

2、小一评定以满5年为基础,每超过一年计1分。

3、近五年内,年度职称考核优秀者每次计1分。

4、担任职务计分:正校级7分;副校级6分;中层领导及村完小校长4分;村完小教导主任2分,同期兼职取最高职务计分,不累计。当年担任班主任工作计1分,连续五年担任班主任另增1分。

5、期末语数测评成绩列全乡第一名计3分,第二名计2分,第三名计1分,一年内连进三位计1分。四所薄弱完小一年内进二位计0.5分(四所薄弱完小指黄岭、何村、三都、吉阳)。中心小学中层以上领导和村完小校长若担任主课教学,其工作业绩可任取其教学成绩或学校综合考评成绩之一。学前班未统考期间和非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业绩的认定,以该教师五年内所任学科统考平均成绩为标准,给予相应计分。

6、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模范教师)荣誉:县级计4分、市级计6分、省级计8分、国家级计10分。被推荐县级以上部门表彰个人先进荣誉: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近五年内获得乡级先进个人,每次计1分。

7、参加上级教学教研活动比赛获奖计分如下:

(1)参加优质课比赛,荣获县级一等奖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荣获市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各计2分;荣获省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各计3分;荣获国家级奖励在县级基础上分别再计4分。

(2)语数联赛团体获奖或单科抽测团体获奖,县级一等奖辅导教师计4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2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学生个人获奖辅导教师分别得分,一等奖1分,二等奖0.8分,三等奖0.6分,可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6分。

(3)学校选派学生参加县级活动竞赛(团体)获奖,县级一等奖直接负责人计3分,二等奖计2.5分,三等奖计2分。市级以上加倍计分。

(4)学校选派学生参加县级其他活动竞赛(个人)获奖,县级一等奖直接负责人计2分,二等奖计1分,三等奖计0.5分,(多名学生获奖,可累计)市级以上加倍计分。

(5)教学课题立项负责人乡级计1分、县级计2分、市级计3分、省级计4分,结项的加倍计算,本学科的参加人得相应级别的1/2分。

(6)教师撰写2篇以上教学论文(限五年内),每超一篇,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0.5、0.4、0.3分,市级加倍计算,以此类推。同篇论文不累计分,取其最高奖项。(论文积分最高取5分)

(7)教师论文在正式教育刊物上发表的,每篇计3分;教师编写的校本教材被乡级采用计1分、被县级采用计2分、被市级采用计3分。(最高限10分)

8、学历计分:专科学历计2分、本科学历计3分、研究生学历计4分。

9、为完成支教任务,学校组织安排支教第一年计4分,第二年计8分;当年在薄弱学校(指黄岭、吉阳、何村、三都、丁家仓五所村小)任教参聘对象计2分。

附则:

(1)同一项目逐级获奖,取其最高奖项计分,不累计;获奖情况(加分依据)均以证书或相关政府机构的正式批文为准;

(2)新聘任教师必须到村完小开展援教活动,未参加援教的不予聘任。

(3)当年不在本校任教的教师不予聘任。

(4)教师提供的证明其个人业绩的各种材料、证件必须真实,有意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取消其当年参聘资格。

(5)对没有六年级的村完小新聘的小高职称的教师,xx学校将给予一定指标比例。

(6)如果追加指标,则按本年度聘任结果顺延(除特殊情况外)。

10、聘任程序:

(1)考评小组根据教师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分项累计得分。

(2)由考核领导小组对参聘人员的近五年内的德、能、勤、绩具体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参聘人员的平均分值,满分10分。

(3)三项得分累计为参聘人员最后得分,由被聘对象核实认定,从高到低产生学校聘用人员名单,学校公示1周,无异议后确定上报批准。

本方案经xx学校第一届一次教代会通过后实施,由xx学校职称聘任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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