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知远网

2025-04-14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冬季能源保供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1

为加快推进20xx年本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助力打好蓝天保卫战,现提出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科学选择技术路线,以“煤改电”为主,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20xx年10月31日前,完成450个农村地区村庄住户“煤改清洁能源”任务,同步完成450个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5.38万平方米籽种农业设施“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基本实现全市平原地区村庄住户“无煤化”。积极推进山区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制定延庆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规划。剩余尚未实施冬季清洁取暖改造的村庄,全部实施优质燃煤替代。

(二)进度安排。20xx年5月31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建设、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和优质燃煤招标等工作,完成20xx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评估(包括山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技术路线评估);9月30日前,完成“煤改清洁能源”所需电力、燃气配套设施建设,完成户内线路改造和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清洁能源取暖设备调试,以及优质燃煤配送和节能高效炉具安装工作。

二、相关支持政策

继续执行20xx年至20xx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确定的农村地区“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政策措施。

(一)对外部管网建设的支持政策

1.电网及线路改造。10KV以下、住户电表(含)之前的电网扩容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住户户内线路(即住户电表至取暖设备)的改造费用,由相关区政府制定具体补贴政策。

2.天然气管网改造。区域调压站(不含)或接气点至调压箱(含)段的燃气管线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调压箱到住户燃气表(含)之前段(即村内管线)的投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

(二)对清洁取暖设备的支持政策

实施“煤改电”项目的,可选择使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电加热水储能、太阳能加电辅、蓄能式电暖器等清洁能源取暖设备,改造方式可以选择单户改造或集中改造。对使用空气源热泵、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市财政按照采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市财政按照设备采购价格的1/3进行补贴。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限额为每户最高1.2万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少住户负担。

(三)对运行使用的支持政策

1.电价优惠及补贴政策。完成“煤改电”改造任务的村庄,住户在取暖季期间,当日20:00至次日8:00享受0.3元/度的低谷电价,同时市、区两级财政再各补贴0.1元/度,补贴用电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1万度。

2.天然气价格支持政策。调整农村地区市政管道天然气分户自采暖用户阶梯气量,并执行相应阶梯用气价格。其中第一阶梯为2500(含)立方米以下,第二阶梯为2500至3000(含)立方米,第三阶梯为3000立方米以上,阶梯气量按全年累计。将使用各类燃气分户自采暖的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纳入《北京市居民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暂行办法》适用范围,执行市政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同时,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天然气分户采暖给予每立方米0.38元补贴,补贴用气限额为每个采暖季每户820立方米。采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方式的`,高出市政管道天然气供气价格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每个取暖季每户最高1300元的标准进行气价补贴,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

(四)对实施“煤改清洁能源”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新建再生水(污水)余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新建深层地热供暖项目热源和一次管网,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既有燃煤、燃油供暖锅炉实施热泵系统改造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整村实施的“煤改地源热泵”项目,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

农村地区村庄住户、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燃气、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其中,采用空气源、地源、太阳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50%资金支持,采用燃气和电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采用市政管道天然气的,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气价标准。

(五)对太阳能热利用的主要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住户在自有住房、村集体在公用建筑上安装太阳能采暖设施的,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太阳能采暖系统建设投资给予30%资金支持,辅助热源(热泵、电、燃气等清洁能源)投资补助政策按现行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有关区要以村为单位,对农村地区住户和村集体实施太阳能取暖项目整体打包,以一个整体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立项。

(六)对村委会、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

农村地区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2万元,500户(含)以上的村庄补贴2.4万元,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执行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相关气价、电价政策。

(七)对农业设施的支持政策

需冬季取暖的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相关项目纳入本市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补贴范围,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其中,育种、育秧、育苗等籽种农业设施实施“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由市财政按照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的20%给予补贴,并享受一定的电价、气价补贴;农业设施外墙实施保温改造,由各区统筹使用农业改革发展资金给予补贴。

(八)对“减煤换煤”的奖励政策

市财政继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本年度通过“五个一批”方式实施“减煤换煤”工作的给予每吨200元的奖励,奖励资金由各区统筹使用,专项用于“减煤换煤”工作;尚未开展“煤改清洁能源”改造的农村地区住户,烟煤炉具更换为优质燃煤炉具,由市财政按照炉具购置价格的1/3进行补贴,每台最高补贴700元,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金额的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减轻住户负担。民政部门要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工作。

(九)对炊事用液化石油气下乡的支持政策

村镇配套的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建设费用全部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承担,新增液化石油气钢瓶及专用配送车辆购置费用等由供应企业承担。市财政按每瓶液化石油气(15kg装)25元、每年每户不超过8瓶的标准对农村地区村庄住户(享受平价气供应的除外)进行补贴。

(十)对节能保温改造和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的支持政策

市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出台政策,积极引导鼓励农户在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前先进行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另外,市财政对建设超低能耗农民住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针对山区极端气温低、基础设施差、供暖周期长、设备选型难等特点,稳妥有序开展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试点改造。要因地制宜、科学选定技术路线,加大多能联动技术装备的推广力度,确保能源安全供应和取暖效果;要稳步开展高海拔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市级部门要加大对相关工作支持力度,完善补助政策及奖励方式;有关区要出台山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积极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山区农村住户改得起、用得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由市新农办综合协调,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加大对各有关区的指导、督促、检查和考核。区政府是推进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研究制定本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区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狠抓工作落实

市政府与相关区政府签订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绩效考核。市、区政府要将支持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并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市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快办理“煤改清洁能源”相关工程审批手续。各有关区政府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时限,强化工作督导,积极协调相关工程建设涉及的拆迁、手续办理等工作,确保“煤改清洁能源”工程顺利实施。列入“煤改清洁能源”改造任务的村庄,同步做好农宅节能保温改造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和运行维护

各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区、镇、村职责分工,明确政府部门、企业和用户的权利和义务。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落实招标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选择供应企业。完善设备选定机制,加强科普宣传,做好设备产品展示,依法保障住户自主选择权利。健全质量管控机制,明确各类设备和优质燃煤的质量技术标准,加强质量检测和督导检查。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第三方评估,并通过市级“煤改清洁能源”监控平台,随时掌握工程进度、设备运行和维护服务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运行管护长效机制,加强后期运行维护服务;加大培训力度,使住户掌握设备正确使用方法和基本常识,确保安全正常使用。完善应急保障机制,确保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情况下农村地区村庄住户取暖。

(四)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加大对清洁取暖新技术新设备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良好氛围,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力量。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2

20xx年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预防和杜绝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空气能取暖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领导小组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曹山小学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取暖方式:

教务处采用电地暖,会议室和政教处采用空调,其他办公室和各班教室采用火炉,宿舍和两个学前班教室采用锅炉暖气集中取暖。

三、加强管理,预防为主

1、根据本校情况,提前做好冬季用电的计划,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

2、每天早上高年级的值日生提前把火炉点着,待烟放净后学生方可进入教室;低年级的班级要老师负责提前生好炉火。

3、领导、教师要加大检查力度,要经常检查各室,如果发现炉子、地炕有漏烟的现象,马上安排人员进行修理。

4、教室要经常通风,确保室内氧气充足,谨防窒息。

5、采用空调和电热,要严格按照技术监察部门的各项规定,做好空调和电热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既保证供暖质量有保证供暖安全。

6、各班要认真执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带班领导和值周教师对所有教室和取暖锅炉进行一次防火、防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放学时要做到班级检查一次,保证炉火熄灭人走。

8、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责,每天要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视制度,做好当天的防火、防盗和用电、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记录有带班领导签字后学校存档。

四、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一)、灭火行动小组

火灾初起时,立即切断电源,尽快到相应地点取下灭火器进行扑救。如发现现场人员需要救护,则应尽力想办法救人。

(二)、疏散引导组:

当火灾发生时,立即到自己岗位,组织指挥师生按预设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的撤离火灾现场。

(三)、通讯联络组

一旦发生火警,负责与疏散、救护各组联络,控制校园广播,调动有关人员到指定地点。应立即报警,先报119救火,再报110维持校门外秩序,根据人员受伤害情况报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救护安全组:

当火灾发生时,如有受伤和被困人员,应协助灭火组和消防人员采取救助措施,及时现场救护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五、预防措施

1、开展消防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消防知识进学校要求,通过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宣传消防知识和煤气中毒,把各项消防制度、管理网络图上墙。

2、加强学校消防硬件建设设置灭火器,配置ABC类干粉灭火器,学校重点部位配置灭火器。设立政教处为学校消防管理办公室。

3、经常巡查,排除隐患。对教室的电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电、用火安全情况经常进行巡查。

4、设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标志在校园内设置学校示意图,标明消防设施,水源和消防宣传标志。

六、应急措施

1、发生火灾时,由现场教师或学生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立即通知广播室,有广播室指挥相关人员立即行动,到达预定地点。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迅速到现场进行指挥。

①切断电源,广播告知。(稳定情绪第一、沉着冷静为要,防止引起全校惊恐。)

②呼叫119、110,并根据实际情况呼叫120,同时报宣和镇教育办公室和市教育局办公室。

③打开校门。

④灭火行动组到位,扑灭初起火源,关闭门窗,控制火势,为疏散争取更多时间。

⑤疏散引导组到位,疏散线路原则上按学生出操线路,特殊情况疏散组,可临时根据火灾发生的地点,做出果断的疏散线路决定,并加以引导。

2、撤离顺序:按发生火灾地点,所在班级同层优先原则,先撤离所在班级学生,后撤离同层次学生(离火源进的班级先撤),再其他层次,这样既确保重点,又便于扑救人员进出。如火灾发生课间,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级现场指挥撤离,其他教师按要求指挥。

七、有关要求

1、沉着冷静指挥。组织人员按分工合作,沉着冷静,指挥得当。各指挥疏散教师要识大体顾大局,严密控制下楼速度,以避免造成楼道挤压,防止学生因恐慌而跳楼情况发生,疏散组成员应最后撤离现场。

2、学生不得参与救火。学生疏散时必须服从教师安排。有序按计划快不撤离,不得参与救火。

3、稳定学生情绪。无论校园何处发生火灾,疏散人员都应撤到学校操场、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不得任意走动,更不得返回火灾区。班主任或指挥教师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并向指挥教师汇报学生情况。

4、扑灭初起火源。灭火行动组在火灾初起时,要就近起用灭火器,进行紧急扑救,尽最大努力扑灭初起火源或减弱火势,或关闭门窗控制火势蔓延,为学生疏散争取更多时间,在学生未完全撤离前又能确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离火灾现场。

5、确保通信联络。在火灾发生时,各组要确保通信联络,及时联系,把有关情况及时的报告总指挥。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3

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事关重大。为全面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和提升清洁取暖改造成果,努力实现“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可持续”的总体目标,促进我市清洁取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阳泉市冬季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同机制(以下简称“‘双保’协同机制”),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和协调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企业搞好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指挥部总协调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主任由市能源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人兼任。

二、“双保”协同机制组成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协同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双保”主体:国网阳泉供电公司、山西晋东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山西压缩天然气集团晋东公司、山西晋东新能液化天然气公司、华阳集团(阳煤集团)煤层气开发利用分公司、中石化阳泉市石油公司、山西建科天然气科技公司、平定县煤气公司、洁净煤定点供应企业、甲醇和生物质供应企业、建筑节能企业。

协同机制工作任务包括:交流、共享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有关信息资源和资料;制定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协调措施;监督检查清洁取暖保暖保供措施实施情况并定期通报;处置影响较大的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有关清洁取暖保暖保供工作任务。

协同机制设立五个专业办公室。电力、甲醇、洁净煤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能源局。燃气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热力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局。生物质保暖保供协同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兼任。

三、组织“双保”协同机制专业督查组

“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组织七个专业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并对相关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

第一组:电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二组:燃气“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三组:甲醇“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四组:生物质“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五组:热力“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六组:洁净煤“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第七组:房屋建筑“双保”专业组

组长单位:

成员单位:

专业督查组主要任务:检查政府、企业的合同签订、能源储备和应急准备情况;检查甲醇、生物质颗粒和洁净煤配送体系建设及运行情况;检查电力、燃气、热力管网运行保障情况;检查各级各单位保暖保供工作组织领导、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情况;检查能源价格执行和能源质量控制情况;检查清洁取暖运行费用安排和拨付情况;检查低收入群体保暖保供兜底措施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检查接访接诉处置情况和舆情应对情况;检查区域性、阶段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应对处置情况。

四、“双保”协同机制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每个月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协调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重点问题,部署重点工作。由总协调办公室召集,指挥部成员参加,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二)调度会议制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业调度会议,听取情况,分析形势,讨论问题,明确措施,督促落实。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成员单位参加。采暖季期间,可酌情增加会议次数,必要时,扩大至“双保”主体。

(三)专项督查制度。每年十月初至次年四月底为专项督查行动时期。期间,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联合督查、专项检查或重点抽查,每次行动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各专业办公室召集、有关成员单位参加,有关“双保”主体提供技术支持。

(四)信息发布制度。每月至少发布一期工作动态,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能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各成员单位、“双保”主体负责提供或推送。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应及时发布动态信息。

五、“双保”协同机制职责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补贴资金管理工作。

(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燃气“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协调燃气保供、能源价格政策落实,督促燃气储气设施建设和调峰能力建设。牵头组织燃气“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电力“双保”专项督查。

(三)市能源局: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和督促各专业办公室工作。负责电力、甲醇、洁净煤“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牵头组织电力、甲醇“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生物质、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四)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热力“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配合做好城燃企业“压非保民”工作。牵头组织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燃气“双保”专项督查。

(五)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生物质“双保”专业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农村清洁取暖相关政策宣传。负责督导农村地区散煤清理清零工作。牵头组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协调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本地加工。

(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洁净燃料生产销售企业的洁净燃料质量依法实施监督抽查。牵头组织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参与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房屋建筑保暖办公室日常工作,召集专业调度会议,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专业办公室(组)工作动态。负责指导推进建筑能效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参与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压非保民”工作。参与燃气、热力“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九)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清洁取暖甲醇、生物质燃料和洁净煤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参与甲醇、生物质“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新(改、扩)建甲醇燃料储库项目的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一)市生态环境局:参与洁净煤“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二)民政局:负责协调低收入群体“双保”工作。参与房屋建筑“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甲醇、生物质燃料、洁净煤运输通道管控工作。参与甲醇“双保”专项督查行动。

(十四)县区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清洁取暖“双保”工作,配合市“双保”协同机制各专业督查组,搞好本区域、本专业督查工作。

(十五)“双保”主体:签订能源、燃料采购长期合同;制定并落实“双保”工作方案和专项应急预案;保障电力、燃气、煤气的线路、管网正常;保证能源、燃料供应的充足、稳定、安全;燃料供应企业要建成2—3小时配送网络,确保采暖季群众取暖需要。

六、有关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全市“一盘棋”思想,坚决服从“双保”协同机制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指挥,积极响应,同步推进,确保各项工作部署的高效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树立“民呼我为,保供有我”的.担当精神,时刻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立足民生,履职尽责,努力完成“双保”任务,确保群众清洁取暖、温暖过冬。

(三)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舆情和群众诉求,落实首接责任制,热情接待,耐心接访,主动下沉,主动靠前,妥善解决矛盾问题,及时回应各方关注,做到有落实、有回音。

(四)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制定极端天气、极端情况专门应急预案,完善处突机制,组建应急队伍,落实能源、燃料储备,积极预防、稳妥处置阶段性、区域性、突发性减供停供事件。

(五)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阳泉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阳泉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阳政安〔20xx〕12号)确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安全监管,确保全市清洁取暖运行的安全稳定。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4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

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

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

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

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国网总部、省市公司关于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防范电网事故发生,确保电网在冬峰中安全可靠运行,切实做好低温冰冻雨雪灾害天气应急响应工作,现就20xx年电网设备迎峰度冬保供电灾害应急应对工作方案安排如下,请各相关部室、中心供电所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标任务

为保障公司供电区域内电网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用户满意度,确保迎峰度冬期间“七不发生”(不发生倒塔断线;不发生重要及密集输电通道线路停运;不发生“三跨”区段等重要用户供电设备故障引起的公共事件;不发生变配电设备人员责任性跳闸;不发生配变烧损;不发生人员抢修服务不规范责任性投诉;发生过冰灾的线路不再发生同类型的故障),按期完成电网迎峰度冬保供电灾害应急应对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用电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组织

(一)成立公司保供电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运维检修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营销部、发展建设部、办公室、安质部、党群工作部、阳光公司、莱特集团固镇分公司、各中心供电所。

(二)工作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运检部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工作组职责

负责新设备投运、基建、技改、修理、维护、消缺、抢修、物资调配、人力支持等协调工作;负责编制《20xx年电网设备迎峰度冬保供电灾害应急应对工作方案》;负责落实保电方案中各项专项方案措施落实工作;负责提供保供电工作信息;负责完成各项事务的`沟通联系工作。

三、重点开展工作

(一)开展输配网设备运维和隐患治理工作

1.开展迎峰度冬保供电灾害应急应对“清障消缺”专项行动。运检部输配电工区组织从20xx年1月至2020年10月,开展城乡配网冬季线路通道“清障消缺”专项行动,要全方位排查治理高低压线路通道内的树竹障、广告牌、彩钢瓦(石棉瓦)等隐患,春节前完成对所有危及输配电线路运行的树竹障清理工作及限期整改隐患告知书下发工作。针对去年遗留问题线路、频停线路,输配电工区应下发线路隐患排查报告,责任到所,责任到人,督促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开展客户侧资产(分线、分界开关、跌落熔断器、配变)隐患排查工作,下发限期整改隐患告知书,督促用户消除存在隐患。

2.开展防线路、配变重过载和防配变烧损专项工作。提前完成线径增粗、配变增容、负荷切割等工作。各中心供电所对所属设备开展1次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分析,针对可能存在重过载及低电压台区上报整改计划。运检部明确专人每日登陆配网运维管控模块、电网生产实时管控系统、配变监测管控平台等在线监测手段,每日通报重过载、低电压台区,跟踪治理台区重过载、低电压问题。

3.开展防倒杆断线专项治理。输配电专业以水泥杆及拉线加固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架空线路的杆基和拉线基础松动、导线断股、绑扎线脱落、横担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和隐患,尤其对“三跨”、大档距输配电线路、对地距离不足的配电线路等架空线路开展逐档核实排查,12月31日前要全面完成低压配网“三跨”治理。

4.开展防小动物措施专项补强行动。全面检查输配电设备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充足可靠,确保设备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开关柜、保护屏内电缆孔洞、开闭所、箱式变电站、配电房的门、窗、排风口、电缆管孔及桥架出入口、JP柜电缆电缆口、低压电缆分支箱底部封堵完好,电缆盖板要严密,无小动物活动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清理。定期检查户外设备构架、铁塔、柱上开关、柱上熔断器、柱上避雷器、线路反弓处等区域有无鸟类筑巢,及时安装驱鸟器。

5.开展重点场所供电隐患排查和消缺工作。营销部从即日起安排对县城火车站、汽车站、电视台、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共区域开展用电隐患排查工作,对于发现隐患立即督促客户消缺。

6.开展配网负面清单治理“回头看”工作。运检部组织梳理2020年以来频跳线路、频停配变、重复报修、重复投诉、重过载及低电压负面清单,立即开展负面清单整改工作。

7.输电专业做好输电线路防舞治理工作。输电专业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当出现舞动易发的天气时,应及时安排运行人员对重要线路进行现场监测,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防止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并对防舞效果进行评估。

8.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工作。从即日起,各中心供电所要结合国家能源局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巩固阶段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开展优质服务提升工作。要提高主动服务意识,对前期多次拨打95598客户及有诉求客户进行回访,与用户建立联系渠道,做到用电信息传递通畅。值班电话接听要做到解释到位,服务到位,对重点用户要耐心解释。规范一线服务人员服务方式,加强现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短板,换位思考、文明抢修。做好用户用电的解释与沟通工作,提高用户用电满意度。

(二)开展变电设备运维和隐患治理工作

开展防小动物措施专项补强行动。全面检查变电站防小动物措施是否充足可靠,确保设备室、电缆夹层、电缆竖井、开关柜、保护屏内电缆孔洞、开闭所、箱式变电站、配电房的门、窗、排风口、电缆管孔及桥架出入口封堵完好,电缆盖板要严密,活动、不牢固的盖板及时维修,无小动物活动迹象,发现异常应及时清理。定期检查户外设备构架、干式电抗器夹层、电容器塔等区域有无鸟类筑巢、有无影响设备运行、人员安全的蜂巢。

(三)强化工作组织

1.建立工作例会机制。公司保供电领导小组应提前召开办公会专题研究20xx年迎峰度冬保供电灾害应急应对事宜,确定保供电项目具体实施进度及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农网工程项目进度及排查发现隐患、缺陷消除工作。

2.强化各级责任落实。采取领导班子分片、中层干部包所、所班子包线、一线员工包台区的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级保供电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分片包点制度,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实施主体,落实责任人,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和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做好迎峰度冬期间应急抢修工作

实行领导带班制度。各级班子到岗到位,从严要求各单位值班纪律,提前配足配齐值班人员和力量。故障抢修严格执行“故障报修接单联系和复电复询制度”,确保故障抢修“不过夜”、线路故障快速查找、快速转供,严肃“首到负责制”、“首问负责制”。加大配变、导线等物资储备,确保发生因设备故障停电时,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电。力争实现客户“零投诉”。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6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散煤清零项目工作目标的实现,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晋中市精准对标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总体部署,积极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清洁取暖工作要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振兴、农村能源发展有机结合,在巩固好建成区、禁煤区、中心城镇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基础上逐步向平原和偏远地区逐步转移,努力实现散煤清零目标。坚决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充分利用清洁能源,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以保障全市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全面改善我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好转,提升人民福祉。

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和目标: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优化补齐短板弱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可持续稳定运营,防止出现散煤复燃。以平原地区改造为重点逐步向山区延伸,积极推进以集中供热方式为主,以煤改电为辅的清洁取暖方式,逐步扩大清洁供暖覆盖面积,平原区域清洁取暖率力争达到90%以上,确保20xx—20xx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力争退出全省后十位。

三、改造范围及方式

为扎实推进山西中部城市群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按照“以热电联产、工业余热、分布式集中供热为主,煤改电为辅”的思路,依托现有的热源能力,20xx年全面完成7个乡镇、53个村,约20951户、212.02万平方米的清洁取暖改造任务。

(一)集中供热改造方面

集中供热改造涉及4个乡镇,共34个村(含小区)、16242户、163.98万平方米。

1.义安镇:利用安泰集团工业余热,改造义安村、那村、降家寨、洪相村、席村共计5个村、4078户、40.78万平方米。利用崇光电厂热源,改造沙堡村、东大期村、西大期村、孙家寨村、北辛武村、孟王堡村、田岳堡村、董村、霍村、孟村、孟村湾村、南盐场村、北盐场村共计13个村、7650户、76.5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安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安泰集团、崇光电厂、华炎公司。

2.连福镇:利用茂胜焦化厂二期工业余热,改造化家窑村、东刘屯村、北坡村、上西埜村、连福村、东狐村、西湖龙村、沙堡庄村、西狐村、里屯村、夏庄头村、张良村、甘草岭小区共计13个村(含小区)、3407户、32.39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连福镇、市住建局、市同城供热公司、茂胜公司、昌盛公司。

3.义棠镇:利用供热公司热源,改造南村、北村共计2个村、641户、7.9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义棠镇、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集中供热改造,涉及高层住宅楼5栋,住户426户、商铺40套,建筑面积6.3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宋古乡、市住建局、市集中供热公司。

5.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涉及住宅、商铺、零散户共33个片区,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市集中供热公司。

6.老旧小区管网改造,涉及运安利宿舍、百货公司宿舍及平房、城关信用社住户、东大街农行宿舍、工会小区、中行宿舍、晋元农机宿舍、水泵厂宿舍、洪山灌区、凿井队宿舍、广电宿舍共11个片区,建筑面积10.1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涉及街道办事处、市集中供热公司。

(二)煤改电方面

煤改电改造涉及5个乡镇,共16个村、4048户、41.96万平方米。

1.宋古乡:下站村185户、2.46万平方米。

2.绵山镇:西靳屯村、城寺村、东河底村、西河底村共计4个村、1005户、9.85万平方米。

3.义棠镇:义棠村、师屯南村、师屯北村、西刘屯村、温家沟村、汪沟村共计6个村、1457户、16.89万平方米。

4.洪山镇:洪山村、磨沟村、朱家庄村共计3个村、1293户、12.18万平方米。

5.连福镇:后崖头村、刘家山村共计2个村、108户、0.58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三)煤改气方面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0.7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张兰镇、市煤改气办、中燃公司。

(四)太阳能跨季节土壤蓄热供暖方面

继续完善绵山镇董家庄40户、约0.4万平方米跨季节土壤蓄热取暖。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能源局。

(五)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方面

继续推进国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工业余热利用,为绵山镇靳凌村(保和、河村)553户、约4.98万平方米集中供热。

责任单位:绵山镇、市住建局、国泰绿色能源公司。

四、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

1.散煤片区用户并网工程费用。按照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执行,对供热公司给予补贴,其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内(含)的,由市财政按照1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供热公司不得再向居民收取任何费用;建筑面积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积,市财政不再补贴。

2.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费用。供热公司负责铺设一次网、二次网及换热站。汾矿集团区域热源替代,市财政按照3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三供一业未改造小区,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3.老旧小区管网改造费用。供热公司负责庭院管网和建筑内部公共区域管网改造,市财政按照4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4.宋古乡李家堡小区,因工程量较大等特殊情况,市财政按照9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进行补贴。

5.城内分散小区需分户改造的,市财政按照20元/平方米标准对建筑面积75%进行补贴。

6.具备集中供热条件,企业或镇村自行组织实施的集中供热工程,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后,参照第1款补贴标准执行。

(二)煤改电

1.电网改造工程费用:煤改电改造工程配套线路改造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户内线路改造和取暖设备费用:居民户内改造以户为单元改造、由市财政补贴。居民户内取暖设备安装和配套线路改造,由中标设备生产企业(含其授权单位)实施,改造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和居民共同承担。

采用空气源热泵取暖改造的居民,按照设备安装的型号与数量收费,空气源热泵根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按1千瓦供应30平方米取暖的标准配置。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根据实际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150—200平方米(含)的,超过15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8:2比例,核算超出部分居民承担费用;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以上的,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采用对流式电暖器等设备改造的居民,根据其实际改造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电暖器按照居民住宅建筑面积0.1千瓦/平方米(额定功率)标准配置,配置总额定功率上限为“按照实际面积计算总功率±0.5千瓦”,每户配置总额定功率最高为15千瓦。

采用集中式煤改电改造的居民,收费标准按照不超200元/平方米标准执行。居民住宅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含)以内的,设备安装费用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居民承担费用;超过200平方米的设备安装费用,由居民承担,市财政不再补贴。

3.取暖耗电费用:对经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后的居民取暖用电执行用电量计价政策,居民取暖用电不区分峰谷时段,按采暖季计量,一个采暖季总用电量在13000千瓦时以内(含)的,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超出部分用电价格按0.5070元/千瓦时执行,由居民承担。集中式煤改电采用峰谷电价(早8点至晚8点,用电价格为0.5070元/千瓦时执行;晚8点至次日早8点,用电价格为0.2862元/千瓦时),电费政策依据省发改委价格政策确定。

4.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实行“居民申报、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市能源局统一实施、财政监管、审计跟踪、安全监理”的监管体系。居民承担改造费用,按街道办事处(乡镇)协调,企业收取,市能源局统一审核、汇总、结算的程序,市财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审核批准的补贴金额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拨付。

5.以上补贴政策只限于市政府确定为煤改电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用户,营利性生产、经营场所改造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全市煤改电商住一体的建筑,150平方米(含)以内的,按照居民、政府2:8比例核算住户承担费用;超出15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由住户自行承担。取暖电费参照煤改电居民用电标准补贴。行政事业单位、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实施清洁取暖改造的`补贴政策另行制定。

(三)煤改气

1.气价补贴政策

(1)管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00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61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00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2)LNG点供区域

煤改气取暖用户每个采暖季用气量在2000立方米(含)以内的气价为2.85元/立方米,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购气价,差额部分由市财政进行补贴;超过2000立方米的部分,居民按照市场价购气。

(3)天然气锅炉供热居民用户

每户平均用气量在1400立方米以内的,居民享受1元/立方米的优惠用气价;平均用气量超过1400立方米的部分,用户按市场价购气。

2.工程建设补贴

张兰镇沟底村煤改气取暖改造68户,市财政按照6800元/户标准进行补贴。

五、责任机制

构建组织有力、协调顺畅、分工明确、上下联动的工作落实机制,因地制宜实施清洁取暖改造、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冬季清洁取暖。

(一)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督促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清洁取暖工作。

(二)涉及乡镇人民政府

1.负责建立辖区内住户清洁取暖台账,确定辖区内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取暖住户户数、供热面积;以村(居)民委员会为主体与相关公司签订改造协议,并负责辖区内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用居民应承担部分的收取、缴纳工作。

2.负责辖区内居民住户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的组织实施。

3.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做好辖区内居民清洁取暖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管控已完成清洁取暖替代的住户再使用散煤取暖;坚决落实“一清二拆”,即“清存煤,拆锅炉,拆煤灶”;对煤炭经营企业向辖区居民销售劣质散煤的行为,一经发现及时移送市能源局根据权属依法查处。

(三)市住建局

1.市住建局负责制定集中供热工程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加快换热站、供热管网工程进度,督促完成热电联产、区域锅炉等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2.负责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3.督促昆仑燃气、中燃公司加强气源保障。

(四)市工信局

1.负责制定全市利用工业余热供热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工矿企业工业余热利用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等工作。

(五)市能源局

1.负责制定“煤改电”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电”的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电网配套、工程推进、工作统计等工作。

3.负责洗煤行业监管,严禁洗煤企业向居民销售劣质散煤,负责全市煤炭行业煤炭销售监管工作。

4.负责巡查取缔劣质散煤销售点。

(六)市发改局

1.做好气源保障储备。

2.负责煤改气补贴政策和气价的确定。

(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

1.负责充分利用环保智慧平台,提供环保技术支持,实施空气质量状况监控,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采取相应措施的建议。

2.牵头抓好燃煤锅炉取缔和升级改造工作。

3.牵头对煤改气工程进行户数认定。

(八)市煤改气办

1.负责制定煤改气清洁取暖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煤改气政策落实、综合协调、管网配套、工程推进、挂表通气、进展统计等工作。

(九)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南北河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南北河沿以西“禁燃区”范围内临街商铺使用散煤、蜂窝煤开展集中清理整治,逐店逐铺进行排查整治,坚决取缔小燃煤炉、蜂窝煤炉,要求使用清洁能源替代。特殊地段由市市场监管局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组织清理整治。

(十一)市公安局

负责严厉打击涉煤领域违法犯罪案件,配合各乡镇、各相关职能单位对劣质煤销售、运输等行为进行整治,对涉及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违法行为和阻碍执法单位行使职务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十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1.负责严格管控劣质煤运输车辆,在主干路设置路卡,对运输散煤、蜂窝煤等劣质煤的车辆进行查扣。

2.负责在全市出入境路口、重点路段实施固定和流动治理检查,加强对散煤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散煤进入销售流通环节。

(十三)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

1.负责加大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2.负责落实省、晋中市煤改电电价优惠政策。

3.负责做好煤改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和设备维修保障工作。

(十四)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改造工程市财政补贴资金和工作经费。

各行业主管部门及牵头部门要加大各项工程建设期间及后期运行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工程建设及运行的安全稳定。

六、保障措施

根据山西省清洁取暖办公室下发的《冬季清洁取暖保障工作落实机制》要求和我市实际,落实好保障措施。

(一)细化落实调度机制。市清洁取暖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晋中市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日常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工作;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清洁取暖工作主体责任,按期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目标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二)建立台账管理模式。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情况、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建立新增清洁取暖改造的市、乡镇、村、企业和居民用户五级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三)有序组织全力推进。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合理选择清洁取暖散煤清零改造路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协调解决清洁取暖改造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创造良好施工条件,确保按期完成工程改造任务,在采暖季前,具备通热通气通电等使用条件。

(四)督导检查确保运行。采暖季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调研督导,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督促企业对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等取暖设施进行检点,检验各类清洁取暖设施设备是否完好、运行是否正常、用量是否充足,确保群众按时顺利用暖。

(五)保障能源稳定供应。市发改局要切实保障取暖季气源,昆仑燃气、中燃公司要严格落实气源合同,严格按计划、有步骤地提供气源;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要加大清洁取暖配电电网改造力度,加强电力供应调配,适时启动“压非保民”,足额、及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六)优化取暖补贴政策。完善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优化资金配套政策,确保不同路径清洁取暖运行成本相近,让广大人民群众用得起、用得放心。

(七)培育运营管理主体。以市域或乡镇为单位,依托合法燃气企业和热力供应企业,公开、公平选择清洁取暖运行管理主体,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运营模式,开展特许经营和合同能源管理。

(八)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各职能部门要在扎实做好清洁取暖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清洁取暖舆情响应,遇有清洁取暖相关舆情时,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按照舆情分级管控原则,迅速、积极回应媒体报道,防范负面影响持续扩大,严格措施落实。

冬季能源保供方案 篇7

煤炭和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事关国计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20xx年供暖季全省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会议精神,防止因自然灾害、极端天气、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建立健全我市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保障机制,提高应对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处置能力,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经济平稳增长,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活为目标,以保供应、保安全、稳价格为主线,积极应对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张状况,凝聚各方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采取各种必要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工作攻坚战,坚决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煤炭和天然气迎峰保供任务,为全省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集中决策。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决策,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开展保供处置工作。

(二)政企协同,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煤炭储备、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资源共享,共同做好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三)健全机制,快速反应。建立健全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事件应急快速反应机制,确保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四)保障民生,科学应对。优先保障关系国计民生的煤炭和天然气供应与需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科学民主决策,提高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能力。

三、工作目标

立足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供需现状,统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资源,实现煤炭和天然气供需总量平衡,满足全市生产生活用煤用气需求,确保全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四、组织领导

成立葫芦岛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保供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集中决策、协调指挥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市保供领导小组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葫芦岛海关、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

市保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统筹领导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

五、职责分工

(一)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与协调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对外新闻发布、报道工作。

(二)市委网信办。负责互联网新闻信息的监管,协调指导网上舆论引导工作。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突发事件的统筹协调工作,及时向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省级应急煤炭储备调拨;负责打击哄抬煤价、气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工业企业煤炭和天然气供应紧缺时的“压非保民”实施方案;负责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组织电网企业根据调控指标,编制本地区有序用电方案。

(五)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保供状态下的相关费用支出,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保障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收集汇总城市民生用气和供暖企业用煤供需信息,督促城市燃气企业和供暖企业落实不少于3天和15天的气、煤储备量;制定20xx—20xx年冬季供气(暖)企业保供实施方案。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煤炭与天然气紧缺状态下专项车辆运力的'保障、协调。

(八)市商务局。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建立进口稳控机制,调控市场供应链。

(九)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煤炭和天然气及其替代能源的质量监管。

(十)葫芦岛海关。负责确保我市进口煤炭顺利通关。

(十一)煤炭储备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企业。负责制定公司内部的保生产、稳供应专项实施方案;提出煤炭和天然气紧缺状态下的产供需平衡应对措施;加强企业内部安保工作,维护煤炭和天然气生产设施的安全;加快储蓄能力提升进度,增加冬季煤炭和天然气供应资源安排。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保供领导小组对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相应责任。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全面落实属地责任、民生责任、政治责任,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保供领导小组对本地区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组织领导责任。全市用煤用气企业对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负主体责任。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全市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例会制度。根据煤炭和天然气供需变化,不定期召开例会,研究解决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煤炭和天然气产运需监测机制。市保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煤炭库存情况,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存耗煤、气情况,铁路和公路煤炭、天然气调入调出情况加强监测,并将监测信息及时报告市保供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监测工作。三是建立煤炭、天然气保供联动机制。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及用煤、用气重点企业也要制定实施方案,实现紧密衔接、上下联动,有效应对煤炭和天然气紧缺事件,保障煤炭和天然气供应。

(三)强化督查问责。在煤炭、天然气迎峰保供期间,市保供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煤炭和天然气保供工作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发电供热及其他重点用煤、用气企业煤炭、天然气保供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解、措施落实、保供效果等情况。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