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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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方案

知远网整理的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精选6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请阅读参考。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教育专家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升,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特制定如下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一)市第一层次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市名校长、市名教师(名班主任);

(二)市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市教坛新秀、市教坛中坚、市教坛宿将(简称"三坛");

(三)市第三层次骨干教师:市学科骨干教师。

下列对象不列入考核:

(一)本学年已调离校长岗位的名校长,离开学校教学第一线和市、县(市、区)教研、教师教育机构的名教师、"三坛"、学科骨干教师,没有担任班主任的名班主任;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上的教坛新秀、50周岁及以上的教坛中坚(到龄未享受三年待遇者,经考核合格可延续享受三年),已退休未留任的教坛宿将。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修养。权重15分。

(二)骨干团队建设及成效。权重20分。

(三)开设公开课、讲座。权重15分。

(四)课题研究或论文(著)撰写。权重15分。

(五)读教育专著。权重5分。

(六)自我发展及教育教学创新。权重10分。

(七)学校本职工作考核。权重20分。

三、考核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建立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聘请专家,组织相关人员对骨干教师进行考核。市教育局负责第一层次骨干教师和市直学校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直学校负责本校第三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市教育局对县(市、区)第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工作进行终审。

(二)采取专家考核(占70%)和学校民主测评考核(占30%)相结合办法。专家考核根据骨干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学校考核采取考评对象述职、全体教师或同学科教师参与、民意测评的办法,对骨干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水平、科研能力、示范作用四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工作一般安排在学年末。

五、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要客观公正,严格按程序操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增加考核工作透明度。

(一)公布考核办法,布置考核要求。

(二)个人对照考核标准自评。符合标准的对象,由骨干教师本人在每年的4月30日前提出申请。第一层次和市直属第二层次骨干教师向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第二、三层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地教育局,市直属第三次骨干教师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填报《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上交考核材料。考核对象应在所在学校(单位或校区)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三)组织专家考核,审核材料。

(四)梳理考核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市、县(市、区)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六、考核奖惩

考核奖励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xx〕18号)第八条执行。实行一学年一考核,一学年一奖励。不申请不考核;连续两次不申请考核者取消其荣誉称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并取消骨干教师称号:

(一)专家考核(70%)、学校民主测评考核(30%)两者总分低于60分;或专家考核分数低于40分;或学校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合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占20%及以上。

(二)热衷于第二职业、乱办班、有偿家教、带寄读生等,经查实,教育后仍不改正的;

(三)在考核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

(四)工作责任心不强,出现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

(五)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考核时间安排

(一)3月至4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二)5月10日前,完成骨干教师考核报名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将第一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市局直属学校、单位将第一、二层次骨干教师考核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温州市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教学研究院108室)。联系人:张伶。

(三)7月,完成考核评审工作,发文公布考核结果。

八、报送材料

(一)《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按照《温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20xx学年度目标考核表》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2

一、教学实绩考核总分40分。其中,班级团队考核20分,同学科小组考核20分。

二、考核方法:

1、班级团队考核:

期末统考班级成绩【三率(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加平均分】,1—2名任课教师得20分,3—4名任课教师得18分,5—6名任课教师得17分,7—8名任课教师得16分。

教师个人得分=所任班级得分之和/任课班数

2、同学科小组考核:

期末统考个人成绩【三率(优秀率、良好率、及格率)和加平均分】在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时,该教师得20分,同组内其余教师成绩=20分*个人成绩/第一名成绩

3、寒暑假成绩分别按30%和70%折合计入教师教学实绩得分。

4、毕业年级教师只考核中考成绩,按100%计入教学实绩得分。

5、各率计算公式:

三率和=(优秀人数*2+良好人数*1.5+及格人数)*100/期初在籍人数

平均分=总分/期初在籍人数

三、本方案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3

长期以来,我县广大中小学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默默奉献,为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近年来,极少数教师违反师德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为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赣府发〔20xx〕7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赣教师字〔20xx〕49号)、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市教发〔20xx〕9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培养广大教师优良的师德风范和专业素养,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实现永修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1.师德建设常态化。面对日益增长的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对教师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更高期待,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各级各类学校要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弘扬高尚师德,实行师德建设制度化、常态化。

2.师德教育长效化。教师岗位培训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在职教师培训要把师德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加强教师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结合教育教学、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师德教育,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实践反思、师德典型案例评析、情景教学等丰富师德教育形式,把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等请进课堂,用优秀教师的感人事迹诠释师德内涵,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实现师德教育长效化。

3.师德激励多元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弘扬主旋律,增强正能量,将师德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实行师德多元化激励措施,全面提升师德水平。一要联合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的契机,集中宣传教师的地位和作用,树立优秀教师先进典型,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二要完善师德激励制度,在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月中开展各项评选表彰活动,树立师德典型,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崇尚师德、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三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必要条件(如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中小学德育先进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在评优评先和职务(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4.师德考核系统化。促进教师自觉加强师德修养,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核心内容,摆在首要位置。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要求(见附件1),以学校为单位,分学年实施,分级管理,统一登记。

5.师德监督体系化。各级各类学校要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师德年度评议制度、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要求(见附件3),实行分级对每一所学校师德建设进行监督测评制度,分学年登记一次测评结果,将师德建设纳入督导评优体系中。同时要建立行之有效、多种形式的师德投诉、举报平台,及时获取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失德行为发生。师德举报电话:xx。

6.师德问责严厉化。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九江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提高认识,加强师德行为督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坚决清除出教师队伍,以遏制失德行为蔓延。同时加大问责力度,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部门。

三、实施步骤

1.师德考核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附件1)要求实施。考核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教师一学年内师德表现,考核情况和结果要载入教师档案(填写《永修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考核表》,并要求打印)。县教育局依托现有的“江西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6月至9月组织各级各类学校上网登记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结果,分市、县、校三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首次考核时段为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

2.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过程按照《九江市中小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督测评办法》(附件3)要求实施。监督测评工作在学年末(6月)进行,重点考核学校一学年内师德建设工作情况。监测内容主要涉及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纠错机制和工作实效四部分。县教育局每年6月至9月进行上网登记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监测情况,分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然后上报省厅。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全过程。建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师德建设。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合力,促进师德建设健康发展。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4

一、落实常规:

1、上课:

(1)严格按课表上课,不准私自窜课,违反一次扣5分。

(2)上课教师不及时,违反一次扣5分。

(3)上课组织不好,违反一次扣5分。

(4)出席簿每天详细记录,未做到一次扣5分。

(5)体活课教师要有组织,教师及时参与,违反一次扣5分。

2、活动:

(6)上厕所、课间活动要有组织,教师要跟班,违反一次扣5分。

(7)到儿童活动区(秋千、滑梯等)活动时,教师要有组织,违反一次扣5分。

(8)严格禁止儿童到不安全的地方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注:如教师不按要求去做,出现后果自负,并扣除当月的奖励工资。

3、午睡:

(9)按时组织午睡,未按时组织发现一次扣5分。

(10)保证午睡纪律,学生乱发现一次扣5分。

(11)要保持教室宿舍卫生,被褥叠放整齐,否则一次扣5分。

4、接送学生:

(12)教师准时在门口迎接学生,与家长、学生礼貌问好,违者一次扣5分。

(13)放学要有组织,按时送到校门口,违反一次扣5分。

5、安全:

(14)教师要认真做好本班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看护工作,保证孩子在园期间的安全,如因教师原因,导致孩子出现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教师个人负责,并且根据情节扣10——20分,情节严重的扣除当月工资。

6、物品保管:

(15)教师要保管好班级及宿舍内的所有物品,如因教师疏忽,导致班级、宿舍内的物品丢失或损坏,由教师自己按价赔偿,并根据情节扣5——10分。

二、师德水平:

1、对待儿童要有耐心、爱心、细心,语言要有亲和力,与家长沟通要热情,有礼貌(做到起身相迎、笑脸相送)发现语言粗鲁、行为不良者,一次扣10分。

2、上课期间,不许接打手机,手机应在振动状态,违反一次扣3分

3、在征求家长对教师是否满意的问卷中,发现一人次家长不满意,并提出理由的扣1分。

4、尊重孩子的人格,不准谩骂、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发现一次扣3分。

三、考勤:

1、迟到、早退一次扣3分,少上一节课扣4元,有事必须请假,否则,视为旷工每天扣50元,三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工资。

2、缺勤一天扣20元(婚、丧、嫁、娶除外)。

四、奖励:

1、定员:

小、中、大班定员人数分别为15、25、30人,每超一人每月奖励10元。

2、活动:

对园内举行的各项活动,参与组织质量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15、10分,(注:一等一名,二等二名,三等二名)。

3、安全:

对一学期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的班级,教师奖励50元。

4、教学:

对于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参与教师按区、市、省、国家分别奖励20、40、60、80分。

5、物品管理:

对于班级和宿舍内的任何物品,以学期为单位,完好无损的奖励20分。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1、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

2、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关键岗位倾斜,向一线教师倾斜,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xx》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与分值

考核基本分为xx分,加分不封顶,扣分最多为xx分。

1、教学常规(基本为xx分)。

(1)按时参加学科组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请假者每次扣xx分(因公、当天病、事假除外,必须有书面请假条)。(由教研组长考核)

(2)教师备课笔记由教务部门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别计加xx分、xx分、扣xx分(一学期评比一次)。

(3)作业布置、批改由业务校长组织检查,评价结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别计加xx分、0分、扣xx分(每学期评比一次)。

(4)听课节数达到规定要求,并有评课意见加xx分,每少听一节扣xx分,每缺一节评课意见的扣xx分。弄虚作假者,查实一节扣xx分。

(5)未经学校同意私自调课,每次扣xx分,旷课一节每次扣xx分。

(6)无故不监考一次扣xx分,监考迟到一次扣xx分,私自调监考一次扣xx分。监考不认真扣5分,造成不良后果者扣xx分。

(7)阅卷不服从学校安排一次扣xx分,无故缺席者一次扣xx分,阅卷不认真或弄虚作假造成成绩不真实,一次扣xx分。

(8)各种成绩及质量分析不及时上交者一次扣xx分。

(9)不服从学校课务安排一次扣xx分,不接受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每次扣xx分。(校长室考核)

(10)上课时,坐着上课的、接听手机的、发短信的发现一次扣xx分,手机铃声响扣xx分。

(11)早读课、技能课迟到或早退一次扣xx分。无故缺席一次扣xx分。

(12)未经校长室同意私自为学生订阅资料的,责任人每次扣xx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校长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学工作成绩及其它(基本分xx分)。

(1)实开公开课和示范课超过规定标准的并及时上交教案、评课表的教师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开课的教师加4分,面向区以上开出公开课的教师加3分。学期应开公开课或汇报课而未开的,未开课教师扣5分。(三年未达标教师开课要求以考核要求为准,其他教师每学年必须在校内上公开课一节)。

(2)任教学科理论考试及格率在xx%以上的,加xx分;xx%以下扣xx分。

(3)教师任教学科参加考级考证通过率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加xx分xx分。

(4)辅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校级竞赛获一等奖辅导教师加xx分;区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市级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省级以上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xx分(超过xx人获奖的,按xx个最高级别累加,国家级另加)。

(5)有计划开展兴趣小组或第二课堂,并有活动记录、教案,辅导教师加xx分。

(6)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意见较大,经查实确有责任的一次扣xx分。

(7)教师参与黄、赌、毒,经查实,视情节扣xx分。(校长室考核)

(8)教师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向家长索要钱物的,视情节扣xx分,工作期间上网游戏的一次扣xx分。(工会、校办等部门考核)

(9)上级主管部门的调研性听课,评为好课加xx分,评为差课扣xx分。

(10)学校领导巡课,发现教师教学不认真,课堂秩序混乱的扣xx分。

(11)学生满意率超过xx%加xx分,xx%——xx%加xx分,低于xx%的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xx分)。

(1)每迟到或早退xx次扣xx分。(校办考核)

(2)请假半天以上要填写请假单,由校长批准。一学期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须出具医院诊断,否则以事假考核。(校办考核)

(3)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职工会、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每次扣xx分。(校办考核)

(4)行政人员随机查岗,无故不在岗一次扣xx分。

(5)凡请婚假、产假应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师,每提前一天加xx分。

(注: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以销假时日为准)(校办考核)

(6)旷工一天扣xx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为止,但加分不封顶,没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

1、教师绩效考核每学期统计一次,每年考核计分。考核分前xx%的教师为优秀,考核分不满xx分的教师为基本合格,其余教师为合格。

2、在《xx》中,增设绩效考核系数,凡考核为优秀的,增加系数xx,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在总系数中扣去xx系数。

四、说明

1、此《xx》教代会通过后,自xx学年第一学期起实施,考核期间为学制年度,即每年xx月xx日—次年xx月xx日(资料提供期),统计时间为每学期末,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计分评定等第。

2、《xx》的考核对象为全校任课教师,其中考核结果与目标管理奖挂钩的对象为高级以下普通教师(行政干部与高级职称教师、职员、职工除外)。

3、高级职称及获得区教学新秀称号的骨干教师其绩效考核结果是骨干教师考核的依据之一。

4、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高中学校绩效考核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发展白皮书关于构建优质师资资源的有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学校系统评比框架,促进骨干队伍的建设,形成优质优酬,形成能者、优者多酬的良性竞争格局,特制定此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本考核方案力求全面具体地考核教师在校的各项表现,主要原则如下:

①过程结果并重,充分注重学校平时的有月度考核,同时也重视学期结束后的结果考核。

②定性与定量并举,既有量化的分数,也有质性的评价,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情况。

③个人努力与团结合作结合,既看个人成绩,同时也看其与各部门协作的精神与态度。

三、考核对象及比例

1、除校长、书记以外的学校在职、在岗、在编教师。校长、书记的考核由教育局组织,学校教师推荐。

2、学校组织当年申报优秀等次的教师进行考核,综合成绩前10名的教师获得考核优秀称号。

3、年度考核优秀、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按考核成绩4:6分配,综合成绩前4名的为年度考核优秀,后6名为专业技术优秀。上报教育局当年度的考核人员根据教育局下达指标比例按学校考核结果梯次录取呈报。

4、未申报优秀等级的教师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考核,确定合格、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流程

1、教师个人根据本人一年的工作情况填写申报表格,向考核小组提交申报表。

2、考核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申报资格评审,研究决定公布参与评定人员名单,并公布。

3、参评人员向全体教职工和评审小组汇报全年工作。

4、群众评议。(投票制)

5、考核小组评议。(投票制)

6、公示。

7、呈报上级部门审核

五、考核项目及比例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比办法。

个人成绩:年度师德总分;教学常规总分;考勤总分(4;3:3)占50%。

群众认可占20%。(票选)

部门认可占10%。(票选)

考核小组20%。(票选)

综合四项得分,进行排名,票选过程中必须坚持回避原则。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及奖励

1.教师的考核结果按教育局对结果使用的文件精神一致,包括晋级与晋升。

2.对本年度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年度考核优秀津贴5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3.对本年度专技考核优秀者,将在下一年度享受由学校提供的每月专业技术考核优秀津贴30元。时效一年.寒暑假不在此列。

4、发放证书。

七、义务

待定

八、关于年度考核与专技考核不合格的规定

按学校的章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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