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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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六、强化源头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七、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八、严格管控看护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3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空气质量区域联防联控,确保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稳步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省、市、县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要求,经XXX林场党组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多措并举,严防严控,坚决遏制违规生产、运输、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断改善和提升我县环境空气质量,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场人民营造一个健康宜居的生态环境,为“四个商城”建设提供坚实的生态屏障。

二、工作要求

当前,我县正处于“春节”“元宵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的关键时期,各村和派出所、美丽办、安监站、农村办、水利交管站、防火办一定要紧绷禁售禁放这根弦,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务必牢记使命,扛稳责任,多方式多举措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的宣传、巡查、管控、清缴行动,大打一场禁售、禁存、禁运、禁燃、禁放狙击战,以硬的手腕、铁的作风、持之以恒的战斗意志,坚决打赢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这场硬仗,尤其是元宵节期间,要采取访、盯、守、劝、控等方式,坚决杜绝销售、储存、运输、销售、燃放行为,保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并持续向好,为全年工作赢得主动。

三、时间安排

“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管控时间为2月10日至2月16日。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XXX林场成立“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指挥部,丁大军同志任政委兼指挥长,吴云泽、周阳、董健康同志任副指挥长,纪委办、办公室、美丽办、派出所、安监站、水利交管站、农村办、防火办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宾、张松基、彭玉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美丽办,派出所每天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在指挥部办公室上班。各村要参照场级指挥部成立相应的指挥协调机构,由包村领导担任村级指挥长,包村干部及村党支部书记任副指挥长,要指挥好村级落实工作。

(二)建立联合督查执法机制。场级成立1个联合督查执法组,由科级干部带队,抽调纪委办、办公室、派出所、美丽办、安监站、水利交管站、农村办、防火办人员参加。督查内容重点是各村、各单位重视程度、走访宣讲和排查工作是否到位全覆盖、包村责任制落实情况、执法部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统筹协调烟花爆竹收缴和案件办理落实情况。

(三)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排查”活动。以脱贫攻坚包村责任为基本单元建立包村责任制,明确包村责任单位(见附件3,包村责任单位按照脱贫攻坚帮负责人划分)。自2月10日起,到村到组到户深入开展“大走访、大宣讲、大排查”活动。要通过走访、宣讲活动的开展,晓之以理、动之以法,让群众知晓政策,自觉抵制燃放行为并主动上缴烟花爆竹,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让销售和燃放行为无处遁形。要利用村级高音喇叭持续宣讲禁售禁放要求,从思想根源上根除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陋习。

(四)强化监管监控。正月十五当天,各村和包村责任单位所有参与走访宣讲排查人员,要严防死守各个路口、卡点、坟头,劝解和收缴送灯上坟群众携带的烟花爆竹。农村办蓝天卫士监控平台要充分发挥视频监控作用,发现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交办给属地村,属地村要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跟踪处理,并及时将处理结果通过微信群上传。

(五)实行“日报告”制度。每天活动开展情况以村为单位,每天下午3:00前报场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每天汇总后于下午4:00前报包乡镇(处)牵头单位。

(六)集中销毁营造声势。本着安全销毁、营造声势的原则,在正月十五前,将全场收缴的烟花爆竹集中到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销毁。由派出所具体牵头负责。

五、责任追究

(一)明确法定职责。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安监站负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存储烟花爆竹行为,指导帮助商户签订承诺书和明白卡,对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严格行政处罚,派出所予以配合。派出所负责依法惩处,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农村办要保证每天有人在蓝天卫士24小时值班,负责运用蓝天卫士对禁燃禁放情况即时监控、登记和交办,确保第一时间通知辖区、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处置。美丽办负责对接气象等部门加强分析研判报告,随时预警调度指导。

(二)严肃责任追究。根据信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落实不力实施责任追究的通知》精神和《商城县2022年度“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管控方案》要求,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管控措施不落实、失职失责的,将视情节及危害程度,依法依规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以村为单位,辖区发生1处(次违规销售或燃放行为的,通报批评,罚款1000元;发生2处(次)的,约谈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罚款2000元;发生3处(次)以上的,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就地免职,罚款3000元,并约谈包村干部,情节严重的予以诫勉。场辖区出现3个以上村被问责的,对分管负责人和派出所长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免职等措施。按照XXX林场党组研究意见,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包村领导与村支部书记(主任)同奖同罚,各包村干部与村支部书记同奖同罚。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4

为深入贯彻落实《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XX市XX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精神,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全乡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长陈启华任组长,政法委员万鹏任副组长,派出所、应急办、乡建环保办、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党政办、水利林业站、社保所、黄溪消防队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委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由应急办负责人孙立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职责分工

乡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案件;积极配合区级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危险性废弃物销毁处置工作。

乡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发放;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危化品经营储存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乡建环保办:负责组织基础设施、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指导各村(社区)在其重要设施场所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对全乡建筑工地务工人员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乡执法大队:负责组织指导各类零售店、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乡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好对居民的安全宣传工作。

乡卫生院:负责落实事故伤亡救治准备及救治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

乡党政办:负责应急事故情况收集、信息报告。

黄溪消防队:负责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乡林业水利、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引导(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委、乡级各部门要围绕《条例》、《通告》,结合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等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各驻村领导干部、村(居)委通过年底小组群众会,在全乡内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集中查处(20XX年1月1日至2月19日)。乡派出所要牵头组织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全面关闭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的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三)全面管控(20XX年1月31日至2月19日)。围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禁放区、禁放点严格管控和燃放区重要时段重点看护等工作措施,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和《通告》的贯彻实施,特别是由“限放”改为“禁放”的重要节点、关键环节,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坚决打非治违。要以居民点、集贸市场及田间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为重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以及携带烟花爆竹乘坐交通工具等违法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三)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集镇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乡级各部门要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集镇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黄溪消防队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卫生院要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加强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巡逻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网格员、巡查员要落实好巡查劝阻工作,及时制止违规燃放情况。黄溪消防队要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落实等级战备。卫生院要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街道辖区公共安全,根据《X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XXX市XXX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结合峰高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本行政区内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峰高街道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XXX、办事处副主任

XXX、峰高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应急办、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宣传办、市场监督所及其他相关办、站、所、中心,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协调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燃放的安全管理,督促各村、各小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应急办,由王才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根据《条例》规定,各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具体工作举措,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人民群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XXX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经营户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经营户采购、销售不符合XXX市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烟花爆竹零售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督促危化企业单位落实燃放秩序维护及禁放区域看护等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宣传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市场监管所:监督管理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依法查处不符合质量要求烟花爆竹产品。

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日常巡逻,查处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违规燃放行为。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本辖区的安全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禁限放区及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工作时间及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30日前)。各村(社区)、各办公室、有关单位按照本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在20XX年1月31日(除夕)、2月1日(正月初一)、5日(正月初五)、15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落实守护力量部署,加强对街道限制燃放区域或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防死守,确保绝对安全。

第三阶段: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15日后)。对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四、烟花爆竹禁限放时间和区域

禁放时间:20XX年1月31日至20XX年2月15日。

禁放区域:XX水库以北的城市建成区。

集中燃放区:桃峰公园。

禁放区域外,按照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又满足人民群众节日燃放意愿的原则,不得在加油站、油库、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店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医院、学校等法定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禁限放区域张贴禁限放公告,公告应清晰醒目,做到家喻户晓。

2、街道综合执法大队在各村(社区)巡查并循环播放烟花爆竹禁限放音频,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3、集中宣传动员,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召集各村(社区)及企业负责人,村(社区)召集辖区居民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禁限放工作宣传。

4、各村(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网格员入户宣传。

(二)压实责任,开展专项巡查。

巡查内容:禁限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1、街道与辖区烟花爆竹经营店签定安全责任书,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2、各村(社区)要组建烟花爆竹禁限放巡查队开展专项巡查,制定包括巡查时间、路线及巡查责任人的巡查记录。

3、街道综合执法大队每天开展一次以上巡查,重点时段增加巡查频次。

4、春节期间,由街道值班领导带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

街道应急办、派出所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是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货运车辆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在禁放区域外围,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是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对禁放区域的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四)严格值班值守,畅通信息。

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全部在岗,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值班、举报电话:XXX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篇6

为扎实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面排查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推动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十五条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从根本上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围绕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主要包括五项工作任务:

(一)深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做好烟花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一是整治经营批发企业在旺季期间超量储存;二是整治经销超规格、超药量、超级别的违禁产品与“假大空”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问题;三是整治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登记不完整、产品标识码信息上传等规定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严格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联合上级部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执法检查。批发企业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强化烟花爆竹运输环节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的检查和劝导。严禁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不具备相关资质(资格)的承运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严禁未经许可运输以及违反运输许可事项、未携带运输许可证、违反有关标准和规范装载、运输车辆未按规定悬挂警示标志、超速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装载烟花爆竹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对承运单位、车辆、人员涉及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四)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燃放行为。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级部门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区域,根据我镇实际情况明确禁限放范围,严格监管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方案,充分运用广播、微信群、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广告牌、“敲门行动”、横幅、宣传单等宣传载体,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合法购买、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三、实施方式及时间安排

从5月初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认真分析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行“三查”阶段(5月初至7月15日)。针对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等敏感时期,组织多方力量,认真开展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一是企业实行自查(5月初至5月15日)。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二是属地全覆盖检查(5月16日至6月15日)。按照职责分工,对所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店(点)以及烟花爆竹相关从业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三是做好应检准备(6月16日至7月15日)。市安办将组织综合督导组,对乡镇开展综合督查,烟花爆竹大检查工作成效将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落地见效做好迎检准备。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检查、市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重点督查大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认真总结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是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镇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行动,力求实效。明确专人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落实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

(二)加强监管力度,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监管力度,规范检查文书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发现违法行为及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注重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舆论宣传,加强工作调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人民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定期调度专项行动进展,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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