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化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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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债务化解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债务化解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逐步压减存量债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策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稳中求进,严肃财经纪律,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严格要求、严肃问责”的原则,切实打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攻坚战,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20xx—20xx年三年努力,力争全县政府性债务综合债务率降至80%的警戒线以下。

三、主要措施

(一)减项

1.减一批。重点压减已开工建设且停建不会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规模,未开工建设的一律停建。

2.停一批。停止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手续办理、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停止一批项目指挥部的运转。

3.缓一批。虽已开工建设但停止之后无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暂缓。

4.撤一批。对20xx年7月15日以后举借的系统外需要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撤销相应项目,筹措资金予以归还。

5.保一批。对易地扶贫搬迁、棚户区改造等中央重点项目、省市安排的民生实事项目予以重点保障。

(二)增收

1.土地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力争20xx—20xx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以上,科学出让商居用地600—800亩,每年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二是严格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计提教育、住房保障、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资金。三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财政局、国土资源局负责,指导“镇带村”扶贫开发项目实施乡镇加大集镇土地收储力度,有序推进集镇开发建设。

2.清理增收。一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开展欠缴土地出让收入专项清理。二是由田浩同志牵头、住建局和规划办负责,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容积率专项清理。三是由陈淼同志牵头、国资局负责,组织开展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经营收入专项清理。四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组织开展税收专项清理,力争每年财政收入在年初预算收入计划的基础上超收10%,20xx年实现超收1亿元以上。五是由田浩同志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不动产登记产权发证清理。六是由陈淼同志牵头,金融办、农商行负责,开展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七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面清收单位债权,对干部职工借支、拖欠单位公款长时间不还的,采取下发催缴通知、从工资中代扣等手段予以清收。八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全力回收置换债券资金和财政出借资金(简称“两项资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将“两项资金”偿还额度列入年度预算,制定方案,主动偿还;财政局负责建立“两项资金”回收台账,密切掌握各单位资金信息,必要时采取代扣代缴手段;有偿债任务的单位在未完成“两项资金”回收任务之前,不得结算单位上解的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

3.争项增收。一是由艾志军、陶海音同志牵头,发改局、财政局负责,对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下达争项争资任务,力争每年新增债券资金4亿元、老区转移支付资金5000万元以上,交通、水利、教育、国土资金每年增长15%以上,其它单位争取资金增长10%以上,对争项争资有贡献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奖励。二是由陈淼同志牵头、财政局负责,积极推行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工业、旅游投资运营,通过让渡可经营项目的股权,推动债务资本化,化解债务存量。

4.政策增收。由田同志浩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快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异地流转,力争收益最大化。

5.产业增收。由潘如意、魏移宗同志牵头,平江高新区、旅发委、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贸促会负责,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行动,每年引进投资亿元以上项目15个以上、5亿元以上项目4个以上,做大、做强、做优工业、旅游和商贸物流产业,每年新增税收1亿元以上。

(三)节支

1.紧缩机构。开展临时机构清理,事情办结的临时机构一律予以撤销,财政不安排工作经费。临时机构结余资金一律收归财政,防止乱发、滥用、私分。

2.紧缩人员。①严控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各单位超编人员,财政一律不安排经费;②凡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人员,必须将工资关系、人事编制关系一并转入新的工作单位,逾期一个月不转者,停止其原单位工资发放;③由人社局、编办牵头,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三性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每违规使用“三性”人员1人,年终结算时扣减单位预算经费10万元;④严禁借在职不在岗人员套取工资经费,对单位申报不及时造成财政支出漏洞的,将所发工资全额从单位经费中加倍扣回;⑤由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牵头,开展“吃空饷”、应退休未退休人员清理。

3.紧缩开支。①牢固树立“预算即决算”理念,除上级有明文政策规定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开支出口子,不再审批单位追加工作经费报告。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行政事业单位一般性支出比上年压缩5%以上。③继续对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征收政府调节基金,控制线以下征收6%,超出上年度公务接待费总额的部分按200%的标准征收。④由纪委监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联合开展“三公经费”、津补贴发放检查,抓好问题整改。

(四)明责

按照“谁借谁还、谁用谁还、风险自担”的总原则,县级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自行举借或转贷的`债务原则上不兜底、不救助。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有效压减债务规模,降低潜在风险。

1.融资平台债务(不含转拨各乡镇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城建投牵头筹措资金逐步偿还;

2.镇村存量债务,属乡镇本级举借、转贷的(包括财政置换债券和城建投转贷的镇带村项目资金),由乡镇负责偿还;村级债务由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

3.教育体育、卫生计生、园艺示范中心等领域的政府性债务,各单位要通过争取上级财力补助、经营性收入和有关化债政策,筹措资金偿还;

4.20xx—20xx年县政府按3:3:4比例兑付农村计划外交通建设项目资金形成的债务,要从有关交通专项补助中予以置换偿还;

5.水利、平江高新区等领域的债务,由相关部门单位筹措资金偿还。

(五)改革

1.推进融资平台转型改革

①成立专门班子。由陈淼、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金融办、编办、财政局、国资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旅发委、教育体育局等单位参与,迅速启动城投公司转型,争取在20xx年6月底之前完成融资平台转型。

②理清权责边界。理清政府与城投公司的权力和责任边界,妥善处置城投公司存量债务,完善城投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转型为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③做实融资平台。一是推进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将市管中心、自来水公司、发电公司、黄金公司、华腾汽运公司等国有企业资产注入城建投公司,充实资本金;同步划出原注入城建投公司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二是努力盘活城区土地市场,力争近三年每年新增储备土地2000亩,出让600亩,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政府储备土地一律不得低于成本价划拨;严格规范工业用地,所有优惠政策必须与投资密度、税收回报挂钩。三是支持城建投公司参与砂石等国有资源开采;支持成立或收购一家建筑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平等参与县域内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支持以土地或资金形式入股房地产开发企业。

2.推进工程款支付改革。由田浩同志牵头、城建投负责,将三年支付完工程款的“四三三”模式改为四年支付完工程款的“三三二二”支付模式。

3.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由艾志军同志牵头,政务中心、发改局负责,以“最多跑一次”为核心内容,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六)严管

1.严控增量。严明“十个一律”:①全县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一律按《平江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平政发〔20xx〕5号)实施;②村级投资规模在2万元以上的项目一律报乡镇审批管理,需政府采购或招投标的严格按程序办理;③凡没有资金来源、没有按程序审批、没有按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的项目,县乡一律不安排资金;④村级需申请资金支持的项目一律归口由乡镇统筹管理、统一申报,村级不得越级向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⑤县直单位一律不得受理村级递送的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一律不得“戴帽”直接安排项目或资金到村级;⑥乡镇一律不得越级向中央、省、市有关单位或有关领导递送申请项目或资金的报告,不得请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县级安排项目和资金;⑦凡没有财政资金分配职能的县直单位(含临时机构)一律不得向乡镇和村级拨付资金;⑧各单位一律不得乱开支出口子,不得滥发奖金、福利;⑨凡因盲目铺摊子搞建设、滥发奖金福利造成运转困难的,县级一律不调度资金支持;⑩违反以上规定的,对所有责任人员一律从严问责。

2.优化存量。由财政局牵头,采取降息、限息、停息等方式,优先清退和偿还各单位的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年利息降至12%以下,力争两年内全面偿还单位的个人债务。

3.减少总量。①财政局负责每年安排偿债准备金5000万元以上,用于县本级债务还本付息;负有政府性债务的乡镇(含园艺示范中心)要建立偿债准备金,每年分别从本级年初预算中安排3%以上、从乡镇体制结算补助收入中提留50%、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15%、从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益中安排50%作为偿债资金,专项用于偿还存量债务。②凡通过政府融资平台举借或政府债务资金建设的项目,对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的单位,其收费收入的30%专项用于偿债。③由财政局负责,每年从县本级安排的工业发展基金、旅游发展基金中计提25%,用于偿还存量债务。④由国资局牵头,拿出分期分批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方案,适当处置部分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归还融资债务。

四、实施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12日前,召开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措施。4月26日前,召开全县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动员大会,并由财政局牵头,组织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开展债务管理政策业务培训。

(二)清理整改阶段:5月15日前,财政局根据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上报的债务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甄别,锁定债务余额,对综合债务率超出警戒线的乡镇、县直单位发出风险提示。6月15日前,各单位制定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三)集中偿债阶段:从20xx年开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通过压项、增收、节支等手段,有效筹措偿债资金,集中偿还全部或大部分存量债务,确保到2020年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合理、风险可控。

(四)总结验收阶段:每年11月底前,由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三看”“两查”(看账务、看项目、看成效;查偿债是否规范、查违法违规举债行为是否停止)考核验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对偿债不主动、效果不明显、问题整改不到位、继续违规举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成立平江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的指挥、协调、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财政局,由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制定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子方案,配强力量,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二)强化监测,及时预警。财政局要会同纪委监委、发改、审计、人民银行、金融办等部门建立政府性债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校验,定期通报监测结果。由财政局负责,设立综合债务率80%的警戒线(债务余额÷当年可用财力×100%),对乡镇、县直单位债务实行动态监控。对超出警戒线的乡镇、县直单位,不得申报新增债务规模,不得新开工基本建设项目,不得采购配备大宗办公用品,不得新增财政供养人员,同时要制定债务风险化解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把风险降至警戒线以下。

(三)正面宣传,把握导向。财政、金融部门要加大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各单位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总结债务风险防控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要做好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格考核,严肃问责。将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纳入绿富双赢年度综合考核评比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单位不得发放绿富双赢建设综合绩效考核奖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奖。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实行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本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责任,确保相关任务分工落到实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财政局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防风险工作的督导,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要把地方政府的财政风险防范化解作为重要内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债务化解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办公室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评估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着力构建预防超前、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体系,创造依法办事、高效做事、廉洁干事的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权力运行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和主要内容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第一季度)

(一)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办动员大会,认真传达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动员部署,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分工。同时结合周二集中学习等,持续加大有关廉政风险防控的学习力度,使办全员牢固树立廉政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观念。

(二)成立机构。成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廉防办”(挂靠在人秘股)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挂靠单位、各股室各负其责,形成内外监控、多方联动、上下协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由办分管领导牵头抓好分管范围的廉政风险防控的职权梳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等防控重点,同时办挂靠单位、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指定专人负责,做到股室(挂靠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同步推进。

风险等级的评定: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廉政风险分为高、中、低三级:(1)高级风险为重点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2)中级风险为需要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的风险;(3)低级风险为一般关注等级,指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风险。

风险等级的管理: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高级风险由办主要领导负责,中级风险由办分管领导负责,低级风险由办挂靠单位、股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办“廉防办”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和预防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并公示。

第三阶段:制定防控措施阶段(20xx年第三季度)

(一)公开亮权。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公开不够、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坚持把有效的内部监督与畅通的外部监督相结合,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要充分利用网站、公开栏及宣传栏等阵地,将职权目录、运行过程、运行结果等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办“廉防办”要负责将本办履行职权情况积极对外公开,重点公开“三重一大”、民生保障等热点问题,做到及时、主动、全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消除各种潜在的廉政风险。

(二)制度控权。要汇总排查出来的因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有“漏洞”而产生的风险点,形成防控措施责任分解抓落实的方案:一方面做好当前各项廉政制度的评估,查找制度有无漏洞,是否隐藏部门利益,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使制度更加科学、合理、管用,努力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另一方面要结合职权梳理和风险排查,建立健全相应的防控制度,让每一个风险点都能找到相应的防控措施。要按照明晰职权边界、规范工作权限的原则,对每个岗位、法定权限制定相应的规范。重要重点岗位人员应按规定实行定期轮岗交流。

(三)简政放权。各挂靠单位、各股室针对排查出来的因市场竞争不充分、行政管制过度而存在的廉政风险,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权力岗位入手,构建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手续,拓宽网上审批覆盖面,提高办事速度,不断优化政务环境。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xx年第四季度)

(一)检查考核机制。要建立本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风险点及其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结果纳入本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评估考核内容。

(二)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分析、通报和预警制度,由办“廉防办”指定专人负责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对收集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进行预警处置,对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督导,在一定范围内通报预警处置情况,努力做到“没有问题早防范,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防患于未然。

(三)风险评审机制。邀请办廉政风险评议监督员或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办的防控制度进行审核评估,重点围绕制度的廉洁性、合法性、合理性、科学性以及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问题,从制度设计环节开始,查找制度在内容、程序、配套等方面的不足。

(四)动态管理机制。在廉政风险防控实践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推进防控机制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并结合我办各项工作发展的新要求,对新出现的廉政风险要及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动态修正优化机制,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统一思想。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重点步骤,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区纪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在全办营造勤廉风险防范的宣传氛围。

(二)领导带头,精心组织。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涉及面广,政策性、专业性性强。办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对分管范围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带头抓、亲自抓,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订和落实防控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确保全面推行,落到实处。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要立足实际,坚持把建设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紧密结合,突出抓好权力清理、风险查找、防控措施制定等防控重点,确保把风险点找全、找准,力求取得实效。

债务化解方案 篇3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严控新增债务为首要目标,建立控制和化解债务长效机制为主要内容,按照“控制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年消化”的原则,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规范财务管理、健全民主监督机制相结合,统一部署,规范操作,遏制债务增加势头,取得明显成绩效果。

(二)具体目标。20xx年村级债务化解率力争达80%,化解过去的债务,控制新增债务。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清理核实村级债务。各村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口径和内容,组织开展对村集体债务的全面清理核实,组织专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根据清理核查结果填写《村级债务情况统计表》,报镇农经站统一汇总信息。

(二)积极稳妥地化解村级债务。针对不同的债务,需要采取不同的化解方式,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

(三)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各村上报阶段性化债成果,周村镇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村级化债工作以及控债、化债长效制度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将报送县农业局。

三、化解措施

(一)清理债权债务化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收入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具备了一定的偿还能力,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治教育,农户的欠款大多数可以收回,用以化解部分村级债务。

(二)分类施策化解四类债。针对本镇余额较大的几类债务,三资中心明确了化解方式,确保各村能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化解。对于时间较长的呆死性债务,主要是20xx年以前形成的债务,通过对所有涉及单位和个人债务事项、金额具体分析,一是对单位已经不存在或个人已经死亡多年的债务,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予以核销,达到化解债务目的。二是对于其他形成的呆死债务,有的能通过收回集体债权偿还的予以化解。对于金融部门的陈旧贷款,督促村里积极偿还;对修建住宅楼形成的虚拟债务,已计入“应付款”科目的,通过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核准修建住宅楼的承包收款方,将预付款冲减虚拟债务后,结余资金转入“公积公益金”。

(三)严格治旧控新化解。积极稳慎化解,把控新作为重中之重。一是建立健全村级举债申报审批制度,村级新上重大项目,要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报乡镇备案。二是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集体资产收益分配制度设立债务警戒线,明确收益分配优先序,对超过警戒线的.村集体,要先偿还债务,再进行分红。三是规范集体成员福利费支出,改变一些村集体大包大揽水、电、气等费用的习惯,引导农户合理承担费用。四是健全投入机制,加大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减轻村级集体的支出压力,以防新增债务。

(四)拓宽增收渠道化解。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耕地、“四荒地”、宅基地等产权,全部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管理。鼓励村集体挖掘人脉资源,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全民创业,通过税收新增财力返还,形成稳定收入。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发展一些农业产业类、服务类的项目,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

(五)争取政策支持化解。针对有些村级债务依靠村级组织本身难以化解的问题,本应有国家承担的修路架桥、教育卫生等形成的债务,各村要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对接金融部门,全力化解相应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成立村级债务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负责组织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制定化解方案,落实化解任务。

(二)严明化解责任。要建立村级债务化解责任制,各村主要负责人为化解村债第一责任人,对化解债务工作负总责,各村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镇党委政府将对化解工作中领导不力、任务落实成效不明显的村,予以严肃处理。

(三)确保取得实效。村级债务化解时间紧、任务重,各村应严格对照政策规定,抓好落实,确保取得明显实效。

债务化解方案 篇4

为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切实加强风险防控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全面落实省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财政厅《关于地方债务化解方案的批复》(苏债办〔20xx〕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政府性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的财政补贴等支出按性质纳入相应政府预算管理。各融资主体政府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根据财力状况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二)严格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坚决杜绝随意新增政府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政府债务。

(三)合理编制并严格执行政府性债务年度计划。规范编制全县政府性债务年度收支计划,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及综合财力水平,合理测算未来三年在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上可以筹措安排的各类财政性资金,在债务限额内提出债务举借建议。

(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今后政府投资项目一律先进入政府投资项目库。在库的公益性项目需要实施的,必须进行财力可行性评估,在财力允许且资本金已落实的情况下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否则不予安排;在库的非公益性项目,根据专业领域由县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

(五)夯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基础。建立政府性债务核算、统计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债务核算及统计工作,做到账实一致。凡有政府性债务余额的单位,每月向县财政局报送财务报表和政府性债务相关统计报表。各融资主体举借债务根据《金湖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暂行规定》(金政发〔20xx〕34号)文件精神,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二、稳步化解存量债务

(六)界定存量债务管理范围。已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的债务纳入显性债务管理;未进入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但已纳入省财政全口径统计范围并被锁定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将可能由政府承担全部或部分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隐性债务管理。

(七)明确划分债务偿还责任。按照“谁举借、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今后任何部门不得新增各类政府债务。

(八)加快偿还显性债务。结合化解方案,将显性债务中确需政府承担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化解。

(九)稳步化解隐性债务。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土地出让收入、融资主体资产处置收益、向上争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等方式,统筹安排偿债资金,根据批复的“化解方案”逐年化解到位。

(十)增强债务偿还能力。统筹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壮大可偿债财力规模;积极培植财源,认真落实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加快培育一批稳定性强、税源基础广、贡献力度大的产业;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清理制度,将盘活的存量资金优先安排,提前偿还高息债务;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增强地方政府自身偿债能力。

三、规范融资举债行为

(十一)强化镇级债务管控。镇级政府原则上不得新增债务;如经批准同意举借债务的,必须有相应的经营性资产与之匹配;镇欠县级财政和县级平台公司的债务必须负责偿还,利息每半年结算一次,对化解存量债务成效显著的镇可给予相应的奖励。

(十二)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厘清举债融资行为的政策边界和负面清单,坚决遏制违法违规举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发〔20xx〕43号文件规定,严控新增债务,除新增政府债券外,确保“化债方案”之外没有新的隐性债务。各类平台单位不再继续承担政府融资职能,不得采用行政委托或指定方式让平台类单位承担新的公益性项目,不得产生新的违法违规政府支出责任。严禁各类假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变相举债的行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仅限于有经营性现金流、适合市场运作的公益性项目,不得采取回购社会资本方股权,或保底承诺、明股实债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严禁假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政府购买服务必须坚持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的原则,项目要严格限定在政府职责范围、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服务事项内,不得将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货物采购,以及建设工程作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规范政府各类投资基金的设立、运营,政府不得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投资基金,不得承诺回购其他出资人的投资本金,不得承担其他出资人投资本金的损失,或者向其他出资人承诺固定回报或最低收益。规范融资平台注资行为,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

(十三)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政策引导,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PPP模式,规范选择项目合作伙伴,引入社会资本,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分清债务偿还责任。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形成的债务由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负责偿还。

四、加快平台公司转型

(十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融资平台公司关系,提升融资平台公司的融资能力,规范监督管理,促进市场化转型,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着力增强融资平台公司的“造血”功能和抗风险能力,支持融资平台公司转型为业务清晰、治理规范、运营高效、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市场化主体。

(十五)增强融资担保能力。继续支持和壮大县级担保公司发展,同时,积极争取省市担保公司、再担保公司对我县融资工作的支持,为县国有融资平台提供市场化担保,进一步提升担保公司担保能力。

(十六)加强平台公司市场化运作。鼓励平台公司参与全县国有资本的运作运营,实现国有资产运营全域化。镇级经营性资产纳入县级平台公司管理,实行控股或合作;对产业类投入项目,必须由收益财政承担成本,可由平台公司进行投入,鼓励片区开发;鼓励和支持平台公司利用自身优势加快转型发展,各平台公司按照各自分工积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平台公司经营收益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适当上交外全部留用,以壮大平台公司实力或化解存量债务。

(十七)强化平台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平台公司要加强人才队伍、风险管控等建设;鼓励平台公司创新发展,开展金融、担保、股权投资基金等新型业态的发展;平台公司要相互支持,错位竞争,良性发展,实现县域资产效益最大化。

(十八)锁定平台公司的债务。全面厘清平台债务,依法依规合理划分政府与融资平台的偿债责任。明确化解目标,制定化解计划,保证平台公司良性运行。

五、构建风险防控机制

(十九)建立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县政府制定的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各融资主体相应建立债务应急处置预案,分类制定处置措施,有效应对突发债务风险。

(二十)开展预警监测。县财政局应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及时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做到风险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将政府及其部门与其它主体签署协议,承诺用以后年度财政资金支付的事项,纳入监测范围,防范财政风险。县政府定期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十一)明确债务风险事件。债务风险事件是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地方政府债券到期本息兑付出现违约;二是政府无法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息,或者因偿还政府债务本息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三是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或者因履行上述责任导致无法保障必要的基本民生支出和政府有效运转支出;四是因到期政府债务违约,或者因政府无法履行或有债务的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造成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影响极为恶劣。

(二十二)建立风险报告制度。债务人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或有债务本息的,应当提前2个月以上向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经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确认无力履行法定代偿责任或必要救助责任后向县政府报告。县政府预计无法按期足额支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的,应提前1个月以上向市政府或省政府报告,并抄送市财政局或省财政厅。

六、强化监督与问责

(二十三)实行向县委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新上项目、举借债务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存量债务化解情况每年要在12月底前向县委常委会报告。

(二十四)实行向同级人大报告制度。自20xx年起,县镇两级政府建立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性债务运行情况的制度,将上年度政府性债务余额、债务偿还情况等作为关注事项列入年度政府预算报告,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二十五)实行政府性债务考核制度。将政府性债务管理及存量债务化解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并将其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

债务化解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抓好我市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根据《海南省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结合全省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政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扎实抓好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化解稳控工作,全力维护全省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

二、加强领导

文昌市房地产风险防范领导小组要全面排查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具体梳理各项目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化解房地产风险,积极消除不稳定问题和隐患。

三、各部门职责

(一)政法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的排查,落实现场处置、舆论监控、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做好维稳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二)法院部门负责对涉及司法查封的房地产项目进一步全面清理,大力解决债务和司法查封的“麻花结”,同时加快建立法院、房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关于司法查封和抵押房屋信息共享和实时反馈机制。

(三)国土、规划部门负责涉及土地、规划、不动产权登记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依法处置土地、规划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完善相关手续。

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涉及环保问题,特别是受邻避效应影响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四)住建部门负责违法违规销售、网签备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延期交房、物业管理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涉及依法开展税费征缴等方面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对项目涉及恶意欺诈、一房多卖、非法变卖查封财产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房地产项目群众来信及来访接待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上访群众寻衅滋事和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的`事件,汇总上访群众诉求和动态。

四、处置步骤

(一)排查阶段(20xx年3月31日前)。

各责任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对本市房地产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动态排查,并逐一建立台账。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积极化解,对有苗头、处于酝酿阶段的矛盾提前防范。

(二)处置阶段(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根据排查摸底情况,采取一个项目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五个一”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处置措施和处置期限等,必须在保持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开展处置。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合法化,并结合实际情况分类处理。同时,要举一反三,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避免在开展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的同时,出现新的问题和不稳定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不折不扣完成工作任务,切实排查解决房地产行业矛盾纠纷问题。市政法委、法院、公安、税务、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

(二)合力破解难题。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存在风险防范问题的房地产项目动态台账,逐个项目制定对策,采取“五个一”措施,加快推进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同时,每月要将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及时报送至市房地产风险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工作衔接。各职责部门要在加强与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处置、生态保护红线区专项检查、海岸带保护与开发专项检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停缓建房地产项目处置、商品住宅项目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衔接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化解房地产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加大房地产方面的法制宣传,引导业主依法理性维权,减少贪图低价的盲目购房行为,坚决打击小产权房和违法建筑。要落实“三同步”要求,坚决防止房地产风险隐患问题与其他社会矛盾交织叠加、被恶意炒作利用、发酵引爆。

(四)健全体制机制。各职责部门要不断强化创新意识,主动作为,努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行业风险。要真正解放思想,大力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以自贸区(港)建设的国际视野,在创新房地产行业体制机制上主动作为,探索商品房现售制度,优化房地产交易登记制度,加快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促进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债务化解方案 篇6

为落实中央、省、市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结合龙华山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目标:到期政府债务偿还率100%,政府债务率控制在80%以下,无违规举债。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债务化解领导,明确工作专班职责

龙华山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常务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财政、审计、统计、财办、综治、管理区、金融部门等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适时调整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各有关单位财务人员,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具体日常工作。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形成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推进机制,逐项分解工作目标,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面排查债务底数,锁定债务性质数据

1、全面清理债务及相关资产。落实清理全办债务及资产情况,按时上报市财政局。

2、开展专项审计。如实提供相关债务资料,接受市审计局的审计。

3、实行债务信息季报制度。每季度次月7日前将债务报表上报市财政局,对风险进行预判,发现问题迅速上报。

(三)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1、配合市级完善管理制度。

2、规范举债行为。

3、遵守相关规定。控制投资项目计划、控制债务规模和债务率、杜绝新增债务。

4、加强预算管理。按市财政局要求,强化债务收支和财政支出责任管理。

(四)统筹全办各类财力,稳妥化解存量债务

1、明确责任主体。办事处承担全办债务偿还的责任。

2、制定偿债规划。制定全办3年偿债规划和工作方案,报送市财政局。

3、落实偿债资金。采取开源节流抓增收、清理资产补收入、强化招商稳增收等手段,筹措各类资金,化解存量债务。

4、建立债务审计认定和交接制度。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下,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调整时,如实提供债务资料,办理债务认定和交接,明确划分离任者和接任者经济责任。

(五)控制遏制各类债务,完善债务管理制度

1、严格控制新增或有债务。严禁以任何形式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不搞违规举债的项目建设;招商引资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搞贴钱赚吆喝的面子项目。

3、严格履行公益性项目申报手续。

4、提高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综合财力,拓展承债空间。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5、推动政府职能由“建设型”向“服务型”转变。改变地方政府作为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供给方的局面,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规范、合理、有效地运用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投资基金等新型模式,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严格划分财政支出边界,地方政府依法依规承担相应责任。

6、按照债务分类管理原则,搭建信息化平台,建立符合债务管理需求的国有公司债务信息化系统,增强信息化管理平台功能。按月报送债务数据的变动情况,确保债务报送信息的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通过对债务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债务管理决策、风险预警和考核机制的完善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关于违法违规举债问责的相关规定,对脱离实际过度举债、违法违规举债或担保、违规使用债务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协调沟通。化解债务风险是一件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事,全办上下要密切配合支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用发展的眼光和魄力去看待问题、解决问题。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主动出谋划策,合力推进各项工作。

(三)严肃财经纪律。财经纪律是财经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化解债务风险工作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全办要时刻严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重点围绕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等环节加强内部控制力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工作督查。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等情况。接受市审计部门的债务审计监督和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违规举债及债务风险的监控力度。全办也要不定期组织力量开展检查,确保化债措施落实到位。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长效机制不健全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五)严格责任追究。通过考核问责机制,强化债务人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政府债务,实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重点考核债务偿还、计划执行、资金使用效率、债务规模占可变现资产的比例、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占总(净)资产比例等指标,促进化解存量债务,控制增量债务和提高债务资金运行绩效。考核结果纳入政绩综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在工作中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人员,由办纪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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