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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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1

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中农发〔20xx〕5号)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践行“两山”理念,建设中国最美县域,按照打造实施乡村振兴先导区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八个村”建设,大力发展美丽经济的同时推广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

二、基本原则

1.党建引领。将村党组织的建设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始终,注重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功能,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其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以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2.三治融合。应正确处理好自治、法治、德治三者的协同关系,将三治结合的理念和方法,应用于乡村治理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相互贯通。

3.以民为本。坚持群众主体,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激发群众活力与能动性,积极广泛参与乡村治理。

4.因村施策。根据本村村情、民情与人文风俗,注重培育多元治理主体,建立符合本村实际、既有共性又有特色、实用且可操作的乡村治理体制机制和模式。

5.传承创新。继承发展“枫桥经验”、“后陈经验”、“余村经验”,顺应时代、把握规律,推动乡村治理理念、方法与体制机制创新。

三、工作目标

到20xx年,乡村治理“余村经验”推广运用全覆盖,“八个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高质量完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力争《乡村治理工作规范》地方标准申报国家标准。乡村治理在理念创新、实践探索上持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到20xx年,“余村经验”的内涵和外延不断创新丰富、影响力持续扩大,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显著提高、结合程度更加紧密,“八个村”乡村治理工作规范更加完善,建成市级乡村治理示范村76个以上、覆盖率达到40%以上,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57个以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社会治理与生态文明同步推进、善治乡村与美丽乡村一体建设,在全省全国率先建成乡村治理现代化样板区。

四、试点内容

(一)坚持“支部带村”,凝聚乡村社会治理合力

1.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加强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党组织设置,以“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村企联合”等形式,探索推进镇村区域党建联盟和农村新社区党建工作。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做到能兼则兼,其中1000人以下的村原则上全面实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

2.巩固基层战斗堡垒。深入贯彻落实“双创双全”组织力提升工程,大力推行党支部“B(标准)+T(特色)+N(若干任务)”内容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民主评议等党内基本制度,持续深化党建工作规范提升。结合“美丽党建”强基行动,深入实施新一轮“百村示范、千村晋位”专项行动,到20xx年,县级整乡推进示范乡镇(街道)党委比例达到1/3以上,县级先锋示范村党组织比例达到1/3以上。

3.壮大党员先锋队伍。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计划”,培养选拔政治强、能带富、善治理的村党组织带头人,抓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人一档”,推行“三色管理”和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建好用好村社干部信息管理系统,到20xx年,村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比例超过50%。深入实施村党组织书记“雏雁计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每村2名(40周岁以下的至少有1名)后备培养对象的要求,逐村建立后备力量名单。

(二)坚持“发展强村”,增强乡村社会治理动力

1.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完善《安吉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因地制宜,精准推广“飞地强村”发展模式,有效盘活闲置、低效的村级集体存量资源资产,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积极推动人才、资金“上山下乡”,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强化要素保障。到20xx年,基本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40万元以下的村,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20万元以上,年收入200万元以上的村达50%以上。

2.促进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发展“高质量、高水平”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大力开展乡村经营,积极发展美丽乡村全域旅游、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做优做精美丽产业,促进农村电商稳步增长。到20xx年,完成1个国家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2个省级特色农业强镇建设,提升茶、竹两条示范性农业生产链产值30亿元以上;乡村经营示范村达35个;建成A级景区村庄20个,其中3A级以上5个;电商专业村达25个,村级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农产品网上销售额达到25亿元。

3.全面创造农民群众美好生活。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农民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与村集体、工商资本等合作取得收益。完善农村养老、公共教育卫生体系,加大农村常住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加强对低收入农户的帮扶和救助力度,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途径。到20xx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3.6万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1.7:1以下。

(三)坚持“民主管村”,激发乡村社会治理活力

1.强化村级自治。积极引进社会化服务,发挥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完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效能,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善用舆论和道德力量来强化村规民约执行力,发挥法规、村规、家规在基层乡村治理中的协同作用。在“微网格”基础上探索开展以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自治单元的“微自治”,激活乡村治理的“神经末梢”,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

2.丰富自治形式。以“遇事大家议、决策大家定、有事大家干”为原则,完善提升“三重两轮票决制”、“五议两公开”制度,不断丰富基层民主协商实现形式。大力推广“五个所有”、“四个不出村”、“两山议事会”、“和谐共建会”等经验做法,推进以民主议事为形式,集科学决策、合力干事和效果评估于一体的基层民主管理方式。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推进村级事务即时开展。

3.鼓励多方参与。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共同参与乡村建设和治理。开展统战工作,全面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的人才库,积极发展县级层面的“联谊会”,通过搭建工作载体、规范建设标准、试点稳步推进,引导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广“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志愿者队伍”“优秀人才队伍”等经验做法。

(四)坚持“依法治村”,保持乡村社会治理定力

1.提升民主法治村等级。大力实施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建设市级地方标准《美丽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全面落实《湖州市民主法治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按照“有标识、有阵地、有人才、有服务”的“四有”要求,实施亮牌提升、阵地建设、队伍建设、法治服务四大工程。到20xx年,建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村55个,市级民主法治村达标率100%。

2.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全面推动法律服务乡村全覆盖,加快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微信群”建设全覆盖,实现线下、线上服务有机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广律师站点驻村、法官联村等创新模式,下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定期开展村务“法律体检”,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职能作用,推广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方式,推动法律服务延伸至末梢。

3.营造依法办事氛围。坚持开展法治教育,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一批以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法治带头人”。加大宣传普及法律法规力度,建立“法律大讲堂”,开展“法治宣传村村行”专项行动和“以案释法”活动,建好村村需“裸晒”、户户能点播的`“法治家园”数字电视云频道,提升农民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五)坚持“道德润村”,提升乡村社会治理内力

1.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抓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安吉试点,深入推进“一七百千万”实践中心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文明实践走亲“最后一公里”系列活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发挥“一约四会”制度作用,着力推进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常态化开展“垃圾不落地、出行讲秩序、办酒不铺张、邻里讲和谐”等活动,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

2.提升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安吉好人”选树等;建立千万元安吉好人基金;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和引导力度,打造“家园先锋”、“家园卫士”、“家园文工”、“家园园丁”、“家园医生”“家园顾问”等六大家园志愿服务队伍;深化未成年人“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基层道德文化特点,加强区域道德品牌建设,生动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实现治理效能与道德提升相互促进。

3.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升级。以全省实施万家文化礼堂引领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一体化,到20xx年,实现文化礼堂建设行政村全覆盖。以农村文化礼堂为主阵地,整合农村宣传文化、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基层“六文”阵地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施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行动计划,组建基层文艺团队,以团队带活动,丰富农民业余文化生活,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六)坚持“生态美村”,增添乡村社会治理魅力

1.打造生态宜居环境。正确处理经济发展、村庄建设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执行生态红线管控制度,杜绝不合理开发,保护水资源、公益林,提升环境总体质量。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行动,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全域“双禁”等措施,持续打造一批生态文明建设与“两山”实践创新示范点。到20xx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

2.提高美丽乡村层级。根据《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着力打造“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升级版,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全域建设,持续高品味建设美丽乡村,高品质推进乡村振兴,引导控制村庄整体风貌,融入文化元素、突出乡土特色、体现乡土风情,实现“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到20xx年,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达60个,市级美丽乡村全覆盖,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全覆盖。

3.实施长效规范治理。大力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源头分类的村实现全覆盖,推广“垃圾不落地”等经验做法。到20xx年,188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源头分类全覆盖。健全完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打造更干净、更整洁、更美观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厕所革命”,推进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背街小巷及乡村结合部环境卫生治理。

(七)坚持“平安护村”,消除乡村社会治理阻力

1.构建立体化治理体系。深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等平台的运行效能。大力构建“防控人网+数据智网+全科地网+监控天网”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落实相应政策。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深入实施村居“雪亮工程”,建立健全镇村户三级联网联控的视频监控网络。

2.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快推动法院跨域立案系统、检务办事标准指引、公安“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延伸至农村,提高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能力水平。大力开展自防自治,积极推广“平安家园卫队”、“优秀人才”有益经验,不断壮大护村队、护厂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分级分类培育打造一批社会治理样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

3.加强全科化网格建设。建设专职的“六+X”模式“全科网格员”队伍,发挥其在协助做好基础信息收集、社会治安巡防、问题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政策法规宣传等方面的作用,确保“点上有人守、线上有人巡、面上有人控”。深化“支部建在网格上”,依托网格建立党支部或党小组,推动党员干部就近、就亲、就熟联系服务群众,把党的工作延伸覆盖到每个全科网格。

(八)坚持“清廉正村”,规范乡村社会治理权力

1.规范农村基层公权力运行。推进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围绕人、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完善落实村级事务清单及流程规范。制定村级微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发包方式,加强全程公开和监管。加强村级廉情工作站建设,构建村级联合监督模式。落实安吉县清廉正村八项要求,完善清廉乡村评估体系,推进清廉乡村示范村、示范带、示范群建设,塑造具有鲜明安吉特色的清廉乡村建设品牌。

2.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深化村级“三务”公开信息平台建设,完善“三务”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标准,建立数字电视、手机APP等多元化公开渠道,确保群众见得到、看得明、能监督、易参与。深化阳光村务指数评价,推行“点题公开”“疑问反馈”、“公开到户”等制度。完善“村财民理乡管”模式,全面推行村级非生产性开支村务卡结算制度,推行村组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全面实行村级行政事务零招待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

3.加大基层“腐败”惩处力度。加强乡镇纪委(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推动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村居基层延伸,强化对基层公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工程项目建设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及其“保护伞”。深化完善巡镇带村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五、方法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0月底)

成立安吉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0月)。

1.细化方案。围绕“八个村”试点内容,细化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乡村治理“余村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的良好氛围。

3.组织落实。根据试点细化方案,落实横向、纵向责任分工,鼓励试点先行,推动形成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加大政策扶持,健全完善农村各项制度,深化和提升农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照建设工作任务要求,固强补弱,确保成效。

(三)总结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撰写、改革经验提炼等相关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乡村治理机制体系。同时,完成总结报告,迎接评估鉴定。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把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摆在重要位置,作为打造新时代浙江(安吉)县域践行“两山”理念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的重点工作之一加以推进。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体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安吉县争创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强化工作统筹,明确推进计划,全面细化落实,狠抓督查考核。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治理的实绩考核,纳入打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工作考核和综合考核内容。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要发挥好加强和创新乡村治理工作总牵头总协调作用。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督促抓好“清廉正村”,大力推进清廉乡村建设。组织部门牵头负责“支部带村”,以党建引领推动乡村治理。宣传部门牵头负责“道德润村”,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农村文化和道德建设。政法部门牵头负责“平安护村”,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民主管村”,指导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创新民主协商形式载体。司法行政部门牵头负责“依法治村”,全面提升乡村法治水平。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发展强村”“生态美村”,指导美丽乡村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统战部门要做好统战、农村宗教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健全对乡村治理的投入保障机制。工青妇、农合联等组织要发挥好各自联系群体的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推进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要素保障。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优化乡镇(街道)干部队伍结构,集聚乡村治理人才骨干力量;制定实施乡村治理专题干部培训计划,开展好全科网格员、社会工作者等乡村治理人员培训。发挥各级各类智库作用,及时总结提炼创新做法和有益经验,举办与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各领域交流合作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全媒体的传播优势,多形式、多渠道宣传乡村治理的做法和成效,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浓厚氛围,凝聚全社会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磅礴力量。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2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二、基本原则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三、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四、人员力量配备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五、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六、联络通信

网格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社区组长第一时间与街道挂点组长通报。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xxx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在通信管制期间,无线通信无法使用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和加强社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文件精神,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现结合乐安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实行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全覆盖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社区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县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服务重心下移,细化管理内容,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绩效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新机制,做到社区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便捷快,全面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的原则,确保县城市社区管理区域无盲点、管理对象不遗漏、服务内容多元化、事务办理零距离。

(二)管理数字化原则。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便利化、数字化。网格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及时发现、收集和反馈网格内各类新增和变动情况,建立以人口信息为重心、物业信息为基础、事务信息为重点的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数字平台,做到网格化管理要素掌握全面、及时,信息处理高效、准确。

(三)一岗多责原则。各网格责任单位要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网格员,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履行社区网格综合管理员职能,切实当好社区管理网格信息采集员、社区事务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法律政策宣传员、文明新风倡导员。

(四)群众自治原则。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推行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群众自己管理、自己服务、自己监督和自己引导的作用,居民小组长的配备原则上要实现居民化、本地化,使网格管理真正融入社区事务、走进群众心中。

四、网格设置

(一)划分网格条块区域。根据“完整性、便利性、均衡性、差异性”的原则,按照“划小社区、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划实考核”的要求,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便于服务等因素将城市社区科学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区域的范围、大小由各社区结合实际确定,并绘制网格地图。

(二)建立网格组织体系。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各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督促、统一考核等工作。推动将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原则上1个二级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党小组)。

(三)明确网格服务队伍。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实行以单位为整体包干网格单位,构建“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社区党委书记(一级网格长)+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四级管理机制,网格服务人员由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派出所民警、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等人员组成,招募一批居民小组长充实网格员队伍,建立“社区党委第一书记+社区党委书记+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三级网格长+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人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等人员组成的多元化网格队伍体系。

五、职责任务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配备及划分,明确各级人员工作职责及任务。具体如下:

(一)总网格长。由县党政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担任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二)副总网格长。由县人大、政协副职担任10个片区副总网格长,协助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三)一级网格长。一级网格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协助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社区所有网格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社区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网格员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四)二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兼任二级网格长,并报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备案,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整。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为本单位所包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工作安排,配合社区党委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对三级网格长和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进行管理,做好本网格所辖党员的管理服务。

(五)三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根据实际设置网格小组(即三级网格),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三级网格长,具体负责对本级网格小组内兼职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网格责任单位。网格责任单位负责总网格长分派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统筹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和兼职网格员的选派,做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兼职网格员出现空缺时,责任单位做好人员调整补齐,保证人员正常履职,对所负责网格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交由社区党委书记汇总并上报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部署督促本单位人员履行好社区网格长、兼职网格员职责,定期听取履职情况汇报,及时收集和推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七)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社区按每万人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整合现有社区干部和专职网格员两支队伍,把在疫情防控、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协管、治安防范协管、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城市治理协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纳入社区干部队伍,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各社区除正职干部外,其余社区干部实行轮流“坐岗”制,下沉网格包片,承担专职网格员职责,并担任本社区网格联络员,负责联系1-2个网格,具体做好所联系网格的上传下达和居民小组长管理,处理本网格社区日常工作事务,协助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八)兼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由网格责任单位指派,协助三级网格长对所包户数居民的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平安社区创建、帮助协调解决群众诉求等服务群众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九)居民小组长。在各社区网格单元居民中择优选用230名左右居民小组长,每个小组长服务150户左右居民,居民小组长人均月补贴500元,由县财政予以解决,补贴与小组长考核结果挂钩。居民小组长是社区信息员、调解员、联络员、监督员、环保员、协调员。具体职责有:

1.收集掌握信息。居民小组长要持有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类涉及治安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至社区。

2.加强人口管理。居民小组长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账,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等,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月需对辖区内人口底数摸排更新并反馈至社区。

3.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协助落实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文化体育教育、弱势群体救助、双拥工作等各项服务工作;协助组织网格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十)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等民间公益性人员。承担县网格化管理的补充力量,有效发挥各自作用。

六、工作制度

明确社区党组织“示范引领、组织协调、服务群众”三项职责。网格员要着装得体、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出示具有身份识别的工作证件。

(一)实行网格化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网格责任单位参加例会,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开展工作交流,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方法,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办结。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社区联席会议,会议由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主持,听取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实行社区结对共建制度。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组织联合实践或学习研讨、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对共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提供经费资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社区办实事等共建事项。

(四)实行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责任单位、网格员责任区,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兼职网格员联系居民户数由网格责任单位进行分配及调整,并报社区备案,社区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网格长要定期走访网格内居民,重点走访困难群众、独居老人、残疾家庭、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每月至少到负责的网格巡查一次,确保及时掌握情况,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并做到每季度走访一遍重点户和困难户,一年至少走访一遍全体住户,掌握民情,服务居民。居民小组长和兼职网格员每月要走访一次所联系的居民,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及时汇报重点人群生活动态。

(六)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包片社区工作者应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须经社区党委书记审核确认,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实行网络员AB岗制度。兼职网格员两两搭档为一组,互为AB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

(八)实行网格员线上服务制度。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由网格员管理的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及时发布信息,收集群众诉求。

(九)实行网格员监督评议制度。由社区选择5名左右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评议员,对网格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每年对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报送给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并纳入对他们的考核。

(十)实行网格员表彰奖励机制。由网格责任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星级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七、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县城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管理区域内网格重新划分,按照“300-500户划分大网格、100-150户划分小网格”的原则划分若干网格和居民小组。县委组织部确定参与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县直网格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要求确定参与网格化管理网格人员和数量。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划分的网格,划定网格责任单位,择优选聘居民小组长,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7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县直责任单位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所划分的网格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网格人员划分若干网格小组,按照人数(户数)规模相当的原则细分网格员联络居民数量,加强网格长和网格员管理,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做成特色、形成品牌。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8月-9月)。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双向点评”活动,实行相关部门对社区、社区对网格的向下点评,以及群众对网格、网格对社区、社区对相关部门的向上点评,分别从网格划分是否科学、流程设计是否合理、工作实效是否显著、群众是否满意等方面开展点评。根据点评结果,查找实行网格化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制定修改完善措施,不断巩固提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成效,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网格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对验收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八、具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人社局以及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为成员单位的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社区党工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网格责任单位要明确网格人员和工作职责,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网格化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资料,解释说明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责任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学习培训。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责任人要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责任人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网格工作的关系,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从社区的调度,与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同时,各社区要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日常工作融合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去,切实保持社区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网格员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网格员考核结果与网格单位执行力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4

为规范小区管理,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我公司将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确保小区品质。

一、管理目标

物业公司本着“科学规范、竭诚高效、安全文明、持续发展”的质量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管理念,对小区物业实施科学的管理、提供优质的服务,并在现有管理经验及管理资源的基础上,不断调整更新,导入先进的管理理念,使广大业主及使用人能真切地感受高品位的物业和高品质的管理所带来的超值享受。我公司将按照河北省及唐山市有关标准(并高于此标准),确保业主及使用人综合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管理原则

为实现即定管理目标,追求最佳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物业管理过程中将始终把握以下原则:

(一)服务第一、管理从严的原则

“服务第一”是物业管理的宗旨,因此管理中要继续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从业主及使用人的需求出发,强化服务机能,丰富服务内涵,提供优质、周到、及时的服务。“管理从严”是服务的保障和基础,包括对物业的维护管理、员工的管理以及对业主及使用人不适当行为的管理和劝阻,建立严格、周全的管理制度,实施依法管理、从严管理、科学管理以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收到应有的成效。

(二)专业管理与业主自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在日常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两个积极性,即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性和业主使用人的积极性。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尊重并按照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要求,通过服务中心对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同时努力争取业主及使用人的.支持配合,使其能正确使用和维护物业,并自觉遵守业主公约,共同创建文明的办公环境。

(三)物管为主、多种经营的`原则

在搞好日常管理和常规服务的同时,从物业的实际出发,开展一系列服务性的多种经营,既满足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不同需求,又增强物业公司的造血功能,增加经济积累,以利于更好地为业主及使用人服务。

三、管理方法

(一)实施全程物业管理,从开发商、业主及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角度对物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构筑一个优秀的物业管理硬件环境;

(二)成立物业服务中心,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实施专业化管理;

(三)在公司现有管理资源的基础上,充分借鉴行业先进管理经验,积极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组建一支高素质的物业管理队伍;

(四)制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确定一系列高标准的物业管理行为规范,以制度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

(五)严格遵守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与业主签订各项协议,依法约束双方行为;

(六)依照市场化、企业化的运作方式,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多元化经营。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5

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加快推进,城乡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农村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农民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农民诉求日趋多样,迫切需要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乡村治理的理念、主体、方式、范围、重点等方面进一步创新、调整和完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根本目标,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民主体。坚持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二、试点主要内容

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根据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展情况,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8个方面。

(一)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体制。按照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探索加强乡村治理制度建设,实现多方参与的有效途径。落实县乡党委领导责任,明确党委和政府部门职责,健全农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二)探索乡村治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机制。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将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与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塑造文明乡风、脱贫攻坚等方面有机结合。探索理顺乡村产权与治权关系、促进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元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等方面的有效途径。

(三)探索完善乡村治理的组织体系。探索健全以党的基层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实现村级各类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坚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设置党组织,优化组织架构,探索多种形式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全面落实乡镇、村干部入户走访和党员联系农户机制,丰富各类村级组织协同参与乡村治理的方式。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拓宽乡村组织人才来源,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四)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坚持在党组织领导下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创新乡村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多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的治理载体,创新综合运用村规民约、法律政策、道德舆论的治理方式,拓展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领域,探索建立“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评价体系,不断丰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

(五)完善基层治理方式。理顺县乡政府与村级组织关系,支持村级组织依法履行职责。强化村级组织服务功能,按照有利于村级组织建设、有利于服务群众的原则,将适合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工作事项交由村级组织,并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规范村级组织代办或承接的`政府工作事项,探索建立村级工作事项清单制度,解决村级组织承担的行政事务多、各种检查评比事项多问题,切实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促进乡村管理规范化。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投入机制,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自主性。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基层延伸,提高群众办事便捷程度。

(六)完善村级权力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制定权力责任清单,探索形成农民群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上级部门等多方监督体系,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农村党务、政务、村务、财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强化农村财务会计核算监督和审计监督,推进村民民主理财、民主监督。

(七)创新村民议事协商形式。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创新方式和载体,丰富村民参与乡村治理渠道,激发参与乡村治理的内生动力。适应农村人口流动和经济结构变化,为本地村民、外来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同群体参与议事提供平台,探索建立村民小组议事协商机制。拓宽村民议事协商范围,推进村民议事从经济事项向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等方面拓展。

(八)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完善传统乡村治理方式,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互联网+”治理模式,提高信息服务网络覆盖面,推进乡村信息统一采集、资源互联共享,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升乡村治理效率和效果。

三、试点工作安排

试点工作由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

(一)试点时间和范围。试点周期3年,于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试点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试点县(市、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具有与承担试点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相关部门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三是能形成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四是初步具备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基础。

(三)试点单位选择。在综合考虑各省(区、市)所辖县(市、区)数量和乡村治理发展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试点县(市、区)数量建议表(见附件)。各省(区、市)参考建议数量,推荐不超过5个县(市、区)为试点单位。试点单位的选择要统筹考虑地域分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民族宗教等因素,探索形成多种模式的乡村治理典型经验。

(四)试点方案制定。各省(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指导试点单位拟定具体的试点方案,试点方案应包括试点背景、试点思路、试点内容、方法步骤、预期效果、保障措施等。试点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本地区乡村治理的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确定,一般应在8方面试点内容中选择部分或者全部内容进行试点,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增加其他试点内容。

(五)试点单位报批。各省(区、市)对试点方案审核把关后,将试点单位名单和试点方案于20xx年8月10日前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择优选择100个左右的县(市、区)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并批复。

四、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精心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做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把握试点工作进度,保证试点工作质量,推进试点有序开展。试点单位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为试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加强工作指导。中央和省级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在试点方案编写、试点组织实施、试点经验总结中全程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研究制定推进试点工作的配套措施,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组织相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协助解决试点中的问题。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要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发挥好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推进面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深入研究梳理试点经验做法,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四)加强经验总结。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年底前报送农业农村部。试点工作完成后,试点单位应提交全面系统的总结报告,由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组织、宣传、民政、司法等部门审核后报送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部门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全国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向党中央和国务院汇报。

农村社区治理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我镇决定开展20xx年度“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年”活动,以项目化形式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创新项目和责任分工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项目为市级和镇级创新项目,由综治办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抓好项目落地。还未完成的市级创新项目应继续抓好建设工作,确保实施到位。

(一)推动多元化解,消除矛盾纠纷

永和镇“老叔公”人民调解团。以镇聘专职调解员为主,充分发挥“老叔公”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成立“老叔公”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室设在镇调解委和司法所,负责来访来电申请调解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责任单位:司法所

(二)强化治安防控,升级综治中心

永和镇综合情报指挥中心。投入专项经费,在永和派出所整合指挥调度室、视频监控室、情报研判室,建立综合情报指挥中心,优化内部运作机制,以实战实效为导向,加强对警情和信息资源的分析研判,更好地实现小案快侦、快破,实现“发案少、秩序好”。

责任单位:派出所

二、实施步骤

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要按照全市性示范项目的标准和要求,通过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分完善细化、组织实施、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完善细化阶段(5月-6月)。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创新工作项目思路办法,认真细化项目落实方案,研究提出具体目标、工作措施,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创新工作项目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月)。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实施和协调推动的.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强统筹研究,创新方法手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务求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际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系统梳理提炼项目创新中探索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总结,巩固提升,推动工作常态长效运作、

三、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负责,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是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注重宣传推广,积板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综治平安建设。按照阶段目标,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总结新进展、新做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同时加大和上级新闻媒体联系,扩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优势,多形式、多角度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提升我镇社会治理法治化创新水平。

三是加强督导考评。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工作项目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综治办将加强创新工作项目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适时通报进展情况、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创新工作项目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于12月底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送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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