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为加快补齐市区停车设施供给短板,提高停车管理水平,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停车难问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为人民管理城市的工作理念,围绕“致力民生、聚力转型”,通过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合理布局,缓解市区停车设施供需矛盾。在3年内,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3:1以上,商圈、医院等重点区域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1:1以上。努力形成设置规范、停车有序、协调发展、群众满意的城市停车管理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协同治理。完善停车管理政策,明晰停车管理职责,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配合、社区积极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城市停车管理机制。
(二)因地制宜、差别供给。按照“建筑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道路路内停车为补充”原则,分类确定停车设施建设规模,科学配置停车资源,适度满足基本停车需求,控制路内停车泊位,动态调整停车泊位设置。
(三)需求调控、价格引导。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推动完善分区域、分路段、分时段的停车收费标准,加大出行停车需求调控力度。
(四)智能管理、资源共享。提升停车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完善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设,融通共享各类停车资源数据信息,实现停车资源“一网运行”。建设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时提供停车信息查询服务,推动停车资源错时共享,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和周转率。
(五)重点突破、依法治理。以学校、医院、商圈、老旧小区、全民健身场地等区域为重点,实施交通设施精细化改造,规范设置停车设施,挖掘停车资源潜力。以停车入位为目标,建立健全停车执法联动机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执法管控力度,借助“随手拍”等社会力量协助执法工作,实现停车执法全覆盖,逐步消除停车乱象。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停车规划实施力度
1.加强规划统筹。按照《泰州市市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立停车设施项目清单,编制停车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动实施。今后三年,市区每年停车泊位新增数量不少于3000个。
2.调整配建标准。结合城市停车发展策略、交通管理政策,根据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性质和停车需求,合理确定停车设施配建指标,并根据城市交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改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配建标准补齐停车泊位。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不得少配或者挪作他用。
3.建立评价制度。开展停车指数体系测评工作,科学评判城市停车设施发展运行质量,指导解决城市停车存在问题。通过对城市人口规模、汽车保有量、停车泊位数及结构分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强化停车需求现状研究监测,精准查找停车问题,指导各地科学治理停车问题,引导停车供需平衡,推动停车治理取得长效。
(二)合理增加停车设施供给
4.鼓励增建停车设施。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土地所有权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鼓励利用公建合建、绿化合建、广场合建、学校操场合建、公交合建等增加公共停车设施。20xx年起,新建学校应当建设地下空间停车区域,试点地下散学中心,缓解道路拥堵。
5.鼓励超配建停车位。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停车场以及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并向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地下停车库和地上停车楼,配建附属商业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公共停车场建筑面积等情况,按照国家、省规定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
6.充分利用公共空间。按照市《人行道及建筑后退空间停车泊位设置管理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城市道路两侧停车位。充分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厂区、边角空地、桥下空间等闲置公共资源,设置临时停车设施。应当充分利用公共区域人防工程,在不影响战时防护功能的前提下,支持平时作为地下停车设施使用。鼓励开发利用住宅小区老旧人防工程,满足居民平时停车需求。对于市区公共人防工程,加大公益性投入,采取降低停车收费标准、延长免费停车时间段等方法,提高停车空间利用率。
7.推动布局均衡。对停车基础设施等级较低或者缺失、无法满足城市发展需求的地区,加快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结合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等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设施,市区各级财政可合理安排资金予以统筹支持。合理利用老旧小区周边次支道路等设置临时停车位;鼓励周边单位闲置车位向社会开放,优先保障市民回家有位置停车。各区开展街道、社区停车自治试点,充分发挥街道、社区作用,统筹安排、协调推动,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
(三)科学调控停车需求
8.落实公交优先政策。按照公众利益优先和效率最优原则制定城市交通政策,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个体交通为辅的城市交通格局。统筹规划布局公交首末站和沿线站点,实现中心城区公交站点500米半径全覆盖。重点解决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客运枢纽的公交的配置,与市内交通实现无缝对接。调整优化公交线网和发车间隔,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覆盖范围、降低公众出行成本。
9.加强换乘衔接。加强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公路客运站有效衔接,支持公共交通枢纽集约化建设,完善换乘车辆停放城市交通枢纽配建停车设施短时停车服务收费优惠政策。倡导绿色出行,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绿色出行结构。
10.盘活存量资源。大力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利用,激活闲置车位,支持停车企业通过网络化智能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车位、零散时间、零散需求,让现有停车资源“活起来、用起来”。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全面错时共享,鼓励商业设施、写字楼、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学校、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共享,在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
11.合理调控临时停车需求。结合城市道路功能、道路交通流量等情况,加强路内停车泊位管理,严格控制停车泊位使用时段、时长,有条件、低限度满足临时停车需求。在目前路内停车泊位数量占城区停车泊位总数10%左右的基础上,逐年递减一个百分点,20xx年底前将比例控制在7%以下。对残疾人车辆、出租汽车、城市物流车辆、公厕周边等特殊停车需求,规范设置专属停车泊位,并根据道路交通情况严格限制停车时间。
(四)全面推广智慧停车管理模式
12.升级智慧停车系统。制定智慧停车平台系统接入接口标准,引导既有停车设施标准化改造,推动数据归集共享,研究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综合利用5G、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升级市级智慧停车平台,实现停车基础信息年度滚动更新,精准提供区域分析、各时段车辆分布、停车导流预测、潮汐规律分析等停车大数据服务,实现停车信息全面联网、停车设施统一监管。市有关部门负责督促其管辖单位的停车设施落实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停车设施信息联网接入工作,实现全市停车大数据实时互联共享。
13.提升停车设施设备智能化水平。新建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原则上要求具备车牌识别、移动互联网支付技术(二维码、ETC、无感支付等)、车位感知、场外诱导、车位预约等功能,并与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相衔接。应当将接入智慧停车平台作为停车设施建设验收的基本条件。现有停车设施服务企业要按照城市智慧停车信息联网管理要求,加快升级改造停车设施设备系统,在主要交通枢纽、商业区、医院、旅游景区等率先安装ETC不停车收费系统。
14.构建智慧停车诱导服务体系。依托市智慧停车系统平台,促进智慧停车诱导、自动识别车牌等技术开发与应用,实现市区停车诱导服务。加快推广面向市民的智慧停车诱导服务移动端“好停车”APP以及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提升应用功能,为公众出行提供实时引导、泊位搜寻、车位预约、使用状态、收费信息、场地导航、无感支付等停车全流程服务,有效提升市民群众停车体验以及现有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停车诱发的交通拥堵。
(五)完善停车设施保障措施
15.加强用地保障。城市建设应当保障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的用地,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以及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医院等地下空间建设停车设施的,其建设规模应当一并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心城区未出让以及更新改造后的闲置地块,优先用于停车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停车设施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当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对新建独立占地的、经营性的公共停车设施用地,同一宗用地公告后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可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鼓励土地复合开发利用,新增土地供应配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位的,可将相关停车设施要求纳入规划条件。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设施的,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地下建设停车设施,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的,按照泰州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16.加强政策激励。研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激励政策,适当给予扶持。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不超过20%的附属商业面积。附属商业功能需与车辆、惠民服务等有关,具体要求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
17.简化审批流程。创新联合审查、联合验收、“一站式”审批服务窗口等方式,优化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建设、经营等环节审批流程。在满足结构、人防、消防安全等条件下,既有其他功能建筑改建为停车设施的,可简化规划审批流程。临时公共停车设施(含平面及机械设备安装类)可通过联席会议的方式进行联审。除设备基础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照特种设备类报建,不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18.完善收费政策。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差异化收费标准,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抑制不合理停车需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修订《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有序放开,形成充分竞争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格局,逐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政府定价主要限定于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的停车设施。
19.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支持力度,拓宽停车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由企业独立投资经营的,完全由企业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鼓励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公共停车场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和社区停车设施挖潜改造的建设工作,支持公私合作、共建共治的停车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模式。
20.加强金融支持。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开发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停车产业化,推动停车与养护、广告、保险、充电等领域合作。
(六)开展停车设施综合治理
21.强化停车秩序治理。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通过监控抓拍、违停贴单、强制拖移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坚持“物理防治+严格执法”,在具备条件的地段优化增设阻停设施,严管违法停车行为,提升慢行出行品质。建立健全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机制,鼓励市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举报奖励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设置消防通道并实行标识化管理,依法查处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车行为。
22.开展停车设施专项整治。针对停车设施出入口及相关停车设施设置不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以整治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全面提高公共停车长效管理水平。
23.加强停车设施建设监管。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和验收管理,强化停车设施项目建设监管。做好各类机械式停车设施设备养护维护和监测,确保安全运行。加强对停车设施使用后监管,落实停车设施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责任,督促其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停车秩序。健全停车管理制度体系,研究公共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公交场站配建等标准。
24.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围绕商场、学校、医院周边,通过最大限度挖掘停车资源、常态化加强违停整治、增设人行道物理隔离柱等精细化管理措施,集中力量破解停车难及交通无序、拥堵、乱停车等交通乱象,打造停车管理示范区,整体提高区域停车能力和管理水平,并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推广,推动构建规范有序的城市停车环境和交通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由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表、责任人,将工作分解到位,定目标、定任务、定进度,抓好落实。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作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加强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停车设施项目建设。
(二)加强典型引领。按照江苏省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探索加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规范停车设施管理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引导,进一步提升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宣传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引导公众树立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停车入位、有偿使用等观念。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好做法、新经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共同推动城市交通状况持续改善,宜居水平不断提升。
五、附则
本方案所称停车设施指社会性客车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按停车设施的建设类型划分,主要分为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三类。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项目名称
全自动智能地下立体停车库项目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尤其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买车容易停车难”将成为城市生活的新烦恼。如何缓解越来越突出的停车难矛盾,实现人与车、车库与城市空间之间的和谐,已成为各地政府关心的社会问题。
城市停车难是每个国家的大中城市都要面临的问题。发达国家日本的东京、大坂,美国的纽约、华盛顿,中国香港、台湾等城市四十多年前新面临了停车难的问题。中国的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城市二十年前部分地区已出现了停车难的问题。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发达国家四十多年积累的经验是:建停车场(库);发展机械式立体车库,节约有限土地资源。日本东京、大坂等城市,因为土地资源十分紧张,优先发展高密度一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东京、大坂目前已有2000多座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欧美国家发展立体车库以仓储式的大型立体停车场居多。这是适合欧美国家的国情,欧美国家停车场的服务半经可以是其他国家的一倍,达600米甚至更远。但也配建了占立体车库总量5%的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中国的香港、台湾也以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为主,配以封闭式或地下式升降横移动立体车库。其他发达国家如德国、韩国、新加坡都是以发展高密度一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来解决停车难矛盾。而我国目前以发展多段式(敞开)升降横移地面立体车库为主。这种立体车库优点是:价格低、投资小。但存在的问题是:与城市建筑景观不是很协调;增加的泊位有限;占用城市土地和空间较大;土地资源没
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停车难矛盾较难从根本上解决;今后,我国各级政府将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中,逐渐重视停车场(库)的超前规划与建设。发达国家四十多年来解决停车难的经验总结:要解决停车难必须从根本上去解决;对于新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泊位严格按照国内标准参照国际标准配建;市中心老城区的泊位不足,优先发展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停车密度大、自动化程度高、安全可靠的立体停车设施。力求一次规划建设基本达到或接近配建标准。目前发达国家在中心城市都广泛应用了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足以说明它是解决停车难最有效的立体车库。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将高耸的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建于地下井筒内运行。不但没增加造价反而降低了造价,而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减少了受规划限制因素,运行更加安全、可靠。它的诞生将会对立体车库行业产生不小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特别是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土地资源尤为紧张。如何充分利用尽可能少的土地面积建尽可能多的泊车位,是必需考虑的问题,就是人少地多的北美等地区,也感到地摊式停车弊端很多,也在研究寻求环境和资源的合理利用问题。停车立体化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式。而我国目前土地实施有偿使用,土地价格己处于相当高的水平。高地价使利用地面空间建造停车库的综合成本很高。所以开发地下空间建立体停车库将是今后的一种必然趋势。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就是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造的立体车库。它填补了立体车库行业国内外空白,技术处于国内外领先水平。是当今世界性价比最高的现代化停车设施。
(二)项目建设的有利条件
1、中国环境与国际发展合作委员会环境与交通专家工作组在对国内外十多个城市交通与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经过认真分析研究,于2000年提出了《改善中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建议书》该建议书指出:我国城市交通发展应当符合国家确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支持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交通需求,同时也应有利于城市环境状况的改善。我国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已经相当严重。城市交通与环境问题的解决,需要中央、省级政府和城市政府采取整体的、综合的、积极的行动。现在突出的问题是空间资源的低效配置。公共交通发展不充分,导致交通结构不合理,道路、停车场等土地和空间资源低效配置,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严重不足。呼吁各地政府采用有效措施,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兴建城市停车场等静态交通设施,尽快缓解“停车难”问题。
2、北京市针对停车难问题,2006年重新修订《北京市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办法》。目的就是完善公共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改善静态交通,发挥其对动态交通的支持、引导作用,解决停车难问题。
3、青岛市启动停车场规划建设立法工作。2006年3月份召开的青岛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为解决停车难这个瓶颈问题,青岛市已经启动了停车场规划建设立法工作。
4、上海市出台措施: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停车场库)规划管理,2006年2月22日,上海市人民的政府下发了批转上海市规划局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意见》指出,新建居住区要严格按照《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配置停车泊位。中心城已建成居住区,要充分利用现有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合理配置社会停车场(库)。
5、大连市地下公共停车场免收土地出让金。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大连市政府下发相关文件,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充分利用地下(半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和车库,以节约利用土地,进一步完善交通设施功能。
6、重庆市地下建筑面积不再纳入容积率计算。2006年2月8日,重庆市的政府第67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的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决定》,此举将会鼓励开发商多修建车库等地下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7、天津市南京路地区规划泊位14974个。南京路地区作为天津市确定的中央商务区(CBD)起步区,是该市服务业发展纲要中确定的中央金融商务区,极具辐射和聚集功能。
8、地下立体车库解决了当前制约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发展的三大瓶颈难题:
一是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40多米高的停车塔,对周围环境、建筑效果影响较大,城市规划限制较多。业主即使想建,规划不能建的情况较多(周围建筑不协调、挡光线)。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建在地下,对周围建筑效果影响较小,受规划的限制也较少;
二是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的抗震、抗风、稳定性,不是所有行业专家肯定的。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筒体的任何位置,都可以做井架的受力支撑点,抗震、抗风、稳定性、非常好;
三是目前我国土地普遍实行有偿使用,电梯式智能化立体车库由于它占用建筑空间,土地成本很高,造价较髙。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占地较小,甚至可以不占用建筑空间,土地成本低,造价较低。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解决了当前制约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发展的三大瓶颈难题:
1、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40多米高的停车塔,对周围环境、建筑效果影响较大,城市规划限制较多。业主即使想建,规划不能建的情况较多(周围建筑不协调、挡光线)。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建在地下,对周围建筑效果影响较小,受规划的限制也较少;
2、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的抗震、抗风、稳定性,不是所有行业专家肯定的。而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筒体的任何位置,都可以做井架的受力支撑点,抗震、抗风、稳定性、非常好;
3、目前我国土地普遍实行有偿使用,电梯式智能化立体车库由于它占用建筑空间,土地成本很高,造价较髙。而地下立体车库占地较小,甚至可以不占用建筑空间,土地成本低,造价较低。
三、项目建设方案
(一)全自动智能地下立体停车库概述
智能化全自动立体停车库,采用计算机管理的智能化全自动地下立体停车库,应用堆垛机、升降机和自主行走搬运机器人(AGV)进行车辆的自动搬运和摆放,堆垛机、升降机和自主行走搬运机器人(AGV)采用了多项变频技术、伺服控制技术、可编程控制技术、工业控制技术和现场总线技术,相互之间采用红外和无线通讯方式,采用多种类型的激光测距仪、脉冲编码器、感应式传感器等进行出入库车辆的定位检测。该系统采用工业组态软件进行停车库的控制和管理,采用机器人的运动规划技术进行出入库车辆的调度。另外,与车牌识别系统、电视监视系统、无线智能卡管理系统、LED大屏幕显示系统等配合,可实现停车库的无人化管理。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还可实现停车库的远程预约和调度。
(二)项目建设方案
1、工作原理
《地下立体车库》的原理是:利用现代化的矿山建井技术,在地下建一座方形竖井;将目前国内外应用广泛的智能化立体车库安装在竖井内运行。实现了利用最少的'土地(不占用城市建筑空间)停最多车辆这一目标。是所有机械类立体车库中停车密度最大50辆,平均每辆占地2.0平方米);自动化程度最高(全智能数字化)出入库速度快;绿色环保:对城市环境影响较小,噪音小,车库内四季恒温,降低汽车能耗;全封闭管理、安全可靠的立体停车设施。
2、主要技术原则及有关参数
(1) 井筒参数
井筒的特性:井筒断面采用园形,使井筒处于理想的受力状态来承受地压;井筒内径由上而下随地压增大、井壁增厚,断面分级减小。 井筒的直径:以中型轿车(长 x宽x高=5200x1860x1550)为准,每层摆放车位4个,井筒的有效直径为15米。
井筒的深度:以车高1550为准, 50辆车计,共13层,井筒有效深度45米。
(2) 井筒的建造方法
目前较成熟的井筒施工方法主要有:普通施工法、冻结施工法、注浆施工法、钻井施工法、沉井施工法、混凝土帷幕施工法。具体采用什么施工方法要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而定。一般采用沉井法施工井筒从技术上较单,经济上相对合理。
(3) 车库设备
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的停车设备,采用成套的全自动智能化立体停车库设备。
(4) 消防设施
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的防护区是一个封闭空间,火灾的可燃物主要是油料(汽油、柴油),汽车内的橡胶塑料件。从防护区的空间性质和可能的火灾类型考虑,消防系统选择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是经济可行的。消防系统安装双回路控制,一回路与红外线火源探头相连并闭锁实现自动控制;另一回路在人员发现失火或红外线探测系统发出警报后实施手控。
(5) 通风
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地下部分空间为一独头井筒,汽车废气和油气会在井底积聚,因而需要采取通风措施。通风采用抽出式,将风机安装在井底,风机吸入的废气和油气通过风管排出地面。通风系统实施双回路控制。正常情况下采用自动控制。
四、市场分析
发展机械式停车设备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措施,停车设备行业被誉为是二十一世纪最有发展前途的行业之一。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在国外己有30多年的发展历史,有近百个品种的立体停车设备,日本已有停车设备制造企业400多家;韩国停车设备企业也有400多家;台湾拥有260多家车库设备制造企业;车库设备每年以35%的速度发展。我国停车设备市场还是刚刚起步,时间虽短、但己取得了很大进步。象杭州西子石川岛、深圳怡丰、杭州友嘉、江苏双良等企业生产的停车设备技术已达到国际水平。我国目前小汽车拥有量仅次于日本和美国两个汽车大国居第三,最终我国小汽车拥有量会赶上和超过日本、美国。
地下立体车库改变了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的发展方向(由向上改为向下发展),它打开了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广阔的市场前景。根据交通部门的统计,我国到20xx年约有1500万个停车位要通过立体车库来解决,但根据我国的国情,政府只重视动态交通建设,忽视静态交通建设;人们停车不习惯于规范化管理;立体车库建设也会滞后。业内人士预测到20xx年约有300—500万辆小车会进入立体车库。我国目前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市场占有量是立体车库总量的2.5%;预测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的市场占有量也会达到2.5% ;现在我国各地政府越来越重视:城市设施建设的高档次、营造城市环境品位、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政府会更重视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的建设,市场占有量会比预测的更好。未来3年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市场需求量8——12万个是可能达到的。正如人们一开始对电梯敬而远之,到现在人们接受电梯,享受电梯,离不开电梯一样。不久的将来,人们停车会习惯于电梯式智能化地下立体车库。
目前发达国家日本、德国、法国、荷兰、美国、韩国、意大利、新加坡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等,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在各大城市已普遍应用。但是向地下发展还是一个空白,因此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在打开国内市场的同时也打开了国际市场。而且国际市场潜力更为巨大:国外以人为本、资源利用、环境保护、接受新事物的意识比国内强;国外电梯式智能化塔式立体车库的市场占有率比较高;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强追求生活的高品质方面愿投入。而我国的立体停车设备在国际市场上已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产品质量得到一些国家的肯定,已出口日本、台湾、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我国目前的建井技术在国际上处于领先地位,所以己经充分具备了进入国际市场的条件。
五、投资估算
1、 投资估算:
投资估算以停放50辆中型桥车的规模进行:
竖井、上部土建及内部支撑 100 万
设备购置 200 万
消防系统 12 万
通风系统 8 万
土地 20 万(土地按均价每平方米4000元计,总计50平方米) 不可预见费 10万元
合计:350万元 ,50个车位每个车位单价成本7万元。
2、 常用的停车库(场)的投资比较
从上可知,全自动智能竖井式地下立体车库综合建造成本相对较低。
六、经济分析
目前城市的停车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难题,尤其在大中城市的繁华地区以及住宅小区,车辆的停放和管理已成为制约城市经济、文化以及生活水平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大力发展城市的地下建设已列入当前的国家经济和科技发展计划。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汽车制造业和城市交通的不断发展,尤其是申奥成功和加入WTO,北京市的城市交通和停车问题将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问题。采用机器人技术、计算机技术、电子技术和自动化技术的智能化全自动立体停车库可大大减少城市占地面积,大大减少车库的土建工程造价,加快城市地下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车辆的存取效率和城市的管理水平。由于智能化全自动立体停车库是地下全封闭的,因此可提高防盗、防火等安全性,减少各种犯罪现象。
本项目每台设备按50个车位设计,平均每个车位投资7万元,每台设备投资额为350万元,十台设备总计投资3500万元。以每个泊位售价10万元计算,500个车位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年税金500万元,年利润为1000万元,投资利润率30%。
七、结论和建议
根据目前我国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和立体车库设备制造技术。方案可行,技术先进,成本价地,实际可操作。尤其合理利用中心城市土地、空间资源,解决现在中心城市的商业区车位配置不足的补建问题以及小地块的车位配建问题是较有效的方法。对车位配置严重不足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区。产权已属于业主。要补建车库势必要占用了小区的生活空间、绿化面积。业主意见很难统一。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占地小、几乎不占用建筑空间、停车密度大,对住宅小区解决停车难问题也较适合。
综上所述,井筒式地下立体车库是对地上地下空间资源的最优化配置的立体车库,较适合于城市环境品位较高的现代化都市。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为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交通环境,切实有效缓解农村停车难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建管并重”原则,着力解决农村停车难问题。20xx年新增农村停车位55个,完成投资22万。第一季度完成项目选址、征地等前期工作,第二季度开工建设,第三季度建成55个停车位建设,到20xx年,每个行政村均规划建设一定数量的公共停车位。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统筹推进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村建站,由村建站曹能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推进各村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协调落实
任务村:负责辖区内农村停车场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农村停车场计划,明确农村停车场布点、位置、规模等;负责完成辖区内停车场项目的建设和后续管理,确保在计划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争取各部门项目支持,做好建设资金筹措,管好奖补资金,动员各方面力量投资农村停车场建设。
村建站:负责农村停车场建设的指导服务和规划审批;牵头组织考评验收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对奖补资金进行审核、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落实保障农村停车场设施的用地指标,
做好停车场建设的用地审批。
财政所:全同相关部门制定农村停车场将奖补办法,筹措、审核及下拨奖补资金。
其他相关部门:交管站、环保站、农技站、民政办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推进农村停车场建设。
三、奖励政策
对于符合县、乡(镇)规划要求,且按统一标准建成的停车场经验收合格的,县、乡(镇)两级采取“以奖代补”形式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从20xx年开始,对经县级评审列入年度计划任务的新建并按统一标准建设的停车场,经验收合格的,由县财政给予每个车位2000元的“以奖代补”资金。财政奖补“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的,必须把停车场建设列入项目范畴,所需资金列入项目总投资,财政不另外安排奖补资金。
四、规范建设
(一)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1.统筹规划。建设村庄停车场必须纳入村庄整体发展规划,有利当地经济发展,符合村民生活需要,既要具有前瞻性,又要实事求是。
2.突出重点。要根据乡村人口数量和聚集特点、车辆现有量和增加趋势、地形特点等实际情况规划农村停车场。尽可能考虑前瞻性,以适应车辆快速增长的需要,对目前车辆多、停车难、而且有条件实施的村庄或区域先行规划建设。
3.坚持原则。按照“实用、安全、经济、生态”的原则,结合文明生态村的布局结构形态,综合确定停车设施的数量、种类和位置。
(二)统一标准,保证质量
机动停车场用地面积按当量小汽车位数计算。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为25-30m2,停车位尺寸以2.5mx5.5m划分(地面划分尺寸),每个停车场应有3个停车位以上。
地面停车场场地应平整、坚实、防滑且满足排水要求,有遮阳树木(采用本土树木、花草),且采用透水砖铺设(统一铺设样式),设置有停车场提示牌。
(三)政策引导,统筹推进
1.统筹落实建设资金。在县政府出台农村停车场建设“以奖代补”政策的基础上,县直有关部门要有效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探索建立政府补助、乡村统筹、社会参与的资金投入机制,多渠道解决农村停车场建设“筹资”难题。充分利用和把握中央和省、市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政策的“黄金期”和“窗口期”,主动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对接,密切关注上级扶持政策,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停车场建设,对集镇、旅游景区等停车密度高、数量大的`停车场建设可采取“谁建设、谁运营”的市场化建设模式。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统筹落实建设用地。国土部门要简化农村停车场建设用地报批流程。集镇要结合环境整治和改造提升,充分利用住宅小区公共绿地、闲置空地等建设停车位;行政村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疏通农村居住区周边道路,充分利用村级、群众的旧宅基地、危旧房、旧烤烟房、旧猪舍、旱厕等拆除地建设停车场。对群众自留用地及拆除建(构)筑物土地用于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可由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协议,明确土地使用权归村民,产权归村委会统一管理。引导和推进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公园利用自有土地、闲置厂房和符合条件的空间新改扩建公共停车设施。严禁使用基本农田建停车场。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提高群众参与停车场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群众大力支持停车场建设。
(四)落实责任,健全机制
按照政府主导、乡村实施原则,把农村停车场规划建设纳入民生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项目。由各村各单位提出具体计划,通过相关部门作进一步的论证、指导后,按计划逐步实施。镇政府将农村停车场年度考评结果纳入当年镇对村绩效考评指标。每年12月底前(20xx年1月底前),由镇人民政府编制所在地下一年度停车场规划建设方案,并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确定年度计划任务。
(五)多措并举,规范管理
农村停车场建成验收后,纳入乡镇基础设施统一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宣传引导,通过广泛宣传,提高民众文明停车意识,引导驾车人员自觉有序停放车辆。在重要节日、活动期间要充分发挥公安民警和农村交通劝导员作用,督促车辆有序停放。二是管护保洁。制订停车场管理办法,设置停车场提示牌,避免停车场被长时间占用或堆放其它物品,发挥好建成停车场的停车功能,并做好场地保洁维修工作。三是收费管理。对于集镇、景区停车场建成后可实行停车收费,既利于提高停车场的使用率,又利于后续管理。同时,对乱停放影响通行的车辆进行处罚,以保证集镇、景区的交通更加有序。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
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建立一个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执法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182.25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5
为改善城市停车环境,解决停车难问题,促进全省城市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按照规划引领、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停车设施,面向社会有序开放机关单位内部停车场,原则上不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规划停车位,切实解决停车难、收费乱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配建停车位标准,新城区、新建筑不欠新账。老城区、老建筑尽力补配补建停车位。推动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车位不少于20万个,补齐历史欠账。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逐步降低路内停车位比例。力争到20xx年底,路内停车位比例降到5%以下。到2025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车设施为主、路外公共停车设施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城市停车格局。推进智慧停车管理和资源共享,中心城区、商业区、办公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停车需求得到显著改善,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停车资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车规范有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保障土地供应。
1.科学规划布局停车设施。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科学编制和完善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要依据城市及交通发展的目标和战略,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制定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总体目标,明确停车设施布局、规模、建设标准和建设时序。以社区、街道、商圈为单位,测算城市中心区结构性停车位供需数量,合理布局停车设施,解决结构性供需矛盾。按照差别化供给策略和集约紧凑发展模式,综合考虑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划定停车分区,科学确定不同分区差别化的停车设施发展政策、供给和管理策略。
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主要内容和建设用地应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城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严格执行。建立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机制,以年度为时间节点,评估规划落实情况,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措施,保证规划项目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以下责任单位均为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停车设施用地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出台土地分层开发实施细则,细化停车设施供地政策。停车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不符合的,应采取有偿使用方式公开出让,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方式供地。统筹考虑现状及未来停车供需关系,在规划阶段为中心城区、商业区、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预留公共停车用地条件和建设空间。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建设停车场,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从事停车场建设,各地要制定相关鼓励政策。(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分类推动建设,加大设施供给。
1.加快补齐公共停车设施缺口。持续开展公共停车设施补短板行动,20xx年全省新增停车位20万个,补齐公共停车历史缺口。注重在城市中心区的大型商业、医院、车站、学校等各类公共服务中心、大型公建设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间等资源,统筹安排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城市中心区建设比例不得低于年度任务的.40%。公共停车场用地选址要纳入年度用地计划,满足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用地需求。建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月通报、季督查工作制度,确保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配足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位。城市新开发建设区域严格执行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和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配建指标应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规定,一律不欠新账、不留缺口。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等行政许可关口,保证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配建停车设施符合相应配建标准,配足停车设施。配建停车设施应与建筑物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加强竣工验收管理,杜绝停车设施缓建、少配。
根据城市综合交通发展水平,定期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动态调整,适度提高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各地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新建建筑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停车位并作为公共停车场向社会开放。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指标建设停车场(配建的附属商业面积除外),在规划审批时可根据总建筑面积、超配建的停车位建筑面积等情况,给予适当容积率奖励,具体规定由城市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根据实际研究制定。(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逐步补配补建既有建筑停车位。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规划设计阶段,留足配建停车位。在老旧小区改造时,因地制宜,结合小区实际补齐配建停车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老旧楼宇更新改造,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停车资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车综合解决方案。兼顾业主和相关方利益,创新停车设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地可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清退超配路内停车位。通过持续推进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实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补建配建停车位,尽快置换清退超配的路内停车位,还路于民。定期分析路内停车位对交通的影响,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对使用率低、严重影响交通的路内停车位,逐年缩减、合理清退,保证人行道、自行车道的连续性、安全性。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停车位。(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绿地、公共广场、学校操场、公交场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保证地下与地上设施统筹兼顾。做好人防工程建设规划与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有效衔接,在满足战时功能布局前提下,充分考虑城市停车服务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于补充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或城市公共停车位。鼓励和引导各地结合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用作停车设施。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停车位2万个以上。20xx年以后,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持续将适合停车的人防工程改造为停车位。(指导部门: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各地要研究制定立体停车场、停车楼项目建设管理和用地支持政策,制定激励措施,在符合规划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类边角空地和地下空间,大力推进机械式立体停车场、停车楼建设,并做好临街停车设施立面美化,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及时总结建设经验,扩大立体停车设施服务范围,推动城市立体停车设施发展。每年新建城市公共停车设施中,立体停车设施占比不少于20%。(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停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动停车设施资源共享。充分发挥既有停车位效能,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停车共享示范,工作日鼓励内部人员公交出行,将内部停车位面向行政服务对象开放,夜间错时向社会有序开放,和附近居民小区共享停车资源。推动企业单位、商业设施、写字楼、体育场馆等停车设施在夜间空闲时段向社会开放,可由专业停车企业统一经营,实行有偿使用、收益分享经营模式。新建小区富余的配建停车位以租赁方式供社会使用,降低配建停车位空置率。(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局、省国资委、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各地要健全停车管理工作机制,制定统一规范的收费、经营、管理政策。规范公共停车设施备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停车基础信息数据采集、更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对停车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占用公共资源私设停车位行为,加强对违法占用道路停车、僵尸车等查处力度,维护良好停车秩序。依法查处违法停车行为,对重点区域实施限时停车、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车位周转率。(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推行城市智慧停车服务。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建设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统筹路内、路外停车资源,完善智能停车诱导系统,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泊位诱导、电子支付等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减少寻位绕行时间,方便群众就近停车。鼓励各市探索实行统一运营模式。20xx年底前,各设区的市全部建成城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督促智慧停车经营单位定期更新车位布局、泊位使用、收费标准等数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电子计费,实现无人值守、自动计费缴费,推广使用“ETC”“先离场后付费”等快捷收费方式。(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和站点布局,实现城市道路公交服务全覆盖。加大公交专用道建设和使用监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公交客运能力,大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中小城市达到20%以上。加强出行停车与公交换乘无缝衔接,在公路客运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建设换乘停车设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出行结构,引导公众绿色出行。(指导部门: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城市停车设施投资、建设、经营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既有停车库(楼)内部改造为机械式立体停车的,可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办理安装告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等手续,不再办理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具体办法由各市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指导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市场监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差别化收费政策,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停车服务差别收费。综合考虑交通拥堵状况、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区、商业区、交通枢纽等重点停车难区域实行高收费,城市外围实行低收费,一般区域正常收费。同一区域内,按照“路内高于路外、繁忙时段高于空闲时段”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标准。(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
(三)完善投资经营激励政策。对停车需求大、收益较好的城市中心区、交通枢纽等区域的停车设施,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投资为主开发经营,重点建设立体停车场或既有停车场实施“平改立”改造。对停车需求较小区域的停车设施,可通过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政府适当让渡项目收益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推动停车产业化发展,在符合相关规划、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指导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停车法规标准体系。健全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修订《河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立法权限范围内,结合城市交通实际,编制或修订地方性停车设施管理法规,为依法治理城市停车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车设施标准体系,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制或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标准,制定完善智慧停车管理标准、停车设施运营规范、停车管理服务规范等,为全面提升城市停车管理水平提供支撑。(指导部门: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市、县政府是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主管部门责任,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时间表、路线图。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则,抓紧制定本地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决停车难问题。
(二)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停车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全省城市停车设施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共同研究政策,解决重大问题。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统筹负责本地停车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城市停车治理格局。
(三)强化督导调度。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要加强对所辖县(市、区)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和评价,加强督导调度,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开展不力、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价,督促各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城市停车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对停车设施治理工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良好环境。开展群众参与体验活动,充分吸收广大群众意见建议,不断优化改善城市停车环境,有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停车场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改善停车环境,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规范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秩序,全力以赴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阜城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着眼阜城停车供需矛盾,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按照见缝插针、合理布局的原则,坚持应建尽建、能建则建,计划在停车需求大的城区,充分利用城区内长期闲置和拆迁后短期内不能利用的地块新建临时停车场89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9316个,快速推进阜城公共停车场建设,缓解城区停车压力。
二、建设主体
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管理,公安、城管执法部门负责路边临时停车泊位施划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颍州、颍泉、颍东区政府负责辖区范围内具备条件的临时停车场建设;城市道路范围内施划停车泊位由公安交警部门在不影响行人、行车安全的情况下负责实施;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外具备条件施划的`停车泊位,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选址
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公安交警、城乡建设等部门和颍州、颍东、颍泉区政府在阜城城区范围内摸排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空地,重点排查已完成征迁或部分完成征迁待建地块、主次干道周边闲置地块、政府收储地块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和市直有关单位摸排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管理和产权属于市直机关的具备条件建设临时停车场的地块,梳理出三个月以上无法利用的闲置地块,统筹考虑地块周边停车需求、交通通行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停车场建设选址。
(二)加快建设
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启动建设工作,全力推进,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颍州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54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5589个;颍泉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15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758个;颍东区计划建设临时停车场20处,新增临时停车泊位1969个。
(三)加强管理
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新建临时停车场由各建设主体或其委托的停车场管理部门负责日常运维管理,按照省市关于临时停车场收费规定,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后,依法依规收取停车费用。同时,本着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和让利与民的原则,停车设施建成后,免收停车费用不少于三个月,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在临时停车场,确保停车场竣工投入运营后,尽快实现车辆有序停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级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玉峰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夏金锐任副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海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临时停车场建设的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勇于攻坚,全力推进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
(二)加快项目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倒排工作时间节点,加快项目建设,力争8月底前完成建设投入运营,缓解城区停车压力,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临时停车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督查督办,确保建设目标落实到位;定期对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各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周二和周五下午下班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四)完善奖补政策。各临时停车场建设主体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临时停车场建设工作顺利实施。工程验收合格后,统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补贴,补贴资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最终结算结果进行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