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知远网

2025-04-15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1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xx]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三、检查内容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四、时间安排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2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和《山西省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空气质量巩固提升20xx年行动计划》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错峰生产范围

对钢铁、焦化、有色(氧化铝)、铸造、化工(煤制氮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实施秋冬季错峰生产。

二、基本原则

1.统筹保障安全。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开展错峰生产。

2.统筹保障民生。全面落实“六保”工作,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优化错峰生产措施;对保障民生的其它类企业,按照保障需求开展错峰生产。

3.统筹稳增长。对满足环保排放要求且污染物排放总量小、对稳增长、稳就业、稳外贸等影响大的生产企业,可适度减少错峰。

4.统筹应急管控。参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错峰生产计划安排要优先满足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基本要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做好衔接。错峰企业在秋冬季期间(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执行错峰生产措施,在预警管控期间要严格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

三、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错峰生产方式

错峰生产方式以停止生产线或主要生产工序(设备)为主,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采取轮开轮停方式实施,对不可中断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采取整个秋冬季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实施。各县(区、市)错峰生产可采取轮开轮停方式或调整生产负荷方式安排并具体组织实施,结合本辖区实际,因地制宜,因行业、因企施策。

五、错峰生产差异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确定的环保绩效分级、绿色工厂评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况,实施差异化管控。

(一)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涉气企业实施错峰停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错峰停产;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实施最严格的限产措施(不低于红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秋冬季结束后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或解除限产。

(二)被评定为B级、B-级、C级、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对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实施轮开轮停,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减排比例确定停产天数(铸造C级企业按照不少于90天实施停产),生产期间如遇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严格执行应急减排;对不可中断工序行业企业秋冬季期间按照不低于橙色预警措施进行生产调控。

(三)被评定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工信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以及焦化、水泥企业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并备案公示的企业可豁免错峰生产。

(四)充分考虑民生保障,对城市供热、供气的企业,根据供热、供气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错峰生产措施。按照发改经贸〔20xx〕1351号文件,允许A、B级化肥生产企业在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期间自主减排。

(五)错峰生产期间,针对重点涉气行业如出台更严格的管控措施要从严执行。水泥熟料企业错峰生产时间和要求按照《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业秋冬季错峰生产指导意见》(晋工信原材料字〔20xx〕128号)执行。

六、工作措施

(一)制定地方方案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联合制定本行政区错峰生产方案,明确错峰企业名单,确保清单可操作、可核查。各县(区、市)错峰生产方案及清单于10月29日前分别报至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并在媒体上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媒体和同行的'监督,确保错峰生产公平、公正、公开。各县(区、市)可根据民生保障等情况按照原则适度调整错峰生产名单和错峰生产措施。

(二)加强督导检查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巡查检查,严查不执行错峰生产要求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工信部门要按照行业管理职责,建立错峰生产工作调度制度(自20xx年11月起,每月4日前各县(区、市)报送上月错峰生产工作落实情况),掌握行业内重点企业错峰生产动态,对行政区内错峰生产执行情况进行督促督导,及时协调解决企业错峰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工作指导

各县(区、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分局要对参与错峰生产企业开展指导,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实效。

(四)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各县(区、市)要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统筹做好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信息发布、宣传报道、舆情引导等工作,避免引发不安定因素。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3

20xx年,是我公司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重新制定公司安全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健康、不破坏环境”即:在劳动作业过程中,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健康、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人身体上没有疾病,在心理上保持一种完好的状态;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力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因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因素间相互形成的生态关系的组合。

(1)1月份,将重新调整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2)1月份,公司与各部门、部门与员工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创建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

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三级标准化达标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四、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保卫科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2)继续加强检维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八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严格日常巡回检查制度。

(6)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五、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作业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xx年,公司要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做好记录。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4月份,举办公司第十四届消防运动会。

(2)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3)10月份公司将组织多个部门进行联合大检查。

六、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检测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xx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加油站现场噪声、汽油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山西省和晋中市统一部署,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确保缓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污染程度,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产生的影响,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晋中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行动方案》(市工信产发〔20xx〕79号)工作要求,结合《介休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介政办发〔20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错峰生产作为主攻方向,把重污染天气妥善应对作为重要突破口,严格执法监管,强化督察问责,全面实施攻坚行动,动员全民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颗粒物(PM2.5)浓度,围绕工业大气污染重点领域,坚持问题导向,实行差异化管理,科学精确实施错峰生产工作,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二、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错峰生产范围

钢铁、焦化、水泥、耐火材料、砖瓦窑、石灰窑、陶瓷行业企业。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介休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正茂兼任。负责协调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部署;组织错峰生产工作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对全市错峰生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同时响应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防治联防联控;做好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承担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完善工作措施,协调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具体工作,督导工作人员履职尽责;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报告工作小结。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市钢铁、水泥、焦化砖瓦窑、石灰窑、耐火材料、陶瓷行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和监管。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错峰运输工作。

3、国网介休市供电公司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过程中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对限产、停产企业实施限电、断电措施。按照领导组要求,提供被列入错峰生产清单内企业的每月用电量情况。

4、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负责按照《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部署,制定和更新应急减排措施、应急减排清单,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对未达到环保治理要求、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和未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的相关企业实施停产治理等措施。

5、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编制本部门工业企业专项错峰生产方案;配合领导组完善和细化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督导检查工业企业按照错峰生产方案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对企业错峰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做好错峰生产各环节的工作记录和台账,秋冬季期间每月5日前,将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领导组办公室。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错峰生产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根据晋中市大气办《关于做好20xx年工业污染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和“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更新完善“一厂一策”实施方案中错峰生产部分:制定错峰生产方案,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纳入错峰生产范围的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计划的调整。

(二)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含项目清单),充分运用晋中市工业企业差异化管理评估结果,按照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对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分类管理,把治理污染与促进绿色文明生产、运输结合起来,体现差异化,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按照企业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管控,制定各单位20xx—20xx年秋冬季错峰生产行动专项方案,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市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领导组办公室。错峰生产方案要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并明确具体的错峰生产措施,确保可操作、可核查。错峰生产清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未经备案或擅自调整的,按未落实错峰生产处理。

市交通运输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错峰运输方案,督导检查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

(三)秋冬季重点工业企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未完成年度环保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包括无组织排放治理),20xx年10月1日起,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介休分局予以停产治理。

(四)以下企业不予限产:一是被列入工信部绿色工厂示范的;二是污染物排放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没有超低排放标准的行业,污染物排放低于行业特别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运输采用铁路运输或其他清洁运输方式的。

(五)钢铁、建材、焦化等高排放行业达到相应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要求的企业,采暖季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属于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企业,限产2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类的企业,限产3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生产设施,限产40%,其中,位于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限产50%,不影响生产安全的情况下,可采取停产错峰。

(六)20xx年10月1日前实际生产负荷已低于上述错峰生产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进出厂区大宗物料公路运输量不增加的原则,核定错峰生产负荷。

(七)领导组各成员单位可根据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提高错峰生产比例。对承担供气、供热等民生任务的企业,根据供气、供热能力确定限产比例,以热定产方案由领导组批准后实施。国家和山西省、晋中市关于错峰生产有更严格要求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错峰生产限产比例影响到生产安全的,由企业确定安全生产负荷,提供相关报告佐证材料,经市政府同意后统一上报晋中市政府。

(九)加强错峰生产执行情况检查,发现不满足豁免条件的企业,应及时从错峰生产豁免清单中剔除。

(十)执行错峰生产时,可以实施停产错峰的企业,限产比例按照停产天数折算,在制定错峰生产清单、“一厂一策”时进行报备,停产时间不得更改。行业集群企业可以釆取轮停的方式进行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时,不在停产时间企业按照预警等级执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和错峰运输措施。

(十一)对于拒不配合执行错峰生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重点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1、钢铁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烧结机达到超低排放,完成无组织超低改造的企业限产40%。

2、焦化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特别排放限值且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任务,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 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限制类限产40%。

实现达标排放但未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焦化企业实施停产。

对承担供气、供热任务的'焦化企业,在达到当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按要求制定以热定产方案。在满足保障任务的同时,根据其承担的协同处置量和供暖面积等参数,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科学制定减排措施。涉及居民供暖的焦化企业,应提前做好热源替代方案或优先实施“气代煤、电代煤”,确保温暖过冬。难以替代的,逐一核算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热定产”。

3、砖瓦窑行业治理设施使用湿电除尘和脱硫,安装高精在线监控设施且验收后稳定达标2个月以上,颗粒物和二氧化硫分别稳定达10和35毫克/立方米。产业政策鼓励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2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允许类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以在线监测数据计)。使用纯煤矸石、仿古砖、加气块的生产线不错峰。

4、水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粉磨站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使用清洁能源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 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5、化工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特别限值,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涉及安全生产负荷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告,由领导组上报市政府,批准后方可执行(大化工不参加错峰生产)。

6、耐火材料行业符合在线监控要求且污染物达氮氧化物30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200毫克/立方米、颗粒物30毫克/立方米且使用清洁能源的,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30%,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限产40%。

7、石灰窑、铝矶土等建筑材料制造达到环保治理要求的,生产设施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30%,允许类限产40%, 限制类限产50%;生产设施不在建成区及周边10公里范围内的企业,产业政策鼓励类限产20%,允许类限产30%, 限制类限产40%。

(二)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运输

对钢铁、电力、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原则上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柴油货车进出厂区和国四及以下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进出厂区(其中错峰运输清单中备案的保民生和保安全车辆除外,特种车辆和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橙色及以上预警期间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重点用车企业要安装管控运输车辆的门禁和视频监控系统,监控数据至少保存1年以上。错峰运输要密切结合《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标准明确精准施策

本方案管理范围只限于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清单内的行业企业,内容只限于秋冬季期间错峰生产、错峰运输工作,其他事项以《介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为准。各企业是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责任,严格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确保治理工程按期建成并稳定运行。领导组各成员单位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维护企业产品质量、尊重工艺流程,制定科学性、可操作性高的方案。

(二)加强舆情引导和宣传教育

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制定专项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切实做好采暖季错峰生产宣传报道和舆情监督工作。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5

为实现我矿20xx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的工作目标,特制定“一通三防”标准化达标运行工作方案。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化运行阶段及目标任务

第一阶段:6月1日—7月30日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二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齐全;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二级标准化要求(风门等通风设施完好,风筒吊挂平直编号管理,井下巷道定期防尘洒水冲洗巷道,防灭火器材齐全,按要求安装各类监控设施)

第二阶段:8月1日—年底

工作目标:“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一级

工作任务:

1、“一通三防”各项图纸、方案措施、记录台帐做到进一步完善,符合一级标准化检查要求;

2、井下通防设施安装按照矿每月生产计划任务,制订本部门工作计划落实完成(风门等通风设施的安装数量、位置、连锁、质量等符合一级标准化要求);

3、井下“一通三防”现场动态管理达到一级标准化要求。

二、成立“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组

组长:刘建明

副组长:王志勇、李玉伟、任宏、杨卫东

成员:通防部全体成员

三、具体分工

1、通风技术组

组长:任宏、杨卫东

成员:杨仁瑞、王鸿俊、马海涛、杨晓泰、张瑶玉、任志勇

任宏、任志勇主要负责有关“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规章制度的'完善

杨卫冬负责职业卫生全部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杨仁瑞、马海涛主要负责全矿井测风、填写牌板、台账、记录、报表以及井下通防设施检查等;

王鸿俊、杨晓泰、张瑶玉负责完善安全监测监控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负责监测监控日常资料的整理填报工作以及井下各类传感器、束管监测系统等日常维护;

张瑶玉负责各专业信息平台填报汇总

各项工作责任到人,但也要相互配合,切合实际认真完成各自工作。

2、监控组

组长:宋春胜

成员:张清海、张卫平、黄帅、刘强、李小鹏、王建贵

由宋春胜带领监控组全部人员,按照煤矿安全监控标准规范(AQ1029-2007)安装各类传感器并定期校验,对井下各地点安装的监控设施标准化负责

负责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负责井下各地点自动喷雾装置的安装和日常的维护。

3、瓦斯组

组长:曹旭峰、王永生、荆俏

成员:王永亮、张琪、魏国冬、张勇文、晋明权、张起富、梁太武、卢建文、武志生、武海涛、郝晓东、吴斌、郭森

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认真检查各地点瓦斯、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检测和汇报制度。

负责本区域通风设施、防尘设施、隔爆设施运行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4、通风组

组长:郝培信

成员:刘恩泉、任青海、胡灵荣、陈鹏、刘志元、马金玺

负责井下各地点通风设施的安装和砌筑,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作业。

以上分工责任到人目标明确,每人严格按照分工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如有工作需要,各组相互协调共同完成。努力达到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矿井。

一厂一策错峰生产方案 篇6

为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xx〕73号)文件要求,现将永宁县部分重点工业行业20xx-20xx年冬春季开展错峰生产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错峰生产时间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错峰生产重点行业及企业

(一)建材(水泥)行业。全县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含电石渣水泥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瀛海天琛建材有限公司、宁夏建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二)其他行业。火电(自备电厂)等其他行业企业。

主要涉及企业:宁夏伊品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

三、主要任务

(一)在错峰生产期间建材(水泥)行业水泥窑、粉磨站等主要生产设备必须停产处置,不得提前生产,以实际行动支持节能减排和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错峰生产期间,要按照《水泥企业产品质量管理规程》要求,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治原料、生料、熟料、成品水泥露天存放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

(二)火电(自备电厂)及其他重点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县将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实施限负荷生产。限制负荷标准为10月22日前企业生产负荷基础上再进行下调。具体以发改局适时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三)错峰生产期间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职工培训等工作,保障职工工资待遇。

(四)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则各错峰生产涉及企业需执行日上报机制,将当日错峰、压减产能的情况与每日17时前报送至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错峰生产作为减少冬春季大气污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成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各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践行社会责任为己任,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严格执行国家错峰生产政策,减轻采暖期大气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加强监督检查。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检查涉及停产企业准备工作情况,督促企业按规定时间停产,并在停产期间不定期进行检查。在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县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不定期组成联合检查组检查涉及企业限负荷落实情况,及并对企业进行指导、监督。生态环境部门要通过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平台,及时了解掌握企业错峰生产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服务指导。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要加强政策宣传,把落实错峰生产与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改善、满足群众民生福祉结合起来,增强企业自律意识,引导企业开展错峰生产工作。加大服务指导力度,协调督促各企业在错峰生产期间统筹做好设备检修、技术改造、人员培训等工作,加强对原材料、成品储存现场管理,防止造成质量损失和二次污染,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气污染,着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四)严格考核问责。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对不执行行规行约、不守信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不执行不开展错峰生产的企业进行约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依法追究企业法人的责任,同时取消企业享受各类奖补政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永宁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永宁分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错峰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