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西瓜比我小时候吃到的美味多了,是物种进化,是科技进步,还是今天入伏,我不清楚,我更有一些恍惚,那是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
要说吃瓜,机会很多。春节聚餐,菜齐了,照例有盘西瓜上桌。只怪饭店生意太好,食材吃紧,那瓜不但切得飞薄赛过生鱼片,片数更与人数对应,可以直接当入场券来用。依然是儿子先伸手,第一次便抓了三片,占了爷爷奶奶的;第二次又抓了两片,占了外公外婆的。再轮一圈,儿子的手伸向最后一片——那是我的。我有意猛击他一筷子,一看四老的笑容,再看透明的瓜片,还是决定为维持和谐而牺牲。不过牺牲之前,有件事一定要提,那就是刚才吃饭,儿子已独享两大杯西瓜汁了。儿子机灵,当即还口,说西瓜汁是汁,西瓜是瓜,两回事。全桌大人听了,除了我,都开心地笑了。
人的口味,应该是基因的表征,也是可遗传的。我从小爱吃西瓜,儿子像我,程度更甚。还没满月,他的这个口味就被我发现了,于是用小勺刮了瓜瓤,喂到他的小嘴里。红红的瓜瓤喂入红红的小嘴,吧唧吧唧的,比喂香蕉泥、苹果泥响亮得多,然后小嘴就笑了,咿呀咿呀的,比挠他痒痒、给他摇拨浪鼓开心得多。从此,从三伏酷暑到三九严寒,儿子的食谱就不缺西瓜,四位老人,我和夫人,都会不惜代价地买来,让他享用。
生子本随父,原来喜食瓜。
何论冬与夏,不问俭和奢。
儿子从小到大,吃瓜一概是“挖挖吃”。想起他年幼时,一只小手搂着半只瓜,一只小勺挖着瓤儿吃,这既是他最高兴的样子,也是我记忆中他最可爱的样子。另外,我还有机会在他吃饱喝足后,发扬一下慈父之爱——吃他剩下的。然而好景不长,儿子一晃比我还高,半只大西瓜“挖挖吃”,如风卷残云一般,我除了收拾瓜皮,再无别事可干。瞥一眼儿子的吃相,可爱休再提起,虽不至于可憎,却也难言今后无此可能。有道是父女乃前世之情人,父子乃今生之仇人,不是一点没有道理的。朋友邻居每见了他,辄夸靓仔一枚,他们其实不知,对父亲而言从没有漂亮的儿子,只有美丽的闺女。我很羡慕余光中,仇人未结一个,情人倒是预订了四位。余光中说,女孩的可爱只在十岁前属于父亲,十七岁后便属于了其他男人。乐时苦短,我想余光中应该知足,因为女孩至少不会像男孩那样,在把可爱转移到其他姑娘之后,依然会将成吨成吨的不可爱堆在老爸的头上。
我要吃瓜,实在不成问题。问题是年齿上升,胃纳下降,有心乏力,早已过了任性贪吃的时候。还有,我虽是全家赚钱最多的,却不是地位最高的,像切瓜这样的大事,概由夫人操刀。下刀前,夫人必会十年如一日地向儿子柔声问:“挖挖吃,片片吃?”回答绝无例外,挖挖吃。于是夫人照瓜正中,只一刀。然后瞥我一眼,我吃不了另外半只,唯有不响或者摇头,夫人便用薄膜将另一半覆了,存进冰箱——下一顿又是儿子的“挖挖吃”。
吃上今年的第一口西瓜,纯属偶然。儿子赴同学的生日晚会,玩得尽兴,忘了时间,被主人家苦留过夜。夫人抱着电话,千叮万嘱一刻钟,刚要挂机,猛叫啊呀,西瓜开了,怎么办?我隔了老远,还是依稀听见了儿子的声音:“那你们吃吧!”
当晚,我和夫人“片片吃”了半只。另外半只,存进冰箱——等儿子回来“挖挖吃”。
我一边吃,一边想起早在儿子出生前,我就写过一篇小品文,话题是“溺爱”,结论是“要爱不要溺”。我爱儿子,但不承认在爱的前面再加个“溺”字。充其量,我只是同意或默许为儿子尽可能创造好的条件,以利于他的成长。不过万事都利弊参半,事与愿违也难以避免。比如几年前把最好的一间房给了儿子住,初衷是给他一个独立、良好的空间;但他有了独立空间后,闭门不出,只在吃喝拉撒时才露上几脸,究竟在里面干什么,我无法确定。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学习成绩不见提高,反而有所退步。更糟糕的是,儿子与我逐渐隔膜了,儿子的笑容也逐渐减少了。看着房中乱糟糟的被褥衣物,乱糟糟的教材文具,我想,若非要追究谁错,儿子不会有错,错只在我为他提供的独立性有余,合作性不足。孩子的成长固然要独立精神,但也要合作态度——你相信一个独食的人会完全体会食物的美味,一个独处的人会经常开心得朗声大笑吗?
打开冰箱,迎面是那半只西瓜。现在的西瓜比我小时候吃到的美味多了,什么原因,我不清楚。我清楚的是,爱吃是口味,是先天的;吃法是习惯,是后天的,两回事。那天饭店没有“挖挖吃”,只有“片片吃”,儿子不也照样吃得挺欢吗?况且,一个人在懂得有难同当之前,理应学会有福同享。我思量着与夫人商量,把那半只瓜切成片,等明早儿子回家,我们仨一起“片片吃”。
养教皆在父,催我夜分瓜。
此系爱之理,非关俭与奢。
我想,儿子一定不会不开心。我们仨,一定会很开心。