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督查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督查方案 篇1
为确保《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落到实处,特制定如下督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五十百千”活动的目标要求,督促指导责任单位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工作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部门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努力破解城乡创建中的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五十百千”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督查时间
活动期间,每月的`1—日。
三、督查重点
根据我市“五十百千”活动工作实际,围绕《xx市“五城联创”工作实施方案》、《xx市“十大特色镇”创建实施方案》、《xx市“百村示范、千村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开展督查。具体为:
(一)安排部署情况。主要包括动员会召开情况、实施方案制定、领导机构建立以及按时间段进行专题部署情况等。
(二)资料统计情况。主要包括台帐建立、整改清单等档案建立情况,整改任务的落实,资料和表格的上报情况等。
(三)任务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省创建标准、各项指标和各《实施方案》目标任务、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
(四)建立长效机制情况。边整边改建立长效机制情况,特别是目标任务完成后,分县、乡、村,分类型建立长效机制情况。
(五)宣传报道情况。主要包括各单位通过电视、网络、电台以及版报等宣传工具,对好经验、好典型的宣传报道、后进曝光的情况。
四、督查方法
(一)实行“周督周清月汇报”制。各督查组实行一周一督查、一汇总并填写问题清单。本周督查问题清单,一般下周全部办结清账。一月向市领导组汇报一次督查情况。每周五将台帐报领导组办公室。
(二)合理安排督查程序。
一是听取汇报。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是查阅资料。查阅、台帐、问题清单等相关档案资料。
三是实地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整治现场,一线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填写问题清单,提出整改目标和时限。及时向本县市区整治领导组反馈,并上报市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逐项建帐。
四是边整边改。对问题清单要逐项检查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落实的要销帐。对不落实的问题要查明原因,如属主观因素,要提交有关单位问责。
五是打分排队。每月各县市区的创建整改工作督查结果要一条龙排队。排队的分数构成:进度任务落实率和整改问题落实率两项相加。
五、督查人员组成
设立7个督查小组。
第一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环保模范城创建和离石区“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二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卫生城市创建和方、临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三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森林城市创建和石楼、交口“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四小组:负责督查全市明城市创建和孝义、汾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五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园林城市创建和柳林、中阳“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六小组:负责督查全市“百村示范”和兴县、岚县“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第七小组:负责督查全市“千村整治”和交城、水“五十百千”活动推进情况。
每个小组由领导组办公室从市卫计委、住建局、林业局、农委、环保局、明办抽调组成,组长由副县级领导担任,组员由相关部门业务科长担任。
六、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督查组要敢于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动真碰硬,确保督查任务落实。
(二)实行专职专责。督查期间,原则上与所在单位脱沟,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工作任务。
(三)严格纪律要求。督查组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遵守工作纪律,树立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督查方案 篇2
20xx——20xx学年度第二学期将要开学。为全面了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寒假工作和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工作责任,激发工作热情,促进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各镇(街)中小学、幼儿园,县直各学校开学情况的检查,着力解决开学工作中存在的人员到岗不齐、环境卫生整理不到位、教学准备不足、工作安排不细、安全排查不实等问题,实现新学期各项工作良好开局,为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检查方法与内容
1、检查方法:通过看档案、师生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镇(街)抽查2-3所学校,1所幼儿园,县直学校全部检查。
2、检查内容:主要从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假期工作落实、教育教学常规、安全工作、校容校貌、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布置等六个方面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xx年2月13日—14日,共二天。
四、检查分组情况
本次检查分三个组,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相关科室人员为检查组成员,每组第一个成员负责汇报材料的整理。
五、检查结果的`处理
检查结束后,各组进行汇总,形成本组的检查报告。检查报告要具体到学校,既要有好的典型,也要有差的典型,要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出来。各检查组将检查报告交局基础教育科统一汇总,形成全县中小学开学检查情况汇报材料,上交主管领导。局办公室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相关科室督促办理。
督查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督查方案 篇4
根据局党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教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方案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方案;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总结,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总结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
督查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九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城乡建设会议、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县委十四届党代会议、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全县城乡建设会议、全县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党建统揽全局、用发展凝聚人心,无中生有抓项目、有中生优增效益,严格标准选干部、不拘一格用人才,加强在政策落实、战略落实、项目落实和主体责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产业链建设落实、主体生产模式落实、城乡建设管理落实、扶贫攻坚行动落实、“双联富民”行动落实、为民办实事落实等重点环节的督查力度。确保全县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快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升级、富民强县。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领导,县委成立民勤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蔡程程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纪委书记俞天平同志、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魏家仁同志、县委组织部长孙立成同志担任。红砂岗工业园区管委会、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县委农办、编委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环保局、建设局、水务局、农牧局、林业局、统计局、安监局、民勤工业园区管委会、效能办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目标管理组、督促检查组和宣传报道组。综合协调组由县委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做好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实施、联络沟通、保障服务等工作;目标管理组由县纪委、组织部、政法委、发改局、统计局负责,做好目标任务分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总汇报通报等工作;督促检查组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效能办负责,做好问题台账建立、督查督办和跟踪落实整改等工作;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负责,做好活动的舆论引导、典型宣传、跟踪报道和氛围营造等工作。综合协调组、督促检查组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实行集中办公。
三、督查重点及责任分工
按照我县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围绕实现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督查以下工作。
1、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建设。围绕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建设,对《武威民勤红砂岗加氢暨电石精细化工智慧产业园发展规划(20xx—20xx)》报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前期手续办理以及园区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加强督查。督促园区道路及管网、企业职工用房和绿化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保障房项目、危废处理工程、供水和污水处理工程3月底前开工建设,年内完成园区道路及管网工程28公里,提升园区产业发展承载能力。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城管局、环保局、安监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2、全县重大项目建设。按照“尽快开工、加快进度、保证投入”的原则,围绕前期项目抓推进,续建项目抓进度,新建项目抓开工,根据《县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责任分解表》和《20xx年度项目计划进度表暨台账》的进度要求,按月按季度对项目建设的实际进度和投资额度进行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从而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3、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围绕小康指标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城乡居民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发改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9月、12月
4、构建新型工业体系。坚持抓创新、引项目、建园区、上规模、创品牌、增效益,围绕全年完成工业固定资产投资50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20.68亿元,同比增长12.66%,新增规上企业10户以上等目标任务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工业节能降耗目标,全面落实入园工业项目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奖补等四项扶持政策,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互保共建和企业互为市场工作,推进项目达产达标,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工信局、发改局、统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5、招商引资任务落实。围绕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60亿元以上,引进项目180项以上,对各部门落实招商引资任务,强化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推进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以及谋划储备重大预备项目、争取申报PPP项目等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招商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10月
6、主体生产模式提质增效扩面。围绕“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主体生产模式,对日光温室空棚、养殖暖棚进畜不足、配套设施不健全等问题解决情况进行督查;确保甜高粱种植、新建设施农牧业5000亩、温室暖棚棚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万元和2.2万元、三年生特色林果亩均纯收入提高到2600元等任务顺利完成。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农牧局、畜牧局、林业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4月、8月、10月
7、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督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标准化生产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洋葱和制种玉米“零种植”等工作情况,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农牧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2月、4月、8月、10月
8、现代服务业培育。重点督查乡镇便民市场、朗福沙漠公园生态旅游、振祥物流园等项目建设进度;对电商人员培训、星级旅游饭店、绿色饭店、星级农家乐、精品观光采摘园及健康养生、医疗养老、教育培训等生活性服务业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商务局、工信局、招商局、城管局
督查方式:联合督查、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6月、9月
9、城乡一体融合发展。重点督查新城区基础设施、清泉湖公园、东湖公园景观、县城整体城镇化、红星美凯龙广场一期、20xx年棚户区改造、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城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二期、德兆生活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厂及城乡垃圾收运设施等项目建设进度。对县城街景风貌改造提升、管网及电力通讯线路改造、四大街树池改造、人行道铺装、集贸市场改造、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等旧城区改造工程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建设局、城管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0、新型农村社区及特色小镇建设。围绕20xx年底前历建公租房配租率达到100%,苏武社区、新粮地社区、蔡旗社区、五星社区、大滩社区、团结社区、首好社区二期工程建设及搬迁入住,红沙梁镇花寨社区、西渠镇玉成社区、扶拱社区、东湖镇上润社区基础设施配套,20xx年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和“万村整洁”创建等工作开展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县委农办、建设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10月
11、全域无垃圾示范县创建。围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对农村垃圾清运、污水治理、道路杆线标示牌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管理、村容村貌形象提升、农村环境保护监管、卫生保洁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督查。严格落实治本措施,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加大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教育引导城乡居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全民文明素质。
牵头单位:县委农办、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城管局、爱卫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2、生态与环境保护。对涉及连古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的各类建设项目及审批制度、程序、责任等开展“回头看”,全面摸排存在问题,依法依规整治。严格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在生态环保方面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督察组和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认真排查解决同类问题,以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回潮反弹。对在建项目的环境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建成项目的达标排放、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环境违法行为查处、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健全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对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中央财政统借统还以色列政府贷款农田水利建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20xx年度高效节水灌溉、千里沙漠大林带、三北防护林、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石羊河国家湿地公园等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完成人工造林30万亩、通道绿化300公里、义务植树225万株、封沙育林草5万亩、工程压沙4万亩。严格落实“五禁”决定、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单位: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环保局
配合单位:水务局、林业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3月、6月、11月
13、加快社会事业建设。对学校校舍改造建设,实现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升降课桌椅配备全覆盖和信息化“三通”建设全覆盖,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及营养餐改善、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及职业中专助学金、省内高职生生源地学费和书本费补助、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县长教育基金等救助政策,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的救助全覆盖,“兰州一中民勤一中”友好学校创建工作等进行督查。同时对免费开展胃癌防控和乙肝、妇女“两癌”普查,建立全民健康档案,60岁以上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等工作及时开展,以及失能老人养护院、儿童福利院、救灾物资储备库、西街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教育局、卫生局、民政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0月
14、民生实事办理。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农村道路、城市交通、棚户区改造等群众最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督查省列10件、市列8件、县列10件实事完成情况,督促民生实事按期办结,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改革发展成果。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政府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8月、10月、11月
15、强化安全生产。对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和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进行常态化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巡查、存在问题和隐患整改、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等工作情况。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安监局、食药局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部门督查、联合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5月、8月、11月
16、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健全完善“三张清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互联网+政府服务平台”对接等工作的督查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政府效能。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
配合单位:编委办
督查方式:专项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0月
17、创新社会服务管理。督查各乡镇、部门单位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落实领导包案化解责任,加强市场供应和价格调控监管等社会服务管理各项工作,紧盯涉及设施农牧业、特色林果业、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突出矛盾问题开展督查,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切实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确保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政法委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8、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县委“双十条”规定及解决“四风”问题持续开展督查问责,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乱发福利等顶风违纪问题进行明察暗访,铁腕整治“为官不为”,严厉惩处“贪假懒庸”,严肃查处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坚持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全面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配合单位: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效能办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暗访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19、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查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党章》及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细化实化重点任务、组织领导、责任分解、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监督检查、信息传递、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办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落实乡镇和主要部门单位负责人“四述”制度,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以严肃有力的督查追责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全年持续督查
20、基层党组织建设。围绕基层党建“规范提升年”,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五好党支部”、深化“百村示范百村整治”行动、实施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双带”工程等工作进行督查,全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牵头单位:组织部
督查方式:部门督查
督查时间:20xx年7月、11月
四、工作措施
“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坚持统一组织、各方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充分调动整合各方面力量,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整改落实。
(一)全面掌握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全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电子邮箱,广泛收集社情民意;执法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联系,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建立健全分析研判机制,对收集到的信息和线索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摸牌核查,切实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
(二)靠实工作责任。坚持县级领导带头抓、督查部门专门抓、职能部门具体抓、县乡村全力抓,努力形成以上率下、整体联动、层层推进的抓实见效机制。坚持边查边改,建立督办清单制度,对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及时转交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明确整改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实行跟踪督办、销号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坚持“一盘棋”,敢于担当、敢抓敢管,做到思想上高度一致、工作上同频共振、履职上各尽其责、落实上扎实有力。各乡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盯人盯事盯过程、抓常抓细抓结果,确保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重点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深入明查暗访。强化督查力量,联合督查、监察、公安和相关职能部门精干力量组成专门督查队伍,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一线、随机抽查、集中联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持续开展大范围、高频次、高强度明查暗访工作。实行台账管理,紧扣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在生态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等方面确定一批重点事项动态跟踪抓落实,全年度全过程全方位盯紧抓实。各乡镇、部门单位要把抓落实渗透到工作各个环节,逐项盯牢,督实见效,促进任务和责任落实。
(四)强化考核问责。把抓落实情况纳入“三项指标三套体系”考核办法,加大日常督查、平时考核在年终实绩考核中的权重。注重倒查问责警示激励作用,对明查暗访发现的弄虚作假、庸政懒政、选择性落实、不作为慢作为和贯彻落实决定部署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单位和有关负责人要严肃问责。
(五)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新闻媒体对“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持续深入报道,进一步营造崇尚实干、狠抓落实的鲜明导向和浓厚氛围。深入随行采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推动落实的'浓厚氛围。
五、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月底前)。制定实施意见,分解任务,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1月底)。围绕督查工作重点,按照督查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持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狠抓工作任务落实。
3、考评总结阶段(12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结合全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各级各部门“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是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尤其要强化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紧急行动起来、扎实深入下去,把压力传导到位、把问题排查到位、把整改落实到位。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部门单位是抓好“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的责任主体;“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是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监督主体,要自觉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真正把事业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三)坚持问题导向。各乡镇、部门单位在具体工作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破题指向,切实做到在明查暗访和推动整改落实上积极主动上手、不消极被动应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整改已经发生的问题、关注长远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大范围、深层次、多层面的排查整改,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
(四)强化保障支撑。各乡镇、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抓好统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县“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总体安排,积极做好人员抽调、资源配置、车辆调度、运行经费等方面的保障,确保活动扎实深入推进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督查方案 篇6
县直机关各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