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企业生产自查报告(精选8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1
为切实抓好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根据浚县安全会议和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的相关通知精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到达各科室、班组,同时召开公司领导班子安全会议,安排部署公司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自查状况汇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职责制落实状况
为明确职责,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职责人,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管安全务必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并对安全生产职责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职责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职责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自查状况
(一)消防设施方面:
公司市场营销科原料场、各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地方严禁吸烟。
(二)设备安全方面:
公司组织人员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管网管道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生产车间部分电源线外漏,未加任何防护,现已全部进行了改善。原料堆积场地电缆被来往车辆压坏或铲断,现已全部进行了更换并对其加固。对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要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公司办公室加强车辆管理方面:
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配备好消防器材,防止自燃和火灾事故发生,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三、重大危险源确定及应急状况
根据公司自身状况,透过对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透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到达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公司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
①高处作业;
②管网爆裂;
③机械伤害;
④火灾、爆炸;
⑤洪水;
⑥施工用电。
公司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水解车间、原料堆积场、配电室、罐区和锅炉工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了火灾、防汛、管网爆裂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完善,预案间相互协调、衔接紧密。公司对各种预案进行了培训及演练,并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四、存在不足
(一)公司部分供电线路老化,急需更换,以免夏季运行期用电负荷加重时发生火灾隐患。
(二)公司自动锅炉改造,员工操作技能有再进一步提高,及加强自动锅炉安全操作知识培训,以保证锅炉运行正常。
(三)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须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个性是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2
本公司于1992年8月14日注册成立,于1999年12月31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桂)新出印证字450110132号,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现经营场所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36号二桥南底厂房,面积380平方米,职工人数13人。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公司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管理规定,健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订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明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管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道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允许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11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销售额115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9.3万元。资产总额72万元。利润4.9万元 共安置农民工人。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胶印机4台、晒版机4台、切纸机2台、啤机2台,覆膜机1台,商标机1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xx年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回顾过去的.20xx年,展望20xx年。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几时上报各项数据,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3
一、项目名称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
(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质检总局第79号令)第五十八条
(四)《关于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及委托加工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质监质函[20xx]56号)
三、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办理部门
在市食药局食品生产科办理年审的企业如下:
1、全市的白酒、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食品、食品添加剂获证企业;
2、惠城区的所有食品获证企业。
在县(区)食药局食品生产科(股)办理年审的企业如下:各县(区)行政区域内除白酒、乳制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及其他配方谷粉、食品添加剂外的食品获证企业。
获证企业应在每届满1年(以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起算)的前1个月内,每年度向质监局提交年度自查报告。其中,获证未满一年的企业,可下一年度提交年度自查报告;上一年度未生产获证产品的,也应提交年度自查报告。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均需2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件、个人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名。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填《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审查企业自查申报表》,食品企业填《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申报表》;
(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仅食品获证企业需提交);
(三)食品添加剂企业,提供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自查情况记录部分);
(四)食品企业,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年审部门在副页上加盖年审章;
(五)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非营业执照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办理的,需提交加盖获证企业公章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需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五、办理程序
1、递交自查材料;
2、书面审查,并按一定比例进行实地核查;
3、作出审查结论。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生产许可证年度自查不收取费用。
七、办理地点及电话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成一路食品药品监管大楼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4
根据省市统计局要求,宁津县统计局近期对“三上”企业进行了全面核查,通过核查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安排部署
为迎接检查,县局4月9日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安排,会议由分管局长主持,由工业科、贸易科、投资科有关人员、各乡镇统计站长、县直企业统计员参加。会上下发了《关于做好三上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和县直企业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工作。
县统计局于4月9日至11日分三组对“三上”企业逐一进行了核查,其中:工业企业272家、贸易企业147家、建筑、房地产企业各9家。核查的主要内容是:企业是否存在,是否有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及企业类型是否正确,企业填报的专业报表是否正确。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业: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县共有272处,通过自查存在以下问题:
1、关闭企业:工业园区的.凯恩西工艺品有限公司(20xx年2月份注销)和刘营伍乡的恒升阀门有限公司(20xx年21月份注销)。
2、企业转产:宁津镇金囊纸箱厂纸箱已停产,现生产汽车配件,名称改为利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3、法人码错误:张大庄乡的风祥木业确实存在,但代码非本企业代码,而是村委会代码。
(二)贸易:
全县限额以上贸易企业共有147家,其中:企业128家,个体户19家。有正式代码的33家,临时代码114家、
通过自查,发现147处限上贸易中关闭五家分别是:宁津镇的广礼粮庄、广五粮庄、恩杰粮庄;柴胡店的路庄联华超市;相衙镇的新世纪超市。有四家企业改名分别是:新国际购物广场改为家具商场、华联超市改为德百大楼宁津分店、宁津镇的百姓超市改为饭店、相衙镇的东海批发门市部改显好邻居超市。
(三)建筑业、房地产企业
全县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各九家。全部正常营业,没有问题。
三、整改措施
对“三上”企业存在的问题,局党组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确认的三上企业及时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有关信息;二是对不规范的企业限期整改,否则剔除三上企业。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5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公司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消防设施方面:
公司市场营销科原料场、各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
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进行仔细排查,确保万无一失。在有氧气瓶、乙炔瓶的地方严禁吸烟。
(二)设备安全方面:
公司组织人员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管网管道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生产车间部分电源线外漏,未加任何防护,现已全部进行了改善。原料堆积场地电缆被来往车辆压坏或铲断,现已全部进行了更换并对其加固。对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要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特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公司办公室加强车辆管理方面;
要求司机严格遵守城市、公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职业道德,确保行车安全。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经常对车辆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防止病车上路,配备好消防器材,防止自燃和火灾事故发生,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根据公司自身情况,通过对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公司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
①、高处作业;
②、管网爆裂;
③、机械伤害;
④、火灾、爆炸;
⑤、洪水;
⑥、施工用电。公司专职安全员,定期对水解车间、原料堆积场、配电室、罐区和锅炉工段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
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公司针对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了火灾、防汛、管网爆裂等专项应急预案,预案中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完善,预案间相互协调、衔接紧密。公司对各种预案进行了培训及演练,并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一)、公司部分供电线路老化,急需更换,以免夏季运行期用电负荷加重时发生火灾隐患。
(二)、公司自动锅炉改造,员工操作技能有再进一步提高,及加强自动锅炉安全操作知识培训,以保证锅炉运行正常。
(三)、部分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须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特别是强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五一”黄金周即将临近,为保证节日期间生产运行安全稳定,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和公司的相关通知精神,分公司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中心,同时召开分公司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分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为明确责任,成立了以分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副经理为第二责任人,以各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对各中心负责人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各中心班组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制定了适合分公司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消防设施方面:
分公司机关、各中心班组消防设备齐备,有消防箱及消防标致,干粉灭火器均在有效期内。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对办公场所、生产班组等消防设施进行专项检查、整改。重点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
(二)设备安全方面:
分公司组织人员重点检查压力容器和管网管道等有无使用许可证,是否经过定期检测检验。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兴华街电信局家属院二次管网立柱锈蚀的状况,已全部进行了加固。大学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一次网检查井盖(圈)被重车轧烂,因此处车流量大,为配合地铁施工,现暂用钢板铺垫,以保证人车通行,隐患现已消除。对特殊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设备运行状况是否良好,要严防各种设施带病运行,特殊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6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依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生产的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以下统称为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中间产品,是指为满足生产的需要,生产一种或多种化学品,作为下一个生产过程参与化学反应的原料。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危险化学品进行分装(包括充装)、在购买的危险化学品中加入非危险化学品的溶剂进行稀释后销售或使用;
(二)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对外销售,仅为本企业非化工类生产装置配套,参与的下一个生产过程不是化学反应过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过程中作为溶剂的危险化学品,仅在生产装置循环使用且没有参与化学反应(以低浓度化学品提纯生产高浓度危险化学品的加工过程除外);
(四)以“现场供气”模式生产空气化工产品;
(五)生产中直接放空的气体为危险化学品。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除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企业(总部)以外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负责产品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一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实施(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按《关于印发〈江苏省安全监管系统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对接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xx〕238号),一般企业中除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以外其他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省安监局委托各省直管县试点县(市)实施。
受委托的市、县(市)安监局(以下简称受委托部门)以省安监局的名义,负责本辖区内受委托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受理、审查。
负责受理、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的省、市、县(市)安监局统称为审查部门。
第六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级安监局)应当本着服务企业、便捷高效的原则,为本辖区内生产企业在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提供有关政策、程序、申请材料符合性和网上申报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原则上由县级安监局统一转报至市安监局,也可由生产企业自行报送。县级安监局接收生产企业的申请文件、资料,应认真清点、登记,当场填写《申请材料登记表》,由报送和接收双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县级安监局向市安监局转报生产企业的申请材料时,应制作报送材料清单,注明企业名称、报送日期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应建立咨询服务工作台帐,将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统一报送申请材料的情况等登记留存。
第七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应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网上同步申报。审查部门受理、审查过程中出具的许可文书由“系统”生成。
第八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附电子光盘,下同),并对提交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
(二)发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文件复制件和责任制清单;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四)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五)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六)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应注明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号、取证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内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可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八)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税务部门专用发票复制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九)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
(十一)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救援人员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的清单;
(十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十三)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新建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复制件。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重大危险源)的生产企业,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第九条
市安监局收到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文件、资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转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申请材料登记表》。
第十条
审查部门接收生产企业申请材料后,按下列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即时告知申请企业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企业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部门出具的以上许可文书,应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印章。
第十一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材料,审查部门应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审查,逐项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中的《审查记录表》。审查中,对申请材料有疑问、需要进行现场核实的,应出具《现场核查通知书》,指派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可聘请化工安全专家参加。现场核查的内容为《现场核查通知书》载明的事项。
现场核查结束后,核查人员应填写《现场核查意见书》,如实记录现场核查情况。《现场核查意见书》由核查人员签字,被核查单位签字确认并盖章。
第十二条
受委托部门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对一般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作出明确的审查结论,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加盖本单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省安监局: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1份);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三)生产企业申请材料电子光盘;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第十三条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省安监局根据审查情况,做出颁发或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审查过程中现场核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四条
对决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省安监局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决定不予颁发的,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生产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仅变更主要负责人、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的,应当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应提交隶属关系变更的证明材料,报省安监局和企业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未发生改建,仅对主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或在原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变更(含新增)产品的,应当由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进行专门的安全评价,在变更实施前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应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意见书和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如变更后企业重大危险源发生变化的,还应提供重大危险源重新备案的证明文件复制件。
以上两款变更涉及到危险化学品产品品种变化的,还应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登记变更的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
生产企业提出变更申请,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相应文件、资料,经审查部门审查合格后,省安监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继续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应当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提出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提交本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的符合企业现状的文件、资料和原安全生产许可证。
对生产企业的延期申请,按照本实施细则第九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
第十九条
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直接办理延期手续:
(一)生产企业出具的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说明(加盖企业公章);
(二)生产企业取得的二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和达标后每年的标准化自评报告;
(三)生产企业3年内接受当地安监部门监督检查的检查记录和复查记录(每年仅需提供1份)复制件;
(四)当地安监部门出具的企业3年内未发生死亡事故的证明。
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上分别载明编号、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经济类型、许可范围、有效期、发证机关、发证日期等内容。其中正本“许可范围”注明“危险化学品生产”,副本“许可范围”载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生产企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场所的,按一个企业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许可范围”中分别注明该生产企业的每个生产场所及对应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生产能力。
同一个生产企业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名称的,只核发一张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对决定变更、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安监局颁发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收回原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的,变更后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不变,注明变更日期。
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遗失、损毁的,生产企业应在遗失、损毁后及时向省安监局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证明,申请补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所著事项不变。
第二十三条
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超越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违反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三)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第二十四条
发现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监局应当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终止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销的;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二十五条
生产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前,应当自主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的安全评价机构,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机构编制安全评价报告,应当符合省安监局对安全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同时,还应对生产企业是否符合《实施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逐一进行专门评价,分别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意见。安全评价机构应当对安全评价过程中发现的生产企业存在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安全评价机构应在安全评价报告结论中,对生产企业作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明确结论,并对其作出的评价结论负责。
第二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查、发证以及档案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台帐。
省安监局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颁发、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各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所辖区域内生产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生产企业有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实施办法》的行为,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理总局令第15号)、《实施办法》等的规定依法处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监察机关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苏安监〔20xx〕138号)同时废止。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7
本公司于1992年8月14日注册成立,于1999年12月31日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为:(桂)新出印证字450110132号,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其他印刷品印刷。现经营场所于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中路36号二桥南底厂房,面积380平方米,职工人数13人。在上级各部门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公司立足于国家有关印刷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并结合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认真贯彻、坚决执行,杜绝一切违法违纪的经营行为。现将本公司20xx年度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自查报告如下:
一、根据国家档案法和印刷业管理规定,健立了印刷品接单、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残次品销毁等规章制度,所有客户一律签订印刷委托合同,印件原稿、印样、菲林、委印证明文件,统一建档立卷保管,以备查验。印刷管理规定张贴于公司业务部门显眼墙上,牢固树立依法印刷观念。
二、健立了以法人代表为主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三级安全培训,从消防、环保、印刷开机、后道装订、印刷品识别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公司制订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员工作业指导书。对不允许印刷的物品不接单、不设计、不印刷;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生产厂长作出工作总结;重大项目,向公司法人办公会议汇报。
四、20xx年度实现工业总产值11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销售额115万元,交纳税金及附加9.3万元。资产总额72万元。利润4.9万元 共安置农民工人。
五、本公司目前拥有胶印机4台、晒版机4台、切纸机2台、啤机2台,覆膜机1台,商标机1台,全部为非国家淘汰印刷设备,20xx年度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机械故障,所有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六、本公司20xx年度未受到任何违规处罚。
回顾过去的20xx年,展望20xx年。我们将积极配合好上级各行政部门的工作,对组织的各项培训积极参加,并认真贯彻各项措施,几时上报各项数据,在今后的经营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的执行好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好各项管理措施,努力改善企业的不足,做到取精去粕,对企业自身的不足要经常自查。
企业生产自查报告 篇8
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的《xx市建筑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保证安全生产,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我公司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自查方案,针对安全重点,对安全责任制及制度落实情况、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及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管理及安全培训情况等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确保广大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明确责任,建立了“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以及各安全生产负责人与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以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理念,对各管理人员提出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懂生产”的高层次要求。各专业作业队均配备了专职安全员,项目部制定了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严格落实责任主体,真正做到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思其职,确保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企业在项目部设立了安全文明办公室,主要负责职工生产、生活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员由各专业作业队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项目组主要负责人组成。开工初期项目部就配备了一系列安全规程,并由项目部安全文明办公室根据工程进展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广大职工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安全知识,由“要我安全”转化到“我要安全”的自觉意识上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所有施工人员,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编制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指导性文件,并形成了安全生产制度汇编,包括:安全生产培训制度、例会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内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在施工过程中由安全文明办公室负责各项制度落实,具体如下:
(1)对进场人员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所有特种作业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评价本月安全生产实施情况,对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部署在下月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进行重点防范。
(3)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25%工作日,并做好检查记录,同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4)施工现场配备有执业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区及生活区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对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合格后方继续施工。
(5)安全员根据工程情况编制劳保用品需要计划,并按计划和规定发放,同时办理登记手续。要求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6)项目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对各部门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情况进行考核和奖罚。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按内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并结合《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给予表彰。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及应急情况
项目部根据本工程特点,通过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等进行了风险评价,并识别出重大危险源,通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管理方案达到预防事故发生的目的。本项目所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有:①.高处作业;②.坍塌;③.机
械伤害;④.火灾、爆炸;⑤.洪水;⑥.食物中毒;⑦.施工用电。项目部配备了有执业资格的专职安全员,每日对施工区、生活区、基坑边坡及道路、围堰等重点部位进行巡查,并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大检查,在巡查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同时加强监督及检查,确保隐患整治取得实效。
项目部针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分别制定了火灾、爆炸、食物中毒、防汛、基坑维护运行等专项应急预案及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预案中救援程序和救援措施完善,预案间相互协调、衔接紧密。项目部对各种预案进行了培训及演练,并做到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
五、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1)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舒适的生产条件和施工环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条件,项目部领导班子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位,并加大安全投入,用于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配备消防器材、制作宣传警示标牌等,同时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材料分类整理、堆放整齐,积极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的生产条件和施工环境。
(2)施工机械由专人管理,明确责任,对大型机械设备制定了专项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安全可靠。
(3)施工用电也是施工现场控制的主要环节,项目部及各作业队均配备了专业电工,加强施工人员的防触电及自我安全防范、保护的意识,同时对用电采取技术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督办,落实防雨、防涝、防雷措施。
(4)施工过程中完善安全记录,加强安全台帐管理。安全员针对每次安全大检查及每日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安全验收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资料,真正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总之,通过本次大检查发现了项目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和疏漏,并及时进行了整改。但企业一定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努力开展标准化施工,狠抓安全,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得到提高,使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其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