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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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年终考核奖惩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1

一、宗旨

为考核员工的工作成绩,作为奖惩、调迁、升职、退职等的依据及了解并评估员工的工作精神与潜在能力作为训练发展的参考,而以督促工作及改进其工作为宗旨,特制定本办法。

二、程序

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

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管理部人事科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xx日初核完毕,递交表册至总经理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及批示。

3,各单位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复核。

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管理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管理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分等

年度考绩区分为四等:

90分以上:特等;

80至89分:甲等;

76至79分:乙等;

70至0分:丙等。

同时要注意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限制

1.员工及主管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1日以上(不含)。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1)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全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

(3)旷工全年达2日以上(不含)。

3.人数限制。

(1)特等。

各单位人数为5人以下,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各单位人数5人以上(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单位主管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一书”予总经理。

(2)各单位考绩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 x 80 = 640分)。但如果该单位主管认为该单位表现极佳,得签呈总经理核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人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增减分数

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行加减分数,其按下列规定:

1.记大功1次者加5分,记大过1次者减5分。

2.记小功1次者加3分,记小过一次者减3分。

3.嘉奖1次者加1分,申诫1次者减1分。

4.旷工x日者:扣2分。

5.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

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考绩平均总分数(80分或85分)限制之外。

六、奖惩

1,考绩特等者,优先予以升迁职位及职务。

2.考绩奖金、罚金连同年终奖金发出。

七、申诉

凡个人对单位主管所评定的考绩分数不服者,可签报呈递总经理室,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室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询私。凡经总经理室审查出有违反企业的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备。

九、附则

1,各员工的考绩,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批驳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2,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做裁决。

3,本办法呈交总经理核实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2

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市政府经研究,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消防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消防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副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晓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王世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郝松道、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白中初任副组长,市文化、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考核工作,牛少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时间

2月1日到2月10日。

三、考核内容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15号)贯彻执行情况,是否以政府文件制定贯彻意见,消防保障经费是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情况;

3.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4.城市社区消防建设和农村消防工作情况;

5.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挂牌督办的18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6.消防监督执法情况,“飓浪一号”和“飓浪二号”行动开展情况;

7.农村重点镇和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情况以及消防文职雇员招收、工资、各类保险办理情况;

8.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工作开展情况;

9.火灾事故发生情况,对火灾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情况,火灾四项指数增长率不超过全市平均值,全年无特大火灾事故。

四、考核方法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抽查单位由考核组决定,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形式。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反馈。

五、等级评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和不达标三种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89分为达标,59分以下为不达标。

六、工作要求

1.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考核组要由各委局主管领导带队。参加考核的有关单位要抽调得力人员,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做好这次消防目标考核工作。

2.考核组要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给予一个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考核要反映出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真实情况。在考核中要坚持同一标准,对在考核期间工作不认真、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要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3

20xx年5月3日至6日,国务院消防工作第八考核组对自治区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考核,反馈了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切实将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推进西藏消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国务院考核准备情况及自查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现消防工作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部队装备建设逐年达标,城乡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均衡发展,区域火灾隐患逐步消除,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创新、规范有序,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林芝市人民政府依托市防火安全委员会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支队,由扎西江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各类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和上传下达。

三、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实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要结合林芝市消防工作实际,明确“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提前谋划重大建设项目,重点解决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薄弱等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明确“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年度计划,及时跟踪问效,对重点项目,要明确建设内容、时序进度、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全力推动规划落实,确保消防事业发展规划落地见效。

(二)健全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一是落实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机制。20xx年6月前,完成林芝市多部门参与的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制度、规定和方案修编工作。20xx年7月前,各相关职能部门细化制定本行业、本部门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制度、规定和方案。年内开展一次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演练。二是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依法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林芝市20xx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林防委[20xx]1号),详细部署开展针对行业系统的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管理培训等工作,切实强化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管,提升行业系统主管部门消防工作整体水平。三是落实消防工作考核机制。出台《林芝市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时间、内容、程序等,将各职能部门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并将消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社会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通过户籍化手段推动“四个能力”建设,完善自我评估制度。对城市综合体、地标建筑,发生火灾危险性、危害性高的高危单位,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结合的方式强化管理。对各类商业店铺、“九小”场所,公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对辖区内的朗玛厅、甜茶馆、藏餐厅、家庭旅馆等小场所进行排查整治,督促其严格管控火源、电源、油源、气源。要针对其点多面广,火灾隐患普遍,消防安全管理难度大的实际,继续巩固“双联双创”、便民警务站等经验做法,以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若干网格,推动落实日常消防检查“网格化”管理、消防宣传和组织初期火灾扑救三项职能。对寺庙古建筑,文物局组织开展寺庙古建筑及文物维修工程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寺庙古建筑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火源、电源等危险源的管理,严格落实宗教佛事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现场守护制度,确保全市寺庙古建筑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局要结合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针对本市景区景点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方案和管理标准,明确整治责任和整治措施。对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民政部门要依据《关于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1号),从福利彩票公益基金中安排专项经费为已建、待建的养老院、福利院、残疾人服务机构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并且要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值班巡检巡查,细化日常管理措施,加强工作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对各中小学校,7月底前教育部门、按中学、小学各1个的.数量标准遴选报送本地消防安全示范课件及授课录像。教育部门、各中小学校推动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师资、课时,确保有专门师资,消防安全课时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公安消防部门积极加强指导。

(四)加大城乡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一是加强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要推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逐步填补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公共消防设施“欠账”。推动有天然水源的乡镇,通过建立取水码头、购置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等形式,满足消防供水需要。二是推进消防部队营房及装备建设。各县(区)政府要针对林芝市5个灭火救援专业力量空白点,立项、规划营房新建或改建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结合消防部队实际,尽快按照标准配齐消防大(中)队及新建消防队站消防车辆、个人防护装备以及通信器材。三是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各县(区)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地方行政或事业编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的招录、使用、经费保障、工资待遇等问题,推行消防辅警员定期增资或调岗增资模式。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每站15人的标准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完善社会化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落实行业系统和企业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强化企业法人代表、安全责任人、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主动作为,从预防火灾事故尤其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的根本出发,不断深化消防宣传“八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刊播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消防知识、常识宣传等内容。消防部门要在20xx年8月底前,针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等进行一遍轮训。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4

为鼓励学校教师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评比活动,努力工作,出优秀成绩,特制定我校评优制度。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二、评选时间:

以年度为单位,每个年度评选一次。具体时间在县级评选之前。

三、评选原则:

坚持以平时工作考核、学期工作考核考核为主要依据,坚持评选以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坚持不评误工较多或有违纪行为人员的原则,做到评优内容和程序民主,方法科学易行,可操作。做到客观、公正、科学地分析运用评优资料,使评优手段、方式、标准、程序达到恰当、合理、促成评优双方理解,有利于调动教师主动性、积极性。

三、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在本学科教师中有较高威信。

2、有歧视学生、以教谋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者,一票否决。

3、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改实践活动,能举行学科讲座,在教学中取得一定效果。

4、教学效果好,所任学科成绩在本校名列前茅。

5、教学综合素质较高,在全县有一定影响力。

6、主持或参与到一项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项目)。

7、参加过各级组织的'课堂教学比赛,按获得奖项的级别分别进行不同的奖励。

8、参加县级以上组织的说课、课件制作、教案设计等有关教学比赛获奖。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科研工作的管理,使教科研工作逐步迈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形成良好的教科研氛围,培养教师教科研意识,激励教师参与科研的兴趣与热情,不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达到“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目的,同时便于将教师参与教科研工作情况纳入全面工作考核中,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制订本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校正式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部门:考核工作由教导处、科研办和教研组具体负责实施。

三、考核总分:考核积分加奖励分。

四、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各项材料上交。(10分)

教师按要求及时上交研究材料(教学随笔、业务学习笔记和各种培训笔记心得)等计10分,每缺交一次扣1分,迟交一次0.5分。

(二)业务学习及培训。(20分)

1.业务学习:加强自我研修,丰厚自我积淀。(10分)

(2)学业务:坚持日常业务学习,摘录理论知识或学科知识,每周不少于300字。完成笔记整洁并无相互抄袭,每次得3分否则不得分,每学期检查2次共6分。

2.业务培训:(10分)

(1)培训的'考核主要包括:远程教育培训、外出学习培训和各种校本培训等各级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考勤(2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5分,扣完为止。

培训记录(5分):(包括理论摘记、内容摘要或心得体会等)按要求完成得5分,未完成或明显与培训内容、要求不符每项次扣1分。

培训效果(3分):包括有关测试(如远程教育培训、各种校本培训等)、学习汇报和经验介绍(如外出学习汇报)等,每项次测试不合格扣1分,每缺一次学习汇报扣1分,扣完为止。

(三)常规教研活动(40分)

教师应积极参加本组的常规教研活动,在活动中发表见解,展示自己,提高水平。并作好听、评课记录。各教研组根据常规教研出勤情况、教师听、评课记录和上公开课情况予以考核。

2、教师应积极认真地参与各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学习等活动,活动中积极发言,认真笔记。

(1)听课(15分):教师每期听课不得低于15节,听课笔记应该有批注,差听一节扣1分,无批注每节扣0.3分。

(2)教师评课(5分):评课时教师应积极发言,教研组有发言记录。每差一次扣0.3分。

(3)教研公开课(5分):每组教师应主动、自觉上好组内教研公开课计5分,未承担者不计分

年终考核奖惩方案 篇6

一、总则

一、教师从参加工作开始参加考核,考核原则上一学年一次。

二、教师考核成绩记入学校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考核成绩与期末评比先进、职级确定等挂钩,并起主导作用。

四、 教师考核成绩按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次,分别是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考核方式

考核分业务考核、综合评定两个方面进行。

一、业务考核:

指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和个人素质方面进行考核。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主任 负责,业务评定的。形式可多样化。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二、综合评定:

指对教师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评定,主要考核的内容有责任心、对学生的`爱心和耐心、教育教学效果、同事间的协作精神、个人修养、家长反馈意见等。综合评定实行逐级评定制,以百分制评定,分值权重占考核总分的50%。

三、加分与扣分

有下列情况的,可酌情加5-20分:

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为学校带来显著影响的。

2、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并收到良好效果的。

3、班级学生生源稳定率达100%,主要任课教师均可加分。

4、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外竞赛或活动,获奖或获得良好社会反响的。

5、其它各类为学校工作带来良好效应,被家长委员会提名或行政会提议加分的。

有下列情况的,要酌情扣分:

1、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一次扣分值20分。

2、教育教学出现失误被家长投诉属实的,一次扣除10分。

3、与家长争吵,并有粗暴言行的,一次扣除20分。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校财产损害、学校形象损害的,酌情扣除5-20分。

5、所任班级学生转学,经查实属家长对教师不满的。一人次扣10分。

6、索取家长财物或利用家长关系为个人谋取私利,一次扣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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