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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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蔬菜直供工作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以“立足保供,拓展外销”为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城区进行布局,按照“确保大宗菜、稳定香细菜、丰富特色菜”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500亩相对稳定的中心城区保供蔬菜基地,以确保全街道鲜食蔬菜供应安全、丰富、价稳。

二、资金安排

街道投入资金2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点200亩,涉及资金2万元。

抢种蔬菜。优选生长期短的.蔬菜良种,通过小拱棚育苗和露地直播将结合,采用深沟栽培及合理肥水,配套应用蔬菜无公害标准化效培技术等综合增产技术,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带动种植蔬菜400亩。街道书记、主任各领办一个至少50亩以上的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街道共建示范点200亩,每亩补助100元,共计2万元。补助范围必须是种植商品蔬菜5亩以上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9月1日以来新建的示范基地,种植品种为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蔬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各社区根据种植任务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建立蔬菜保供生产主体花名册,并在基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生产主体根据种植面积、时间要求种植蔬菜,并及时申请验收。

(三)项目验收。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建立项目验收台账,对符合种植时间、种植面积和品种要求的,视为完成实施并出具验收意见.做到一个主产主体一份项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种植情况照片、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照片和验收意见等

(四)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后,生产主体可向乡镇申请拨付资金,乡镇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生产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把灾后恢复蔬菜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调度,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种子种苗,保障农资供应,尽快整地播种,确保任务提前落实、人员和措施提前到位.建立完善应急调运机制和保供重点生产主体名录,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社区要加快保供蔬菜基地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救灾资金用好用足,确保速生蔬菜种植任务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冬春蔬菜保供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菜篮子”蔬菜保供的指导服务,要推广“菜+稻+菜”和“稻+菜”等轮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推行集约化育苗,减少疫情、旱情对播期的影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帮助解决基地蔬菜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区域布局。各社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效果。一是低海拔,交通便捷、耕地条件好的区域,建设调剂型保供基地,负责品种、数量调剂。重点抓好冬春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保供蔬菜,芹菜、菠菜、香葱、芫荽、茴蒿、蒜苗等香细莱和区域特需蔬菜生产.完善周年轮作模式,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集成应用,突出品种结构优化和更新,探索构建产销联合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二是在高海拔,抓好结球甘蓝、花菜等反季节蔬菜生产。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辅助和栽培技术集成,探索应用夏秋反季节生产模式和技术,打造夏秋冷凉蔬菜优势产业带。(五)加大督查指导。街道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指导和帮助社区抓好农村产业革命“夏秋决战”蔬菜产业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抓好秋冬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将蔬菜保供生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2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县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必需品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必需品供应短缺脱销、群众集中哄抢物资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领导

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县级生活必需品流通供应保障方案,组织跨区域生活必需品物资调运,畅通“绿色通道”。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争取省、州生活必需品相关物资储备支持。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商务股,欧丽萍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任务

(一)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重点商超、大型批发市场的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库存量、销售量及采购渠道。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主要生活必需品“找得到、运得进、调得快”。

(二)负责引导各大零售超市卖场利用电商渠道,采取“网购店取、线下配送”等便民利民措施,减少群众外出,避免疫情交叉感染。

(三)负责组织协调县内大型零售超市和生鲜供应商,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四)负责调度疫情防控期间成品油企业及其站点汽油、柴油库存量、销售量、购进量及采购渠道。

(五)负责指导商务系统邀请到我县参加商务活动境外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负责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全县从事冷链食品、生鲜及低温肉类储存、运输、加工、销售的.相关场所进行摸底排查,指导督促相关场所和企业收集整理粮、油、蔬、肉等商品储备(库存)和销售情况、采购供货渠道和运营情况。

四、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障的各项要求部署,建立高效通畅的统筹协调机制,接到应急情况报告时,要立即核实情况,对市场供需关系作出科学预判,及时向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汇报并提出处置意见。

(二)加强生活必需品保供。明确1家市场保供企业(详见附件)。加强对县域内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库存(储备)量和销售量进行监测,尤做好本县保供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本地大型蔬果肉类生产企业、大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的采购供货渠道和经营情况。

(三)加强经营场所监测。确保所有销售大米、桶装食用油、猪肉、蔬菜、鸡蛋、食盐等生活必需品的商业网点正常营业;确保县内跨区域生活必需品调运“绿色通道”畅通;确保大型批发市场和零售超市正常经营,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

(四)加强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保供。及时掌握疫情防控期间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开展定点医院和定点酒店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工作。

(五)加强经费保障。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等价差,申请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贯彻国务院、省政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相关文件精神,科学规划“菜篮子”产品生产布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新形势下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变化,通过提升“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统筹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绿色“菜篮子”产品消费需求,夯实民生基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基本原则。为全面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理顺政府、市场、企业三者关系,确定以下三个建设原则:

1.政府主导原则。全市“菜篮子”建设由市长负责,各县区政府县区长是本县区“菜篮子”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区政府主导规模化、标准化“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制定出台支持“菜篮子”建设的配套政策,在用地、用电、贷款、奖励、贴息等层面给予支持,扶持“菜篮子”企业发展壮大。根据现行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和标准,建立全市统一的“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依法加强全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及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企业带动原则。通过招商引资或培育本地企业,由企业负责实施“菜篮子”各个环节建设任务。企业充分利用各项支持政策,承建生产基地,打造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仓储调控体系,培育“菜篮子”产品知名品牌,推广“宕昌模式”带动农民合作社、农户开展订单生产。企业通过自主经营,做大做强,担负起本地“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打造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3.市场运作原则。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企业按照市场规则,参与市场竞争,搭建起“菜篮子”保供体系。同时,要突出“菜篮子”是民生工程的属性,在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强调“公益性”,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要求,建立起完善的贮备制度。

(二)工作目标。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思路,以提高区域内蔬菜、肉、蛋、奶、果等“菜篮子”产品保障供应为重点,通过3年努力,实现全市“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自给为主,外调为辅,总量平衡,品类调剂”的建设目标;形成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的局面。

每县区要围绕县城或重点城镇,建成1—2个有效生产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辐射带动20xx亩以上;每县区建设1处“菜篮子”产业物流中心,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经销企业,从事“米袋子”、“菜篮子”产品批发、调剂和配送业务;每县区打造1—2个全省有影响的农产品交易市场,畅通农产品交易渠道;在县城和小城镇建成50—100个“菜篮子”产品分销配送网点或超市,实现每个社区和居民小区全覆盖;有条件的县区培育“菜篮子”产品电商企业,提供接单、采购、清洗、配送“一条龙”服务。建立健全优质“菜篮子”产品销售供应体系,发挥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优势,进一步畅通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配送渠道,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获得感。

三、建设重点

(一)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带动的要求,以武都区“青陇农业示范园”为模板,筹措资金,确定主体,优化模式,强化管理,以订单农业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循环农业和绿色现代农业,打造一批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蔬菜、肉类等“菜篮子”主要产品自给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绿色高效蔬菜生产供应基地。结合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布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川坝河谷区和徽成盆地等光热资源好、土地质量高、交通便利的区域为核心,满足县城或重点城镇“菜篮子”产品需求为重点,按照保供对象总体规模和需求总量科学谋划,建成高标准“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基地,核心区以设施蔬菜生产为主,集中连片面积不低于500亩;辐射带动区以露地生产为主,生产规模不低于20xx亩。国家规定蔬菜储备应每人每天按0.5公斤的蔬菜需求测算,各县区要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建设相应规模蔬菜消费保供基地,蔬菜总量自给率要达到100%,结构性、季节性短缺控制在较小范围。

(1)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在“七通一平”、仓贮、运输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高标准规划生产基地建设,配套田间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果蔬保鲜库和冷藏运输车辆。

(2)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引进或培育壮大企业、农民合作社主导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效组织农民群众参与生产基地建设,优先吸纳贫困人口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开展有计划生产,实行集中统一育苗、良种化栽培、标准化管理、分批次采收,设施栽培和露地生产相结合,优化蔬菜产业结构布局,扩大茄果类、叶菜类、瓜类等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西红柿、辣椒、茄子等精细菜产量。扩大“三品一标”产品认证比例,提升蔬菜产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实现生产和销售有机统一。

(3)强化技术服务措施。农业科技推广部门在技术配套上提供服务,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和绿色高效栽培模式;推广机械化作业,减少人力投入,降低生产成本;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水溶肥和缓释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降低农药、化肥使用量;推广微灌、滴灌技术,扩大节水农业生产面积。

2.提升畜禽水产品生产能力。科学优化养殖布局,加快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建设,推进规模化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建设,推动畜、禽、水产业绿色发展。各县区政府要在种畜禽繁育、饲料加工方面投入资金,培育龙头企业,从源头上夯实畜牧养殖产业基础。

(1)扩大生猪生产规模。根据城镇居民常住人口规模,按人均日消费0.1公斤的标准测算,确定生猪养殖规模,保障猪肉市场供应,猪肉本地市场自给率要达到90%以上。按照“抓大稳小扩中间”的扶持原则,通过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引进和培育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在我市建设养殖基地。充分发挥市县富民公司作用,扶持农民合作社和养殖大户开展标准化养殖,在每个乡镇新(改、扩)建一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现产业恢复计划,实现生猪产品的稳产保供目标任务。县区政府出台贫困户生猪养殖奖补政策,鼓励农村家庭自养自给,对因各类原因难以外出务工,有意愿养猪的贫困户,采取代养、自养等方式,给予一定资金补助,扩大生猪养殖规模,增加贫困户收入。

(2)发展生态鸡养殖。发挥我市林草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放养鸡,年出栏生态鸡500万只以上,打造陇南生态鸡品牌,除满足本地市场供应外,要实现“走出去”的目标。提升鸡蛋生产能力,利用宕昌县、礼县、西和县德青源金鸡产业扶贫项目,着力推进以宕昌、礼县、西和、武都、成县、徽县等县区为主的`蛋鸡养殖基地建设,蛋鸡养殖规模常年稳定在260万羽,鸡蛋产品在保障市内供给的前提下及时外调。

(3)培育水产、奶牛养殖产业。利用好我市山涧溪流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冷水鱼养殖产业,全市水产品供应量确保在20xx吨以上,降低水产品外调压力。在徽县、成县、西和、礼县重点粮食产区,充分利用秸秆资源,积极争取实施粮改饲项目,建设以牛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生产基地。扶持奶牛养殖合作社及家庭农场降低鲜奶生产成本,提高鲜奶供应量,培育鲜奶消费市场,建立鲜奶、奶制品均衡消费格局。

3.加大果品生产基地建设力度。建设礼县、西和县西汉水上游70万亩优势苹果产业基地建设,推广矮砧密植等高效栽培模式,在品牌、仓贮、物流、销售方面投入资金,对标国际市场,打造陇南苹果市场核心竞争力。推广高接换优技术,提高核桃产业生产效益。发挥陇南小杂果品类丰富的优势,武都、成县樱桃,康县、徽县、两当县猕猴桃,文县、武都草莓、桃、桔子等,列项支持时令性水果技术推广,丰富市场果品供应。

(二)市场流通能力建设。按照城区和重点城镇规划容量,合理测算“菜篮子”产品不同季节需求总量,根据需求规划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提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批发市场流通和短期应急贮备的功能;进一步加强便民零售网点建设,便民超市要实现进社区、进小区全覆盖;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完善流通渠道和配送手段,减少中间环节,将价格控制在合理范围,确保日常供应充足、主要品种供得上、价格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由政府主导,通过招商引资或公共财政投资,建设“菜篮子”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每县区重点培育1—2户重点农产品购销企业,入驻物流配送中心。购销企业通过订单农业,对接生产基地和终端消费市场,搭建农产品田间到餐桌的“桥梁”,逐步完善发展成为本区域主要农产品购销、调运、仓贮和配送的主力军。

2.完善流通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化市场规划布局,将“菜篮子”产品交易市场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按照规划实施,提升市场交易基础设施水平。支持“菜篮子”购销企业应用先进冷链设备,建设田间预冷、整理分级包装车间、冷藏库房等初加工冷链设施,提高冷藏运输率,降低腐损率。强化流通企业与农产品基地开展“农超对接”、“农企对接”等多种产销对接模式,由企业主导社区直通车等零售网点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确保每县区在县城和中心镇建成50—100个鲜活农产品直销店或超市,推广产地直销、绿色对接等活动,每个行政社区有“菜篮子”产品直营店,方便居民消费,减少中间环节,确保市场供应。

3.提升供销保供能力。发挥市县供销系统联结商贸物流和生产基地的桥梁作用,组织市内供销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等对接,建立稳定可行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提升供销保供能力,配套了现代化仓储、物流设施,加大重点商品保供力度,增加粮、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

4.发展现代流通方式。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探索“互联网+菜篮子”产业模式,促进农产品流通线上线下融合和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物流体系,支持建设集信息流、商流、物流、资金流于一体的现代物流中心。

5.开启“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绿色通道”政策,对于合法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实行“绿色通道”减免政策。

(三)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严禁私屠乱宰行为,未经检疫的肉类产品不得上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督促种植养殖生产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生产主体自主开具合格证,对其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标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推进标准化生产,落实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强化和完善“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全市蔬菜生产示范基地和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现代农业示范园、示范点,农业订单生产基地,都要推进农业绿色、有机标准化生产技术,从源头上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责任。加大质量安全监管投入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落实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稳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3.强化“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关口前移、环环监管、信息共享的原则,强化全市“菜篮子”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并能稳定运行,推进肉类和蔬菜等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

(四)调控保障能力建设。完善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调控职责,落实“菜篮子”产品储备制度,完善“菜篮子”产品市场信息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建立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1.完善“菜篮子”政策体系。建立“菜篮子”市长基金,首期规模按1000万元设计,后期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金规模。“菜篮子”市长基金主要用于奖励、激励、补贴等方面,撬动各类资本投资“菜篮子”体系建设,支持保供企业发展,对在“菜篮子”建设方面工作突出的县区和企业进行奖补。各县区要按照市上做法,筹措“菜篮子”基金,用于“菜篮子”工程建设。完善配套政策扶持,引导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菜篮子”工程建设;制定市场流通政策,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强化协调配合,创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搭建生产基地设施建设、技术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性保险、生产者补贴等方面政策扶持框架。

2.建立“菜篮子”产品仓储轮换制度。各县区建设战略性仓储基地,按战时、疫期等特殊时期保证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消费7天的总量建设仓储基地,根据常住人口规模,科学设计仓储总量。贮存种类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优先贮存粮、油、米、面;蔬菜选择耐贮的马铃薯、大白菜、甘蓝等蔬菜品类;肉类以猪肉为主,兼顾其他肉类。主要农产品贮备每60天轮换一次的标准,保证贮存产品质量。

3.加强“菜篮子”信息监测预警和信息平台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体系和发布平台建设,健全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主要“菜篮子”产品信息监测预警队伍,规范“菜篮子”产品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

四、建设计划

按照一年起步、两年见效、三年建成的目标,确定20xx年基本建成“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流通供应、质量监管和保障体系。

(一)安排启动阶段。20xx年6月前,完善“菜篮子”联席会议机制,启动前期工作,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启动生产基地建设,开展布局策划设计,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及运行规则,统筹推动建立运营主体等。

(二)建设推进阶段。20xx年6月至20xx年12月。初步完成生产基地建设、流通体系建设,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三)稳健运营阶段。20xx年1月起。巩固发展生产基地,建成便利流通体系,实现鲜活农产品点对点直供网络,做到产品产销信息可追溯,“菜篮子”产品工程全面进入稳健运营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市政府建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菜篮子”工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业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生产基地建设规划、市场建设规划、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社区销售门店建设规划、“菜篮子”产品价格调控监测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菜篮子”产品生产任务、源头质量安全监管;商务部门负责流通、仓贮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建设,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端质量安全监管、可追溯体系建设;财政部门负责制订资金投入保障计划、资金扶持政策;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生产基地用地规划,市场用地规划。其他未尽事项由各部门按照职责,各负其责。各县区参照市上设置,明确责任分工。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生产基地、物流中心建设环节政府投入资金建议依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解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资“菜篮子”产品工程建设。中央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要重点向“菜篮子”产品供应倾斜,到户产业发展资金、“五小”产业培育资金等扶贫整合资金要支持“菜篮子”工程。特色产业发展贷款工程、农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性政策贷款支持“菜篮子”产品保供,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发展资金需求。

(三)完善“菜篮子”建设考核制度。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细化我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要把“菜篮子”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安排部署,明确落实工作责任,高质量完成“菜篮子”建设工程、确保“菜篮子”产品生产充裕、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合理、消费安全、群众满意。

(四)营造全社会关注“菜篮子”氛围。要加强政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举办现场会、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营造“菜篮子”工作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广泛征求市民对“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接地气、有实效,确保我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各项工作让市民满意,形成全社会关注“菜篮子”保供的良好氛围。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4

一、项目名称:

蔬菜春秋大棚种植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东井岭乡塔店村池岭移民新村,由村委会引导自然村易地搬迁户组建互助合作社带动贫困家庭发展蔬菜种植产业,拟实施蔬菜春秋大棚种植20栋,每栋约需资金1万元。

三、水源解决方案:

通过提质改造现有蓄水池,可满足20个蔬菜大棚种植所需水源。

四、运营模式:

互助合作社+易地搬迁户(贫困户)

互助合作社负责负责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建设,建成后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互助合作社带领易地搬迁户发展蔬菜种植,并负责日常经营管理;

大棚建设及后期运营由村委和易地搬迁户全程监督。

五、运营管理:

1、流程

(1)村委负责协调流转土地;

(2)互助合作社负责建设蔬菜大棚及配套设施,并确权给易地搬迁户。

(3)互助合作社负责蔬菜大棚的经营管理,蔬菜大棚用工优先聘用本项目覆盖的`易地搬迁户且贫困户务工比例不低于70%。

(4)互助合作社生产过程中所需农业生产物资(农药、肥料、地膜、种子等)由其自行负责供应。

(5)为完善大棚基础实施,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由村委负责做好生产用水、用电及道路等建设项目的协调落实工作。

3、其他

(1)互助合作社与村委、易地搬迁户签订三方合作协议。

(2)互助合作社经营过程中自负盈亏,每年须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扶贫产业项目资金10%比例向村委缴纳收益资金,收益资金的全部用于易地搬迁户分红。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5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发我市蔬菜市场供应的异常波动,提高对蔬菜市场的调控能力,确保蔬菜市场应急保障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本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芜湖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用于蔬菜供应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出现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蔬菜脱销断档、价格异常波动、市场非理性抢购等,需立即予以处置的情况。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全市蔬菜生产应急保障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按照事权各负其责。

(二)定期会商,强化监测。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市场的跟踪监测,全面掌握监控菜篮子商品市场信息,对可能出现的应急状况及时预警,提前做好应对准备。

(三)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当出现蔬菜供应应急情况时,市蔬菜生产供应保障应急协调小组立即启动预案,并建立应急专报制度。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稳定市场,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尽快取得成效。

五、组织机构

成立芜湖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曹荣富兼任组长,王先进、江哲、廖晓红和高芦生为副组长,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和办公室(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成立相应的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机构,并及时将联系人(详见附件2)报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一)协调小组工作职责

1. 领导、组织、协调全市蔬菜生产供应应急实施工作。

2. 根据部门会商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市场动态、市场异常等级及发展态势,全面掌握全市蔬菜生产、流通、消费宏观形势,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3. 启动预案后,及时下达蔬菜应急调控指令和任务。

4. 负责决定新闻发布有关事宜。

5. 协调解决执行应急保障预案过程中的各种重大问题。

(二)协调小组工作机构及办公室职责

1. 统筹协调蔬菜生产供应应急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2. 收集报告蔬菜生产供应及价格波动情况,研判蔬菜生产供应异常波动程度和趋势,及时报告协调小组。

3. 对预案启动进行全程监控,及时收集汇总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通报实施情况。

4. 按规定向新闻媒体提供蔬菜应急保障实施有关信息。

5. 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完成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1. 负责所辖地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科学预判和提前组织农产品生产,合理确定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数量,及时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实现生产布局合理、总量满足需求的目标。

2. 负责摸清辖区内在田蔬菜种类、面积、产量,掌握本地需求、外调能力。

3. 负责指导农民因地制宜加强田间管理,落实标准化生产栽培技术,提高产量、提升品质。负责指导蔬菜生产基地对成熟的蔬菜及时采摘,及时上市,增加供应。

4. 负责保障蔬菜质量安全,绝不能出现因市场急需而忽视质量安全的管理。

5. 负责组织协调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龙头企业农产品与与指定的批发机构对接。

6. 负责建立密切联系机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相关部门,畅通“绿色通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

六、应急启动及响应

(一)应急启动程序

1. 当出现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协调小组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蔬菜市场供应应急指令,部署应急措施和工作任务。

2. 协调工作小组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协调小组下达的指令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落实应急措施。

(二)应急响应措施

1. 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应急预案启动后,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2. 实施当地蔬菜保供。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市商务局提供的需求计划牵头实施蔬菜定向调运计划、定向应急加工、定向运输,启动应急供应网络,及时组织调配蔬菜货源。

3. 实行货源临时管制。经批准后,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对部分蔬菜品种实行调控,组织现有货源,统一组织调配供应。

4.开通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蔬菜运输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在出现蔬菜应急商品运力不足时,负责组织社会车辆或协调部队车辆参与运输。

5. 强化应急生产组织。县(市、区)根据蔬菜应急商品供应需求,组织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种植生产,扩大订单农业种植面。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大力发展“短、平、快”蔬菜替代品种。

七、响应终止

市场异常情况排除,蔬菜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协调小组批准宣布。

蔬菜直供工作方案 篇6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应急状况下“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菜篮子”商品流通过程发生的突发事件和引起的市场异常波动,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对“菜篮子”商品的调控能力,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浙江省生活必需品保供工作专班关于印发猪肉、蔬菜分层级保供应急预案的通知》(浙保供专班〔2021〕3号)和《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甬政发〔2005〕116号),结合我市“菜篮子”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超出区县(市)政府应急处置能力、需要市政府负责处置的,以及市政府决定自行处置的“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应对工作。

本预案所指“菜篮子”商品,是指“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重点考核的猪肉、蔬菜两大类商品。本预案所称“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是指突发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病流行、交易市场罢市歇业或商品严重短缺等事件,造成主要“菜篮子”商品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出现供应紧张或脱销,价格大幅上升的状态。

1.4 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各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各地政府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区别不同级别,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理应急事项。

(2)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发生“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时,应根据不同预警级别,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快速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活需求,确保市场稳定、人心安定。

(3)加强预测,严密监控。加强“菜篮子”商品动态分析和市场监测,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并做好预警预报工作。

(4)规范制度,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妥善处理应急保障中的人、财、物关系,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1.5 预案体系

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宁波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组成。

区县(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区县(市)政府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重点保供企业“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由各企业制定印发,报市政府备案。

2 组织体系

2.1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必要时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商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地区县(市)政府、重点保供企业等,根据需要,可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统一指挥、全面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其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菜篮子”商品市场调控和应急供应工作;

(2)掌握全市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指挥、协调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处置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有关工作实施和进展情况;

(3)研究部署“菜篮子”商品保障供应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根据不同预警级别,下达“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指令和任务;

(4)组织现场指挥,督查各单位的预案执行情况,及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5)在处置中遇到本市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指导帮助;

(6)明确有关新闻发布事宜;

(7)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应急响应的终止。

2.2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构成与职责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人为办公室联络员。其主要职责:

(1)负责与市级有关部门和区县(市)政府的沟通协调;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间通信保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分析评估“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形势,落实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议定的保障供应工作安排,指导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

(3)负责应急状况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情况,组织制订有关处置方案,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报告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置建议;

(4)按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跨区域、跨部门、跨企业联合保障等应急工作,协调调度应急保障资源;

(5)经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通报、调整应急保障预警和响应等级。

2.3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商务局:负责“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指导区县(市)“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重点保供企业等开展“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报请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承担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保障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正面积极的舆论氛围。

(3)市发改委:负责“菜篮子”商品物价监测工作。

(4)市公安局:做好“菜篮子”商品运输车辆通行保障工作,制定绿色通道路线,加强运输驾驶员管理,确保物流配送顺畅。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保障的财政资金。

(6)市交通局:负责“菜篮子”商品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7)市农业农村局:及时掌握本地猪肉、蔬菜生产情况、库存动态,排摸相关生产主体情况,组织生产和供应调度;开展农户部署动员,调整种养殖基地生产品种,增加本地紧缺品种的生产;鼓励扩大生产,提高我市本地叶菜供应能力;鼓励屠宰企业拓展生猪市外调入渠道,扩大调入规模,扩大本地生猪养殖规模。

(8)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农贸市场正常开门营业;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检查力度,及时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

(9)重点保供企业:组织市外“菜篮子”商品采购调运,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任务。

2.4 县级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各区县(市)政府要参照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设置,成立本级“菜篮子”应急指挥机构。

(1)负责落实辖区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处置各项措施。掌握辖区主要“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情况,分析市场动态,重点监测菜市场、超市等零售市场供需关系异常情况,研判发展态势。

(2)发生应急状况时,立即向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件经过和发展态势。

(3)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状况和调控商品的指令,组织辖区应急商品配送,恢复市场秩序,保障正常供应。

(4)依法查处打击在应急供应期间趁机哄抬价格、欺诈蒙骗等违规违法行为。

(5)对应急状况处置过程进行总结,以书面形式报本级政府和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

3 监测预警机制

3.1 市场监测

“宁波菜篮子网”每日收集主要“菜篮子”商品批发市场、屠宰场交易数量和价格,部分菜市场主要“菜篮子”商品零售价格等数据,定期进行数据汇总和综合分析,动态监测“菜篮子”商品市场供需情况。

3.2 供求预测

市商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全市“菜篮子”商品供需情况调研和预测,全面掌握生产、流通、消费总量,对本市供应能力和需要从外地调入的品种数量进行预测,为制定调控政策、提高保障能力提供依据。

3.3 预警预报

当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畜禽疫情流行、罢市歇业等突发事件时,市商务局、各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应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4 预警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对我市“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影响的`范围、强度和发展趋势,将“菜篮子”商品供应预警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一般(Ⅲ级)三级别,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

Ⅰ级(红色):特别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整体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发生群体性抢购、囤积,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Ⅱ级(橙色):严重的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范围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市民批量采购、存储,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30%,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Ⅲ级(黄色):市场供应短缺和价格波动。

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造成全市范围内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超过20%,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以及超出区县(市)政府处置能力和市政府认为需要按照市级“菜篮子”商品供应应急状况处置的情况。

4 应急准备

4.1 “菜篮子”商品储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统筹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地方“菜篮子”商品储备,进一步优化我市“菜篮子”商品储备结构,做到保持规模,及时轮换,确保储备“菜篮子”商品应急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区县(市)可适当增加“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数量,以增强应对能力。

(2)“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按照协议要求,履行约定时间内约定数量以上的“菜篮子”商品库存义务。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菜篮子”商品承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核查。

4.2 “菜篮子”商品应急准备

(1)落实“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按照合理布局、相对稳定原则,确定一批市级重点“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批发市场、加工企业、生鲜超市等,承担“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货源组织任务。

(2)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络。依托已建成的“菜篮子”平价供应点,以及由各区县(市)确定的“菜篮子”商品社区零售店、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等,作为“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网点,确保应急供应网点覆盖人口比较集中的街道(乡镇)。应急处置时可采取直供或委托代理供应方式,执行“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

(3)健全“菜篮子”商品应急运输体系。组织“菜篮子”绿通车运力,综合考虑“菜篮子”商品货源、加工和供应网点布局,科学分配市内外运力,合理规划运输路线、方式和车辆。

(4)对承担“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的货源组织、应急供应、应急运输等职责的企业给予扶持,安排必要的预算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或奖励。

5 应急响应

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及“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任务重要性等因素,设定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三个应急响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5.1 启动条件

5.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40%。

(2)全市范围内出现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脱销,供需关系极为紧张。

(3)发生群体性集中抢购、囤积,对全市经济社会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5.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30%。

(2)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出现短缺、脱销,供需关系紧张。

(3)发生市民批量采购、存储,居民生活受到较大影响。

5.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全市范围内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价格同比、环比上涨幅度均超过20%以上。

(2)全市行政区域内两个及以上区县(市)猪肉或蔬菜市场供应短缺,流通渠道受阻。

(3)社会舆情出现不稳定因素。

5.2 指挥联动

接到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报告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立即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5.3 先期处置

事发地区县(市)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半小时内赶赴现场,组织调查确认,采取措施尽力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5.4 响应启动

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响应等级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相关信息应及时报送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应指定专人按要求及时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要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及程度、影响范围、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预案启动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2)紧急从市外调运“菜篮子”商品的品种、数量、供应价格;

(3)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的投放计划安排和运输保障;

(4)动用市级“菜篮子”商品储备相关资金的费用、测算依据和来源安排;

(5)其他配套措施。

5.5 会商协调

紧急状况下,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启动会商机制,召集成员单位会议,通报“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措施,协调解决“菜篮子”商品应急供应保障中的资金、运输、储备投放、市场秩序维护等重大问题,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支援请求。

5.6 请求援助

当应急供应中出现储备商品耗尽,市场供应仍显紧缺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紧急调拨应急商品,缓解市场紧张状态,稳定大局,安定人心。

5.7 处置措施

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应至少采取下列一项应急措施:

(1)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2)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研究确定后,启动某个级别响应,并负责应急响应的组织实施;

(3)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将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通报各成员单位、有关区县(市)政府;

(4)事发地区县(市)启动响应“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预案;

(5)启动信息报送流程,按规定频次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每日信息报送至少2次,随着情况逐步缓解及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展开,信息报送频次按照通知要求改为每日报送1次或更低频次;

(6)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根据掌握的信息及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召开相关部门单位会商会议,通报有关情况,组织制订“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工作方案、政策措施;

(7)组织市级“菜篮子”基地、批发市场和加工企业落实货源,做好产销对接,鼓励加大市外“菜篮子”商品调运力度;

(8)组织“菜篮子”商品供应基地向市内集中供应;

(9)启动“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的投放,通过“菜篮子”平价供应点实施应急商品投放工作。

5.8 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菜篮子”商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要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地向社会持续动态发布“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情况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在市委宣传部的指导下,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5.9 响应结束

事态平息,应急状况排除,主要“菜篮子”商品供应恢复正常后,由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批准。应急响应结束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突发事件市场异常波动的影响、损失、处置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报上级部门。

6 保障措施

6.1 物资保障

根据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指令,确保主要“菜篮子”商品及时到位,数量充足,质量安全。

6.2 资金保障

本预案确定的“菜篮子”商品政府应急储备规模,作为常年必保库存,资金列入年度市财政预算。对应急供应期间制定的政策措施,应给予财政资金保障。

6.3 信息保障

应急状况发生时,应保障信息的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确保分析预测及时准确,为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6.4 运输保障

调运应急商品过程中,运力不足时,除承担任务企业自有运输工具外,全市现有绿通车应服从市“菜篮子”应急指挥部调度,用于运送应急商品。

6.5 秩序保障

在应急供应过程中,相关执法部门应依法打击查处恶意哄抢、破坏、造谣、故意制造事端等扰乱或阻碍应急供应工作的行为。

6.6 宣传引导

做好我市“菜篮子”商品保障应急供应工作的正面宣传,引导市民合理预期,防止出现恐慌、抢购等情况。

7 附则

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区县(市)可参照本预案,制定当地应急预案,保障“菜篮子”商品市场供应。

本预案由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宁波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供应预案的通知》(甬商务秩序〔2017〕7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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