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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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读后感

知远网整理的读《荒野的呼唤》有感(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

看了题目,你一定倍感怀疑:狗就狗嘛,怎么叫“妖狗”啊?可是,拥有体型魁梧巴纳德狗和高贵无比的苏格兰牧养犬的血统,那可谓“锦上添花”,既高大威猛又仪表堂堂,巴克就是其中之一。

原本巴克生活在一个富贵人家,可是因为庄园的帮手马纽儿家里缺钱而把它偷卖给了一个红衣男子,红衣男子又把它卖给了波奥特,从此巴克就开始了它拉雪橇生涯。在一次拉雪橇期间,由于巴克太优秀,领头狗斯贝斯经常挑衅,俩狗由此结下了恩怨。后因为实在馈乏食物,由斯贝斯领导的拉雪橇狗和途中的爱斯基摩狗一起劫粮,巴克借此混乱打败了斯贝斯,取代了头狗的位置。

但是,情况越来越不理想,陡峭的地形,漫长的路程和只够塞牙缝的食物,使巴克和另几条狗心力交瘁,骨瘦如柴,还有好几条狗先后毙命,终于除了巴克和桑顿,也就是巴克的主人,其它人与狗都沉入河底。巴克跟随桑顿与另买的几条狗住进森林,它身上的原始野性逐渐被唤醒。桑顿遭到了土人的袭击,巴克帮他报了仇,就回到了原野,成了一条狼,在荒野发出孤独思念的呼唤

全书有许多地方令人感动。当巴克为了桑顿而拼尽全力游到河中救他时,我震惊了,巴克只是一条狗,是什么使它一听见主人的呼唤就立刻从昏迷中惊醒,并奋不顾身再一次跳入河中?又是什么巴克可以舍弃一切,奇迹般得拉一千磅的货物走马100米?是对主人的关心吗?是对主人的依恋吗?还是对主人深沉的爱?好几次,我都无法相信,巴克是一只狗!虽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可“朋友”一词还是低估了巴克的情感,它们不是一般的关系,便似亲人的.关系。

巴克对主人是主仆之间的爱,在世间,还有一种爱更强烈,那就是——母爱!你可曾听说过,一位母亲为了救被压在车底的孩子,单手抬起了一吨多重的车子,一手拉出自己的孩子。别以为这是开玩笑,这就是母爱的力量,可以改变一切的母爱!

看完了《荒野的呼唤》,我对“妖狗”一词有了自己的理解。或许,巴克不仅是因为长得半狼半狗,还因为它的感情。真挚的对主人的爱,仿佛给它的灵魂灌输了人的情感,有了人的情感的狗,难道不是妖狗?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2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3

狗,随着人类社会的渐变位置逐渐上升,狗已万千宠爱于一身,但狗并不是只有养尊处优的一面,那些被人恐吓,追赶,抛弃的狗,它们冰冷,凶狠,充满敌意。其实,了解一只狗并不难,你可能不知道它在想什么,到底喜不喜欢你,但只要以心相待,以情相向,哪怕是从温暖的天堂被人踏入冰点的恶魔,只要给他加一双真情的翅膀,同样可以成为天使。而《荒野的呼唤》这一本书讲的就是一只狗的故事,这只狗叫巴克,他出生在一位大法官家中,这里景色幽静美丽而充满生机,十分富饶,巴克就是这里狗的头儿。可好景不长,巴克在一个可恶的贩狗人的带领下被卖到了佩罗的手下,当起了一只雪橇狗,和佩罗同行的还有好友费朗索瓦。巴克根本不习惯雪橇狗的生活,生活优越的它突然与普通的犬平起平坐,十分吃不消,但最终还是顽强地活了下来。巴克在经历了3位主人的更换,人类对狗的凶狠残忍之后渐渐地对生活没了希望,就在此时,新主人桑顿步入了它的生活,给巴克的生活带去了一线希望,爱与关怀。可是,却因为金子桑顿被印第安人斩尽杀绝。巴克成为了那里狼族的一员,永远守护着桑顿。

巴克,它是一只犬,它是一只对主人忠心丹丹的`犬,它是一只渴望自由长啸的犬,它是一只善与恶并存的犬,它只是一只犬。巴克从天堂般的生活中一下落入冰山,但它没对任何人屈服。可是,当巴克遇到爱他的主人桑顿时,却不顾一切的绝对臣服。也许,这正应了那个道理:"爱能感化一切。“

狗的想法很简单,有食物,有一个爱它的主人,就可以陪伴一生。哪怕是最暴躁,凶狠的狗,只要用爱相待,一样可以成为忠犬。而人呢?是不是只要用情去感化,坏人也可以变好?假如生活中多一点爱心;世界上多一点温暖;说话时多一点赞美;人与人之间多一点真情,任何人都可以变得更好。其实,生活中本来就不会产生很与恶,只要多一点点交心与理解,你会发现生活如此美好!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4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5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叫《荒野的呼唤?白牙》。

本书的作者是杰克?伦敦。他是美国20世纪初著名的小说家,他的小说不仅讲述了惊心动魄的历险故事,还深刻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文化思想。《荒野的呼唤》和《白牙》分别于1903年和1906年出版,是杰克﹒伦敦的部著名小说,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这两部小说都以动物为主角,《荒野的呼唤》讲述一只名叫布克的大狗被贩卖到美国阿拉斯加地区做苦工,最终成为狼群首领的故事。在寒冷的`阿拉斯加地区,生存条件艰险,工作繁重,但布克很快适应了新环境,并活了下来。他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本领,最终听到荒野的呼唤,回到荒野之中,成为生存斗争中的强者。

小说突出体现了达尔文“适者生存”的斗争理论。如果《荒野的呼唤》讲述的狗变狼的故事,那《白牙》就是相反的,讲述的是狼变狗的故事。白牙是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他的母亲是一条狗,父亲是真正的狼。后来父亲意外死亡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和母亲被一家印第安人圈养起来了。但他们还是经不起荒野的诱惑,重回荒野。后来几经波折,他和母亲走散了,并增加了和另外两个主人的相处经历。

第三主人让白牙感受到慈善仁爱,让白牙学会了善良、忠诚和友爱。并为救主人的父亲而深受重伤,从而得到主人一家的喜爱,唤醒的白牙作为狗善良忠诚的本性。

这本书是两个故事的集合体,更加展现了环境是性格造就的决定性因素。本书的配图生动有趣,更利于读者对文章的理解。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会有很大收获哦!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6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题记

“昔日流一浪一的渴望的沸腾,

奋力挣脱现世的枷锁;

野一性一在严寒的冬日里苏醒,

再一次发出醒来的欢呼。”

翻开书页,便立即被这首诗震撼。我怀藏着敬佩的心情拜读了这本书,被主人公那种坚强、勇敢的一精一神所打动。

巴克是一条杂一交一狗,他本来在主人家中过着悠闲自在的生活,却不幸被人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之后,它开始踏上淘金之旅,变成了拉雪橇的苦役犬。

在充满血腥的驯服过程中,它明白了公平与自然的法则;在恶劣的环境中它学会了狡猾与一奸一诈。经过残酷的斗争,巴克最终成为王者。

巴克的主人几经更换,但与它最后一位主人桑顿之间的感情真挚而深厚,在桑顿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入荒野,回归狼群并成为狼群之首。

这部小说通过巴可曲折的故事揭示了:在险恶的环境,在面对困难和挫折时,只有强者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最终走向成功;而若弱者能被欺压,最终沦为悲剧。

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困难重重,也同样会在人生的低谷徘徊,我们只有学会勇敢面对,只有像巴克那样顽强地与命运抗争,才能战胜困难,同时在困难中让自己变的更强大。知难而进,才能让自己的一生更加传奇!

细细回味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写巴克,更不是为了写狗与狗之间的.斗争,而是反映了人类生活:无论是个人还 是民族,如果不选择做命运的强者,就不可能生存下去。

面对生活的突变,我们要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坚强。

记住赫·乔·威尔斯的一句话“适者生,不适者灭,这是自然界一如既往、永不变更的规律。”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7

《荒野的呼唤》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原本自由悠闲地生活在主人法官米勒的房子里,结果被一位叫曼纽尔的人偷走卖了。几经周折,巴克在极其险恶的北方环境中变成了一只拉雪橇的苦役犬。在这过程中,巴克学会了捕食、斗争和与同伴交往。最后,巴克又来到一名叫桑顿的旅行者手中。巴克和桑顿有很深厚的感情,他们难舍难分。但在一个旅途中,桑顿不幸被印第安人惨杀而死。巴克忽然感觉有一种气息在呼唤它。它便走向荒野,最终成为狼群之首。

我觉得巴克很可怜也很坚强。但它的经历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沉着冷静,惊慌失措会使你更加恐惧、糊涂;人生不会一帆风顺,我们的一生注定有很多困难,但我们必须勇敢面对;在面对安逸生活中的突变,我们要努力适应,学会在逆境中成长,在失败中振作起来;有时候,你在某一方面很有才能,只是你还没有挖掘、发现它!在你失意的时候,别人对你的冷嘲热讽你不必在意,努力做最好的自己;友谊是珍贵的,我们要好好珍惜,不要失去了才觉得后悔、遗憾;勇气是我们拥有坚强意志的关键,我们要敢于知难而进,不怕艰苦,才能更加强大,向困难进攻,挑战!

这也让我想到了几件事:

有一次,我在练小提琴,《洪湖水浪打浪》这篇谱子很长,又把所有的指法、音法结为一体,难度有些大,需要很认真、熟练才能完成。我非常仔细地练习,但总是有地方拉错,我有些灰心丧气。一个小时过去了,我手指发麻,胳膊发酸,很想放弃。虽然心里是这么想的,但并没有停下来。终于,我把这首曲子流畅轻快地拉下来了。

这个寒假,妈妈给我报了“学而思”数学培优班。这里的题目比学校里的更加深奥、有难度。由于我是新生,一开始对这里的环境有些不适应,上课的内容也有些听不懂。所以我写回家作业的速度比较慢。通过妈妈的教导,我开始适应这里的环境,努力分析,独立思考,做回家作业的速度也快多了。我开始对数学更感兴趣了。我相信,思考越多,思维能力就越强,脑细胞就越多地被开发,人也会变得更聪明。

没错,正如作家丁玲所说的:“人,只要有一种信念,有所追求,什么艰苦都能忍受,什么环境都能适应!”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8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荒野的呼唤》,里面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出生在富裕的美国南部,是温室的宠物狗。后来被贩卖到天寒地冻的北方成了一只雪橇狗,为了生存,布克身上的原始本能被激发复苏了,它逐渐学会了祖先的生存方式,懂得了棒子和牙齿法则,最终变成强者回归荒野成了狼的首领。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在险恶的自然环境中,只有保持清晰的头脑勇于向命运抗争的强者才有生存的可能

今年暑假爸爸让我和他练习永春拳,练习的屋子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爸爸说这种屋子练习永春拳效果比较好。先蹲二字牵羊马练习开张式50遍,不一会我全身燥热,大汗淋漓,我的小腿忍不住的颤抖,胳膊也举不起来了,此刻我只想有一张舒服的椅子和凉爽的空调。一起练习的老爸用严肃坚定的目光注视着我,仿佛现在我要是敢停下练习,怒气的爸爸很有可能会劈我一招咏春拳,没办法我只好咬紧牙关坚持练习第31遍,32遍……49遍,50遍.终于练习完了。后来每天练习,慢慢地每次练习后一身臭汗的我感觉精神抖擞,浑身充满力量。

我想这不是和布克的处境相似吗?在恶劣的环境中只有坚持才能克服困难,只有坚持才能变得强大获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9

自从上小学开始,家里的书柜里就陆陆续续地排满了许多书。有世界名著、四大名著、还有当代散文集等等应有尽有,而我最喜欢看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西游记》是讲唐僧师徒四人,一路上风餐露宿,跟妖魔鬼怪斗智斗勇,坚持不懈。历经千辛万苦,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让我最崇拜的是孙悟空,他的神通广大,遇到困难时的沉着冷静,勇敢面对,一次次化险为夷,取得胜利。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自己,在学习的道路上,遇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困难时。不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而是,常常一次次的退缩。这一方面可能与我活泼好动、多管闲事的性格有关系,妈妈老说我没有女孩子的文气矜持。另一方面就是学习上没有耐心,懒惰不肯动脑,不能静下心来,导致学习成绩忽上忽下。

就像最平常的数学课一样,当上课铃声响起时,当数学韩老师迈着轻快的脚步走上讲台时。我的心就“咚咚”跳个不停,心情就会莫名的紧张起来,因为一直以来数学是我的弱项。刚上课的十几分钟,我专心致志的听着韩老师讲课,目不转睛的盯着黑板。上到后半节课里,我的思绪已经跟课堂脱离到十万八千里了,想着下节是什么课,下课后跟谁一起玩,又想着什么时候放学回家。韩老师的讲解声也好似蜜蜂一般的“嗡嗡’声响了。这时,韩老师看穿了我的'呆样,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一问三不知,如坠云雾。同学们的哄堂大笑,我顿时涨红了脸,全身发热,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这不但要接爱老师的批评,而且回家也难过我妈这一关。

想起《西游记》里的孙悟空,遇到困难时,总是积极乐观的去面对,去解决。在老师用心良苦的教导,妈妈的苦口婆心。我痛定思痛,决定一步步改掉这些坏习惯。上课时也强迫自己,一定要专心听讲。思绪要飘时,掐一下自己的大腿。上课时,也积极发言了。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再逃避了,而是想着怎么去解决它,打败它。终于,在今年的期末考试中数学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坚定的信念,勇往直前的精神,必定事半功倍。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0

在跃过天山的时候,我看到了一片荒野。它完全暴露在月光下,没有积雪的遮挡,一望无垠。这倒不是因为它多么广阔,而是因为它的下方是一个陡坡,徒然让人生出那种豪气冲天的错觉,着实让我惋惜了一场。

为什么要惋惜呢?可能这个回答有些许勉强:我想它应该是被误解和错过了许久。它立于人烟稀少的天山怀抱中,披着贫瘠的外衣,日夜忍受着风吹日晒,在不多的几双目光的注视下,在我们转了几个弯后,不甘愿地让我们发现了这个秘密。这就好似说它是伪装的博大胸襟每每在人路过时遭受这样不清白的冤屈。仅仅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陡坡,却让它的地位与那贫瘠的戈壁沙漠更低一筹。在无意识的欺骗了那几双眼睛时,它不得不承受被他们奚落和不念真相的后果。这并非它意,却也是它所无奈的。本来么,它没有脚也没有手,无法移动,也无法辩白。即使是雪天的银装素裹让它暂时得以不必“欺骗”那些路人,因为茫茫大雪掩盖了一切谎言。但若有人来游玩不慎落下陡坡,哭天抢地地爬上坡后,简直狼狈不堪,又致使这样的惊吓与那“谎言”相去不远了。我想,这时候,它的心里,想必是黯然不已。

所幸的是,在我最后一次路过那个荒野时,发现那里一片片大大小小的树苗在风中摇曳,嫩嫩的叶片在招手欢笑,为荒野增添了几分春色,再放眼望去,居然还一望无垠。只是在暮色中,荒野那陡下的坡地,像一条坚固的脊梁在野风中挺立着,寂傲蚀骨,不停地呼唤着它所向往的真正的广阔和宽宏。像真正的荒野一样,在灵魂中声声呼唤,生生不息,谁不为之动容?

试想,在我们的生命中也有过许多如它般的荒野,不情愿的欺骗,不情愿的放弃,对现实充满无奈和不满,在与时间长久的僵持之中,自成一种如山野呼唤自然的追求。这种不被现实征服的思想是如此明显地体现在诗人们的身上,让他们歌颂那些不愿被生命遗忘的人们。同时,让我们好好地坚持梦想,坚持对生活的追求。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1

《荒野的呼唤》作者是美国的杰克·伦敦。故事的主角是圣贝尔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后代,他的名字叫巴克。原本是在米勒法官的庄园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他单纯,活泼,习惯了舒适的生活,但人类的贪婪和堕落使他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他几经周折,被差到了一个送信的生活中,他饱尝鞭抽棍打,弱肉强食,同类相残以及生存之艰难,但他从中知道了友谊,同情及自豪等各种情感。他爱憎分明,聪明勇敢,忠于职守,善待主人,但是荒野的狼嚎声唤起了他的回忆。自从自己深爱的主人惨死之后,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了人间的羁绊,毅然回到了荒野,与狼群为伴,享受着残杀动物的快乐。从这篇故事让我想到了众多有名的科学家,如瓦特,家里穷得连家具都买不起,为了补贴家用,他和爸爸商量准备拜师学艺,而且非常刻苦。老师教得,他就在晚上干,一直干到深夜,第二天连公鸡都在睡梦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干活了。本来下凹的眼窝更向下凹了,他还省吃俭用,勤奋学习,原本要在三年时间才能学会的手艺活他在一年的时间内就全部学会了。长大以后,他从小时候在奶奶家看见的蒸汽把盖子顶起来的'这个现象中得到了启示,就想改进蒸汽机,在几次实验过后,不但没成功,还欠下了一大堆的债务,但他毫不气馁,更加加倍的和助手投入到工作中去,终于在1765年成功造了一台耗煤量比原来的蒸汽机少四分之一的蒸汽机,又经过努力,在1782年又造了一台更好得蒸汽机,大大地减少了蒸汽机的耗煤量,而且效率比原来更高了。

我觉得我们也应该像巴克一样,要去磨练自己,热爱自己的学习,这样才能取得成功。

读《荒野的呼唤》有感 篇12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关于动物的小说,名叫《荒野的.呼唤》。

这部小说的主角巴克,拥有高贵的血统,原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米勒法官家里。一天,它被偷走了,几经转手,被卖到一个穿红色绒线衣的人手里。这个人用大棒反复击打它的脑袋,让它明白了“大棒法则”。被带入狗群之后,斯匹茨咬死卷毛,卷毛死也没留个全尸,又让它明白了“犬牙法则”。后来,巴克利用雪鞋兔事件发起进攻,让斯匹茨得到了同样的结果,自己取代它当上了排头狗。但是,主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替换,也致使它们狗群的任务越来越重,奄奄一息。这时,它遇到了新主人索恩顿。它不但在索恩顿那里得到了休息,恢复了健康,而且体会到了平等的爱。为了这份爱,它追随索恩顿来到了一个宽阔的峡谷。在这里,狼嚎唤起它的记忆。当最爱的主人被伊哈人杀死之后,他愤怒的为主人报了仇;随后了却人间红尘,毅然回到了荒野。

狗,多么忠实啊!文章里的巴克和其他狗伙伴们虽然吃得不太饱,但它们却以工作为荣,竭尽全力地工作。它们绝不会违背主人的命令,非常忠实。

狗,多么聪明啊!当巴克成为排头狗之后,妥善地管理着雪橇狗群;走在危险的薄冰上,凶恶的斯匹茨掉进了冰窟窿,但它死也要拉狗陪葬,于是几乎把整队的狗都快拽了下去,幸好巴克聪明,使劲让自己不动弹终于得救了。

狗,多么勇敢呀!在遇到野狗来抢夺食物时,它们奋勇杀敌似的扑咬起来,赶走了那伙“强盗”。在主人索恩顿失足掉进河里时,在湍急的水流也阻挡不了它救起主人。

想想我平时对狗的态度:碰到小狗就拿着戏弄;家里的看门狗总是受我的气;宠物狗怎么也逃不了被关在笼子里的命运………。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太惭愧了。我应该要善待它们,关心它们,呵护它们。

在这个血肉丰满的世界里,我哭了,我笑了,我悬念叠生,我由衷地感叹生命的无限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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