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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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环保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环保工作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20xx〕5号6)中“抓紧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关于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兵环电〖201449号)、《关于展开环境保护大检查的通知》(师环发〖2014337号)及《关于企业加快环保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师办发〖2014145号)的文件要求,按照兵团、十三师统一安排部署,大安特钢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底数,为有效防范及做好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组 长:高建华

副 组 长:张 洪

成 员:陈长春、郭建明、郭发听、姚志国、陈小民、姚凯、刘春慧、王明金、王金全、贾万致、侯秋林

二、任务责任分解

根据十三师环保部门通知要求,大安特钢环境保护的任务有五项,结合工作实际,具体分解如下:

(一)按照“三个不放过”(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对20xx年可能存在的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整改情况展开检查,了解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开展情况;其中整改要求落实的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等;对仍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隐患做好完善防范措施方面的计划。

(二)检查内容主要有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粉尘、高温、废水受纳水体的.情况等;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救援队伍建设情况,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对煤气柜、制氧、烧结、炼铁等进行专项整治,做到一经发现环境风险隐患进行及时处理。

重点检查20xx年公司环境保护问题,主要包括环境风险防范制度修改完善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修改完善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完善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

(四)单位车间环境风险隐患整治情况。

重点检查各单位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开展情况、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其中环境应急管理情况包括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建设情况、环境应急预案制定与备案情况、环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等,尾矿库企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整改落实的情况。

(五)其它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

紧紧围绕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严格环境安全责任制,切实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单位,进一步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规范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安全环境保护生产大检查,由安环部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内粉尘、高温、危险气体使用、运输的环保安全设施及措施进行全面检查。

(二)完善制度,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存在环保安全隐患的单位限期整改,并拿出整改报告;对辐射装置、放射源、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做好环保安全措施,各单位各企业都要制定严格的制度,并落实到位。

(三)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组及相关职责。

对已制定的各项应急预案,根据此次百日大检查的具体工作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四)做好环境大检查的配合工作。

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安环部做好涉及环境安全的各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环境安全方面的问题,提出相应的、确实可行的修改完善建议和意见,并监督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3月15日前各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展开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

(二)3月底前上报20xx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场检查情况表。

(三)5月底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及有关制度并及时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深刻领会这次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按照十三师环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的中心任务来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对自己分管的区域负总责、总负责,要切实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安排,要深入一线进行检查督查,并引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检查工作要明确目标、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确定检查督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督促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环境保护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彻底检查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把各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各单位班前班后会议,加大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掘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五)掌握信息,及时上报。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环保生产大检查的工作动态,安环部要建立工作信息简报制度,通过简报把工作进展情况及工作中典型事项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体现出来,并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信息及时报送。

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

环保工作方案 篇2

为迎接省卫生县城创建技术考核,营造优美的第九届国际徐福节环境氛围,根据县政府《关于明确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的通知》、县委办《全县迎接省卫生县城验收实施方案》和县政府办《县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环境整治力度,提升市场环境和城市形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一)协助主管部门加强无证市场管理:1、依法加强无证市场监管,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完善环卫设施,做到场内环境整洁,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污水漫无溢摊。2、无证市场通道畅通、无杂物堆放、占通道经营。3设置垃圾收集房,摊位设置有盖垃圾收集桶,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4、实行隔离屠宰,活禽经营区相对独立,无注水市场开展猪、禽类定点屠宰。5、经营者车辆、消费者车辆停放整齐有序,专人负责管理。

(二)严肃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禁止在居民小区内随意核发营业执照(营业性用房除外),查处无证经营行为。

(三)负责城区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的规范管理。废旧物资回收点、洗车点、停车场、农贸市场要依据规划、城管、商务等部门意见核发营业执照,否则不予受理、审核。

二、任务分工

(一)废旧物资回收点的管理。1、取缔未经审批随意设立的收购点;2、严禁废品外溢;3、不得占道经营;4、维护周围环境。

(二)查处取缔无证经营。

(三)马路市场管理。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疏导或规范马路市场,规范设置流动摊点。

(四)熟食摊、店。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协助监督防蝇措施、口罩、帽子的配备和使用,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

(五)站东街市场、振兴农副产品市场疏导或规范经营。

(六)大排挡及烧烤摊点。根据主管部门的意见,疏堵结合,协助取缔固定经营场所外所有大排挡及烧烤摊点。配合关闭王子大排挡、公园路大排挡。

(七)协助整治孙沙市场环境。

三、工作安排

1、集中整治阶段(8月27日-9月20日)积极协助主管部门整治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通过省卫生县城创建暗访。

2、技术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30日)协助主管部门完善无证市场及马路市场的经营秩序。

四、工作措施

1、成立班子,加强领导。县局成立市场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市场环境整治的领导指挥、协调沟通等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华道伟任组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相关科长、分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合同科,纪检组长尹圣连兼任主任。县局将市场环境整治列入20xx年度重点工作,相应地集中优势力量投入该项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到人头,负责人要亲自抓,负全责。

2、成立巡查队。从各分局、县局科室抽调管理市场的精干人员组成巡查队,具体负责对县城无证市场和马路市场的巡查监管。3、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市场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宣传,根据工作需要制作宣传条幅2条,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

4、突出重点,全力整治。巡查队和青口分局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灵活调配人员,全力整治,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争取在创建办检查工作中,取得较好的成绩。县局将随时进行现场督察,对工作力度差,未能按时、按标准完成工作任务或者被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批评、问责的部门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待岗检查或给予纪律处分。

环保工作方案 篇3

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方案根据先组发(20xx)11号《关于做好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通知》和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环保工作实际,现就我局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支部和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整改提高阶段工作的重要性,要紧紧围绕党组织和党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在“着力解决、认真解决、切实解决”上下功夫,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搞好集中整改,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效促进环保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安排一个月时间。分为三个环节:

(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5月23日至5月30)

1、分别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党员、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党支部要结合在分析评议阶段中征求到的意见和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2、整改方案的有关要求。党员在制定个人的整改措施中,要突出如何加强党员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如何加强组织纪律性、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的整改措施要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领导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以及提高处理解决复杂问题能力等方面。党支部在制定整改方案中,重点要体现如何健全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等方面。领导班子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差距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符合实际,针对性强,便于操作。既要明确长远规划,也要提出阶段性要求;既要有明确目标,又要有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既要有整改措施,又要把整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单位)和责任人。每个单位(支部)都要形成整改任务分解表。

3、整改措施和方案的审核备案。党员个人的整改措施由所在支部审核;各单位的整改方案由分管领导审核,报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备案;各支部的'整改方案报机关党委备案;局党组的整改方案经市委督导把关后,报市委先进性教育办公室备案。

(二)强化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5月31日至6月6日)

1、把握整改的基本要求。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采取定期检查、逐条解决、定期公布的办法,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领导班子在落实整改中,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向群众说明情况,采取措施逐步解决。

2、认真进行整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在前两阶段边学边改、边议边改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改进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切实把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与履行岗位职责结合起来,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素质上见实效,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见实效,在统筹兼顾、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上见实效,在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为群众谋利益、解难题上见实效,在勤政、廉政方面见实效。

3、实行整改责任制。领导班子和党支部的整改措施,要实行整改责任制,即由整改措施的责任人负责对每项整改措施进行“责任”落实,对没有极特殊原因,使整改措施没有按时、按计划完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单位)的责任。

(三)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6月7日至6月14日)

1、公布整改情况的范围。局党组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全局干部职工范围内进行公布;支部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员个人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在所科室和支部范围内进行公布。

2、通报整改措施的落实。整改提高阶段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向广大党员和群众通报本单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情况和成果,肯定成绩,找出差距,进一步搞好整改。

3、接受群众评价。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前,将对各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各支部要及时把广大党员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激发出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到立足本职,做好各项工作上来。要把整改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真正把开展先进性教育作为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和重要契机。

(四)巩固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6月14日后)

1、深化主题实践活动。各支部要紧密联系各自教育活动的实践,着眼于做大做强环保系统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涵,切实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到实处。

2、表彰和宣传先进典型。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先进典型的事迹,大力弘扬、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表扬,使全系统进一步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

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后,各单位要注意把集中教育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让广大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投入足够的精力抓好整改提高工作。各支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防止出现松懈情绪。要超前谋划好巩固提高阶段的有关工作,并注意对整个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总结。

2、加强工作指导。局先进性教育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研究解决,保证整改提高阶段工作健康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要在这一阶段,继续深入到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系点上去,指导工作,督促落实。

3、加强督导检查。局督导组要把握好整改提高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

4、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运用报刊、简报、网络等媒体,宣传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集中教育活动取得的成果,大力宣传集中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充分展示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oo五年五月二十日

环保工作方案 篇4

为快速推进市局环保专项督查行动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辖区企业的整治力度,切实解决影响园(街)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的理念,以“立行立改,快速整改”为工作要求,全面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企业,推进园(街)经济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规范发展、集约发展。

二、整治范围

环保专项督查工作中交办的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的企业。

三、整治内容

(一)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规经营的企业,对未办理环评及“三同时”验收的企业,依法提出停产搬迁、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逾期无法完成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二)对涉及污染物超排、直排行为的企业,要依据环保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对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严重,废水、废渣(危险废物)直排外环境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要“出重拳、用重典”,一律采取停限产或关闭等措施。

(三)对存在不按规定储存、转运固体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等整治要求。

(四)对环境污染较小、能耗标准较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范整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要求的的企业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职责分工

(一)配合检查组。

配合检查组分为一组、二组、三组,一组负责人:XX,组员:XXX;二组负责人:XX,组员:XX;三组负责人:XX,组员:XX。

配合检查组负责对接市局组织的` XX、XX、XX 互查组,协助互查组对辖区企业开展环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督查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并对督查的企业和查出的问题进行记录,每日检查结束后整理报至整改组和档案整理组。

(二)整改组。

整改组组长:XX,成员:XX。

整改组负责对配合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及时对企业下达整改要求,督促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资料收集,并将资料整理后报至档案整理组。

(三)档案整理组。

档案整理组组长:XX,成员:XX。

档案整理组负责对接配合检查组和整改组,对整改企业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做到一企一档,确保整改资料完整详实。

(四)后勤保障组。

后勤保障组组长:XX,成员:XX。

后勤保障组负责后勤保障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园街环保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区内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部门全力抓的工作机制,研究解决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配合、明确工作责任。联合各单位要立足各自职责,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努力打造强大的专项整治工作合力。

(三)注重风险防控。各部门、社居委应充分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统一标准尺度,对关闭取缔对象要落实风险

防控措施,积极引导被清理关闭对象落实规范要求,多方引导其再就业,妥善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强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把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协调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折不扣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环保工作方案 篇5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关于印发**区环境污染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现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根据省环保局等9部门《关于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7月开始至12月底,在全区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为了确保环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国务院《决定》和全国、全省、全市环境保护大会的精神,围绕省、市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意见》提出的工作重点和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重点任务

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要紧紧围绕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集中整治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

1、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

2、整治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的违法问题。对平凉工业园区规划未进行环评、对未经批准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以试生产名义超标排污的区属企业,一律停产整改。

3、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责令限产限排,逾期仍不能达标的停产整改。

(二)集中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

1、严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彻底取缔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按规定应予取缔而未取缔的排污口,加大已经取缔的饮用水源地的所有排污口的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

2、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20xx年以来在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责令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限期治理,限期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业(产)或关闭。

3、针对威胁饮用水安全的污染隐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应急联动机制,扎实有效的做好全方位应急准备,确保饮用水的绝对安全。

4、切实强化饮用水源监管,对养子寨、南部山区、景家庄等水源地定期进行抽样化验,督促完善水源地保护基础设施,确保城市饮用水质达标率100%。加大对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集中整治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行业

1、全面清理整治矿产开发企业。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区属矿产开发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矿产开发企业,依法予以关闭,落实关停措施,严防死灰复燃。

2、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加强造纸行业环境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造纸企业的监管。已经关停的百兴纸业厂,必须坚决落实断水断电措施,杜绝“死灰复燃”和偷产偷排问题的发生。宝马纸业公司,要严格管理,规范运行,确保稳定达标。

3、落实重点污染源企业停产治理措施。按照市政府关于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实行停产治理的要求,百兴集团福利制革厂和峡门造纸厂,要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停产治理,完成治理项目,确保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停产治理期间,不得擅自恢复生产。逾期仍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要依法实行关闭。

4、强化对石油液化气项目的监管。对中石油下属的66家加油站及成品油贮存库、11家民营加油站及加气站、煤气站和天然气供应站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四)加强燃煤锅炉环境管理

严格按照燃煤锅炉审批权限规范管理;新扩改建燃煤锅炉审批,必须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平凉城区禁止安装7兆瓦(10吨/小时)以下的各类燃煤锅炉;新建锅炉要同步安装高效节能脱硫除尘和消声降噪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要对近年安装的4.2兆瓦(6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逐年限期取缔,环保部门每年在采暖期内要对其实行年检,对烟尘、噪声等超标的锅炉限期治理,对污染物超标严重、治理无望的锅炉先期列入取缔计划,坚决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环保专项行动从7月份开始,12月底结束,历时6个月,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验收总结三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7月)。区政府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崆峒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机构,抽组专门人员,根据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重点和本区域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各自工作。

2、验收总结阶段(11-12月)。搞好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严防污染反弹,迎接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验收。

3、自查整改阶段(8-10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辖区域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措施,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治理和关停取缔决定。环保等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提出明确的督办要求和时限,并对历年的挂牌督办问题认真进行清查。区政府将对自查整改情况和重点挂牌督办案件进行抽查检查。

四、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确保完成全区“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间要定期沟通,建立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落实限期治理、停产整改和挂牌督办的措施,对屡查屡犯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并给予高限处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凡是由行政机关任命的,追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对那些故意干扰执法,甚至暴力抗法的行为,要一查到底,坚决处理。各职能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3、集中整治,挂牌督办。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抓主抓重,针对辖区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明确挂牌督办要求和时限,挂牌督办结果向社会公布,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凡是逾期未完成挂牌督办任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畅通渠道,加强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确保12369环保举报热线的畅通,加强举报受理,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挂牌督办和典型案件的办理查处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5、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强化部门联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经贸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和产品,并依法提请有权机关予以取缔、关闭;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予以取缔;电力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安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以防止因安全事故而引发环境污染;监察部门负责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环境行政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司法部门负责组织开展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组织环保、发改、国资、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电力等部门,对全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环保工作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我县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八部委和省、市政府工作部署,xx年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以保护饮用水源安全、遏制“两高一资”行业污染反弹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和“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要求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曲阳桥乡、北早现乡、正定镇、诸福屯镇、南楼乡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对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排查,彻底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并对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进行排查,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县环保局对全县排水企业进行排查,建立排水企业档案,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整治滹沱河、磁河水系地下水源保护区以及南水北调沿线生产企业存在的环境污染隐患,xx年6月底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地下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要进行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关闭。

县工业促进局xx年6月底前制定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企业的关停、搬迁计划;xx年年底前关停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重污染企业和化工仓储单位。

(二)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大整治力度

县环保局要加快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进度,加密现场监察频次,提高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督导污水处理厂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按规定与环保部门联网。同时加强对排水企业的监督检查,增加检查和监测频次,对超标排放和存在偷排行为的企业,下达限期或停产整改通知,并依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高限处罚。

县建设局加强污水处理厂主管网维护,确保管网畅通,严禁因堵塞发生污水溢流现象;xx年10月底前完成跃进沟明渠改造,保证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诸福屯镇要于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排污管网建设,保证辖区所有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科技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园区排污管网与城区主管网的连接,确保企业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县城管局对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整治,及时覆盖绿化,防止直排渗滤液和渗滤液超标排放。

(三)着力查处“两高一资”行业重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化工行业、废旧塑料加工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县环保局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使用落后淘汰工艺、设备的企业、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处或移交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

县发改局要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准入条件,未经审批擅自开工或建设投产的建设项目,要按照国家产业调整的时限要求予以淘汰或关闭。

县安监局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所有化工企业进行排查,建立健全化工企业档案,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环境污染。督导企业健全环境应急机制,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已停产企业做好值班工作。

各乡镇全面检查清理涉砷行业企业,重点查处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的企业;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企业;含砷废渣堆放处置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未按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的企业。

各乡镇要保持对废旧塑料加工场(点)及“十五小”和“新六小”等重污染企业的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杜绝反弹,做到发现一起,关闭一起。县供电局要对各违法排污企业采取断电措施,防止发生反弹现象。县工商局要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非法企业依法取缔。

(四)加强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和烟尘、二氧化硫专项治理

县环保局对集中供热覆盖区域所有分散燃煤锅炉予以拆除,使用集中供应的热源。加强对燃煤电厂及燃煤大户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工作的日常督导,督促完成烟气治理工作。

各乡镇对辖区所有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进行排查和登记造册,上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拆除建成区、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冒黑烟1吨以下立式燃煤锅炉,其它各类燃煤锅炉及燃煤窑炉要在年内达到《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否则停用。

县发改局与供热企业加强协调,不断推进建成区内集中供热工作,扩大覆盖区域面积。

(五)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二次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县环保局对各企业煤堆、灰堆、料堆和各煤炭销售、加工场点及所有堆(贮)煤场围档遮盖或定期洒水抑尘情况进行检查,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县建设局加强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所有建设工程无控制扬尘污染实施方案或方案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施工,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实行高标准硬化,并设置车轮清洗设施,防止将泥沙带出场外;拆除建筑物要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拆除后的垃圾7天内要全部清运完毕;对未按规定采取围档、遮盖等防尘措施的,要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对城区裸露土地进行绿化或采取防尘措施。

(六)扎实开展环境安全排查

县环保局要加强环境安全排查,对应急措施不到位、应急建设跟不上、应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坚决打击。

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根据县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10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两高一资”等重污染企业影响环境问题以及分散燃煤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污染、二次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6月5日、9月5日前分两次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1月)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及有关部门环保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措施。11月5日前,将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正定县xx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副县长周雪军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李荟萍、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副组长,县环保局、发改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供电局、城管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局长焦越平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周新亭任办公室副主任,抽调相关单位人员集中办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县政府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5月10日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环保、发改、监察、司法、建设、工商、安监、供电、城管等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挂牌督办和后督察力度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查处事项,挂牌督办,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围绕阶段工作重点,分期挂牌督办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案件的管理和后督察工作,建立重点案件管理档案,完善督办制度,公示督办结果。县监察局将对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监督,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公众监督

县环保局要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监督渠道,积极鼓励公众广泛参与。根据阶段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制定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司法局要主动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五)严格报告制度

环保专项行动期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每周要向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随时报告,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县环保专项领导小组要每周刊发专项行动工作简报,按时上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县有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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