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精选12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2
20xx年我市认真贯彻《20xx年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要点》、《20xx年广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及《20xx年广西“降消”项目工作计划》等文件精神。坚持以降消为契机,以改善产科建设为中心,努力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现将我市第一季度“降消”项目工作绩效情况分析如下。
一、我市第一季度“降消”项目工作基本情况
(一)主要妇幼保健指标情况
我市1-3月份活产数为7213人,住院分娩率99.50%;产前检查7166人,产前检查率99.34%;孕产妇系统管理6980人,孕产妇系统率96.77%;产后访视7117人,产后访视率98.67%;孕产妇死亡2人,死亡率27.73/10万;高危孕妇1142人,高危产妇住院分娩1142人,住院分娩率100%;新法接生7213人,新法接生率100%;没有新生儿破伤风病例发生。
(二)降消指标完成情况
我市1-3月份共发放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5923人,发卡率20.82%;共补助农村住院产妇6035人,其中平产补助5977人,危重抢救补助58人,完成补助指标的21.21%。两所产科急救中心抢救产科危急重症15人,成功14人,抢救成功率93.33%。
(三)本季度经费到位及支出情况
我市1-3月份到位资金125.45万元,其中:中央经费115.4万元,本市配套10.05万元,以上费用均是上年度的经费。
资金支出2456795.3元,其中:进修费4000元,健康教育1032.3元,住院分娩补助2448800元,监督检查2963元。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项目管理,强化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降消项目工作,及时召开了项目领导协调小组工作会议,掌握“降消”实施情况,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根据在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分别制定了《20xx年桂平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和《20xx年桂平市“降消”项目工作计划》切实加强项目管理。
(二)做好社会动员工作,营造健康教育气氛
通过在每个行政村书写固定标语、印发宣传资料、开设孕妇学校、进村入户面对面宣传等形式深入宣传“降消”政策及要求,提高群众对“降消”项目认识,进一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订购《准妈妈》、《健康娃娃》杂志发放给每个乡镇卫生院。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群众保健意识,促进了社会与群众的参与,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健康的氛围。1-3月份我市共发放健康教育卡、册8879份;出版宣传专栏100期;书写宣传标语705条;开设孕妇学校195期,共培训2547人次。
(三)加强产科急救网络建设,确保绿色通道畅通为了减少产科急重症孕产妇死亡,健全产科急救网络很重要。市卫生局要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标准》,配备抢救中心人员和设备,继续执行孕产妇抢救中心运转制度,向社会公布急救中心电话号码,24小时开通,随时接受孕产妇的求助。在市直三家医疗机构继续推行产科信息联动机制,参加产科信息联动机制的任何一家医院接到乡镇卫生院或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出诊求救电话,必须5分钟内出诊,不得以任何不正当的理由拒绝。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推行机制后,有效地保证了孕产妇的生命安全,保障绿色生命通道的畅通。
(四)加强项目的指导和监督
市卫生局十分重视项目督查工作,第一季度组织督查一次,主要督查内容一是孕产妇摸底调查情况,高危筛查、管理、转诊情况,二是病历书写质量情况,三是两个系统软件使用情况和“降消”信息管理情况。对做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做得差的责令限期整改,从而促进了项目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降消”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相对滞后我市1-3月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发卡率20.82%;补助率21.21%。发卡率及补助率均没有达到年度指标的25%,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相对滞后。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不到位,医疗机构综合救治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不到位,对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处理能力不强。部分市直医疗机构对危重孕产妇综合救治能力有待提高。20xx年每一季度我市孕产妇死亡2例,死亡率27.73/10万。死亡原因:一例死于子宫破裂,另外一例死于麻醉意外。
(三)降消经费没有及时到位
我市第一季度使用的经费是20xx年沉淀的资金,桂财社(2010)247号、276号和306号文的资金均没有到位。
四、20xx年工作建议
(一)切实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
1、加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宣传力度。重点对象应锁定在计划外怀孕的农村孕妇身上。
2、履行告知义务。对领取补助卡的孕妇尽告知义务,告知补助卡使用时间、地点、范围等信息,避免过期不领取补助资金现象出现。
(二)努力提高医疗机构综合救治能力
医疗机构业务人员应通过外出进修学习、参加短期培训班学习等形式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科室与科室之间应加强交流与学习,共同提高对危重孕产妇抢救能力。
(三)继续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管理
提供孕产期保健的机构仍应对早、中、晚孕的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个案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3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见附表1)
(二)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1、项目基本性质:常年项目。
2、项目用途:项目实施后能加强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证安全的农产品进入市场,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3、项目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春华镇和金井镇。
二是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和全县镇街。
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涉及局法规科、黄花、春华、高桥、路口等镇。
四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五是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涉及局市场信息科和全县镇街。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落实县财政项目资金180万元,自筹777.4万元,总投入957.4万元。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县财政投入2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95万元;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1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25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财政投入49.2万元,项目单位自筹32.4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县财政投入75.8万元,项目单位自筹625万元;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县财政投入25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项目完成总投资180万元,100%完成。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按照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严格落实项目责任人制度,执行过程中未出现违规行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长沙县农业投入品监管追溯系统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项目经费为工作经费;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经费为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为奖励资金。各项目12月均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项目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局计审科、法规科和市场信息科成立项目督导检查工作小组,不定期对项目执行单位进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强化,整体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xx年农产品农残检测合格率99.6%,比20xx年农残检测合格率97.5%,同比提高2.1%;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有效证书为177个,认证面积和数量位居全省首位;在全省率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试点取得成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通过20xx年度复检验收;获评“湖南省三品一标示范县”;创建“长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9个,全部通过验收。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明显提高,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1、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建设。春华镇和金井镇有创建方案、常年开展抽样检测、产业基础好、基地按“三品”标准组织生产、各类生产档案记录齐全、全年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春华镇和金井镇为市级示范镇建设考核长沙县排名前二名,同时春华镇还是全县鲜食水果样板示范镇。
2、农业投入品保障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单位(长沙创嘉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与42家农产品基地签定了农业投入品购销协议,销往基地所有农业投入品价格采取低于市场价格10%~20%统一配送至基地。20xx年农业投入品基地配送额为 881830元。
3、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按计划进度按时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并投入使用。项目单位(湖南中天凯顺农业连锁有限公司和长沙美丰农资连锁有限公司)18家农药经销点全部完成追溯硬件安装并参加了操作培训,基本能熟悉软件操作。
4、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湖南回龙湖现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3个项目实施单位均获得“三品”认证或三品企业基地;近年来无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近年来国省市检和县级例行监测均合格;开展农残自检或送检;生产档案记录齐全;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有自有品牌或包装标识。全部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5、农产品基地自检奖励。对长沙金明蔬菜专业合作社等17个农产品基地自检达到200批次以上的予以奖励。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详见附表2)。
项目资金落实,实施顺利,管理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4
一、实施监控基本情况
我局2022年年初预算专项项目3个,金额共计2210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
二、资金使用情况及分析
(一)2022年1--7月年初预算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共计支付专项资金32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具体详细情况:第三产业企业培育及入库引导资金23、8万元,粮食储备流通管理工作经费300万元,物价管理工作经费4、66万元。
(二)预计执行情况分析。我单位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资金使用与具体项目实施内容相符。受疫情、资金保障和审查程序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不一,部分项目资金需集中在年底支付,例如兑现三产奖励企业资金,需待市政府审查后执行,但所有项目资金年底基本能够实现年初目标。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5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2022年度,我局纳入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范围的项目共27个,年初预算安排共计257111.4万元,其中公用经费224.48万元,部门项目支出632万元,公共项目支出256254.92万元。
部门项目共8个,分别为:市城管委工作经费、小城镇管理经费、西中心办公用房租赁及运行费、临聘企业军转干部经费、生活垃圾分类展示馆运行维护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经费、文明创建、餐厨垃圾处理展示馆运行费。
公共项目共18个,分别为:“四精五有”城管项目建设专项;桥隧维护管理专项;路灯电费管理维护支出;交通隔离设施维护维修;城管综合整治专项;信息采集员经费;五一大道(火车站-袁家岭)两厢摆花及维护管理经费;五区环卫、市政(道路)、园林维护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奖补经费;生活垃圾、污泥处理服务费;渗沥液(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费;生活中转服务费;餐厨垃圾收运补贴;垃圾场周边维稳和补助经费;灯饰亮化维护经费;城管应急经费;一线环卫工人伤亡救助资金;城管协管员经费。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1、收集分析绩效信息。组织各业务处室及局属单位对照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重点,收集相关绩效监控信息,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测,并对存在问题、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做出说明。
2、组织开展重点抽查。针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查阅相关资料核实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预算执行进度的实际情况。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局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支出年初预算安排共计257111.4万元,截至6月份执行数为130173.38万元,执行率为50.63%。具体如下:
1、公用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4.48万元,截至6月份执行数88.16万元,执行率为39.27%。
2、部门项目年初预算安排632万元,截至6月份执行数292.21万元,执行率为46.24%。
3、公共项目年初预算安排256254.92万元,截至6月份执行数129793.01万元,执行率为50.65%。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截止到6月底,1个项目今年已终止,其余项目按进度执行,绩效运行情况良好。
2、通过对各项目的绩效运行监控,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完成较好。
(1)根据市政府、市城管委的工作部署,按照“四精五有”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2)保障桥梁隧道运行良好,整洁畅行;加大力度排查治理桥梁隧道安全隐患。
(3)通过信息采集,及时发现了城市管理问题,减少了资源的过度分散和浪费,尤其是在“六个到位 六个严格”“市容环境典型问题普查”等问题上,提供了大量数据支撑,使得问题得到很好很快处置。
(4)以小区为重点,持续推进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工作,在2021年已建600余个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厢房)的基础上2022年计划再建500个,切实改善小区环境,从源头提升分类成效。聚焦“全民分类”目标,把“全面动员”作为今年垃圾分类工作的四大重点任务之一,提高全市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5)长沙市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餐厨垃圾收集全覆盖,做到日产日清;垃圾中转场有效解决了长沙“垃圾围城”的现实问题,渗沥液全量达标处理。实现了垃圾处理“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标。
(6)全面提高了全市交通隔离设施管理,以品质长沙为目的、规章制度为保障,实施交通隔离设施日常维护和清洗工作,使管理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立足公益,创造社会效益。
(7)根据日常调度和定期检查情况,路灯电费维护管理项目和亮化维护经费项目在产出数量、质量和时效方面均达到年度目标值要求,城市功能和景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效果良好,满足目标要求。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是部分项目受审批手续及新冠疫情影响等原因导致进度较慢;二是部分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暂未开工,导致绩效目标执行力偏低;三是因工作相关要求,个别项目需在年底进行验收、考核、汇总申报,合同约定支付条款等原因,导致预算执行未完成50%。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1、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与要求,强化统筹、定期调度、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加大督查力度,严格考核兑现,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加快推进各类项目建设进度,推动未开工的项目尽快开工,已开工的项目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确保年底完成目标任务。
2、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和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不断的完善和改进日常管理和考核的不足之处。
3、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实行项目管理程序化,实现项目申报、实施、拨付、评价全流程监督与控制,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4、加强对信息采集工作调度,确保正常情况下,每月采集量符合目标值。当出现极端恶劣天气及防控疫情时,需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开展有重点有针对性的信息采集。协助项目公司组织专业性的安全知识讲座,提高安全意识,并建立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置机制,使采集人员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全市新增路灯约2万盏,老旧路灯配电设施逐年增加,随着LED灯具等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使用,以及2021年“一江两岸”城市提质工程(二期)的完工,投入运营维护和电费支出的路灯和景观亮化设施数量大幅增加,全市路灯和景观亮化的运营维护费、电费,以及工程车辆和专业设备的采购租赁费、材料检测费等存在较大缺口。建议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重新审核路灯及景观亮化维护经费预算,增加维护经费投入,保障城市照明维护管理效果,不断提升维护管理品质;增加城市功能和景观照明电费的预存资金保障,进一步完善全市路灯和景观亮化电费预存预付流程,优化电费支付和审核手续,确保电费支付及时、高效,保障城市功能和景观照明运行效果。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1.项目立项背景。
道路照明是城市道路的附属配套设施,主要指在道路两侧设置的灯杆、灯具、地上地下管线及照明附属设备等,在道路照度、亮度不足、能见度低时,为道路上的行车及行人补充适度的光照,正确识别路况及各种交通标志,确保交通正常运行。道路照明在改善道路交通照明条件、减少交通事故、夜间犯罪、提高居民生活安全感以及促进城区发展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一个城镇实力和成熟程度的标志。
2.项目立项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城市照明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为了保障夜间交通安全、提高居民生活品质,路灯是基本的保障。2021年我镇共有路灯6548多盏,总负荷1055千瓦千瓦,路灯主要分布在城区各个街道及巷道。
(二)项目内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道路路灯及交通灯电费开支,路灯耗材及维护费。确保我镇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美化城市夜景,同时也为维护城区治安提供了基础保障。
(三)资金安排情况。
1.项目资金。
该项目2021年财政预算拨款244.5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
①路灯电费:163.22万元;②路灯维护费:81.35万元,主要是路灯耗材及日常维护费。
2.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依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复设立黎塘镇路灯电费及维护费项目的目的是为了严格规范路灯的管理,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水平,整治灯容灯貌。
该项目总预算投资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使用113.16万元,资金使用率46.27%。分别用于:①电费:99.10万元,②维护维修费:14.0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按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登记项目经费会计明细账,对会计业务进行分类和明细核算,负责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发现问题按程序及时汇报。
4.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合规性情况。
该项目资金支出及拨付按财务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进行。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1.项目组织情况。
路灯电费是根据电力部门核实的实际耗用量,并经我单位进行核实后,报经领导审批再由财务人员按月按时向电力部门缴纳路灯电费。路灯维护维修费根据路灯监控设备及时发现故障,关闭电源止损,根据损毁程度上报相应领导审批,进行维修或者更新。
2.项目管理情况。
成立城区道路路灯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我镇道路路灯工作规范化、有序进行,并做好在工作中加强领导和监督管理,成立黎塘镇道路路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路灯组内,办公室主任由陈梦琦同志担任,副主任由蒙承军同志担任,成员马富万、吴彩新、葛悦贤等同志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道路路灯监测、日常维护、经费预算等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1.项目总目标
保障道路路灯照明正常运行,保证市民夜行安全,保障夜间交通安全,美化、亮化城市。逐步实现城区公共照明低能耗、智能化管理。
2.项目阶段性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得镇城区街道6548盏路灯亮灯率达到95%,每天亮灯时间平均约为10小时,城区街道整体照明度达到90%,群众投诉次数月均投诉少于2次。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该项目全年总预算244.57万元,2021年1-6月实际开支113.16万元,完成项目目标46.27%,具体开支:1、电费1-6月开支99.10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7.58%,2、电路电缆维修费用及日常耗材开支14.06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2.42%。
(二)绩效运行监控结论。
从项目完成情况来看,完成了项目范围内路灯电费的支付工作,每月对用电情况进行核对,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安装路灯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路灯使用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维修,保障了路灯亮灯率,总体实施效果较好。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黎塘安装监控系统对路灯进行监控,能发现出现故障的路灯,及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化。
近年来城市发展越来越快,但相关市政基础设施未能跟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城市照明,资金的缺口较大,维护工作量也越来越大。最后是部分路灯老旧、不节能、维护成本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建议逐步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跟上城市快速发展的步伐。二是建议以“节能、绿色、环保”为原则,实施路灯节能改造工程,逐步形成科学规划、合理亮化、认真维护、精心修缮的城区亮化建设和管理格局。三是建议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对形成支出的费用,及时取得发票入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7
为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率,根据《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6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1-7月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现将有关监控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资金为1602.29万元,包括项目预算资金644.57万元,上年结转专项资金957.72万元。
(二)项目分布情况及项目年度预算安排数
2020年南昌县房产管理局财政项目3个。具体情况如下: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公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意见》(赣建保[2016]1号)文件精神,原则同意南昌县综合性住宅小区(小蓝工业园)的1020套公租房和由小蓝经投公司承建的100套公租房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由县房管局作为业主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方式依法依规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费按照县政府办2015年8月10日印发的《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第132号)执行,即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从保障性住房租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补贴,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由县财政将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拨付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管理经费的使用。
(2)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维护费用:根据《关于全县保障性住房、向阳路房产大厦店面招租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2015年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13号),我县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工作由江西先锋金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系统技术支持及维护服务费按3万元/年执行,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
该项目含3个子项目,分别为:
(1)物业项目考核奖惩经费:根据《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物业管理模式,提升物业管理效果,由辖区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处(管委会)、社区、公安派出所、房管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对物业项目的考核工作,严格按照《南昌县物业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实施办法》执行,采取星级评定制考核,并由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资金用于对星级物业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
(2)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根据2017年9月30日印发南昌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21号),随着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日益增加的交易量和房管业务对房地产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房地产管理系统运行不够流畅,业务类别及流程不完善,信息覆盖面与市房管局存在差距,为提升房地产管理服务水平,会议同意参照市房管局新版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启动我县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并与市房管局系统的`数据接口保持一致,建设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建成后的运行维护与保障费用列入下一年度县财政预算。
(3)白蚁施工药品及设备购置、白蚁特种车辆费用:根据南政办抄字(2018)95号文件,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房管局白蚁防(灭)治经费(含药品经费和白蚁特种车经费)由县财政承担,并从2018年起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中白蚁防(灭)治药品经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中标价为准,白蚁特种车经费每年2万元。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
根据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9]78号)要求,为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成立了南昌县老旧居民区物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负责对老旧居民小区物业服务模式创新试点工作进行考核、绩效评定,总结试点经验。专项资金用途有三项:一是对物业管理的奖补政策,为支持、鼓励乡镇推行物业服务工作,通过考核的方式以奖代补,县财政奖补资金按季度拨付至属地乡镇(管委会),由属地乡镇(管理处)自行制定辖区内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考评办法,每月对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及小区居民满意度进行考评,依据考评结果发放奖补资金;二是对物业企业的扶持资金,参照《关于创新南昌县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南政办发[2016]37号)精神,根据服务质量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奖补,同时允许物业服务在服务区域内开展广告位租赁经营、快递储存柜的场地租赁、划设停车位收取停车管理费等所获得的收益用于本项目内的物业服务;三是对特殊人群的补助资金,对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南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小区业主,物业服务费先交后补,即业主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于每年底向属地乡镇申请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属地乡镇制定,费用由乡镇承担。
二、1-7月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一)项目年度预算总体执行情况
根据监控情况,2020年度1-7月项目资金已拨付1099.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为68.61%,结余资金或正在拨付中、或完善相关手续进行拨付。
(二)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1、项目一:南昌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服务费及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费。项目经费已拨付1098.40万元,结余资金236.89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2、项目二:2020年度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已拨付0.89万元,结余资金166.11万元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拨付。
3、项目三:南昌县创新老旧居民区物业服务模式专项资金。该项目正在进行中,资金拨付预计2020年12月底完成。
三、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监控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监控目的
绩效运行监控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通过运行监控,进一步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机制。同时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措施,促使单位加强项目管理,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
2、绩效监控对象和范围
绩效运行监控对象为南昌县房产管理局申请安排的2020年度所有财政项目资金,既包含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也包含上年结转、本年追加等各专项资金。
(二)绩效监控方式方法
绩效监控方式为单位自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监控”原则,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目标,对所负责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
(三)绩效监控工作过程
1、为了提高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质量和效率,成立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科,全面负责本次绩效监控工作。
2、组织项目实施科室学习文件,了解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责任,工作小组将绩效运行监控工作进行分解,对绩效监控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3、加强沟通配合,工作小组指导科室认真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填写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表,要求对偏差原因进行分析说明,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
四、综合监控结果
目前监控的3个专项资金绩效运行的整体质量较好,资金绩效正在释放,基本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实现。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绩效运行监控操作规范化
绩效运行监控应按照文件中规定的工作流程进行,对照制定的绩效目标,据实收集各项目绩效监控信息,在收集的基础上,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计,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做出说明,将上述情况填报至绩效监控情况表中,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客观公正。
(二)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常态化
将绩效运行监控同预算执行进度一起进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在监控过程中,努力探索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监控管理机制,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运行效率。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于绩效运行监控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项目支出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二)、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和流程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二)、规范绩效运行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8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xx年下达桂东县扶贫办涉农整合资金共计53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资金共43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5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2.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20xx年从项目库桂扶领字〔20xx〕20号文件批复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3个,其中包括职业教育补助、实用技术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项目。
调整后的20xx年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8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其中职业教育补助25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50万元。20xx年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批复文件桂扶领字〔20xx〕29号,下达桂东县扶贫办职业教育补助180万元,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资金50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包括自评工作开展范围、对象、时间及方式等。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以省市相关文件和乡结合,上级文件制订了当地的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情况已达到了规划预期效果。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位530万元,全部为财政涉农整合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自桂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文以后,所有资金都已经全部及时安排到位,并按项目建设要求和进度全部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实际总支出为336.3675万元,结余193.6325万元。因为秋季学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正在审核公示阶段,计划在12月30日前将结余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经费的开支。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障会计核算准确、财务资料完整。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单位较好地完成了20xx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各项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完成项目验收率达到100%。
2.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自20xx年以来,我单位对全部项目实施和整体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各项指标调查,基本情况是群众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达98%。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达到了预期效果。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xx年度秋季职业教育补助处于审核阶段,暂未拨付到位,我们将在审核完成后及时拨付到位。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5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100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六、基本经验及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专项资金预算下拨后,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管理愈加规范。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了资金付款流程,统一了资金申请手续,做到了层层审核、层层负责、层层把关,付款中全部要求请款单位提供正规发票,没用白条入账现象。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对近几年项目总体情况分析和自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项目申报不精准,从而使项目资金结余。
八、意见及建议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创新管理手段,用新思路、新方法,改进完善财务管理方法,用制度管项目,用制度管资金,杜绝一切腐败现象。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9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省级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资金项目支出1-7月绩效运行监控。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13352万元,其中:市县项目8010万元、省直项目1542万元、支援类项目300万元(援藏援疆各50万元、扶贫200万元),省财政厅切块支持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浅层地热能建筑规模化应用试点1000万元、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2020年12月,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7950万元、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2021年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第二批)260万元,全部下达完毕。主要分为9个支持方向: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6个,金额24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地级城市、县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18年基础上分别提高15个、12个百分点;二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示范片区建设,2021年在2-3个街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4个,金额8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试点地区科学选定一个城市片区的一条或多条城市道路,采取“多杆合一”方式建设多功能灯杆,并在年度内完成试点建设任务,编制城市道路“多杆合一”建设规划,建设多功能灯杆运维管理平台。通过项目建设探索建立多部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创新投资建设运营模式,为我省下一步规模化建设多功能灯杆总结可复制模式经验;二是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地区编制完成试点方案,开展试点建设,对照《湖南省城镇二次供水设施技术标准》(DBJ43/T353-2020)建设标准化泵房,并移交供水企业实行专业化运维管理,为全省提供经验参考,带动全省推进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和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运行管理。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9个,金额2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创建4个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内选取2个以上的乡镇。以镇带村开展示范,示范区域内镇村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升,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二是全省完成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通过国家审查并上线。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个,金额7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任务27%,在全省11个钢结构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实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全面完成住建部试点工作任务,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44个,金额56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编制保护规划的补助资金。重点安排尚未编制保护规划的名城、名镇、名村,按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中:传统村落5万元)的标准补助,以市州、县(市区)为单位安排,总计安排44个名城、名镇或名村,基本完成省内应编而未编的保护规划。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5个,金额145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一是CIM平台试点工作实现试点地区CIM基础信息平台搭建,探索城市管理、旧城改造、智慧工地、智慧社区等一批“CIM+”应用的融会贯通,有效破解单打独斗,单一治理的社会治理模式;二是智慧住建试点,分为三个层面开展,推进省厅智慧住建平台落地,试点单位开展省厅平台的使用推广;开展市县一手房、二手房网签交易系统建设,数据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对接,为全省网签系统统一建设标准、实现全覆盖积累工作经验;开展智慧建设增效工程试点,促进“新城建”建设,促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质增效;三是智慧城市(社区)试点在2021年度完成项目建设,汇聚试点区域住建管理数据,支撑城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转型,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打造特色的住建领域智慧城市建设样板,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项目59个,金额1842万元。年度绩效目标:对援藏援疆及扶贫等项目安排适当项目经费;完成住建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相关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重要服务事项等。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完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项目。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确定3-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抓好重点项目示范,总结推广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
二、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我厅依据科学部署、统一管理、过程监督、有序推进的指导方针,对住房城乡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绩效指标执行等各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绩效监控。
(一)建立“一对一”项目跟踪监控制度。不断完善项目支出的绩效目标编制,指导各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绩效目标和考核要求等,按照“一个项目一个绩效目标”的原则,对照绩效目标进行跟踪监控。
(二)建立月调度机制。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程管理,建立了月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调度各试点项目进展和资金支出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
(三)加强日常监督。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对各试点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试点项目进度,并督促及时总结,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绩效运行监控情况
(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7月底,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400万元,支出1152万元,资金使用率48%;“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800万元,支出320万元,资金使用率40%;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2100万元,支出1250.86万元,资金使用率59.56%;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700万元,支出500万元,资金使用率71.43%;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560万元,支出268万元,资金使用率47.8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1450万元,支出797万元,资金使用率54.9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1842万元,支出460万元,资金使用率24.97%;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2500万元,其中,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500万元省财政厅已下拨,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2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1000万元预计9月份下拨。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其中,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项目4个。截止7月底,地级城市中常德市、益阳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25.93%、33.09%;县级城市中醴陵市、汨罗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2018年分别提高了14.75%、25.69%。常德市、益阳市、醴陵市、汨罗市进水BOD浓度分别提高了54.37%、37.39%、56.27%、96.70%,均提前完成任务目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2个。截止7月底,衡阳市已组建垃圾分类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示范创建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添置垃圾分类亭7个,分类投放站20座,果皮箱及垃圾桶1万余个,可回收、有害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回收中心各1座,更新垃圾收集车165台、收运车辆32台。常德市已将运输车辆改造成符合“四分类”要求的垃圾收运车辆,德山焚烧发电厂置换工程预计8月底可投入试运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工厂预计12月底投入试运行。
2.“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和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其中,“多杆合一智慧灯杆”建设试点项目2个。衡阳市计划在先锋路采取“多杆合一”建设方式改造102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先锋路智慧灯杆建设项目施工设计编制,正在办理政府公开招标相关手续,计划8月完成招标工作,11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浏阳市计划在经开区金阳新城中心服务区的纬1.5路、新兴路、长华路等3条城市道路新建87杆智慧灯杆。截止7月底,已完成长华路17杆智慧灯杆建设,纬1.5路和新兴路70杆智慧灯杆正在基础施工中,计划9月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城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试点项目2个。长沙市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4个,新建开工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0个、开工14个,启动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0个。桃江县计划改造二次供水设施项目3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2个。截止7月底,已完工1个、准备开工2个;新建二次供水设施项目已启动1个,1个正在编制设计方案。
3.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和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示范项目。其中,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示范项目4个。截至7月底,浏阳市已完成200个村庄的规划编制,已完成3个村的示范项目设计,并开始施工,完成荷文公路(4个乡镇37公里长)沿线风貌塑造红色示范路项目,300个村庄正在实施三清三整治和美丽宜居小村庄建设;凤凰县保护修缮传统民居170余户,改厕完成40余户。同时完成内部古巷道修缮、环境整治,新建停车场、公厕、游客中心及民俗文化展示等基础设施;汝城县完成文市、韩田、秀水三村初步顶层设计成果,同时,完成对韩田、秀水、文市、东山、热水5个示范村落的共同缔造镇村两级培训,协助村支两委编制村规民约和成立村民自治组织;宁远县新党校培训基地建设主体工程及装修工程基本完工,完成乡村驻点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培训,农村工匠培训活动有序进行,二期培训已经完成。同时,湾井镇下灌村等9个“共同缔造”活动培训基地现场观摩教学示范点共培训12000余人才,接纳参观人群5万余人次,“共同缔造”理念开始深入人心。建立“共同缔造”示范村30个,涵盖宁远县所有乡镇;75个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建设均按计划推进中。
4.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示范项目。共7个项目,其中,吉首市项目已完成验收;长沙市2个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项目处于待验收阶段;益阳市、湘阴县、西洞庭湖管理区项目已进行项目主体工程实施;株洲市项目已完成策划,准备进入实施阶段。截止7月底,装配式建筑年度占比达27.41%。
5.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规划项目。共44个项目,其中,武冈、江永2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已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查工作,10个历史文化名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占总数(12个)的83.3%,30个名村(其中:传统村落16个)均已启动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6.CIM平台、智慧住建和智慧城市试点项目。CIM平台、智慧住建分为四个项目进行实施。其中,项目一、三完成了项目招投标,签订了合同,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项目四正在申报财评程序。智慧城市试点项目前期开展了现场调研、资料收集、专题召开智慧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会等工作,目前项目有序推进,2021年底前可执行完成。
7.支援类及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援疆、援藏、扶贫等支援类项目均已启动项目实施;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计划完成课题研究27个、标准制定15个、服务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2个课题、7个标准、11个服务事项,其余项目也基本完成了全同所规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8.洞庭湖环境专项整治及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切块)。截止7月底,洞庭湖区域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29%、98.28%,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覆盖,污水处理厂进水BOD浓度和污水集中收集率不断提高;县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9.79%;及时下拨南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资金。
9.浅层地热能示范(切块)。目前,已确定5个示范项目实施浅层地热能规模化应用,项目均在施工阶段。
四、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一)部分项目进度滞后。县以上城市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需开展项目设计、管网排查等工作,前期工作时间较长,导致常德市、醴陵市、汨罗市项目仍处于前期工作阶段,还未开工建设;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于前期财评等程序,项目前期进展缓慢;省本级基础指导性项目由于按程序为年初启动电子卖场采购、签订合同,按项目进度分期付款,项目基本为下半年结题验收,因此,上半年执行进度偏低。
(二)部分项目拨款进度缓慢。部分市县由于对专项资金拨付流程不熟悉,出现资金到市县财政部门后,市县项目承担单位不知情,没有及时跟财政部门对接,或对资金拨付相关手续出现争议,造成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如,益阳市住建局建筑领域绿色发展方向项目,省财政厅划拨至益阳市财政局的该笔资金分类为资本性支出。市财政局认为项目与资金名目不相符,导致益阳市财政局难以将该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单位。目前,正在进一步协调。
五、有关建议及工作措施
(一)加大项目督导力度。要督促各地尽快实施项目,制定项目时间计划表,加强调度督导,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快项目进度,并督促总结经验做法,加快形成示范效应。
(二)简化资金拨付程序。建议市县财政部门在拨付省级安排的项目资金时,尽量简化项目拨付环节相关手续,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0
一、实施监控基本情况
我单位2022年年初预算专项项目23个,金额共计12768.16万元,全部纳入绩效目标运行监控,2022年1-7月,共计支付专项资金6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6%,具体情况为:部门预算专项资金44.77万元、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39.43万元。
二、预计执行情况分析
我单位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使用均按照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做到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方案、追加有依据、日常有监督、结果有审核。因我单位预算安排专项项目资金大部分在下半年实施完成支付,所以资金执行主要体现在下半年,考虑到项目资金都具有不可预测性,在年底应该都能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照专款专用原则,对需要调剂的预算项目资金及时申请调剂,确保严格规范使用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预算编制股室与项目实施股室间的沟通配合,更精准核算各项开支。
(三)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完善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开展绩效评价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乡在春季绿化工作中重点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节点打造,需购买油松、冬青、海棠等绿化苗木及施工费、后期管护费等费用较大,根据领导批示,特申请县政府拨付绿化项目(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10万元,用于支持绿化相关费用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保证今年绿化攻坚工作顺利开展,弥补资金不足的短板。
二、督导日常工程建设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效率。
三、在保证工程高标准完成的基础上,将绿化补助资金全部发放到位。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春季绿化项目财务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客观、公正的评价财政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制度的建设和取得的成效,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二)绩效评价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要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应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应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对购买服务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等进行考核评审。坚持过程评审与结果评审、短期效果与长远效果评审、社会效益评审与经济效益评审相结合,确保评审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评价工作小组应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自评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
(四)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乡充分认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项目自评工作具体工作人员,确保绩效资自评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绿化养护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保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组成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深入实地调查、收集整理相关基础数据,落实项目实施、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并对所有数据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乡从春季绿化绩效目标管理、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产出与效果等对平涉公路两侧、309国道窑则段绿化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自评,认为该项目绩效评价等次为优,得分98分。(附相关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此项目决策立项目标合理,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规范,为村民提供绿色生态、优美有序的生存环境,为响应全县绿化攻坚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项目过程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提高了办事效率,确保了项目质量。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按流程进行,做到了有条不紊。
3、项目资金审核符合流程,会计核算规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财务处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三)项目产出情况。
一、工程完工率达标。平涉公路两侧和309国道窑则段绿化工程全部完成,实现工程完工率100%,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二、绿化节点覆盖率达标。绿化节点覆盖率达到94%,保障了工程质量。
(四)项目效益情况。
受益群体满意度达标。全乡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以上,真正改善了人居环境,使群众更加满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项目资金真正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程序支付,有效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了项目资金正常合理使用。在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1、绿化资金渠道来源单一,后期养护投入不足。
2、绿化养护专业人员匮乏,专业知识相对缺乏。
六、有关建议
一、多渠道招商引资,拓宽绿化养护资金渠道来源。可积极参与到全县招商引资的队伍中,发动多方力量招商引资,解决渠道单一问题,进而带动全乡经济发展。
二、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强化绿化养护队伍建设。建议开展多种培训方式,在聘请绿化养护专家授课的基础上,采取实地参观的方式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专业养护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
项目支出绩效监控报告 篇12
根据《关于对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的通知》(x人口组发〔20xx〕1号)文件要求,按照《20xx年度计划生育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我乡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组织乡、村两级计生专干深入村组,对全乡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扶政策的对象进行调查审核,重点人群摸清底子、查漏补缺。现将开展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自查自评工作,我乡认真研究部署,按照干部联村包组分工,每一小组内安排一个乡、村计生业务干部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对全乡14行政村,共42个村民小组,近年来所有享受计划生育奖扶政策的对象逐一核实,我乡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135户264人,共涉及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资金31.74万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32人,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3.84万元。通过现场审核,有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予以退出。
二、评价内容
(一)严把资格确认关。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
1、村委会核查并张榜公示;
2、乡人民政府核查年审并张榜公示;
3、县级审核、确认并公布;
4、市人口计生部门抽查;
5、自治区人口部门进行审核。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
3、乡人民政府初审并张榜公示;
4、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确认并公布;5、地级市人口计生委、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国家人口计生委备案,而后县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奖励扶助对象进行年审。
(二)建立奖励扶助对象个案资料。建立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对象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档案资料,通过规范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运行机制。监管好、使用好、发放好奖励扶助资金。
(三)通过这次乡村两级严格的审核,共审查出11户21人不符合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条件,按退出程序退出并张榜公示,确保我乡奖励扶助无虚报、错报、漏报等现象。
三、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保障得力。建立和实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德政善举。乡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每年召开专题会议专研究奖励扶助工作,并将奖励扶助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作为当年为民办实事之一。
(二)透明公开。在实施本项奖励扶助制度的同时,继续执行现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通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群众举报、社会监督等措施,确保政策执行的公平性。通过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专款专用。凡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均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的奖励扶助资金。奖扶资金由乡村两级造表审核,由代理发放机构直接划拨到奖励扶助对象个人账户,直接补助到户到人。
(四)明确责任。我乡十分重视奖扶的年审工作,从奖扶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谁出错,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进一步严格把握政策口径,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通过近年来计生奖扶工作开展虽有成功的经验,也有不少失误,虽然乡、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力争使错报、漏报率降到最低,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对计生奖扶政策的宣传不到位,存在死角,边远偏僻的农户政策知晓率低;二是个别村干部对奖扶对象的婚育情况调查了解不够深入细致,特别是对婚姻生育变动次数较多的夫妇情况调查怕麻烦不彻底,容易让其钻政策空子,造成错报时有发生;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因素存在。总体来说,群众对纯女户提前奖励扶助项目以及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的整体评比较高,对奖励扶助金的`发放形式比较满意,但是在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这两个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五、相关建议
(一)是修改完善人口和计生责任目标责任书内容,把计生奖励扶助考核内容和分值比重适当加重,使人口和计生工作管理重点逐步转移到计生优惠政策落实方面上来。
(二)是加大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召开各种小组会议时宣传各类奖励扶助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画报,刷写相关标语,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奖励扶助政策的知晓率;
(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不断上涨,扶助金额偏低,不利于奖励扶助利益导向的实现,希望适当调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金额标准和年龄标准,农村奖励对象育龄妇女年龄放宽至55岁后,不但从经济上给予扶助,还应从精神上、人文关怀上、医疗服务上、养老上或其他社会救助给予慰藉和扶助,切实实现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