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知远网

2025-03-30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精选7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1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新冠病毒疫情,最大程度地减轻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对我镇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员工及家人的身体健康安全,依据《应急法》、《重大疫情应急条例》、《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疫情防控指南(1.0版)》、《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防控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快速反应,果断处置,预防为主,群防群控。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如果发生新冠病毒疫情,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负责组织、协调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各职能部门要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迅速处置,严格消毒,彻底灭源,隔离封锁,溯源追踪,及时控制和扑灭突发新冠病毒疫情。各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二)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应急演练。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监测、预警预报和应急演练,及时做好人防、物防、技防等工作,对复工后各类可能引发新冠病毒疫情的`情况及时分析评估、适时预测,做到疫情早发现、快行动、严处理、不留隐患。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要依靠群众,全员防疫,动员一切资源,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稳防稳控。

二、组织机制和责任主体

(一)组织机制。

我镇成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新冠病毒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防控办、经贸办、应急办、食安办、卫生办、卫生院、劳保所、民政办、派出所、林业站、畜牧站、党办、纪委监察办负责人组成。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要接受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筹协调,并各司其责,确保政令畅通,共同做好复工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防控办,主任由镇防控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督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复工后开展员工排查、监测隔离、卫生消毒、宣传教育、厂区(办公区)管理、物资保障、餐饮安全等工作,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强化系统内、部门间、镇域内各单位信息共享和联防联控,全面贯彻落实镇复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其他指示。

(二)责任主体。

机关企事业单位承担法人主体责任,应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成立各专门工作小组,制定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确保防控责任落实到人到岗到区域。

卫生院承担疫情防控指导责任,负责制定防控工作规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消毒、通风和个人防护工作。指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防控知识培训。指导开展复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日常健康监测以及出现相关症状病例后的处置。

派出所。负责复工后的疫点封锁、疫源追踪,加强疫点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信访维稳工作。协助优先运送应急处置疫情的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维护复工后疫点交通秩序,必要时进行交通管制。对不配合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予以上线严肃惩处。

各村(社区)协助镇党委、政府落实基础疫情防控责任,实施“网格化”管理,对辖区人群开展逐户排查,建立排查档案,同时配合机关企事业单位、卫生院做好复工人员随访和居家隔离观察等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复工应急处置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应急管理

(一)报告制度

1、机关企事业单位拟复工复产,各单位负责人向镇防控应急处置办报备,经审核符合复工条件后,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方可复工复产。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3、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附送卫生院。

4、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分别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二)排查管理

1、单位要构建与村(社区)、卫生院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单位都要确定一名疫情防控联络员。镇复工应急处置办牵头,村(社区)、卫生院与各单位疫情防控联络员建立微信工作群。

2、单位要配合派出所、移动分公司、卫生院,利用大数据核查、分析研判等手段,开展人员行踪和健康信息筛查。

3、单位负责组织排查并填报复工人员疫情排查统计表。

4、对没有离开地区且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经体温检测合格的正常复工。

5、对没有离开地区但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外地区抵人员有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实行居家单独隔离14天,由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卫生院、村(社区)配合监管和检测。

7、有省外非湖北旅居史但没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凡经我镇及上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确认的重大项目参与人员和其他重点人群,由单位组织筛查,筛查结果没有问题的'正常上岗。

8、从湖北抵人员,虽没有发热症状,仍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10、从湖北抵人员,有发热症状的,直接交由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三)隔离管理

1、单位要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提供隔离条件,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临时隔离室,并做好隔离期间人员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工作。

2、单位无法提供居家隔离条件的,可以到市金河宾馆隔离观察,或由各村(社区)与员工签订“居家隔离协议”,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复工。

3、村(社区)负责为辖区外出务工人员开具外出务工证明。

(四)用餐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暂停食堂集体就餐,倡导推行盒饭制,避免员工集中用餐。

2、对确有安排食堂集中就餐需要的,严格加强就餐安全管理,实施分餐制,提倡分时段进餐、食堂分批次供应份餐,避免人员聚集,原则上就餐人员保持1、5米安全距离,并向镇食安办报备审核。

3、食堂和餐饮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行业卫生管理要求,特别是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4、单位要每日对就餐场所及相关设备设施进行严格消毒,并建立消毒登记制度。

5、单位要保证食堂安全卫生,保持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不受污染。

6、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

(五)防护管理

1、单位要做好复工前的防护物资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口罩、酒精、洗手液等防护用品,原则上配备红外线测温仪等。

2、单位要对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卫生间、员工宿舍等区域和楼梯扶手、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定期进行规范消毒,做好封闭场所通风换气,原则上不使用暖风或空调。保持环境清洁,设置废弃口罩垃圾箱,对垃圾及时分类清理。

3、单位要督促员工在公共场所全程佩戴口罩,鼓励步行或乘坐私家车上下班,原则不乘坐客运车辆。

4、单位要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提升员工自身健康管理能力。

5、原则上不召开人员集中的会议,尽量采用网络视频会议方式。

(六)宣教管理

1、单位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主动联系卫生院,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横幅标语、宣传板、工作群、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

2、单位要组织工作人员利用学习强国、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等平台,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3、单位党组织要主动发声,正面引导工作人员不传谣不信谣。

四、应急处置

1、单位要建立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方案,明确责任、明确流程,加强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査,做到“一事一方案”、“一点一对策”。

2、员工上班后如发现身体异常,如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立刻通过班组、车间或办公室,以及单位负责人,立即上报镇复工应急处置办和卫生院,由卫生院立刻进行现场消毒或安排员工及时到卫生院检测,必要时由卫生院使用专用救护车,做好隔离防护,送往市医院发热门诊收治。

3、单位要提高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固定专人负责,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要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行动轨迹,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疫区的旅居史、有无与哺乳动物、禽类的接触史,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以及有无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4、单位排查出的员工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先行隔离,单位负责人第一时间上报镇防控办和卫生院,按照操作规程,由镇防控办和卫生院分别上报,根据市防控指挥部确定具体应急处置措施,配合做好密切接触员工的追踪和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各村(社区),各企业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复工后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持续强化防大疫、打大仗的思想准备,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要求,切实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疗”,以防疫情在我镇输入、蔓延、输出和控制疫病传播,确保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进行。

(二)预防为主,突出实效。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实事求是提供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风险防范情况,以及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情况,精准查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缺补漏,坚持预防为主,采取环境整治、消毒灭源、强制检疫、强化堵源、疫情观测和重点员工24小时监管等综合措施,确保复工后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落实各项职责,重点督导复工后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无谎报瞒报、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绝不姑息,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场所“十严格”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49号)要求,推动全市农贸市场(含批发市场、交易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经营管理行为,严防严控疫情传播扩散,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护卫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落实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负主体责任;坚持依法防控、科学规范、社会共治。

三、工作任务

(一)迅速落实“八个有”

一是有台账。要建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台账,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商场超市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建立4本台账,即疫情防控期间市场、市场超市、餐饮工作人员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场内经营个体户、企业、摊贩体温测试记录登记表,进入市场、商场超市消费者(群众)体温异常记录登记表,经营场所消毒记录登记表。

二是有防控指南。要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xx〕37)、《餐饮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防控服务指南(暂行)》《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复工食品安全提示》、重点公共场所“十严格”海报等文件资料送达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留存、张贴,并督促落实到位。

三是有宣传标语。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有条件的餐饮单位(如大餐饮店、学校食堂等)要在显著位置悬挂(播放)疫情防控标语,并利用电子显示屏、公示栏等播放(张贴)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十严格”等。

四是有二维码。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和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抗疫情二维码”,并派专人全天候引导、监督出入人员实行扫码进出制度,否则不给进入。

五是有测温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门店要在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点,使用体温检测设备或使用快速红外体温探测仪对进入人员进行全天候体温检测。

六是有体温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从业者一律规范佩戴口罩,经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上岗、经营。要制作从业者体温记录登记本,并做好早、午体温记录。要制作消费者体温异常记录本,落实专人对消费者进行体温监测,若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按规定报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置。

七是有消杀记录。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每日要安排专人对公共设施开展两次以上全面清洁消毒,并造册记录备查。

八是有出入口。每个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只能有一至二个出入口,多的要有围栏标明不许通行。餐饮单位尽可能只设一个出入口,必要时要安排执法人员把守出入口测量体温、引导、监督出入人员戴口罩、扫码等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随着餐饮店等食品经营单位逐步复工开业,食品安全风险和疫情扩散风险叠加,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提前介入、规范指导,加强对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特别是大型餐饮店、单位和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严守食品安全底线。

一是严把食品原料关。强化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一律禁止不合格的食品进入市场,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认真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对“米袋子”“菜篮子”重点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发挥农贸市场、超市快检系统作用。

二是严把食品加工关。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加工要烧熟煮透。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符合相关规定。加工制作人员要严格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避免徒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三是严把网络订购关。鼓励线上平台统一配送服务、“无接触”式配送、“无接触点取餐”外卖服务。外卖食品包装要封缄,食品配送工用具的定期清洗消毒,外卖送餐人员戴口罩送餐。

四是严把疫情传播关。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得承办群体性宴席(零餐除外),防止疫情扩散。加大餐桌设置距离,距离应当保持1.5米以上,避免人员过于集中。

(三)保障生活必需品正常供应,严厉查处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违章法行为

要密切注意农(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内米、油、面、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短缺、脱销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各县(区)市场监督部门要严格执法,严禁各种哄抬物价、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短斤少两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惩不贷。同时,遇到12315投诉时,要从快处理,确保件件有回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责任。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建立并落实各负其责、协同配合的责任体系。市场监管部门既作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十严格”的牵头单位,也要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农贸市场、餐饮店“十严格”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及时动员部署,推动抓紧工作落实。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要处理好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商务部门督促商场超市落实“十严格”。与公安机关建立行刑衔接机制,对未戴口罩强行闯入市场的,及时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置。加强信息沟通,促进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本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协调各地党委、政府及其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单位把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疫情防控“十严格”纳入宣传总体方案中,用最快的.途径,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的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当地监管工作动态、监管成效和典型案例,曝光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树立市场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四)开展群防群控,形成共治格局。落实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实行疫情防控举报奖励的通告》(桂新冠防指〔20xx〕45号)要求,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鼓励公众举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不执行疫情防控命令、决定、措施的行为,及时受理和处置在落实“十严格”中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举报,营造群防群控、人人参与、人人监督、人人支持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强化督导检查,形成长效机制。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在落实“十严格”中的工作经验,把好做法、好经验转化为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的科学制度规范和行为准则,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也将结合工作开展情况对各县(区)落实“十严格”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防控工作部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安排及我市《关于延迟复工的通告》要求,现就我市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疫情监测,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按照回来前有准备、回途中有秩序、回来后有制度等“三个有”要求,做到存量防扩散、增量防输入,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企业复工相关内容

(一)复工时间节点

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疫情管控形势严峻的区镇,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可适当再延迟复工时间。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无新增返海人员,继续生产不会造成人员流动的企业,必须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经同意后,可以在维持原有生产规模且不新增加员工的基础上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因特殊情况且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需提前复工的企业,如涉及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企业,必须向市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南通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复工。

(二)企业复工标准

企业在复工时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检疫查验和健康保护措施,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复工:

1.机制建立到位。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健全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信息报告人,明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制定员工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的应急处置措施、隔离观察措施和送医治疗等预案。

2.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组织对每一名员工返海前两周内活动轨迹进行细致排查,认真填写《返岗员工行程登记表》(见附件1),签订《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凡来自或者有湖北、五汉、温州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的员工及其密切接触者,一律不得来海。原则上,江苏省外员工不得回厂工作,如确需回厂工作的,经审核同意后,企业需安排实施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3.防控物资到位。企业要购置必需的防控物资,口罩、红外测温仪、消毒水、消毒洗手液等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有7天的使用量并动态保证;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设置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单人单间、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区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

4.涉稳评估到位。企业要对职工住宿进行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认清当前村、居实行封闭式管理背景下,职工难以进入村、居的实际,预先统筹安排职工住宿问题,严防发生员工来海后无地居住或与当地村居民发生冲突。凡稳评不通过的一律不得复工。

5.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本单位生产办公场所;企业要每日对全体上班人员进行入厂、入单位前体温检测,在入口处使用红外测温仪,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开展体温探测,并按规定上报复工人员情况、重点监控类人员情况、员工健康状况等;企业要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复工前对工厂进行彻底消毒、复工后每天进行消毒;食堂禁止宰杀活畜禽,餐具实行消毒,注意食物安全卫生。服务人员每日岗前必须开展健康检查,测量体温并保留检测记录。

6.宣传教育到位。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在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开展宣传,并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员工个人疫情防控意识。

(三)复工审核流程

各区镇要按照“重要出口企业、上市公司、重点制造业企业和亩均效益高企业”优先的原则,稳步推进企业复工。对企业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各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服务,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方案,落实防疫措施,力促早日复工。

2月10日前,企业复工按照《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工作的通知》(苏防疫企业防控函〔20xx〕2号)精神,逐级进行审批;2月10日后,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要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前提下,须至少提前3日(自然日)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核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积极帮助企业完善复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见附件3)。规模以上企业由驻厂干部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1)、《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规模以下企业由属地政府(管委会)安排驻厂人员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报备,提交《海门市企业复工申请表》(附件4-2)、《海门市企业复工责任状》(附件5)和《申请复工企业员工名单》(附件6)。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照“六个到位”复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人员排查的全面性、现场防控的可靠性、应急预案(范本见附件7)的可行性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复工标准的企业,按规定流程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

(四)复工前期准备

1.健全工作机制。拟在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须成立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实施检疫查验、健康防护、安全复工,制定本单位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在响应期内常态化进行员工疫情防控、环境消毒、防疫宣传、物资准备等方面工作,确保企业疫情安全防控措施做到位。未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的`,不得复工。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由企业负责人担任,下设员工回流统计组、每日诊断隔离组、厂区宿舍消毒组、疫情宣传教育组、防护用品保供组、食堂食品安全组等6个小组,明确专人任小组长,对防控工作不到位的,不得复工。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企业要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2.落实防控措施。企业应在拟复工前,按照指南和复工标准做好信息告知、组织动员、健康排查、物资准备、方案制定,组织员工提前开展连续性的防控监测防疫工作,建立日报制度并形成台账(见附件8),复工后每日向属地政府报告,没有变化的实行“零报告”。参与复工生产的员工需追溯满14天每日监测无异常,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申报复工。企业应及早研判生产和市场形势,合理安排复工日期。2月10日前除防疫、安全必须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厂区,外地员工不提前返厂待命。企业应加强员工管理,组织员工执行防疫措施,下班后员工居家封闭管理,减少聚集性活动,做到活动轨迹清晰可控。

3.明确防控职责。按照属地管理、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属地政府(管委会)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严格实施企业和员工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各区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将各级工作部署要求传达到每家企业,确保企业将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复工后期督查

企业复工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疫情防控隐患的督促整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提请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停产整改决定。各在产及复工企业要严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底线,不得违反或降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标准。

三、其他事项

(一)建立派驻联系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派驻联系复工企业制度加强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对规模以上企业,从部门的机关干部中集中选派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驻厂上班;其余企业由各区镇负责派驻,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服务企业保障生产经营,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强化部门整体联动

发改、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不得要求员工到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各区镇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社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发改、交通、住建、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要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4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又面临当前疫情特殊时期,顺平南收费站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为确保顺平南收费站安全稳定,开展五一节前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

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关键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奉献防范压力重叠。顺平南收费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安全形势的严峻性,深刻汲取近期各地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公司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对顺平南收费站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三、做好大风天气防范应对工作

顺平南收费站站领导对此次大风等强对流天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超前部署防汛工作,扎实开展防汛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完善预案,科学有效应对强队天气过程。

四、继续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加强站区疫情防控,加强员工自身防控,继续认真落实佩戴口罩上岗以及定时对宿办楼、食堂、卫生间、前勤工作岗亭进行消毒、清洁等防控制度,切实防范聚集性疫情发生。

五、加强值班值守工作

严格落实24小时双人双岗在岗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通讯联络畅通,遇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妥善高效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5

一、现状背景

1、政策背景

随着多地疫情反弹,国务院发文要求坚持“四早”,加强监测预警、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等工作,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同时要求建立完善健康通行码政策标准,优化防疫健康服务,完善健康通行码“一码通行”,要求加强健康监测和出入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员工流动情况。写字楼是人员出入流量较大的场所,常态化的疫情防控刻不容缓。

2、现状问题

a、人流、车流大,监管困难:进出写字楼园区的'人车混杂,监管人员有限,缺少科技化测温防疫,存在盲区;

b、测温低效,人员实名管控难:人工测温效率低,测温精度低,缺乏有效的实名管控措施,事后追溯无迹可寻;

c、疫情升级,缺少常态化监测:部分员工抱有怀疑、侥幸心理,不积极配合防疫工作,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不便,过程中易发生纠纷事件,带来“管不了,也难管”的尴尬局面。

3、需求分析

a、全域可视管理,高效安全防范:员工、访客人员人证绿码核验快速无感通行,实时检测外来疫区车牌,告警拦截,提升写字楼疫情防控安全;

b、实名进出,精准测温管控:高精度体温快速筛查检测,体温异常实时报警拦截,实名制进出管理,进出记录轨迹可循;

c、智慧防疫,建立常态化防疫机制:联网统一数据上报平台,异常数据及时预警,一人一档跟踪员工健康状态,提升园区防疫水平。

二、方案亮点

测温白板,简约美观,无感测温

1、一机多用:疫情期间可以用于测温防疫,疫情结束可转办公

2、部署便捷:移动支架,可灵活切换部署点

3、高度集成:集成了显示器、触控屏、电脑等

智慧筛选,精准测温,无感通行

1、效率高:同画面检测人数15人/s;自动预警;检测覆盖面积大

2、测温准:检测精度可达±0.3℃(加黑体)

3、免接触:红外非接触体温检测;降低交叉感染风险;节省人力、物力

便捷部署,人码核验,联网管理

1、方便快捷:手持测温仪进行快速测温,AI人形检测,比测温仪更准确有效

2、人码比对:实时获取健康码信息,避免截图、冒用等造假现象

3、统一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数据,可联网接入,可视化运维

三、应用场景

可广泛应用于写字楼主门出入口、大厅出入口等场景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6

一、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防疫准备措施

1、建立复工复产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要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复工复产时间、返岗人员数量和来源、生产计划、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地、物流运输,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报当地县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2、健全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复工复产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措施,落实人员责任,建立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

3、严格返岗人员疫情核查。企业要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名职工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春节假期出行信息,全面排查是否接触外省及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对于从外地返萍及与确诊和疑似感染者有接触的职工,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待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要釆取错峰返岗措施,非关键岗位人员可延后返岗。

4、做好防护物资和人员配备。企业要根据防疫需要,为职工配备口罩等防护物品和洗手液、消毒液等消杀用品。要设置留观室,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准备。

5、全面开展企业消毒。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对企业内生产、生活、办公区域进行全面环境卫生清理,特别是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等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

二、全面加强生产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1、实行企业封闭管理。企业要减少进出通道,落实24小时人员值守,对进出人员、车辆严格检查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严禁无关入员进入企业。要减少一般商务洽谈、人员来访等活动,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开展商务交流。

2、严密职工健康监测。建立职工体温日检制度,在生产区、办公区、宿舍区等点位设置检测点,严格职工体温检测,对体温异常的`职工及时采取留观措施并上报。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企业通勤车辆要提前做好防疫消毒,乘坐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

3、加强环境卫生和就餐管理。企业要对相关场所每天至少消毒一次,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加强公共区域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就餐卫生管理,保证食材安全、餐具卫生,采取提供盒饭、分时段供餐、分散就餐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4、落实岗位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到勤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废弃口罩等防疫物品统一回收、集中处理。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采取“小班制”模式,减少单班在岗人数,暂停不必要的会议,取消所有聚会,做到人员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

5、强化物流车辆管理。外来货运车辆进入企业前,要进行登记并消毒处理,驾乘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减少与企业人员的直接接触,货物送达后尽快驶离企业。对运输物资视情进行消毒处理。加强驾乘人员管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对驾驶室等接触部位进行消杀。

6、妥善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企业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机制,落实应急值守、情况报告、物资调配、力量调动等措施。对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职工,立即送医疗机构就诊治疗。

7、落实职工个人防护责任。企业要与职工逐一签订岗位防疫承诺书,遵守相关防疫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接受健康检测,自觉配合做好消毒、治疗、调查和隔离等应急处置措施。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 篇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西省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防控工作要求,综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最新认识和防控经验,为有效预防、及时防控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维护各景点和社会稳定,结合景点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依靠科学、依法防治、高度敏感、果断处置”的指导思想,坚持“馆领导主抓,各部门配合,分级响应”的处置原则,全面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控制传染源,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发病人数,积极救治病人,迅速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景点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理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赣州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四、疫情报告

1、疫情责任报告人

景点的所有员工为疫情的责任报告人,景点一旦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疑似疫情时,责任报告人应立即报告发热门诊、赣州市疾控中心等。

2、报告程序:

发生传染病疫情上报流程:一线工作人员——景点负责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发热门诊——市疾病控制中心

五、疫情分级及响应

Ⅰ级:景点发生1例或散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或疑似病例时,立即报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接报后,迅速派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必要时市疾控中心通知疫情防控定点医院立即到现场处理。

Ⅱ级:景点有多例相同症状的传染病病例发生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三级响应的措施外,应立即上报省卫生厅作文吧,并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市疾控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指导处理,市卫生执法监督所参与现场处理。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Ⅲ级:景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流行或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市疾控中心在接报后除迅速采取二级响应的措施外,市疾控中心应迅速派定点医院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并立即通报市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参与现场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迅速报市卫生局。市卫生、旅游行政部门应到现场组织领导疫情处理。

六、处置程序

一旦发生疑似疫情和疫情时,应立即启动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20xx年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范文,按规定报告疫情并做好以下工作

1、立即隔离病人及密切接触者。

2、及时护送病人到指定的医院进行治疗并做好询问、病史、做好记录。

3、认真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卫生管理、隔离、消毒等措施,协助疾控中心完成疫情调、应急接种等工作。

4、疫情期间,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5、要稳定游客情绪,做好游客的思想工作,维持正常的.游览秩序。

6、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疫情。

七、保障措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赣州市文物局所辖景点将其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并根据本预案,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修改和完善本景点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明确责任,加强协作

各景点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加强协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积极邀请卫生部门对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景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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