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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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1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全国人民阖家欢庆的重要传统节日,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是在我国召开的一次世界性体育盛会,全国“两会”是我国政治生活的大事要事,重要节日和盛会在时间上高度集中,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重任在肩。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现阶段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前研判风险,周密部署安排,细化工作举措,扎扎实实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问题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应急值班值守落实到位,为节后工作开好头、护好航。

二、落实责任,狠抓建筑工程安全生产防控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岁末年初施工特点,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在节前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企业作一次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防危大、防高坠、防死角盲区”的要求,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建设和施工单位要科学安排工期,统筹布置好节前停工停产或连续施工工作,杜绝盲目抢赶工期和超越自身能力作业的行为。

(一)聚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和大型桩工设备进场管理,落实安拆方案编制审核、现场检查验收、使用和维保等情况的检查,从严查处设备备案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加强模板支撑架、脚手架、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和验收环节管理,避免危大工程无专项方案、无相应人员审批,超规模危大工程无专家论证,未按施工方案施工的违规行为。

(二)落实冬季施工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督促工程建设各方及时关注气象预警,根据冬季施工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施工方案,突出对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气候的防范,落实防寒、防冻、防滑措施。企业要通过安全教育、现场危险源告知、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把冬季施工中存在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要合理安排工期,遇到突发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三)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是各类火灾的多发期,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登记保管制度、消防设施器材检查维护制度、动火审批制度、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等消防安全制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坚持“先防护后施工,不防护不施工”原则,高度注意冬季施工造成场地、作业层等部位结冰易滑的风险,以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脚手架操作层、电梯井等易发高处坠落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佩戴使用“三宝”等安全防护器具,严格落实临边、洞口、通道口等“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措施,全面加强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验收和高处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推进预防高处坠落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五)深化建筑市场突出问题规范管理。从严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突出问题,打击遏制肢解发包、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和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严格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到岗履职,做到有施工作业必有现场管理。

(六)突出春节期间连续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各监管部门要特别重视春节期间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程项目,在节前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提醒和检查。连续施工工程的参建各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职,现场指挥;同步做好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扰民;企业负责人要加强带班检查,施工和监理企业负责人节日期间带班检查不得少于一次。

(七)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建工程节后复工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自查。重点对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盾构作业、施工用电、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条件进行复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带“隐患”开工。对发现的隐患一时无法整改完毕的,应推迟复工。对新进工地的工人和转岗人员,加强岗前培训,未经岗前培训一律不得上岗,要通过多种方式,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一次针对性的岗前安全教育。各地监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做好所辖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检查工作。

三、强化值守,及时防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春节、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和全国“两会”期间,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置。同时,要督促企业安排好值班人员,明确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救援队伍、工具和物资,及时发现和处置现场隐患和各种险情。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2

一、提高站位,全面部署

春节节后是安全生产事故高发时段,各单位要强化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精心组织,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项目复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各企业、各项目部要成立节后复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调整好节后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思想状态,为项目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落实责任,保障安全

建设单位承担项目首要责任,应对施工现场春节后(开)复工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承担项目主体责任,应全面落实施工现场(开)复工工作的具体措施。监理单位承担项目监督责任,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各乡镇(芹阳办)、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指导企业做好企业、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工程项目符合“五个必须”后,方可向县住建局提出开(复)工申请:一是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必须到位;二是项目管理(监理)成员必须到位;三是人员培训交底必须到位;四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必须到位;五是复工报审程序必须到位。

(一)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要时刻关注疫情风险地区变化,严格落实各级防控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执行《衢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各项规定,从严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细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一、加强对拟返岗进场人员的排查管理和返岗人员的健康管理。做好春节节后复工计划,加强与工人班组的沟通,全面更新建立“一人一档”台账,登记造册后方可通知返岗。

1、对在开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地、春节假期到往何地(包括途径地点)、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14天内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联系电话等;

2、对市外返岗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外,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近14天内离衢返衢人员);

3、按照最新浙江省、衢州市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划分及工作提示,如有涉疫地区人员建议暂缓来开;

4、加强对返岗工人做好健康管理,逐一查验进场人员健康码和体温并做好记录、建立用工人员健康台帐。对涉及疫情风险区域人员按照管控措施,主动向属地社区及街道办事处报告,相关人员信息报送至县住建局备查。

二、严格落实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清洁消杀工作。建筑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设置人员隔离区域。对生活区、办公区及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倡导在项目大门处设置智慧疫情防控人脸识别系统,全面实行“实名制+自动测温+亮健康码+疫苗接种+每日报表”的“智慧+联动”疫情防控体系。落实“亮码+测温”,严格执行《开化县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每日更新)。

(二)项目管理人员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在项目复工前全面到位,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安全员、质检员、项目总监、安全和质量专监等重要岗位(具体在岗情况在开化县建筑工地智慧监管云平台提取),必须严格根据各自职责,落实管理责任。

(三)安全隐患检查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各在建项目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组织检查人员,开展复工前施工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检查人员要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各类设施设备和临时用房、围墙围挡的安全情况,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有限空间、施工用电及模板支撑系统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消除情况及落实专人管控情况。针对消防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要重点对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电瓶车停放区等区域用电、用火、用气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并全面排查电气焊割场地、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危险区域的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确保各类消防器材和设施齐全、有效。

(四)人员培训交底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针对春节后新工人入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各项目部要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对全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工人、一线作业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及“岗前三分钟”安全技术交底,把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工人。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等,要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让作业人员全面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场所、危险源、防范措施,提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五)复工程序履行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复)工

施工单位将上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汇总,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后,将自查小结和《恢复施工申请书》(附件一)一并报送我局安监站,联系人:王鸿贞,联系电话(xxxxxxx,xxxxx)。我局安监站工作人员实地现场验收,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后才准许开工。在项目复工时,各项目部应严格遵守《开化县城区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实施方案》(开政办发〔2019〕1号)要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各单位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在项目开工前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项目复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跟进、落实整改,确保项目复工工作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各单位要共同参与复工前的施工安全检查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程一律不得签署复工报告;监理企业要充分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并配合施工企业做好节后复工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工作,确保复工安全检查有序开展并落实到位。

我局将对复工安全检查不到位、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3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政发〔2022〕18号)相关要求,有效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现就支持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指导,优先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

(一)推动工程项目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工程开(复)工备案或审批制度的,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建设单位提出开复工申请24小时内完成核准审批。因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疫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实施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先行开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待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补办有关手续。列入年度计划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农牧区危房改造、边境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项目,要优先保障开(复)工。

(二)加强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一要成立推动项目开(复)工工作专班,按照“一地区一方案”、“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推动项目开(复)工实施方案,为项目开(复)工做好指导。具备开(复)工条件的项目,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经项目所在地社区(村居委)、街道办事处(乡镇)同意,由建设单位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疫情防控机构核实后,即可有序恢复施工。二要建立分级帮扶开(复)工项目、复工复产企业联系人制度,强化日常联系服务,及时了解掌握和研究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项目开(复)工。三要建立开(复)工项目台账,采取专班推进方式,提前对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点对点指导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时做好项目开(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四要设立咨询、帮扶、解困电话,开通服务热线,为工程项目开(复)工提供咨询和服务保障。

二、制定政策,全力帮助建筑业企业纾困解难

(三)着力保障建筑用工需求。一是尽快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用工需求,主动与当地相关部门和建筑劳务企业做好用工对接;对区内短缺的技术工人必要时通过与区外省市沟通协调统一调工,对有条件的企业鼓励从区外统一招工,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引导建筑业企业和建筑劳务企业使用在线招工用工服务平台对接需求。鼓励、引导企业采取短期有偿等灵活借工等方式,相互调剂用工余缺。二是做好建筑工人返岗复工点对点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建筑工人主要输出地和输入地做好人员返岗的对接和服务,鼓励采用点对点包车等直达运输方式,减少分散出行风险。鼓励企业开展建筑工人在岗培训。三是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封闭式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西藏自治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加强人员健康监测,落实健康管理“一人一档”制度,采取分阶段施工、施工面依次展开、人员逐步递增、错峰错时用餐等方式,最大限度降低聚集感染风险,确保项目开(复)工建设和从业人员生产生活安全有序。

(四)有效化解合同履约风险。新冠肺炎疫情属于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形,按照相关规定,财产损失和增加费用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定,由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双方协议须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一是工期顺延天数及施工降效、窝工等相关费用计取,按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执行。二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知》(建办质〔2020〕8号)第7.2条规定,因疫情防控发生的防控物资费、人员费、临时设施费等防疫费用可计入工程造价。三是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方舱医院等应急抢建项目宜采取成本加酬金模式确定工程造价。

(五)依规调整人工、材料价格。因疫情防控导致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合同双方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我厅将于近期印发的《西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计价指导意见》协商调整。

(六)全面加快工程结算进度。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清理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求,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不得恶意拖欠或形成新的拖欠。鼓励社会投资工程的合同双方加强互助,合理分担停工损失,条件允许的,鼓励预支预付后续工程款,保障建筑业企业开(复)工资金需求。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结算依据,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因疫情防控原因,在项目决算时产生的超概算投资,按照投资主管部门项目建设管理规定和程序办理。

(七)切实减轻企业担保负担。一是加大力度推动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进一步强化工程款支付担保。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或工程保证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企业资金占用。严格落实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坚决制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等行为,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相关规定,保证金到期应当及时予以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按照相关规定向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项目以现金形式已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转为保函替代。二是疫情防控期间,新开工的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的,施工单位可申请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无违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管理规定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在疫情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律按最低比例收取。三是对简单小额工程,鼓励招标人不要求提供投标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八)实施“网上办”等便民举措。一是加快房屋市政项目施工许可等环节网上审批速度,建立绿色审批通道,疫情期间对涉及保障城市运行、疫情防控及其他民生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可实行“容缺办理”和“承诺制办理”,所有直接涉及复工复产的服务事项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办结。二是在施工许可阶段合并办理施工许可、质量报监、安全报监手续。简化办理条件,对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建设资金到位等可采取承诺制。三是区外建设工程企业入藏信息报送等事项实现疫情期间“不见面”容缺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按规定确需提交纸质材料原件的,由项目单位通过西藏政务服务网、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系统或电子邮件提供电子材料后先行办理,待疫情解除后第一时间补交纸质材料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加快推进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

(九)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限。一是由区内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以及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疫情期间有效期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相关证书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相关活动。二是对工程项目因疫情不能返岗的管理人员,允许企业安排持有相同资格证书的其他人员暂时顶岗,或按程序及时为企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以加快工程项目开(复)工建设。

(十)信用激励助力企业复工。在做好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给予建筑业企业信用加分激励复工复产。一是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的建筑业企业,按照《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2〕155号)进行信用加分激励。主要包括:对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向各级慈善机构和政府疫情防控机构捐赠资金和医疗、生活保障物资,或者减免设施设备租金等的企业,按“社会公益捐赠”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捐赠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参加方舱医院等公共卫生设施及疫情防控急难险重项目建设,被市(地)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定对本辖区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按“表彰信息”在原有基础上给予疫情防控表彰特殊信用分5分,按照原加分政策计算,不重复计分。二是增设建筑业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分,依据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数据,在项目所在地降为低风险区域后15日内,提交复工申请并激活为“在建项目”且恢复正常施工生产的项目加1分,20日内建筑工地用工量达到疫情前正常水平的项目再加1分;疫情期间持续正常施工的项目加3分。该项信用加分以单个工程项目计算,每个企业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疫情防控期间做出贡献殷小燕、积极参加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的其他建设工程企业,依据本条给予相应信用加分。

(十一)加强复工复产要素保障。一要主动对接同级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好《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藏政发〔2022〕18号)精神,确保因疫情防控滞留工地、符合条件农牧民工的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二要积极协调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统筹推进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复工,扎实做好建筑物资材料供应、交通运输服务、施工人员组织、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可能带来的短期内原材料短缺或价格大幅上涨等问题。

三、严格把关,认真抓好复工复产项目安全生产

(十二)严格把控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条件。一是建设单位要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复工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严防基坑工程、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安全事故发生,监督施工单位切实做好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专项检查和评估,建立复工复产安全检查台账。二是项目要符合施工现场人员到位、告知到位、检查到位、培训教育交底到位、机械设备检修保养到位等五个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三是复工前,建设单位必须组织召开一次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施工单位必须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复工前施工安全检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必须按标准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报请项目总监批准后复工;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务工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安全生产教育(可结合疫情防控教育),一次是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一次是根据当前施工特点、施工流程及方法、主要危险源,开展安全防护基本常识、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知识教育;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要求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落实相应措施。

(十三)认真抓好开工项目安全生产。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包联制度,施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负责安全生产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层层安全包联。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各项目安全监督员实行备案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要抓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实行清单化、精细化管理。坚持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实行不定期抽检制度。要坚持依法依规、严管重罚,对重点整治内容、重点市县、重点企业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多发地区和问题企业、问题项目进行重点监管。二是要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要及时梳理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报告。三是要注重正面引导、典型示范,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深挖复工复产中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营造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请各市(地)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各县(区),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每月1日和15日前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复工复产情况。本通知适用于我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复工复产,具体以各地决定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解除时限为准。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4

为春节已过,各类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产复工。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做好春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式的稳定,进一步改善全镇安全生产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我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订如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

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生产设施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春节后各类建筑项目逐渐复工,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春节过后,各类企业,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员工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对于现场操作人员,要对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以及重大设备设施在复工开车、开炉时的安全作业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要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制度。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坚持全员参与,确保培训率达到100%,考核培训情况要建立档案,培训不合格和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课。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不集中的特点,企业要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冒险作业、违章违规操作、酒后上班等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企业复产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镇各班子成员要按各自分管及包联范围进行督促检查,镇成立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检查组深入企业、生产单位检查,及时了解掌握企业复产复工情况,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开展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到位一个,复产一个。企业必须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将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上报安监站。

三、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机械制造、特种设备以及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涉及主体多、监管职能交叉、工作不落实的其他行业领域。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共性内容

⑴春节后企业复产(复工)前,对全体员工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⑵新招职工必须进过“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

⑶依法取得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许可的情况;

⑷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⑸新改扩建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⑹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⑺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⑻依法依规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和列支制度的情况;

⑼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⑽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⑾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⑿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用品、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

⒀高危行业负责人轮流值班定时巡查制度落实情况;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的内容。

⑴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领域:由分管道路交通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以校车、农机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酒后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临水临崖路段、桥梁急弯徒坡、路(渡)口等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三五”渡船,渡船超员和混载、非客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船员持证情况,船舶的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等情况 。

⑵消防领域:由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出租房,农村旧民房等区域隐患, 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操作规程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⑶建筑施工领域:由分管建筑施工工作的领导牵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非法违法行为,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企业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施工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⑷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牵头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检维修以及动火、登高、有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落实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销售烟花爆竹情况,所售货物进货渠道是否合规、是否为正规厂家生产,是否存在异地经营情况,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仓库货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深入开展机械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以及粉尘爆炸事故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查处未取得检验检测安全合格证投入生产运营,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行政村、各企业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对于机构不健全、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管等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和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进一步组织和领导,落实责任、细化工作、确保工作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

各行业领域分管领导要积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检查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

要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小作坊。要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事故防范创新体系建设、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建设、标准化建设、网络化管理等相结合,与淘汰落后工艺、产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做到统筹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5

一、复工情况

1、复工时间

南京国金中心项目正式复工时间:20xx年3月3日

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建筑工地复工前需准备好防疫方案措施,检查合格后可以复工。

项目部前期准备人员于2月10日回到南京进行防疫准备和复工申请,同时其他管理人员也陆续于2月底前返岗。在工地防疫措施准备妥当后,建邺区防疫部门与建委于2月28日现场检查完毕,安监部门同意复工。项目部下发通知3月2日正式复工。

2、复工后现状

项目部按照要求将申请复工材料报送南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区防疫指挥部、建委、安监站联合检查。2月28日同意复工后,后期仍进行抽查。3月12日、3月13日,安监站和建委已分别来工地抽查防疫布署情况,抽查结果合格,施工正常进行。

二、防疫措施

1、防疫物资准备

一次性医用口罩:开工前已准备4500只,截止3月13日另行准备4300只,满足自复工起4周储备量。(2个/天/人)

洁恩84消毒液:共准备6桶(20L/桶),满足10天储备量的要求

背包式喷药壶:2只。用于现场喷撒消毒液。

电子测温仪:3支。用于场地出入口现场测温。

人脸识别仪:1台。工地封闭式管理,刷脸认证进出。

2、防疫小组

总包项目部成立以童欣俞为组长,郝肇轩、倪建华为副组长共9人的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另安排5名保安进行工地出入体温检测和现场巡查小组;2名前期准备人员作为消杀小组进行办公区域及施工区域的消杀。

3、工地防疫区域设置

出入口管理:现场封闭工地2#、3#门,仅留置工地1#门作为人员出入口,出入口设防疫岗亭1座共4名保安,2人/班进行24小时管理。

人脸识别仪:1#门设置1台人脸识别仪,人员进出在体温检测合格并人脸识别通过后方可进入;体温检测合格但人脸识别未通过人员,经现场信息登记录入经管理人员认可后方可进入。

隔离区设置:于T1塔楼北侧临房处设置隔离房5间单人间,含2座移动式厕所。隔离区域与其它宿舍区用围挡进行隔离,设专门出入口1个,出入口设检查点,由1名保安人员值守。

4、现场消杀

办公区域:每日安排1人进行2次消杀,分别于7:00和12:00进行,每次消杀至少30min以上,主要范围:办公区走道、会议室、卫生间、办公电梯。办公室内部除每日正常卫生打扫外,管理人员配发消毒酒精500ml,自行喷杀。

施工区域:消杀作业同办公区域,主要消杀区域为宿舍、食堂、卫生间、施工电梯、主要施工楼层公共走道。

5、就餐安排

管理人员就餐:食堂采用分餐制,项目部定制专用饭盒,于饭点前由食堂人员送至各办公室。

进场工人就餐:由于先期进场工人不多,由项目部给各分包单位指定就餐区域,一桌两人,桌上用木板隔开。分三批次进入食堂。人员较多时,采用食堂统一打包,分批领取方式进行。

6、进场工人信息登记制度

每位工人进场前需如实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取得“宁归来”APP健康绿码、提供14天内行程的验证短信、身份证复印件,完成后进行人脸识别信息录入。

三、复工后工人人数与材料准备

1、人员数量

由于目前疫情,项目部先期组织非疫区工人进场,湖北籍、温州员工一律不反岗,因合肥、蚌埠、亳州、阜阳、信阳、盐城、地区人员返宁后需进行隔离,除项目需要返岗的,均暂缓返岗。后期根据疫情情况进行调整。

复工后3月3日,工人进场人数25;3月5日,工人进场人数共36;3月10日工人进场人数共130;截止3月13日工人进场共179人。根据目前情况,经统计计划至3月底返岗工人共528人。

2、施工材料准备情况

目前二期工程处于装修收阶段,仍未进场的材料主要为装修单位的检修防火门、玻璃、铝板吊顶、架空地板、石材等物资。经了解上述物资的生产工厂大多于3月份陆续复工复产,大部材料加工完进场主要集中在4月10日左右,除部分收尾材料要到5月10日左右。

四、施工计划

1、精装修:T1塔楼4区卫生间完成时间4月30日

T1塔楼镜柜、厕格等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电梯厅吊顶收尾完成时间6月10日

2、机电安装:完成时间4月30日;末端灯具、卫生洁具完成时间6月10日

3、消防:基本完成,后期配合机电、精装作末端安装

4、幕墙:剩余窗台铝板、封修和更换玻璃完成时间5月15日

5、架空地板:机电层上下两层完成时间6月5日;4区以下标准层架空地板完成时间6月15日;4区标准层完成时间7月5日

6、粗装饰:机电层环氧地坪完成时间5月20日;办公区批白完成时间4月20日;其余破损收头6月30日前完成。

7、园林:石材铺贴完成时间4月30日;绿化种植等软景完成时间5月20日。

五、剩余验收计划

1、消防验收调试:5月1日~5月20日

2、消防第三方检测:5月21日~5月30日

3、消防验收:6月1日~6月30日

4、节能验收:5月21日~5月30日

5、规划验收:6月1日~6月15日

6、装饰工程专项验收:6月20日~7月5日

7、竣工验收及备案:7月6日~7月31日

六、工期延误分析

根据20xx年1月8日汇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的施工计划,20xx年5月30日完成二期工程的竣工验收,现由于疫情影响,工期延误2个月,主要原因有以下:

1、开工时间:原计划开工时间2月10日,现正式复工3月2日,影响20日。

2、工人人数影响:目前预计到场人数比原计划人数少50%左右,且截止3月13日,复工工人数约为原计划人数25%,特别是部分单位主要工人为疫情区,造成施工效率降低。

3、材料影响:原计划装修材料于3月初基本到场,但目前大部材料在4月10日左右,甚至部分加工厂仍未复工,部分材料加工到场要到5月10日左右,造成工地前期不能大面积施工,待后期材料跟进后,人员增加,交叉施工又较多,影响工期。

春节后施工复工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分公司所辖项目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建设公司关于春节节后复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项目复工平稳安全,切实做好春节节后复工和疫情防疫工作,分公司制定了《西北分公司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措施

各工程管理部要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管理部经理是本单位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精心组织,全面动员,认真学习公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与地方防疫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同时,要结合本项目实际,按照“防疫、生产两不误”的原则,制定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组织机构,安排专人专责,全力做好本单位防控疫情工作,请各工程管理部结合项目实际,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春节节后复工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送至分公司安全运营部。

二、实行复工项目报批制

春节期间停工的所有工程项目的复工日期,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方政府部门关于工程项目节后复工时间和相关手续的要求;若项目所在地政府无要求的,各工程管理部复工时间不得早于2月16日。

工程管理部复工前,须向分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复工申请表(附表1),明确防控工作具体联系人,同时上报复工人数、消毒物资准备情况,编制应急预案,经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复工。

三、做好现场人员管理

一是节后复工进场人员。节后复工进场人员(含管理人员、劳务工人)到管理部后,由管理部安排专人对每一位进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经检测无发热症状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进场后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暂不录用来自湖北疫区的作业人员。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登记姓名、住址、来去方向及时间等信息(附表2)。

二是临时进、出场人员。工地大门值班人员要严格登记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生活保障物资由专人外出采购,外出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出入时间、路线做好登记备案;配送材料、物资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车上人员不得出驾驶室,货物、物资由管理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各工程管理部要安排专人对现场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监测,每天早、晚2次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一旦出现发热(腋温37.3度以上)、咳嗽、乏力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立即采取隔离、送医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确认工作

各工程管理部要按照“项目2020年春节节后复工安全检查表”(见附件3),全面开展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条件自查确认工作。重点对大型机械设备、基坑、脚手架、爬架、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等危大工程、临时用电、临边防护、消防设施、文明施工、应急物资和生活区等设施的安全生产条件检查确认,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文明施工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情况,要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的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标准要求。经管理部自查确认符合复工条件后,向分公司打“复工申请书”(见附件4);经分公司安全运营部确认后,由分公司总经理书面签发“项目复工令”(见附件5),方可复工。

五、做好就餐管理各工程管理部人员就餐应采取分餐分散就餐的方式

由食堂工作人员打好饭菜,管理人员将饭菜带回办公室分开就餐;作业人员按班组划分就餐时间,分散就餐,避免人流聚集,减少传染风险;同时做好餐具的消毒工作,严禁餐具混用。

六、做好现场卫生工作各工程管理部要认真采取防疫措施

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要根据宿舍数量,合理分配人员住宿,尽可能减少同一宿舍居住人员数量,杜绝大通铺现象;要对施工人员集中的食堂、宿舍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每天早、晚2次采取消毒、通风换气等措施,保持卫生清洁;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工地食堂不得违规宰杀、处置家禽和野生动物,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各工程管理部要密切联系属地环卫部门,及时清除工地和宿舍区的卫生死角,对当天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出场。

七、做好宣传教育、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复工后,要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检查工作。

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党员及各部门人员为成员的宣传、检查领导小组,划分责任区,责任人员要佩戴袖标加强宣传和检查工作并形成相应记录。通过设置横幅、喇叭播音宣传、班前提醒、发放疫情预防宣传册等形式普及疫病防控知识,增强自我预防,帮助各级人员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工作。

八、其他事项

疫情未解除前,分公司将暂停季度领导带班检查工作,各工程管理部禁止举办观摩会、现场交流会、30人以上早班会、集体进场安全教育会、生产例会、交底、检查等,要利用好班前讲评台,分批次,分班组在通风条件良好的条件下进行,严禁作业人员群体作业,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切实保障项目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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