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素养,着力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xx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xx-20xx年工作规划》及县创城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规范文明交通行为,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为创城工作作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交通法规齐遵守文明安全树新风
三、参加对象
文明交通劝导员以县直各部门、各省州驻县单位工作人员、各驾校学员以及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为主。每个路口每次安排2-4个单位、每个单位抽调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40%(包含志愿者、三支一扶、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临聘人员等)。参加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的精神,热心公益,以身作则,做文明行为示范的.标兵。各单位按报名人数和红绿灯路口进行合理分组,进行轮流值班。
四、活动时间
从12月10日开始,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劝导活动。劝导时间每天分为三个阶段:9:00至12:10、中午12:10至15:20、下午15:20至18:30。
五、劝导内容
各单位抽调志愿者的主要职责是:上街执勤,对行人、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公交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机动车辆逆向行驶、违章带人、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红色袖标,手持引导小红旗。
(二)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三)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期间志愿者要争当文明行为的示范者、文明知识的宣传者、文明秩序的维护者。换班时要做好交接工作,不能出现空岗、缺岗等现象。
七、工作要求
(一)加大曝光力度。县电视台要对文明劝导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现象和行动较差的单位、个人进行曝光。
(二)建立对接机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公开联系电话,便于及时处置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期间的突发事件。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安排表详见附件,由牵头单位负总责,协调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配合,及时抽调人员,安排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的人员上街执勤。
(三)强化督导检查。劝导活动期间,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将组成督查小组不定期检查志愿服务情况,对认真负责的单位和志愿者个人进行表彰,对活动不重视、消极应付的单位不准参加下一年度各级文明单位的评选;对已取得各级文明单位的停发20xx年度精神文明奖,并对文明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直至取消文明单位资格。志愿者劝导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对工作不负责、在岗不作为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组织岗前培训。县创城办、县文明办、团县委、县交警大队于12月7日下午2点半在会议中心对各单位进行岗前培训,请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精神文明领导按时参加。
(五)提供后勤保障。县创城办为劝导员配备统一的袖标、哨子、指挥旗等装备,在培训时统一发放。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一名活动联络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2月7日18:00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抽调人员名单报至团县委。要合理安排好抽调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劝导时间,确保按时上岗,并为抽调人员每人每天发放交接班记录表,做好交接记录。由各单位联络员负责整理活动记录表(每周不少于2张),做到活动有痕迹。各项记录表将作为创城工作的重要考核依据,由各牵头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待活动结束后上报至团县委。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志愿者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培育“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为核心,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文明交通志愿服务为重点,以服务人民为最终目的,推动我局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健康发展,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共同追求“建设志愿北流、共创文明城市”的目标,为北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自治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北流市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统筹协调、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
总队队长:xxx、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队长:xxx、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总队下设办公室和5支分队。办公室主任由黄少杰担任,副主任由杨文玉担任,成员:张宇萍、党万伟、徐凤、冯晓。负责全局志愿服务活动的协调、指导、资料收集汇总归档等工作。各志愿服务队设置:
理论宣讲志愿服务队:局机关党委及各党支部
文化体育志愿服务队:局工会委员会
青年志愿服务队:共青团北流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巾帼志愿服务队:局妇女工作委员会
平安志愿服务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各志愿服务队职责:1、负责队员招募、培训、登记管理;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或结合本志愿服务队服务功能实际,做好每年志愿活动计划,开展好相关志愿服务活动;3、听从服务总队统一领导和指导,及时向总队汇报工作开展情况;4、做好相关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三、活动原则
(一)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每个志愿者服务队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个小时。
(二)公益性原则。志愿者服务是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三)实效性原则。志愿者活动的开展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
(四)规范性原则。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总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
四、志愿服务活动内容
(一)开展党的理论宣讲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及时准确宣讲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帮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提高政策的知晓率。
(二)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在主要交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在各汽车站提示、引导乘客文明排队上车,文明乘车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结合扶贫工作,对贫困家庭实行走访慰问,和他们聊天、谈心,询问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困难问题。
(四)开展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对辖区内的小广告、垃圾、杂草、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清理,并宣传大家都来维护城市环境,不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扔垃圾。
(五)开展节假日送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对困难老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对象进行节日慰问,关心他们的生活状况,让他们感受节日的气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志愿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使志愿服务活动有领导、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推进。
(二)注重群众参与。将全局有素质、有爱心、热爱公益活动的干部职工吸引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同时将志愿服务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
(三)营造活动氛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志愿者要穿志愿服、高扬志愿服务队旗、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彰显志愿者队伍整体形象。并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志愿服务,共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坚持长效机制。各志愿服务分队是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个队员要保证长期坚持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3
为了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发扬志愿服务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月”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县创建办、文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大队成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大队长匡方毅任组长,教导员欧阳文林任常务副组长,副大队长李小生任副组长,队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队办公室,负责组织、督查、考核等日常工作,由李小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逢德、侯识万同志为副主任,从办公、法宣抽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二、主要任务
(一)在县城区学校门口路段执勤,引导学生安全过马路。
(二)在城区学校周边的交通信号灯路口执勤,劝导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深入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提升在校学生文明交通意识。
三、勤务安排
(一)县城区学校护学及文明交通劝导安排。根据县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和学校布局等情况,确定在桂阳一中、士杰学校、城南完小、蓉峰小学、桂阳三中(含鹿峰中学)、蒙泉学校、文化园过渡办学区、东风中学等学校及县一中、林业局、牛巷口、肯德基、锦绣银湾、百合酒店等交通信号灯路口护学执勤。由办公室牵头,一中队、车管所、法宣股、科技股、客运股、处罚中心等单位落实志愿服务者(每月一表)
(二)农村学校护学安排。由各中队根据实际,选择交通复杂地段的学校护学和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安排表报办公室备案)。
(三)文明交通常识宣传教育安排。由法宣股牵头组织实施,相应工作部署和图片资料报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队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投入“人人参与文明实践,共建桂阳志愿之城”,提升桂阳形象品质,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二)落实人员。各责任单位要按照要求安排人员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各志愿服务者要服务指挥,听从安排,按时到岗,认真履责,积极作为,严格执法,文明执勤、警,全力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三)严格督查。大队值班领导要对人员到岗履责情况进行现场督察,对退到、缺岗、溜岗等违纪违规行为及不认真履责的人员进行通报,并按照警纪警规和绩效考核办法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4
石河子第二小学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交通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宜昌人。
二、组织领导组长:
马惠平鞠宾副组长:韦亚丽马小茂李铁峰杨才运组员:葛永山黄江陈龙谢翼飞刘伯杰冯占军张逸刘敏于娟牛珊珊刘媛媛田杨阳马芳少先大队干部(20人)
三、活动时间
20XX年5月,每周六上午10:00-13:00,每次安排3个小组。
四、活动区域
西环路北三路组长一组葛永山子午路北二路西小路四、活动安排组员黄江陈龙刘敏二组冯占军刘伯杰张逸刘媛媛三组谢翼飞马芳田杨阳于娟
五、活动任务
1、向市民宣传文明交通常识。
2、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上快车道、带人、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3、对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栏、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
4、对过马路有困难的行人(如孕妇、老人等),要帮助他们安全过路口。
5、有行人问路,如有知道可直接告知对方,若不知应热情引导其询问交警或其他人。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活动部署准时前往指定区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不能提前结束。各班认真学习方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次志愿者活动各班对志愿者进行组织和培训。
2、保障活动安全:在活动开展前要组织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在往返途中加强组织管理,注意交通安全;在责任区域开展活动时,师生只在人行道上活动,不得进入机动车道;注意防暑等。3、志愿者要求:
(1)所有志愿者佩戴志愿者标识(团市委配发的`小红帽)。
(2)志愿者服务活动期间,请讲普通话,严禁使用不文明的语言,严禁出现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3)志愿者服务式要注意文明礼仪规范。
3、及时总结,反馈情况。活动结束后,各班须将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总结、图片信息资料)报至综治办,邮箱: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5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深入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切实提升学生文明素质,倡导文明规范的出行习惯,我校决定发起“安全出行,文明礼让,做文明小学生”的文明交通志愿者劝导活动。
二、活动方式
中高年级学生组成班级志愿者小队,对学校大门口乱放的.车辆进行规劝,学生出入校门进行有序引导。少先队中队干部进行监督,值班教师进行指导。
三方共同完成服务志愿表的填写。
三、志愿服务时间
交通文明劝导活动时间:2013年4月1日——6月底
志愿者服务时间:每天早上7:35—8:00
中午12:40——13:15
四、服务地点
学校大门口
五、工作要求:
1、按时上岗,佩戴好红领巾。
2、认真履行职责,说文明话、做文明人、办文明事。
3、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尤其对屡次违反文明出行的家长做好车牌、姓名登记工作,并将家长名单及时反馈给班主任。对屡次不遵守规劝的学生,将名字记下并反馈给班主任。
六、志愿者服务名单
四年级:姚灿朱蒙蒙少先队干部:杨振辉五年级:凌文谢文雨少先队干部:朱媛媛六年级:王黎娟黄鹏少先队干部:梁月康
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方案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明交通劝导员是指各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统一组织聘用的,负责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协助公安交通民警劝导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依法依规文明通行的人员。
第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与分布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根据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需要提出具体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第二章人员聘用
第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条件为:
(一)本人自愿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热爱交通管理工作;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下岗失业人员,其中零就业家庭成员,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和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男性年龄为18-58周岁,女性年龄为18-53周岁;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癫痫、精神病和严重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等不宜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疾病。
第五条聘用程序:
(一)本人向户口所在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二)社区和街道办事处按聘用条件共同进行审核、上报;
(三)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区民政、公安交警部门参加,根据聘用条件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聘用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各区卫生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
(五)各区交警大队与体检合格的拟聘用文明交通劝导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合同的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对符合聘用条件的可以续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中止劳动合同:
(一)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严重违反《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的;
(三)因本人身体条件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的。
第七条根据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出现缺额时,各区应按照上述条件和程序及时补聘。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文明交通劝导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每周工作5日、轮休2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三)文明交通劝导员的月工资不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法定节日加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节日加班费;
(四)在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带头争当文明市民;
(二)严格遵守《市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
(三)自觉接受监督。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牵头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的管理。负责制定《文明交通劝导员工作守则》和考核办法;负责统一制定培训计划、统一配发工作装备;负责与有关单位、部门的工作协调。
第十一条各区交警大队负责文明交通劝导员日常具体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包括:文明交通劝导员上岗前培训、工作岗位安排、工作任务布置、工作绩效考核以及文明交通劝导员劳动报酬的发放、相关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市区两级文明办、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指导、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文明劝导员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第五章经费保障
第十三条文明交通劝导员岗位系公益性岗位,所需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工作装备、体检、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局根据文明交通劝导员的规模和需要进行核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五条文明交通劝导员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各区人民政府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社会保险费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符合国家优惠政策的,由市、区相关部门按规定申报。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年月1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