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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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3文/袁秋茜情感

四月,本该是一个与友赏花、谈情说爱的好季节,可我竟因一口折磨人的坏牙而频频坐着大巴回家,奔波的路途耗尽了我的精神,万紫千红都失去了颜色。

待我从牙医那儿回去时,乡村已然笼罩在墨蓝色的天空下,河里的野鸭披着月光钻进了芦苇丛中,荡漾着的涟漪把我心中的惆怅和郁闷一点点晕开。从繁华的城市回到小小的村庄,我是身心俱疲,随身携带之物除了手机、钥匙,便是冯唐的一本《欢喜》。城市并没有其他贵重的东西可让我带回,有这些就足够了。

吃过晚饭,我回到自己的书房,继续读着《欢喜》。这本书自去年9月份得到,就一直在我枕边,不是日日翻阅,只是偶尔心烦或兴致来时读。而这个四月,我让它跟着我从上海回到乡村,又从乡村回到上海,随我一同往返奔波着。讲真,它不是特别吸引人,我对它远没到爱不释手的地步,可为何众多书中我选择它来陪伴我度过这样耗人的旅程呢?

我想冯唐在自序中说的一段话或许可以解释。他说:"当时,写就写了,了无心机。随手给这个长篇起了个名字,叫做《欢喜》。也只有那个年代和年纪,才有真正的欢喜。尽管装得厉害,但是百分之百真实,特别是那种装的样子。"我虽亦如后来的冯唐一样,早就不在那个年代和年纪了,但对青春时的真实十分怀念,觉得那时一无所有的纯真弥足珍贵。

同时,我发现自己身上还保留着一份年少时的欢喜,这挺难得的。秋水有一间小得不能再小的小屋,纵三步半,横三步。一床、一桌、一椅、两墙书,就把屋子挤得满满的。他在那样的屋子里,把书读得特别香,把文章写得特别畅,就算睡觉有曲有折,可他觉得有滋有味。他的那份欢喜,我如今还能体会,他读书时的那份简单,我如今也拥有,实属难得的事。

"一床明月半床书",我的房间也很小,没有梳妆台、没有电视、没有空调,也就一床、一桌和一架书,但当我身处其中时,我忘却了很多烦恼,只沉浸在书中。乡村与城市最大的不同是它有着一份独特的静谧,不是毫无声响,它有虫鸣、狗吠和风吹麦浪,它有月光如练,盈庭复满池,可就是让人觉得很静谧,在这样的环境下读书,只叫人心思简单了。

母亲睡前与我说,早些睡,莫要累坏了自己。回去是真的累,但看书是件令我放松的事儿,我觉得因此少睡会儿觉也不要紧。高中时代,我就是在这间小屋里学习,做题到半夜常常困意来袭,就打开一本《悲惨世界》或是《诗经》,或是其他课外读物。看那些书很提神,往往会击退瞌睡,让我又满身斗志进入题海。就那么些个夜晚,我与书、与题、与月相伴,了无心机,走过了自己的青春。

在城市里的很多个夜晚,我都会望着灯火辉煌的街道,想起那段简单的读书时光。要想在万千人的城市留下自己的脚印,我要思考的是如何让自己变得优秀,如何能力过人,如何读一本书胜他人读三本书……时常焦虑,时常怀疑自我,时常合上书,脑袋空空。因而,我便时常想念在乡村的小屋里,"吹灭读书灯,一身都是月"的思无邪岁月。

其实,该值得庆幸啊,没有赏花和谈情说爱的四月,我在属于我的房间里读着自己的书,心无杂念,与高高挂着的那轮明月做了一场久违的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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