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远网整理的项目事前绩效报告(精选10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1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xx年,市委宣传部积极向上争取了20xx年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重点用于保山市一平台两中心平台、保山市文明创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保山对外宣传传播工程以、理论学习工作。20xx年,预算安排省级资金165万元,截止20xx年12月支付10.15万元,结转结余154.85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xx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xx〕66号)要求,成立绩效工作小组,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由业务科室为主做好省级结转结余资金—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绩效评价。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初,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结转154.85万元,实际结转154.85万元,资金结转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结转结余资金主要用于4个方面的内容:保山市一平台两中心平台、保山市文明创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保山对外宣传传播工程以、理论学习工作。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54.85万元,年末实际支出资金153.27万元,执行率98.98%。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制定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做到部门重点项目支出均有法可依。办公室负责管理部机关财务工作,部机关各项收入和支出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每年编制项目预算,提出项目支出预算建议数,由办公室审核汇总(审核方式:对每年上报的项目具体论证、把关、筛选,项目的可行性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并经部领导同意后报省委宣传部及市级财政部门按有关法规审批。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不得超预算安排支出。经费开支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保山市一平台两中心平台:积极与新化社对接,开展保山市一平台两中心平台设计服务;年内积极开展各类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制作形象宣传品1批次;通过市区共建的方式对保岫广场进行提升改造,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场1个。
保山市文明创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通过多方比对咨询,委托国内知名公司建立保山市文明创建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1个。
保山对外宣传传播工程:创作对外宣传主题歌曲1首,与对外宣传主流媒体达成合作1家。
理论学习工作:组织召开“学习强国”工作会议1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20xx年,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达到了预期的效果,通过主题外宣、理论学习、文明创建等方式,对外主题宣传率达80%以上、文明提升率达10%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众人员满意度较好。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合理且清晰明确;项目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有效推进了部门绩效目标的实施。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一)信息公开及完整:在规定的时限,按要求对外公开部门年度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部门绩效报告等信息。
(二)结转结余资金-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增强了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和公共文化建设服务意识。
2.制定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3.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4.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工作。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管理经验
1.项目相关科室精心组织、策划以及各相关单位的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是保证此项目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
2.成立了专门的项目工作小组,项目组按统一规划,建立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结合项目特点编制科学的管理办法或实施方案,完善和规范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推进,各项工作责任到人、逐级审批、层层分管、环环相扣、各部门联动的'管理机制,全力推进项目。
4.在实施过程中规范管理到事前有设计规划、事中有监督检查、事后有跟踪问效,对项目质量严格把关,发挥完善的机制、严格管理、人性化的方式对项目完成的积极作用。
5.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做到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对项目经费实行专项管理,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和合理使用。
(二)需改进的问题及措施
1. 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有待提升。
2. 措施:继续加强指导和培训的力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项目的指导,使项目编制更加符合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培训,提高各部门、实施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同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方式、方法,将已完成的所有工作绩效成果充分体现出来。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2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规定,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自评工作,现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红河州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州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部门。既是组织、领导、协调全州公安工作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又是直接参与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实战部门。
2.机构设置情况:红河州公安局下辖警令部、政治部、驻局纪检组、审计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处、法制支队、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警务督察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州看守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禁毒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警卫支队、反恐支队、特警支队、红河工业园区治安分局、森林警察支队、边境管理支队共27个部门。其中,边境管理支队单独管理,交通警察支队、警察训练支队、森林警察支队经费单列,但警察训练支队和森林警察支队的部门预决算由州局汇总编制。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总目标。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新的贡献。具体重点目标是:一是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捣乱破坏活动;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三是持续推进红河州禁毒人民战争;四是继续保持对打击刑事犯罪、处置治安案件的高压态势,提高破案率、查处率;五是强化各项应急预案建设和预案演练,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引发的群体性的事件;六是强化值班备勤制度,扎实公安基础工作,提升公安机关社会治理及治安管控能力;七是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开展“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和“党史的学习教育”,筑牢政治忠诚,推进公安机关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公安机关对“两个维护”任务及各项公安任务战斗力;八是强化全州公安机关政治轮训及实战技能训练教育培训工作,提升公安民警执勤执法水平;九是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为契机,全面加强和改进了社会管理服务工作;十是加强公安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情报信息支撑力;十一是加强公安装备建设,提升公安机关警务实战力;十二是确保公安机关运行。
2.项目绩效总目标。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3号)的安排部署要求,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业务资金相融合设定绩效目标。绩效预算编制前期认真征求局直各部门的需求,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确定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确保设定绩效目标实现业务工作和资金需求相融合。
2.进一步完善细化绩效目标及指标。在2021年预算编制的基础上围绕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1年部门总体目标、部门年度目标、部门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完善、归纳、整理进一步细化完善,力争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3.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修正指标。根据《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要求,于7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6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于10月15日前对本部门2021年1—9月州本级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运行跟踪监控。
4.资料汇集组织开展绩效工作自评。红河州公安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负责对资金拨付文件和资金支付凭证、查阅了相关会计凭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实地了解情况等相关基础资料收集,于2022年2月28前,组织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
5.强化自评结果应用提高资金效益。按照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完善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其中:红财预发〔2021〕15号批复年初预算210,982,000元;上年结转资金41,366,218.04元;其他收入983,826.65元;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21〕5、87、88、104号,红财政法发﹝2021﹞7号、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批复预算69,320,743.8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2021年全年收入决算数322,652,788.58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39,820,628.26元,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1)基本支出决算总收入143,787,920.37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10,589,044.69元(财政拨款资金结转10,589,044.69元),2021年当年收入133,198,875.68元(国库决算收入126,611,021.08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其他收入684,999.39元) 。基本支出决算总支出137,847,919.94元(财政拨款137,200,065.77元,其他资金647,854.17元)。2021年年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5,902,855.21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37,145.22元)。
(2)项目支出决算总收入178,864,868.21元,其中:2020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财政拨款结转30,691,195.79元,其他资金85,977.56元),2021年当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 。项目支出决算总支出101,972,708.32元(财政拨款91,082,308.32元,州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0,604,400元,其他资金286,000元)。2021年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167,630.22元)。
(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基本支出结转经费5,940,000.43元,项目支出结转经费76,892,159.89元),其中: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基本支出结转5,902,855.21元,项目支出结转76,724,529.67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基本支出结转37,145.22元,项目支出结转167,630.22元)。
3.预算执行情况。红河州财政局2021年批复红河州公安局预算322,652,788.58元,实际支出239,820,628.26元,预算执行率74.33%,2021年结转经费82,832,160.32元(国库按照国发〔2021〕5号收回财政拨款收入82,627,384.88元,实有资金结转经费204,775.44元)。
二、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红河州公安局带领全州公安机关牢牢把握“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平安红河”“和谐红河”这条主线,加强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行各项任务的战斗力;整合完善现有资源,基本形成社会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立足职责开展各项公安业务工作,以反暴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为促进我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年初设定的32项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其中:社会效益指标3个,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产出指标27个(数量指标3项、质量指标20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2个)的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具体情况见附件:红河州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各项指标项基本达到指标要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达到预期效果,自评得分88.88分,自评等级为“良级”。
三、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合理。一是红河州公安局制定的2021年预算整体绩效目标,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二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是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预算配置科学。一是预算编制科学,2021年部门预算按照合法合规,真实科学;综合预算,统筹安排;规划约束,讲求绩效;人员优先,确保重点的基本原则编制。二是基本支出足额保障,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32,513,876.29元,基本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37,200,065.77元。三是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47,788,867.6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项目支出预算拨款支出101,686,708.32元(含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本年预算执行率为82.24%。二是严控结转结余,本年结转结余率100.25%。三是严控“三公经费”节支增效, “三公经费”变动率-24.14%,“三公经费”控制率91.61%。四是强化采购预算执行,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66.3%。五是严格收支管理,2021年取得的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2021年发生的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绩效管理合规。一是管理制度健全,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二是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实施要求、质量要求、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三是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完整,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四是资产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资产管理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整,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利用率达95%以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良好,年初设定的产出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达到预期值。一是党委、政府、人大及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办结率100%。二是年初设定的27项产出绩效指标,除3项产出绩效指标未全部达到预期值外,其他24项产出绩效指标均达到预期值,绩效指标完成率88.89%。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履职效果明显。社会效益指标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均达到预期效果。
1.社会效益指标3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预期值指标值-有效提升,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维护,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三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预期值指标值-有效保障,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个,均达到预期值。一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二是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四、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项目支出基本情况
1.项目基础信息。2021年红河州公安局为保障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扫黑除恶的专项斗争常态化、强边固防、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完成,共有支出项目21个,项目执行部门为州公安局局直各部门,项目负责人为项目负责局领导和局直各部门负责人。项目总体目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的防范工作,以反恐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提升全州治安环境的净化力,切实维护好全州社会政治稳定。因涉密,具体项目绩效目标略。
2.项目资金基本情况。2021年用于保障红河州公安局依法履职,开展维稳、处突、反恐、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禁毒人民战争、装备建设等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的专项经费项目21个,项目资金178,864,868.21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30,777,173.35元,本年收入148,087,694.86元(国库决算收入60,459,937.93元,国库按国发〔2021〕5号财政拨款收入76,724,529.67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0,604,400元,其他资金收入298,827.26元)。实际支出项目资金101,972,708.32元。
3.项目管理。一是项目实施主体明确,在红河州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项目实施主体明确;由局直各部门(警种)按照州局细化预算项目支出方案组织实施。二是保障措施规范有力,保障措施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完善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落实项目工作计划,确保红河州 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依法依规组织实施。三是资金安排程序依法依规有序,资金安排程序是:根据财政部门预算批复及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内容,按照经州公安局党委批准的内部细化预算方案,由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职责组织项目实施,依据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使用计划,落实项目预算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有计划执行。四是资金安排标准或依据合理充分,资金安排依据是:红财预发〔2021〕9、149号,红财预指〔2019〕5号,红财政法指〔2020〕15、20-21、26-27号,红财政法发〔2021〕7、13、18、30、32、34、35、45号,红财体制发〔2021〕24、30号,红财社发〔2021〕78、150号,红财社指(本级)〔2021〕3号等预算批复和专项资金指标文件。五是财务管理规范,按照《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
4.项目绩效指标执行。一是预计完成支出项目预算金额达95%以上,实际执行率为57.01%。二是各项目数量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各项目社会效益指标是根据公安机关职责要求及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设定(具体见各项目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实际指标值达到预期目标。四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达到预期目标,分别是:州委、州政府对州公安局队伍建设、执行各项任务战斗力、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社会治理管理服务能力,服务全州经济社会建设,有效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安全感综合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人民群众对红河州执法满意度达85%以上,绩效指标实际值95.75%,预期值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公安民警对信息化系统及装备设备使用满意度达95%以上,与绩效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基本相符。
5.项目成本性分析。一是项目有节支增效的改进措施,项目执行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州财政局、州公安局厉行节约规章制度和相关经费管理制度规定的会议费标准、培训费标准、差旅费标准等经费支出标准及内外部项目立项审批、政府采购等业务办理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严把项目经费使用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建立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严格预算核定,从源头把好经费使用关,确保经费使用依法依规,项目资金节支增效。二是项目有规范的内控机制,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公安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基本支出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公安局机关经费支出管理办法》《红河州公安局关于做好全州公安机关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等内控管理制度。三是项目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项目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项目实施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项目质量要求、项目实施计划等有序组织开展,项目质量管理达到标准的质量管理水平。
6. 项目效率性分析。一是完成的及时性,红河州公安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本级)的21个明细预算项目基本能够有效及时完成指标任务。二是验收的有效性,项目执行完成后按相关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为有效。
(二)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的要求,结合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及对项目成本、项目效率、部门绩效目标实现的综合分析,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各项指标项均达到指标要求,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共计开展自评项目20个,未开展自评项目1个,其中:自评90分以上项目17个项目,自评80分以上90分以下项目3个(主要是资金使用率低)。综上所述项目综合自评分92.9分,自评为“优级”。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项目支出执行率偏低,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达到合同规定付款条件,目前正在按规定程序推进项目进度。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结合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进一步探索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绩效,进一步完善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政办发〔2015〕171号)和全面实施绩效预算的相关要求,结合红河州公安局项目性质实际,细化完善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和效益指标,健全红河州公安局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及规范管理评价机制。
(二)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内控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州公安局将认真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存在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规范固化内控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加强各项目执行力度,提升州公安局各业务部门当家理财能力和超前谋划意识能力。
(三)加强督导,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
州公安局认真履行财务管理、业务指导、督促检查的职责, 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执行力度。一是每年认真组织1-2次各业务部门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提升财务管理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二是每月认真梳理内控管理工作进度,强化业务指导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情况。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3
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原则,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省财政厅组织的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我县被评定为“优”。
(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完善。2020年,我县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按照省、市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梓潼县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梓潼县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了绩效管理责任,完善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行为。
(二)绩效管理培训力度不断加大。2020年,我县开展了两次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增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提升了财政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提高了部门对待绩效评价工作的责任意识。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有序开展。按照省、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要求,2020年我县将58个一级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全部做到随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同公开。同时,建设并启用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系统,该系统覆盖项目管理、绩效管理、报表管理等各项业务流程,提高绩效管理工作的速度和效率。
(四)事前绩效评估全面覆盖。各预算单位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财政局于2021年1月4日至19日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业专家对农业农村局等6个主管部门的2021年申报的38个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复审,涉及项目资金13040.34万元,审减了14个项目,审减经费7433.25万元。
(五)事中运行监控逐步完善。根据《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及绩效监控实施方案》(梓财办〔2020〕26号),全县74个预算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监控工作,监控范围及监控规模做到了全覆盖。
(六)事后绩效评价稳步推进。全县58个一级预算单位对本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撰写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同时,完成了2020年扶贫专项资金的跟踪监控和自评工作。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财政支出重点方向,对汇智公司等22个单位17个项目进行了绩效复评。涉及资金20094万元,其中有15个项目达到优秀等级,2个项目达到良好等级。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调整支出结构、完善财政决策和科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宣传培训、目标管理、重点评价等工作的大力推行,各预算单位绩效理念大幅提高,对绩效工作由最初的排斥到重视并积极配合,初步形成了“人人有责任”的绩效管理可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有待提高。二是绩效目标的申报质量和预算部门绩效自评质量普遍不高,评价报告内容简单。三是对社会关注的重点项目绩效管理还不够。四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绩效评价工作人员配备力量不足的情况客观存在。五是评价结果的运用需进一步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针对上述问题必须有针对性的加以改进和完善,才能不断巩固、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所取得的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规划中明确提出了“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的要求,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高水平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络等平台,加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力度。采取集中培训、专题指导等多种形式,邀请在预算绩效管理领域有实践经验的专家来授课,提升单位绩效管理认识水平和经办能力,压实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二)拓宽管理范围,加强重点项目绩效评估。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部门(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更加注重决策前的绩效评估,规范新安排财政资金的决策程序,确保效益好的项目才纳入预算编制范畴。结合上级目标考核要求,以问题为导向,继续选择“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民生项目和重大项目”开展重点评价。邀请专家对已完成的所有重点评价报告,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进行全面客观的点评,提高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强化结果应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质量。通过多种方式公开部门和资金的绩效目标、管理措施和评价结果,充分调动财政政策受益人和社会公众参与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的积极性。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绩效优良的项目和单位原则上优先保障,对绩效一般的项目和单位督促改进,对交叉重复、碎片化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全部收回,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充分发挥绩效激励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4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
(二)项目概况
保山市龙陵县怒江一级支流勐梅河流域松山、大垭口段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腊勐镇松山片区、大垭口片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汇水区范围内新建污水手机管网48353m,配套建设检查井、沉泥井、接户井等;新建污水处理设施6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450立方/日。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该项目已于20xx年10月8日获市局批复,并于20xx年10月17日开工,目前项目正在实施。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要求,通过问卷调查,实地查看,组织座谈等方式进行绩效评价,检查项目建设是否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是否发挥预期要求的项目效益,是否达到理想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及判断后续继续开展本项目的必要性。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已于20xx年2月19日下达到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该项目资金年初预算数250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50万元,全年执行数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等制度,加强对项目建设各环节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的规章制度,项目建设要实行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实际完成值8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
影响指标,实际完成值80% 。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益村庄的.群众满意度≥80%,实际完成值9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xx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分为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无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突出支持重点,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带动示范作用,重点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能力提升等项目,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提升龙陵生态环境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5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6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XX年优抚资金包括义务兵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优抚慰问工作经费1.5万元,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共计:39.118万元。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入伍奖励,每年6月申报,7月发放,是根据民政部门反馈的XX年和XX年新兵入伍征兵名单人数进行申报,其标准为1.142万元/人,XX年高校新生在此基础上增加0.3万元/人,专科生增加0.4万元/人,二本大学生增加0.5万元/人。
(二)项目绩效目标
义务兵优待金的提高及优抚慰问项目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入伍积极性,增强当兵光荣的荣誉感,进一步增进全民国防观念和优属意识。XX年计划发放家属优待金29人(其中:XX年新兵家属15人,XX年新兵家属14人),并在“八一”、“春节”期间开展双拥座谈及优抚慰问等工作。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XX年优抚资金用于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辖区内优抚人员,八一建军前兑付义务兵优待金。义务兵优待金及优抚工作经费具体实施内容与项目申报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优抚经费均由财政全额拨款,义务兵优待金35.818万元(其中:优待金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2.7万元),于XX年7月10日全部到位,并于18日通过直接支付的方式,直发到29名义务兵家属账户上。优抚工作经费1.5万元于XX年7月10日到位,优抚“春节”期间双拥经费1.8万元于XX年3月到位,用于民政开展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工作。资金到位及时,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优抚资金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的发放、双拥座谈,优抚慰问等。截止目前,优抚资金收入共计:39.118万元,已使用39.048万元。资金使用率达99.8%,其中:义务兵优待金发放29人,每人标准:1.142万元,共计33.118万元;大学生入伍奖励发放7人,其中:高校新人2人,专科生4人,二本大学生1人,标准分别是0.3万元/人,0.4万元/人及0.5万元/人,共计2.7万元;“八一”优抚慰问1.96万元;“春节”走访慰问0.5万元,划拨村(社区)双拥座谈0.77万元,支付标准、支付范围、支付依据合规合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到位。民政办统筹优抚资金的使用,并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经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出纳支取,当月会计及时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对照项目计划目标,该优抚项目已按照计划完成目标,且完成质量较好,所有项目已按预定计划进度完成,达到预期效果。家属优待金已全数发放到29名家属账上,双拥座谈顺利召开,优抚慰问稳步推进。
(二)项目效益情况。
XX年优抚资金项目确保了我镇优属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了参军入伍的`积极性及一人当兵全家光荣的荣誉感,展现了对退伍军人,革命烈士等优抚群体的关心和关爱,维护了涉军群体的稳定。
四、问题及建议
由于民政局在节日期间会向我镇民政办划拨双拥慰问金,导致民政办在经费支出时有所混淆。加上双拥慰问工作往往时间紧、任务重,镇民政办往往在未跟财政所沟通的情况下用民政结余资金垫付,进行了慰问工作,导致大平台的双拥慰问资金有所结余。今后,我镇将加强资金对接,在资金支付前把好财务关,规范资金的使用和支付。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7
2019年,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积极落实《预算法》和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关于预算绩效评价有关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支出,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本单位预算绩效工作总结说明如下: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成立了书记、局长为组长,由分管财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在办公室,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工作。书记、局长在会议上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从日常工作资金使用抓起,树立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营造好预算绩效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从基础上抓起,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虽然政务服务管理局到目前为止,没有涉及到预算绩效管理申报的项目资金,但我们未雨绸缪,2019年3月份,制定了《九江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印发各科室,要求严格遵照执行,要求有突破50万元以上的要申报预算绩效管理,同时,对日常的专项工作经费,也要坚持预算绩效管理模式,严格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要求,让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杜绝不必要的开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各科室开始积极主动注意本科室资金使用工作,制度执行意识增强。
(三)加强了监督,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公室对每一笔较大资金支出都进行认真审核,看是否达到了预算绩效评价的限额,是否符合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止2019年底,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支出626.8万元,没有任何重点项目支出,全部资金都为基本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经费,因此,项目预算绩效申报尚未开展。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受到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
二、关于评分表中的自评分情况的说明
(一)基础工作管理。我局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出台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局要求,按期报送相关材料。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突出资金使用中的绩效管理,取得良好成效。
(二)绩效目标管理。因2020年度预算安排目前没有重大项目资金安排,因此2019年尚未形成2020年预算项目申报, 但根据政务服务管理局要求,如果市委、市政府安排了我局涉及重点项目任务的,我们将严格按照要求落实,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目标体系、目标值等进行合理设置,确保质量控制、范围规模符合要求。
(三)绩效评价管理。因2018年我们没有项目资金涉及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因此该项工作没有开展。今后如果涉及此项工作,我们一定严格按要求完成,确保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落实。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2019年6月我单位按期报送了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材料,对下属单位加强了督促和核查工作,为下一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打下了基础。
(五)结果应用管理。关于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问题,因我单位目前未涉及,如果今后有此项,我们严格执行。关于应用方式方面,我们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里明确了纳入科室评优评选考核。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2019年度,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虽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领导高度重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各科室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不够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职能实际,涉及的需要进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没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参与少,深入了解也不够,主动开展意识欠缺。二是由于我局这项工作起步较晚,具体开展预算绩效考核具体方式方法还是有较多欠缺,日常真正操作和执行还不到位。三是宣传有待加强,整体氛围有待进一步营造,主要原因是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业性比较强,宣传不好找到切入点。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建议
下一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在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局指导下,结合本单位制定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完善评价指标,科学合理设置评价分值,加强具体工作的操作和执行,督促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确保此项工作的成效。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8
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强化市县联动、城乡互动,推动城乡环保一体化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持续走在了全省前列。根据《关于开展宣城市xx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宣考核委[xx]1号)文件要求,我局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目标分60分,自查分60分)
1、市委常委会xx年工作要点中涉及到环保牵头的工作为: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对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xx年,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宣发〔xx〕13号)、《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宣办发〔xx〕26号)等指导性文件,开展了《宣城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总体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在全省第一个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xx年,我市荣获全国十佳生态文明城市,全市基本实现生态全覆盖,生态县数目占全省1/2。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一是基本建立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体系。印发《宣城市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办〔xx〕50号),明确了42个成员单位116项环境保护职责。以“两办”名义出台《宣城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办〔xx〕2号),明确提出从xx年开始,每2年一轮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环境保护督察。二是不断完善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召开了宣城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资源共享。三是着力创新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制度。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分级管理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宣环函〔xx〕35号)、《关于印发》(宣环察〔xx〕60号)和《关于继续深入开展xx年环境监管重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宣环察〔xx〕10号),对辖区内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情况进行了评审,发布了第一期“企业环境信用红黑榜”。试点开展了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已完成了8家国控水重点污染源初始排污权的核定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四是全面推进全流域跨界污染联防联控体系建设。完善了水阳江全流域环境管理机制。宁国市-旌德县、宁国市-绩溪县分别签订了《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水阳江上游水体跨界环境污染纠纷宁国-绩溪联防联控工作方案》、《郎溪县—广德县郎川河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开展白沙河、徽水河上游流域环境现状调研,组织国土、水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积极推进“河长制”。印发了《xx年度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任务》(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xx〕5号),制定了实施计划。
xx年5月,印发《宣城市环保局xx年督查工作要点》,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划片包干,对全市秸秆禁烧、杭州G20峰会、省环保督察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推动省环保厅及市委、市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切实提高督促检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xx年,我局承担的“一单清”目标任务主要涉及: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完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制度,健全重点流域跨界环境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进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全面构建市县乡村四位一体环境监管体系,继续开展环保“绿剑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完成省定减排任务。以上任务均按照时序要求推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3、xx年,我局承担的重点工作主要有环保督察和环保“绿剑行动”。均完成任务。
xx年1月,市环保局开展xx年“绿剑行动”后督察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对在“绿剑行动”中发现存在环境违法问题企业的整改情况以及各县市区环保局落实“绿剑行动”处理意见的情况进行督察。4月份,我市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化工行业企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集中力量对全市5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出动人次130余人次。12月,组织开展了环保“绿剑行动”集中执法检查,共设六个检查组,由局领导亲自带队,抽调各县市环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市重点信访件,环保警示和不良企业,以及各级环保部门重点督办案件,进行拉网式检查。现场共检查企业144家,存在明显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34家,违法率为23.6%,对56家企业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14家企业超标,超标率为25%。根据检查结果,对8个县市区(含市开发区)内48家存在环境问题的工业企业下发8份监察通知,对5家突出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8个县市区政府(含市开发区管委会)进行绿剑行动通报。
省第六环保督查组督察宣城市共移交51项问题线索及23项问题。截至xx年2月中旬,51项问题线索已完成27项,正在整改中24项;反馈意见中的23项问题已经交办给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以及反馈意见中的问题已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于3月10日前报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xx年,我局圆满完成招商引资目标任务,荣获招商引资先进单位。(宣招组[xx]1号)
5、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制发《市环保局“七五”普法工作规划》和《宣城市环保局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较好完成了xx年度依法治理工作。
二、创新争先(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我局承担的省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任务包括“空气质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指标达标。据省环保厅初步反馈,xx年我市空气质量排名全省第八,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和地表水环境质量两项考核结果均为满分,全省排名并列第一。
2、xx年,我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提案11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荣获市三届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3、xx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要求,荣获“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三、服务基层(目标分15分,自查分15分)
1、xx年,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及市直工委、市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按照“精准扶贫”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结对扶贫工作。xx年,我局提供帮扶资金8万元,在去年的1月、4月、9月和12月开展集中走访帮扶4次,每名科级干部送去帮扶资金1000元,了解帮扶对象生活、工作情况,点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扶。根据帮扶村的实际情况,安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资金1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污水治理。
2、xx年,我局圆满完成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建立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做好网上申报等文明创建工作;认真履行路长单位工作职责,与社区和各段长单位配合,全力推进“联点共建”和路段管理工作。
3、制发《市环保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确定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信息联络员,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有关制度要求,着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xx全年完成书面依申请公开12件、网络依申请公开1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自动公开政府信息3000余条,发布数据100余万个,内容涉及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公示、每月环境影响审批项目清单公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建设项目“三同时”环保验收公示、环境安全检查、环境监测、总量减排、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通知公告等内容。
4、xx年,市环保局共审批60个建设项目,其中报告书项目31个,报告表项目29个,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全市(含广德县)共否决化工、涉重金属等污染大、风险高的申报项目12个,预计投资额约5.92亿元。
5、xx年,我局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组织实施市环保局干部人才素质提升“六项行动”,即“理论教育行动”、“创先争优行动”、“环境文化行动”、“激发活力行动”、“防腐促廉行动”、“优化作风行动”,全年共组织“春节集中培训”1次、“环保讲坛”学习培训9次,全面推进干部调学和继续教育。xx年由市人才办牵头我局引进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2名,全面完成xx年度人才工作目标任务。
6、根据环保部卫星遥感监测结果,xx年我市秸秆焚烧火点数为1个(郎溪县),根据宣城市统计年鉴xx版,我市耕地面积为157109公顷,平均每百万亩火点为0.424个,根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实施细则》,“xx年,各市按照农作物种植面积秸秆焚烧火点数平均每百万亩控制在10个以下”,xx年我市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四、倒扣分事项
xx年,我局没有倒扣分事项,专项工作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没有被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机关效能没有查摆出重大问题。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9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县运管所在该项目的管理职能。
县运管所负责本项目的统筹、协调、标准、监理等管理工作。
县运管所在本项目履行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规划工作;审核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规划、立项、设计和投资;编制全县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基建投资计划;对建制村通客运侧护栏建设项目的程序、行为、招投标、质量、进度、安全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基建投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护栏工程文件依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县运管所根据上级每年下达的项目资金控制数和当年可用于建制村项目建设的资金,提出建设项目安排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下达资金到运管所实施。
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县运管所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建制村侧护栏建设、改造项目资金和采购资金加强监管。
对已安排的建设项目,由于工作不力,保障措施不到位,或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造成建制村侧护栏安全责任事故的工程,一律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责任。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每年在收到上级资金预算文件后,按照上级预算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需求,由基建办提出拟建项目方案,提交局党委会研究,报县政府批准后,安排下达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专项资金采取据实分配的办法,根据工程项目规划和缺口数,结合实际分配资金。在分配资金时坚持“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注重投入效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波形护栏总长40300米;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人工安装等),总投资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万元。实际总投资金额764.18万元。
(2)具体绩效目标。
1、项目完成。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开工时间(20xx年3月),完工时间(20xx年5月),投入使用时间(20xx年5月)。建设项目是按程序招标,验收合格已按指标完成。
2、项目效益。成本采购(材料采购)成本,人工,安装。
3、满意度指标。出行更加安全、放心;满意度100%。
(3)项目是否与实际相符,目标合理性。
护栏工程(蒿坝镇、武德乡、龙镇乡、腾达镇、镇舟镇、巡司镇、维新镇、沐爱镇、海瀛乡、孔雀乡)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目标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了解、收集财政支出项目的相关基础信息资料;
2、参照县部门财政支出项目绩效和整体支出评价指标体系;
3、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填报评分表和数据统计表;
4、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现场调查,补充和核实相关信息;
5、撰写评价报告并提交评价报告。
6、考评分值。
波形护栏项目自评绩效体系该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主要扣分原因:项目预算资金与预算决策部署有小小差异,施工途中有部分追加项目,项目计划资金为742.748.万元,实际施工完成到位764.18万元,项目完成后发挥有效作用,部分损毁部件未得到及时后续维护。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根据《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请求解决通村公路安装波形防护栏资金的请示》(筠交)〔20xx〕229号文件;项目批复《县20xx年交通大会战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方案》。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资金计划。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计划资金742.748元。为保障蒿坝—渔箭沟段客运村道当地村民的出行安全,在该条路段增设安装波形护栏。增加资金463600元。
3、资金到位。资金到位率100%,资金到位与计划资金完全一致。
4、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和按工程进度划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合计使用764.18万元。
三、招标、投标的采购。
(一)招标的`邀请。
市政府采购中心县分中心受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公路波形护栏组织政府采购。
(二)竞标公司。
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竞标成功。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县建制村通客运村道路侧护栏安保工程已按施工合同、设计要求完成,执行了相关强制性条文规定,施工资料完整并符合要求;合同段工程质量合格(合同段质量自评得分:93.3分)。
(二)存在的问题。
在施工期间由各种车辆和机械所产生的噪声,对环境可造成较重的影响,有时甚至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的生活。地形的变化、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
(三)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细化预算工作,认真做好预算。进一步加强内部机构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在日常预算管理中,进一步加强预算概念的宣传以及支出的审核、跟踪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项目事前绩效报告 篇10
为加强卫生院管理,调动我院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为农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目标。根据黄岩区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标准,我院组织对各科室1到6月份的绩效进行了考核,现将绩效考核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考核内容基本情况
(一)、基本医疗服务。
1、服务质量。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2、服务数量。门(急)诊人次,1-6月份为15678人次、辅助检查总7895人次。
3、执行基本药物制度。我院于20xx年10月全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情况。
4、医疗费用情况。每门诊收费46.2元,去年平均为48.3元,与上年相比,次均门诊费用实现负增长。
(二)、公共卫生服务。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2、健康教育。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8%。
3、免疫规划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建证(卡)率100%;免疫规划接种率≥99.6%;及时接种率96.9%。
4、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项目。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共报告传染病16例,及时报告16例,及时报告率为100%。认真配合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5、儿童保健项目。建立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儿童保健工作;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6%。
6、孕产妇保健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4%。
7、老年人保健。全乡65岁以上老年人2254人,管理1360人,管理率60%。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8、慢性病管理。共筛查2578人,共有高血压病人570人,20xx年度315人,管理191人;共筛查糖尿病2184人,共有糖尿病人230人,其中管理138人。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报告及管理7个,认真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乙肝补种、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艾滋病防治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1)新农合政策宣传;设置新农合宣传栏1个,认真做好新农合补偿政策宣传,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2)新农合监督。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以方便群众投诉。
(3)新农合服务。认真做好新农合参合农民住院报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并按要求开展即时结报工作。
(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按照浙江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基本完成乡镇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工作,目前建成10个村卫生室的建设工作。
(2)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乡村医生准入制度;建立乡村医生例会制度;对村卫生室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建立统一制度;村卫生室能统一收费标准。目前村卫生室按基本用药目录用药。
(五)、人事财务管理。
(1)人员配备情况。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岗位人员人,占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30%;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2)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业务收入存入专户,基本能按照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定期结算,收费使用统一票据,票款相符;医院年终有结余。
(六)、院内环境与管理。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并落实。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得。
(七)、群众评议与监督。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能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达90%。
二、存在问题
自查发现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公共卫生服务情况。
1、健康教育方面:工作不到位,质量不高,开展讲座次数不够。咨询工作开展不到位等。
2、资料收集完善,人员对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业务尚不够熟悉。
3、某些项目工作开展难度大。如慢性病的管理方面。
4、科室设置房屋不足。
(二)、医疗质量情况。
1、未能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特别是质控和院感方面工作开展较差,未能落实完善。
2、病历书写规范尚未完善。
3、“三基”工作开展不够。
4、职工对医院核心制度不熟悉,未能很好的执行医疗核心3制度的情况。
5、护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培训与管理,努力提高卫生院整体水平。
(二)对公共卫生项目,加大在资金、物力、人力的投入,要全院人员的动员和参与。
(三)加强慢病的管理,特别是要加强筛查的力度,加强管理力度,主动发现病人,主动管理病人。
(四)加强进修与培训,加强“三基”培训,提高人员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五)加强医病质量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